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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五月与十二月(短篇集)-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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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是香港,领不到社会福利署的救济金,嬉皮士们大可能捱饿至死——所以我并不对这种志向表示乐观,我每天仍然把八至十小时花在工作上,月尾领薪水时,表示愉快。 

然后努力把薪水花光——这并不困难。如果你出去打听一下物价高涨到什么地方。凯斯咪丝的毛衣六百元,靴子一千元,绒大衣三千元。 

所以我仍然挤在公路车上。去年年底买了件银狐,但劳斯白色跑车?叹息。很——难了。 

今天我打开杂志,星座预测天秤座:「本月对你很有帮助,你将会认识一名新男友,与以前那些男人完全不同。」 

啊哈!希望如是。 

以前我认得太多的垃圾男人。是,每周末接到五六个约会,结果情愿躲在家中独个儿看电视,出去与他们玩会累得变一滩泥浆……说着他们可以了解的话,笑着他们认为是可笑的事……结果表演的成绩太好,他们认为我与他们有太多相同之处,下星期还是来约会。 

真后悔当初没去参加演员训练班。我会是个很好的演员,一流演技。 

呜。真闷死人。 

房东不肯替我粉刷屋子。他说:「你们这种漂亮的小姐,花一万数千黏黏墙纸,小意思。」说得挤眉弄眼的。 

我当然没有伸手捏死他,不值得。他提醒我一件事,如果真的混不下去,我可以利用这间公寓公开「徵友」。 

目前只好在周末自己动手一间间的漆。我做这行很拿手,以前在英国,练习过多次。 

我不错是一个人住,但我是有亲戚的。姊姊在香港,同父异母,嫁个律师,光在屋契与离婚书上签字,已经发财,姊姊穿金戴银,常常来表演阔气,我不是不喜欢她——我们很谈得来,但是数月不见,也无所谓。 

她有一个洋名,叫乔哀斯。星期日上午十一点,她来接铃。 

我穿着睡炮去开门,打呵欠。 

我说:「你这么早来干吗?」 

「下午去跑马,顺便来看看你。」 

我想,至少我排名在马匹前面,不坏。 

「茶?」我问她。 

「谢谢。」她抬抬头。 

我说:「你知道吗?乔哀斯在英国是一个廉价英文名字。相反地,夏绿蒂、伊莉莎白、玛丽是高贵的……」 

「去你妈的……」她骂。 

啐!就是因为我们不同母亲,所以她才敢说这种话。 

「这么久才来开门,我还以为有男人在你屋子里。」她说。 

「我没有男人已经很久了。」我答。 

「如何解决性的问题?」她看我一眼,「是不是洗个冷水浴不去想它?」 

「刚相反。想想市面上那些男人,不寒而栗,啥子欲念都逃得影踪全无。」 

她笑,「还是让做姊姊的介绍一个男人给你吧。」 

「原应如此。做姊姊不介绍,谁做这种中人、保人、媒人?妹妹嫁不出去,你也没面子。」 

「真是的——这些一桶桶的是什么?」她好奇。 

「油漆、漆墙壁。」我说:「散散心。」 

「别开玩笑。」她不置信。 

「姊姊,你可以去看赛马了。」我赶她。 

「好,我会带男人上来给你看。」她说。 

「看中我分你佣金。」我说。 

她鼻子里哼哼嘿嘿的,终于挽起手袋走掉了。 

星座上说的与众不同之男人,大概就是应在姊姊身上。可能吗?姊夫是好男人,好在有事业有气派,私生活不敢恭维,连小舞厅的舞女也泡,他们夫妇俩大吵的时候把我拉去做和事佬,我只会笑。 

他怕姊姊。乔哀斯打得他眉青鼻肿,一星期上不了律师楼,他服贴得很,结果两夫妻过得极美满,妹夫改泡电视明星、落选的香港小姐、歌女。 

夫妻之道是很怪,比考文凭与打工难得多——想想看,两个人廿四小时撕缠在一起,要命,互相防贼似,支票户口都得夫妻同时签名,你说多狠。 

除非很小就结了婚,来不及想那些恐怖的事,否则只好一辈子独身。独身也有好处,往乐观处想:不必多洗一个人的衣服,少受男人那腌攒气,真正的自由……当然……寂寞。 

我一边调油漆一边想,寂寞。星期日早上最寂寞,一张床上只一个人。没有情人。 

有情人也是好的,星期日早上眷恋一番。 

把修改长裤的时间,漆壁的时间,阅杂志的时间,全部奉献出来,给一个男人。结果情人是有啦,家也变成狗窝。 

下午我开始攀上梯子扫新颜色,一种极浅的紫罗兰——别笑,很美的,配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家具。 

或者我可以到那男人家去。不行。我的瓶瓶罐罐太多,临睡之前还要擦三种油膏,醒来之后又是两种面霜,穿过衣服必定要换,如果到别人家去过夜,岂不是要带一个箱子? 

清晨衣冠不整地从男人的屋子走出来——咱们的社会不至于开放到这种地步。 

墙壁上的灰漆剥落,掉进我眼睛。天!我的隐形眼镜,一揉就落在地下,我还听见轻微的「啪」一声。 

我连忙自梯子下来,慢慢跪在地下摸索。悲剧,我与隐形眼镜可以写成一本史诗,精采处绝对不下于「哀狄悲斯皇上」,这么薄薄的硬塑胶掉在什么地方? 

我呻吟,满地乱摸。 

偏偏在这个时候,门铃大作。 

我并不理睬,继续摸地板。 

门铃又长又尖又响。 

我大嚷:「F——KOFF!」拔直喉咙。大概是收报费,要不就是收垃圾费。 

找到啦!我轻轻拿起那块镜片,当它是性命,今日我是交了老运了,省回一百元。 

门外那个人不耐烦,大声嚷:「开门!开门!」 

是姊姊的声音! 

我「霍」地站起来,叫:「等一会儿!」 

我奔到浴间去洗干净镜片,放回眼睛,叹口气,奔去开门,一脚踢翻油漆罐子,糊住了脚,也弄脏地下。 

我诅咒:「SHIT!」拉开门。 

姊姊面色铁青地,「你疯啦?你在开粗口示范班呀?」 

她看到我的尊容,瞪大了眼。 

我摊摊手,无可奈河。 

「你的油漆!」她尖叫。 

「你又来干什么?PISSOFF!」我以同样的高声回答她。 

「我来给你介绍男朋友!」她说着把身子让开两步。 

原来她身后站着一个年轻男人。 

真是好时光!哪一天我不是打扮得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上门来,今天狼狈到这种地步,白色武士他本人出现也完结了,我的亲姊姊真懂得选辰光。 

我喃喃地说:「BLEEDINGHELL。」一不做二不休,说一句与说十句没分别。 

「让我们进来呀。」姊姊瞪着眼。 

「我今天不见客。」我要关门。 

「你会后悔的!」姊姊威吓我。 

我「碰」地关上门。 

后悔个屁。 

我怒气冲天地抹地板、洗脚,把油漆扫完扔到垃圾桶淋浴。打电话与装修师傅联络好,把墙壁全部交给他们办理,然后松口气,开罐冰啤酒坐在沙发上,稍微觉得好过一点。 

然后我还真后悔了。 

该死的姊姊。选这种倒霉的辰光来介绍男朋友。我又开一罐啤酒。我连那个年轻男人的面长面短也还没看清楚。又失去一个机会。 

恐怕我一辈子都得独个儿坐在此地喝冰啤酒。 

门钟忽然「叮当」一响。 

我放下啤酒杯。是谁?什么人?真是收报费的? 

我懒洋洋地去开门。 

「谁?」我问。 

「小姓宋。」那个年轻人笑得有点俏皮。 

「宋什么先生?」我靠在门边。他是陌生人我也决定好好的聊一阵,以解闷气。 

「我原是跟令姊一起来的,刚才您在气头上,咱们不幸吃闭门羹,所以憩一会儿,我现在又来了。小姓宋,今年二十五岁,尚未娶妻。」 

「哦。」我上上下下打量他。西厢记倒是看得很熟的,样子也开朗,耐力无懈可击。为什么不?他很不错。 

「你——有兴趣进来坐吗?」我不是不带点难为情的,「欢迎。」 

「我们在附近喝了杯咖啡,令姊思量着你的脾气该过啦,着我上来再敲门。」他很大方的进门来。 

我打量着他。他很一高,很细长,相貌端正,笑起来具童心状,而且大方。一条「加巴甸」长裤,一双极好的薄底短靴子,薄毛衣一瞧就知道是品质顶高,这种为真正的舒适而穿着名牌货色的人是「知道分别的人」。 

我马上喜欢了他,给他一杯啤酒。 

他说:「很多时候,我还是比较爱喝姜啤或是沙士。」 

「呵,沙士。」我说:「呜呼,现在极难买到沙士。」 

「你在英国学会喝沙士?」他问。 

「不,」我老实答:「我在英国学会说粗话。至于沙士,其实就是ROOTBEER,你知道花生漫画中的史诺比,他就专门喝沙士。」 

他打量我很久,「你知道吗?我以为你会像你姊姊,你姊姊真是高贵的女士。」 

我知道,她是淑女,我是顽童,但我如何向这个陌生人解释我不是每天这么倒霉的呢?不见得有人日日踢翻油漆桶,掉了隐形眼镜。 

我不屑解释。 

但我觉得懊恼——本来是个好机会。他会不会相信有时候我还穿旗袍上班呢? 

「你是姊姊的朋友?」我问, 

他擦擦鼻子。「是,我送父母去马场,她说她有个妹妹也不跑马,说不定我们俩谈得拢,陪我到这里来,她的牺牲算很大,她放弃三场赛马的时间。」 

「我知道。」今天一日没一处对劲的地方。 

「这杯饮料真不错。」他扬扬杯子。 

我喜欢他,真的。 

「谢谢你!」他站起来,「我告辞了,下次再见。」 

我很怀疑下次是否能够「再见」。 

「认识你很高兴。」他补一句,「真的。」又笑,雪白的牙齿。 

他走以后,我心跳半日,说不出的感觉,一个人坐在客厅中,直到天黑。然后姊姊又上来。 

她用一只式样古怪的金子打火机点着香烟,深深吸一口,喷出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说:「真正的「用家」还是选都彭的。」 

她按熄香烟。「还喜欢他吗?」 

我接捺不住。「我的眼睛只认识读书人,他是不是读书人?」 

「他流的汗恐怕都有书卷气,加州理工学院的助教。」 

我吹一声口哨。「研究什么?」 

「很奇怪的一项题目。」姊姊说:「他是科学家。」 

我兴奋。「告诉我!是什么?」 

「水星接近地球与太阳核子的扩张状态。」 

「啊!」我惊叹。 

「盲目崇拜。依我说,还不如那带街的,到皮草店去,可以拿百分之廿回佣。」姊姊笑。 

我笑着拉起姊姊的手。「你不是真这么想,是不是?当然是有分别的,怎么会没分别呢?」 

姊姊叹口气。「人就是这点不实际。钱还不一样的臭?开银行赚的与开凉果店赚的,偏偏不一样!」 

「他会不会约会我?」我问。 

「哪有煤人包生儿子的?」姊姊扬起眉毛。 

「偏偏我今天这个样子。」我叹口气。 

姊姊燃起一根香烟,正容说:「说不定他觉得你与众不同。这种男孩子早就被女孩子宠坏,你跟他来个下马威,也是好的。以真面目示人。」 

我摇摇头。男人永远不会喜欢女人这个模样。 

姊姊去后,我对着镜子很久。研究如何把自己改良。 

结果我去修整齐头发,又添些新衣裳。 

等家中墙纸黏好的时候,小宋的电话也来了。我很高兴。他约在一间法国餐厅。我决定补偿过去的错误,使他耳目一新——不是故意讨好他。但是我不想再虐待他。 

我穿一件黑色满是横十字纹缎子的旗袍,铸金边,完全是张爱玲那时式样,宽身,阔下摆,长到腿肚,敢说是别致漂亮的。 

他早到几分钟,我进去的时候他吃惊,但不是惊艳那种诧喜,而是意外、错愕,并且有失望的成份在内。我的心马上一沉。他奶奶的,真难侍候,我踏高跷似踩着四寸半细跟鞋来,他还让我瞧眼睛鼻子,受不了! 

倒是在座的外国宾客,纷纷投以赞赏的眼光——他们终于见到唐装打扮的中国女人了。 

我瞪眼:「我这次又是什么不对?」 

「发生什么事?干吗你打扮成一个苏丝黄?」他问。 

「他妈的!」我骂。 

「为什么?」他质问。 

「因为上次我像个老粗,今次想你改观。」我说。 

「没关系,」他说:「我不介意老组,我喜欢老粗。」 

他摊开手,一副存心吵架的样子。 

「我是老粗?」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谁告诉你的?」 

「你告诉我的。」他站起来,「你自己说的。」 

四周围的人开始侧目。我俩的声线实在很高。 

「我这么说自己是可以的,但你说我就不可以,」我气愤,「这顿饭我不吃了,免得为一杯茶出卖灵魂。」我抓起手袋,转身就走。 

「喂!」他在我身后嚷。 

我推开餐厅门,才到街上,被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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