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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隐秘盛开-第1章

小说: 隐秘盛开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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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漫长无望又震撼人心的暗恋:隐秘盛开  作者:蒋 韵                       
 尘世间,只有极少数人,能够以神的完美方式来爱一个人。隐秘盛开,那寂静中难以抑止的激情……他们是爱的天才。 
《隐秘盛开》描述了一场漫长、无望而又震撼人心的暗恋。女主人公看似普通,其实却是一个世间稀有的爱的天才。她以与众不同的方式,创造一个非凡的爱情神话。小说写尽爱情中的深挚、疼感、克制中的绝望和无望中的尊严。这是一部饱含激情和深情的作品,感人至深。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出版               
上篇·地上天国   
《隐秘盛开》序   
这个故事,其实,与死亡有关。 
也可以说,与爱情有关。 
所以,它可以在任何一个时间任何一个地方开始,比如,2004年早春的巴黎;比如,1969年严寒的吕梁山区,故事中的人物朝我们走来时,你无一例外地都可以从她们身上发现某些共同的东西,那就是,让人疼痛至死却不能放弃的爱意。 
从远处说起 
可以从遥远的巴黎说起,但可以肯定,真正的故事,不是发生在那儿。 
两个女人,很偶然地,参加了一个自助旅行团,她们从巴黎出发,准备到西班牙去。路上发生了一些事情,使她们改变了旅行的方向。两个女人中,年轻的那一个,酒量很大,脾气也很大,不那么好相处;年长的那个看出了她是一个有秘密有心事的女人。当然,谁没有秘密和心事呢?有一天她们两人坐在一家乡村旅馆的酒吧里,谈起了往事。一定是因为酒的缘故,她们都有点喝多了,年长的那个先说起了自己,那是一个爱情故事,毫不出奇,可是正是因为这不出奇才格外令人震撼。那个故事把年轻人说哭了。 
年轻人说:“你们哪!你们哪!” 
那个故事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这年轻女人的命运。 
那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夜晚,有月亮,但不记得是弯月还是满月,空气中有大地的清香,植物的清香。在她们不知道的那些酿酒作坊里,葡萄正在悄悄发酵——那里是著名的葡萄酒的家乡。一条河,在漆黑的夜里,缓缓流淌,流过一望无际的广阔麦田,流过森林、城堡和昔日的狩猎场,流过丘陵起伏的酣睡的乡村,流向大西洋。她们听不到那水声,可是能感觉到它就在近处,就在她们身边,安静、温暖、柔美,她们都是那种对河流特别热爱的女人。 
故事这样开头,显得很陈旧,但是我喜欢陈旧。我喜欢一个故事里有时光留下的痕迹,就像老建筑。   
七七级和河边的学校(1)   
报到那天,她穿了一条打补丁的裤子,灰色的面料,化纤一类质地,上身是一件深蓝色呢子小外衣,她母亲当年穿过的,已经很旧了,但穿在她身上还很得体,因为肥大,竟有些潇洒。尤其是她的发型,有点别出心裁,过肩的两条麻花辫,本来很平常,可是让她做了革命性的改动:她只编了很短一截辫子,却留了长长的辫梢,长得不合比例,离经叛道地垂下来,在规矩的人群中,一眼就可看出它的标新立异。 
蒋韵·隐秘盛开后来,陈果就曾问过她,“潘红霞,你们这里的女孩儿,都这么梳辫子吗?” 
她回答,“不,就我一个。” 
陈果说的“你们这里”,是指这座内陆城市,出产钢铁、煤炭,还有化工原料,干旱,安静,物产匮乏,在春天总是刮没完没了的黄风。其实,这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可不知为什么它没有其他古城那么幸运,知道它的人很少。它还是座省会城市,可是,在陈果这些人眼里看来,它简直就是一座村庄。 
潘红霞不止一次听他们这样感慨,“唉,这地方,简直就是个村儿!” 
他们不说“村”,而说“村儿”,一听这流畅的鼻音很重的“儿化韵”就知道了他们的来历。对了,他们都是北京人,北京知青,在这里,在黄土高原上插队落户。他们都有着特别复杂、特别曲折的经历,那是潘红霞这样的本地女孩儿所不能了解的。比如陈果,陈果来自一个赫赫有名的学校——101中学,它的前身,据说是延安保育院,“马背上的摇篮”说的就是它。也许陈果自己并没有张扬,可是,没多久全校差不多有一多半人还是知道了她不平凡的来历。这没有什么,潘红霞想,要是换了我,我会让全校的人都知道。 
陈果插队六年后,最终落脚在了一个叫“太谷”的小城,在那里的一家制药厂当工人。那家制药厂,倒是远近闻名的,生产一种古老的妇科良药“定坤丹”,据说是宫里的秘方,所谓“宫闱圣药”,后来流传到了民间。当然这和陈果没什么关系,陈果根本不关心这些,陈果每天要做的事,是写各种材料。她是厂宣传科的干事,所谓“以工代干”指的就是陈果这样的人。 
“宫闱圣药”让潘红霞感到了神秘,其实,关于陈果的一切,在这个经历简单、心地也简单的女孩儿眼里,都是神秘的:她的来历,她的经历,她到过的那些地方。潘红霞喜欢所有神秘的事物。她很庆幸自己能和陈果这样的人在一个学校一个班里念书,而且,还同住一间寝室。 
是啊,要不是十年的蹉跎,潘红霞怎么会和陈果同在一座城市、一个学校、一个班里做同窗呢?在一个正常的年代,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她们相差七八岁,当陈果已经是北京这座辉煌的都城中一个初中学生的时候,潘红霞才刚刚迈进本地小学的校门,学汉语拼音,学大小多少、上下来去,学那篇忆苦思甜的课文: 
爷爷七岁去讨饭, 
爸爸七岁去逃荒, 
今年我也七岁了, 
背起书包把学上。 
如果一切正常,她们将永远不可能相遇和相识。她们各走各的路,就像不同轨道上的两颗星星。但是他们都无可选择地遭遇了这个非常时代。他们,潘红霞、陈果、所有的人,当然,还有刘思扬。 
刘思扬也来自一座小城,那座小城在后来的岁月中,将以它完好的城墙和明清时代的民居建筑而闻名世界。但是在1978年,它很沉寂,没人知道它发达的未来。刘思扬就在这小城中一家柴油机厂做机工,开牛头刨。他整天穿着油腻腻的劳动布工作服,可是头发总是洗得很干净,上面有“海鸥牌”洗头膏的香味。他还有个癖好,喜欢在高高的没人的旧城墙上看书,这使他和本地人区分开来。本地人,除了撒欢儿的野孩子有谁会理会这破墙呢?从一生下来,它就在那里了,既不能靠它吃,也不能靠它喝,只有外来人,才会对它的存在感到好奇。这个外来人刘思扬,这个小资产阶级的刘思扬,当他忍受不了小城的庸常和窒息时,他就总是爬上城墙,好像,这是他从生活的泥淖中出逃的方式。在某些节假日,他的女朋友会从另一座小城赶来看他,他也爱把她带到衰草丛生的城墙上,他们就在那里拥抱、亲吻。 
他们就是这样,已经习惯了文学化地活着。 
刘思扬以全县高考第一名的成绩,成了那小城的名人。可是他运气不好,他填报的第一志愿“北京大学”不知因为什么没有录取他,却把个第二名录走了。这样,他就来到了这里,这座内陆城市名不见经传的学校,做了潘红霞的同窗。潘红霞想,这多偶然哪,她还想,这多幸运哪。 
潘红霞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只是,她自己并不知道,那就是,她是个知道珍惜的人,她懂得“感恩”。这是人的一种禀赋,有人有,有人没有。比如陈果,陈果就是活一百岁,经受再多的磨难,她仍然是不知道珍惜的,对了,这是一种才能,就像爱。“生活教会了我们珍惜”,这话是一句谎言。潘红霞他们班上,五十几人,人人都有鸿鹄之志,不少人都对最终落到这样一所末流学校感到委屈和不满。可是潘红霞不。潘红霞内心很快乐。她虽然也会对这新环境中一些事情发发牢骚,比如食堂糟糕的饭菜,比如遥远的水房,比如根本没有几本藏书的图书馆,可这又算什么呢?这一切都无法伤害到她的快乐。她有时甚至都为自己的快乐不好意思。夜深人静,有时她会忽然从梦中醒来,八个人的寝室,鼾声此起彼伏,鼾声就像水波一样,一波一波地,拍打着她,她就问自己,潘红霞你这是在哪里?在什么地方?然后她回答说,在你想在的地方。这回答,一下子,让她眼里涌满热泪。   
七七级和河边的学校(2)   
1978年,人们感受着朴素的快乐,在百废待兴的校园,清贫的土壤和快乐的空气特别适合浪漫主义的生长。到处是不再年轻的面孔,皮肤粗糙,上面布满风霜的痕迹,但经历很快地就变成了故事。携带着故事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吸引着年轻姑娘的目光,感伤的情绪在甜蜜中泛滥着,苦难变成了高贵的印记。 
潘红霞没有值得炫耀的经历,没有苦难的财富,这让她感到自己平庸。她和这古城中大多数同龄人一样,该上学的时候上学,该停课的时候停课。后来,“复课闹革命”时,她进了初中,只读了一年,就领到了一张“结业证”。那是1971年,她还不满十六岁,从此就走上了“社会”。这所谓的“社会”,其实就是一家集体所有制的小厂,隶属于这城市的手工业局,从前,是一家街道小厂,生产一些铁制的杂货用品。她就在这小厂狭窄局促的空间里,伴着一台老掉牙的皮带车床,度过了将近八年岁月。所以,对她来说,重返校园,开始一种完全不同的新生活,是一种救赎。尽管这学校名不见经传,可它拯救了她。 
这座内陆城市的最高学府,当然是以这省份名字命名的那座大学。它有悠久的历史,创办于二十世纪初年:1902年,是中国的第三所大学堂。它的创办人,是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这个大名鼎鼎的人物,用令我们屈辱的庚款创办了这所大学,参与创办的,还有当时的清廷大员岑春煊。总之,它是有根基的,有身世的,当然,也是衰落的。不像潘红霞的学校,几乎没有历史,白手起家。所以,那个学校里的学生,都比较骄傲,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没办法的事,没落的世家子弟哪个能不骄傲呢? 
潘红霞的学校,却是新鲜的,甚至,是仓促的,没有一点旧时代的痕迹。它建立在一片河滩之上,在穿城而过的那条河流的东岸。围墙外,是大片的农田、菜田还有水渠,有一条曲折暧昧的小路在农田里蜿蜒着通向高高的河坝。他们把这河坝叫坝堰。这个学校的学生,喜欢在这坝堰上散步,看夕阳把浑浊而黏稠的河水涂染成辉煌的金色。这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唯一感到安慰的地方,胜别人一筹的地方:他们有一条河。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随时在河边聚会、唱歌、野餐——“皮克尼克来江边”,是真的江边,虽然如今枯萎了,衰老了,可在地图上,还有人们的心里,它仍然是一条雄壮的、声名远播的河流。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尽可以把这条河看作是自家学校的后花园。 
这学校,没有标志性的建筑,都是一些红砖楼房,东一座西一座,像孪生兄弟一样几乎没有区别,明眼人一看,就看出它有种急就章似的潦草。到夜晚,就算所有的灯都亮着,它仍然有一种掩藏不住的荒凉气息,有一种孤独的璀璨,特别打动人。这也是让潘红霞最爱它的地方,甚至,是心疼。周日的夜晚,她坐末班车从城里匆匆返校,从汽车站,到她的学校,还要在野地里走差不多两三里路。她走着走着,一下子,就看见了那一团小小的光明,紧紧簇拥着,依偎着,在无边的黑夜之中,又孤独,又骄傲。她的心顿时一软,想哭。这黑夜中的校园,它是那么让人心疼和珍惜。这种时候,她就像是它的母亲一样怜惜着它。 
她的学校,和李提摩太的学校,虽说还没有什么交往,可他们总是能够知道发生在那里的事情,那里,中文系七七级的学生,成立了一个文学社,他们给那文学社起了一个和时代气息特别吻合的名字:春天。那么,他们怎么能没有一个自己的文学社呢?好吧,那就成立一个。一帮人摩拳擦掌,于是,他们的文学社也就诞生了,也起了一个符合时代气息又和校园的浪漫情调吻合的名字——红钟,铿锵有力又有些旖旎,是从几十个名字中挑选出来的。 
他们推举刘思扬为社长。 
大概,刘思扬生来就是为了一个激情的事业献身的,至少,他特别适合做一个文学社团的领袖。他像从苏俄小说中走出来的一个人物,比如,罗亭。当然不是从爱情中出逃的那个罗亭,而是1848年的罗亭。1848年6月26日,在巴黎街垒战中被打死的那个“波兰人”,腰间束一条红围巾,举着弯弯的钝马刀,被子弹一下子击中了心脏的那个德米特里·罗亭——这样的人在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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