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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晋书-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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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矣。王人赐官,冗散无事者,不督使学,则当使耕,无缘放之使坐食百姓也。

今文武之官既众,而拜赐不在职者又多,加以服役为兵,不得耕稼,当农者之半,

南面食禄者参倍于前。使冗散之官农,而收其租税,家得其实,而天下之谷可以

无乏矣。夫家足食,为子则孝,为父则慈,为兄则友,为弟则悌。天下足食,则

仁义之教可不令而行也。为政之要,计人而置官,分人而授事,士农工商之分不

可斯须废也。若未能精其防制,计天下文武之官足为副贰者使学,其余皆归之于

农。若百工商贾有长者,亦皆归之于农。务农若此,何有不赡乎!《虞书》曰:

“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是为九年之后乃有迁叙也。故居官久,则念立慎

终之化,居不见久,则竞为一切之政。六年之限,日月浅近,不周黜陟。陶之所

上,义合古制。

夫儒学者,王教之首也。尊其道,贵其业,重其选,犹恐化之不崇;忽而不

以为急,臣惧日有陵迟而不觉也。仲尼有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然则尊

其道者,非惟尊其书而已,尊其人之谓也。贵其业者,不妄教非其人也。重其选

者,不妄用非其人也。若此,而学校之纲举矣。

书奏,帝下诏曰:“二常侍恳恳于所论,可谓乃心欲佐益时事者也。而主者

率以常制裁之,岂得不使发愤耶!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亦可

便令作之,然后主者八坐广共研精。凡关言于人主,人臣之所至难。而人主若不

能虚心听纳,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至使杜口结舌。每念于此,未尝不叹息也。

故前诏敢有直言,勿有所距,庶几得以发懞补过,获保高位。苟言有偏善,情

在忠益,虽文辞有谬误,言语有失得,皆当旷然恕之。古人犹不拒诽谤,况皆善

意在可采录乎!近者孔晁、綦毋龢皆案以轻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知

区区之朝无讳言之忌也。”俄迁侍中。

初,玄进皇甫陶,及入而抵,玄以事与陶争,言喧哗,为有司所奏,二人竟

坐免官。泰始四年,以为御史中丞。时颇有水旱之灾,玄复上疏曰:

臣闻圣帝明王受命,天时未必无灾,是以尧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惟

能济之以人事耳。故洪水滔天而免沈溺,野无生草而不困匮。伏惟陛下圣德钦明,

时小水旱,人未大饥,下祗畏之诏,求极意之言,同禹、汤之罪己,侔周文之夕

惕。臣伏欢喜,上便宜五事:

其一曰,耕夫务多种而耕不熟,徒丧功力而无收。又旧兵持官牛者,官得

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一朝减持官

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

必不欢乐。臣愚以为宜佃兵持官牛者与四分,持私牛与官中分,则天下兵作欢然

悦乐,爱惜成谷,无有损弃之忧。

其二曰,以二千石虽奉务农之诏,犹不勤心以尽地利。昔汉氏以垦田不实,

征杀二千石以十数。臣愚以为宜申汉氏旧典,以警戒天下郡县,皆以死刑督之。

其三曰,以魏初未留意于水事,先帝统百揆,分河堤为四部,并本凡五谒者,

以水功至大,与农事并兴,非一人所周故也。今谒者一人之力,行天下诸水,无

时得遍。伏见河堤谒者车谊不知水势,转为他职,更选知水者代之。可分为五部,

使各精其方宜。

其四曰,古以步百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所觉过倍。近魏初课田,

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自顷以来,

日增田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非

与曩时异天地,横遇灾害也,其病正在于务多顷亩而功不修耳。窃见河堤谒者石

恢甚精练水事及田事,知其利害,乞中书召恢,委曲问其得失,必有所补益。

其五曰,臣以为胡夷兽心,不与华同,鲜卑最甚。本邓艾苟欲取一时之利,

不虑后患,使鲜卑数万散居人间,此必为害之势也。秦州刺史胡烈素有恩信于西

方,今烈往,诸胡虽已无恶,必且消弭,然兽心难保,不必其可久安也。若后有

动衅,烈计能制之。惟恐胡虏适困于讨击,便能东入安定,西赴武威,外名为降,

可动复动。此二郡非烈所制,则恶胡东西有窟穴浮游之地,故复为患,无以禁之

也。宜更置一郡于高平川,因安定西州都尉募乐徙民,重其复除以充之,以通北

道,渐以实边。详议此二郡及新置郡,皆使并属秦州,令烈得专御边之宜。

诏曰:“得所陈便宜,言农事得失及水官兴废,又安边御胡政事宽猛之宜,

申省周备,一二具之,此诚为国大本,当今急务也。如所论皆善,深知乃心,广

思诸宜,动静以闻也。”

五年,迁太仆。时比年不登,羌胡扰边,诏公卿会议。玄应对所问,陈事切

直,虽不尽施行,而常见优容。转司隶校尉。

献皇后崩于弘训宫,设丧位。旧制,司隶于端门外坐,在诸卿上,绝席。其

入殿,按本品秩在诸卿下,以次坐,不绝席。而谒者以弘训宫为殿内,制玄位在

卿下。玄恚怒,厉声色而责谒者。谒者妄称尚书所处,玄对百僚而骂尚书以下。

御史中丞庾纯奏玄不敬,玄又自表不以实,坐免官。然玄天性峻急,不能有所容;

每有奏劾,或值日暮,捧白简,整簪带,竦踊不寐,坐而待旦。于是贵游慑伏,

台阁生风。寻卒于家,时年六十二,谥曰刚。

玄少时避难于河内,专心诵学,后虽显贵,而著述不废。撰论经国九流及三

史故事,评断得失,各为区例,名为《傅子》,为内、外、中篇,凡有四部、六

录,合百四十首,数十万言,并文集百余卷行于世。玄初作内篇成,子咸以示司

空王沈。沈与玄书曰:“省足下所著书,言富理济,经纶政体,存重儒教,足以

塞杨、墨之流遁,齐孙、孟于往代。每开卷,未尝不叹息也。‘不见贾生,自以

过之,乃今不及’,信矣!”

其后追封清泉侯。子咸嗣。

咸字长虞,刚简有大节。风格峻整,识性明悟,疾恶如仇,推贤乐善,常慕

季文子、仲山甫之志。好属文论,虽绮丽不足,而言成规鉴。颍川庾纯常叹曰:

“长虞之文近乎诗人之作矣!”

咸宁初,袭父爵,拜太子洗马,累迁尚书右丞。出为冀州刺史,继母杜氏不

肯随咸之官,自表解职。三旬之间,迁司徒左长史。时帝留心政事,诏访朝臣政

之损益。咸上言曰:“陛下处至尊之位,而修布衣之事,亲览万机,劳心日昃。

在昔帝王,躬自菲薄,以利天下,未有逾陛下也。然泰始开元以暨于今,十有五

年矣。而军国未丰,百姓不赡,一岁不登便有菜色者,诚由官众事殷,复除猥滥,

蚕食者多而亲农者少也。臣以顽疏,谬忝近职,每见圣诏以百姓饥馑为虑,无能

云补,伏用惭恧,敢不自竭,以对天问。旧都督有四,今并监军,乃盈于十。夏

禹敷土,分为九州,今之刺史,几向一倍。户口比汉十分之一,而置郡县更多。

空校牙门,无益宿卫,而虚立军府,动有百数。五等诸侯,复坐置官属。诸所宠

给,皆生于百姓。一夫不农,有受其饥,今之不农,不可胜计。纵使五稼普收,

仅足相接;暂有灾患,便不继赡。以为当今之急,先并官省事,静事息役,上下

用心,惟农是务也。”

咸在位多所执正。豫州大中正夏侯骏上言,鲁国小中正、司空司马孔毓,四

移病所,不能接宾,求以尚书郎曹馥代毓,旬日复上毓为中正。司徒三却,骏故

据正。咸以骏与夺惟意,乃奏免骏大中正。司徒魏舒,骏之姻属,屡却不署,咸

据正甚苦。舒终不从,咸遂独上。舒奏咸激讪不直,诏转咸为车骑司马。

咸以世俗奢侈,又上书曰:“臣以为谷帛难生,而用之不节,无缘不匮。故

先王之化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窃谓奢侈之费,甚于天灾。古者尧有茅茨,

今之百姓竞丰其屋。古者臣无玉食,今之贾竖皆厌粱肉。古者后妃乃有殊饰,今

之婢妾被服绫罗。古者大夫乃不徒行,今之贱隶乘轻驱肥。古者人稠地狭而有储

蓄,由于节也;今者土广人稀而患不足,由于奢也。欲时之俭,当诘其奢;奢不

见诘,转相高尚。昔毛玠为吏部尚书,时无敢好衣美食者。魏武帝叹曰:‘孤之

法不如毛尚书。’令使诸部用心,各如毛玠,风俗之移,在不难矣。”又议移县

狱于郡及二社应立,朝廷从之。迁尚书左丞。

惠帝即位,杨骏辅政。咸言于骏曰:“事与世变,礼随时宜,谅暗之不行尚

矣。由世道弥薄,权不可假,故虽斩焉在疚,而躬览万机也。逮至汉文,以天下

体大,服重难久,遂制既葬而除。世祖武皇帝虽大孝蒸蒸,亦从时释服,制心丧

三年,至于万机之事,则有不遑。今圣上欲委政于公,谅暗自居,此虽谦让之心,

而天下未以为善。天下未以为善者,以亿兆颙颙,戴仰宸极,听于冢宰,惧天光

有蔽。人心既已若此,而明公处之固未为易也。窃谓山陵之事既毕,明公当思隆

替之宜。周公圣人,犹不免谤。以此推之,周公之任既未易而处,况圣上春秋非

成王之年乎!得意忘言,言未易尽。苟明公有以察其悾款,言岂在多。”时司

隶荀恺从兄丧,自表赴哀,诏听之而未下,恺乃造骏。咸因奏曰:“死丧之戚,

兄弟孔怀。同堂亡陨,方在信宿,圣恩矜悯,听使临丧。诏未下而便以行造,急

谄媚之敬,无友于之情。宜加显贬,以隆风教。”帝以骏管朝政,有诏不问,骏

甚惮之。咸复与骏笺讽切之,骏意稍折,渐以不平。由是欲出为京兆、弘农太守,

骏甥李斌说骏,不宜斥出正人,乃止。骏弟济素与咸善,与咸书曰:“江海之流

混混,故能成其深广也。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观每事欲了。生子痴,了官

事,官事未易了也。了事正作痴,复为快耳!左丞总司天台,维正八坐,此未易

居。以君尽性而处未易居之任,益不易也。想虑破头,故具有白。”咸答曰:

“卫公云酒色之杀人,此甚于作直。坐酒色死,人不为悔。逆畏以直致祸,此由

心不直正,欲以苟且为明哲耳!自古以直致祸者,当自矫枉过直,或不忠允,欲

以亢厉为声,故致忿耳。安有空空为忠益,而当见疾乎!”居无何,骏诛。咸转

为太子中庶子,迁御史中丞。

时太宰、汝南王亮辅政,咸致书曰:“咸以为太甲、成王年在蒙幼,故有伊、

周之事。圣人且犹不免疑,况臣既不圣,王非孺子,而可以行伊、周之事乎!上

在谅暗,听于冢宰,而杨骏无状,便作伊、周,自为居天下之安,所以至死。其

罪既不可胜,亦是殿下所见。骏之见讨,发自天聪,孟观、李肇与知密旨耳。至

于论功,当归美于上。观等已数千户县侯,圣上以骏死莫不欣悦,故论功宁厚,

以叙其欢心。此群下所宜以实裁量,而遂扇动,东安封王,孟、李郡公,余侯伯

子男,既妄有加,复又三等超迁。此之熏赫,震动天地,自古以来,封赏未有若

此者也。无功而厚赏,莫不乐国有祸,祸起当复有大功也。人而乐祸,其可极乎!

作此者,皆由东安公。谓殿下至止,当有以正之。正之以道,众亦何所怒乎!众

之所怒,在于不平耳。而今皆更倍论,莫不失望。咸之愚冗,不惟失望而已,窃

以为忧。又讨骏之时,殿下在外,实所不综。今欲委重,故令殿下论功。论功之

事,实未易可处,莫若坐观得失,有居正之事宜也。”

咸复以亮辅政专权,又谏曰:“杨骏有震主之威,委任亲戚,此天下所以喧

哗。今之处重,宜反此失。谓宜静默颐神,有大得失,乃维持之;自非大事,一

皆抑遣。比四造诣,及经过尊门,冠盖车马,填塞街衢,此之翕习,既宜弭息。

又夏侯长容奉使为先帝请命,祈祷无感,先帝崩背,宜自咎责,而自求请命之劳,

而公以为少府。私窃之论,云长容则公之姻,故至于此。一犬吠形,群犬吠声,

惧于群吠,遂至叵听也。咸之为人,不能面从而有后言。尝触杨骏,几为身祸;

况于殿下,而当有惜!往从驾,殿下见语:‘卿不识韩非逆鳞之言耶,而欻摩天

子逆鳞!’自知所陈,诚頟頟触猛兽之须耳。所以敢言,庶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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