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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晋书-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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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非所宜。宜更大量天下土田方里之数,都更裂土分人,以王同姓,使亲疏远近

不错其宜,然后可以永安。古者封国,大者不过土方百里,然后人数殷众,境内

必盈其力,足以备充制度。今虽一国周环近将千里,然力实寡,不足以奉国典。

所遇不同,故当因时制宜,以尽事适今。宜令诸王国容少而军容多,然于古典所

应有者悉立其制,然非急所须,渐而备之,不得顿设也。须车甲器械既具,群臣

乃服彩章;仓廪已实,乃营宫室;百姓已足,乃备官司;境内充实,乃作礼乐。

唯宗庙社稷,则先建之。至于境内之政,官人用才,自非内史、国相命于天子,

其余众职及死生之断、谷帛资实、庆赏刑威、非封爵者,悉得专之。今臣所举二

端,盖事之大较,其所不载,应在二端之属者,以此为率。今诸国本一郡之政耳,

若备旧典,则官司以数,事所不须,而以虚制损实力。至于庆赏刑断,所以卫下

之权,不重则无以威众人而卫上。故臣之愚虑,欲令诸侯权具,国容少而军容多,

然亦终于必备今事为宜。

周之建侯,长享其国,与王者并,远者仅将千载,近者犹数百年;汉之诸王,

传祚暨至曾玄。人性不甚相远,古今一揆,而短长甚违,其故何邪?立意本殊而

制不同故也。周之封建,使国重于君,公侯之身轻于社稷,故无道之君不免诛放。

敦兴灭继绝之义,故国祚不泯。不免诛放,则群后思惧;胤嗣必继,是无亡国也。

诸侯思惧,然后轨道,下无亡国,天子乘之,理势自安,此周室所以长在也。汉

之树置君国,轻重不殊,故诸王失度,陷于罪戮,国随以亡。不崇兴灭继绝之序,

故下无固国。下无固国,天子居上,势孤无辅,故奸臣擅朝,易倾大业。今宜反

汉之弊,修周旧迹。国君虽或失道,陷于诛绝,又无子应除,苟有始封支胤,不

问远近,必绍其祚。若无遗类,则虚建之,须皇子生,以继其统,然后建国无灭。

又班固称“诸侯失国亦犹网密”,今又宜都宽其检。且建侯之理,本经盛衰,大

制都定,班之群后,著誓丹青,书之玉版,藏之金匮,置诸宗庙,副在有司。寡

弱小国犹不可危,岂况万乘之主!承难倾之邦而加其上,则自然永久居重固之安,

可谓根深华岳而四维之也。臣之愚,愿陛下置天下于自安之地,寄大业于固成之

势,则可以无遗忧矣。

今阎闾少名士,官司无高能,其故何也?清议不肃,人不立德,行在取容,

故无名士。下不专局,又无考课,吏不竭节,故无高能。无高能,则有疾世事;

少名士,则后进无准,故臣思立吏课而肃清议。夫欲富贵而恶贫贱,人理然也。

圣王大谙物情,知不可去,故直同公私之利,而诡其求道,使夫欲富者必先由贫,

欲贵者必先安贱。安贱则不矜,不矜然后廉耻厉;守贫者必节欲,节欲然后操全。

以此处务,乃得尽公。尽公者,富贵之徒也。为无私者终得其私,故公私之利同

也。今欲富者不由贫自得富,欲贵者不安贱自得贵,公私之涂既乖,而人情不能

无私,私利不可以公得,则恒背公而横务。是以风节日穨,公理渐替,人士富贵,

非轨道之所得。以此为政,小大难期。然教穨来既久,难反一朝。又世放都靡,

营欲比肩,群士浑然,庸行相似,不可顿肃,甚殊黜陟也。且教不求尽善,善在

抑尤,同侈之中,犹有甚泰。使夫昧适情之乐者,捐其显荣之贵,俄在不鲜之地;

约己洁素者,蒙俭德之报,列于清官之上。二业分流,令各有蒙。然俗放都奢,

不可顿肃,故臣私虑,愿先从事于渐也。

天下至大,万事至众,人君至少,同于天日,故非垂听所得周览。是以圣王

之化,执要而已,委务于下而不以事自婴也。分职既定,无所与焉,非惮日昃之

勤,而牵于逸豫之虞,诚以政体宜然,事势致之也。何则?夫造创谋始,逆暗是

非,以别能否,甚难察也。既以施行,因其成败,以分功罪,甚易识也。易识在

考终,难察在造始,故人君恒居其易则安,人臣不处其难则乱。今陛下每精事始

而略于考终,故群吏虑事怀成败之惧轻,饰文采以避目下之谴重,此政功所以未

善也。今人主能恒居易执要以御其下,然后人臣功罪形于成败之征,无逃其诛赏。

故罪不可蔽,功不可诬。功不可诬,则能者劝;罪不可蔽,则违慢日肃,此为国

之大略也。臣窃惟陛下圣心,意在尽善,惧政有违,故精事始,以求无失。又以

众官胜任者少,故不委务,宁居日昃也。臣之愚虑,窃以为今欲尽善,故宜考终。

何则?精始难校故也。又群官多不胜任,亦宜委务,使能者得以成功,不能者得

以著败。败著可得而废,功成可得遂任,然后贤能常居位以善事,暗劣不得以尸

禄害政。如此不已,则胜任者渐多,经年少久,即群司遍得其人矣。此校才考实,

政之至务也。今人主不委事仰成,而与诸下共造事始,则功罪难分。下不专事,

居官不久,故能否不别。何以验之?今世士人决不悉良能也,又决不悉疲软也。

然今欲举一忠贤,不知所赏;求一负败,不知所罚。及其免退,自以犯法耳,非

不能也。登进者自以累资及人间之誉耳,非功实也。若谓不然,则当今之政未称

圣旨,此其征也。陛下御今法为政将三十年,而功未日新,其咎安在?古人有言:

“琴瑟不调,甚者必改而更张。”凡臣所言,诚政体之常,然古今异宜,所遇不

同。陛下纵未得尽仰成之理,都委务于下,至如今事应奏御者,蠲除不急,使要

事得精可三分之二。

古者六卿分职,冢宰为师。秦、汉已来,九列执事,丞相都总。今尚书制断,

诸卿奉成,于古制为重,事所不须,然今未能省并。可出众事付外寺,使得专之,

尚书为其都统,若丞相之为。惟立法创制,死生之断,除名流徙,退免大事,及

连度支之事,台乃奏处。其余外官皆专断之,岁终台閤课功校簿而已。此为九卿

造创事始,断而行之,尚书书主,赏罚绳之,其势必愈考成司非而已。于今亲掌

者动受成于上,上之所失,不得复以罪下,岁终事功不建,不知所责也。夫监司

以法举罪,狱官案劾尽实,法吏据辞守文,大较虽同,然至于施用,监司与夫法

狱体宜小异。狱官唯实,法吏唯文,监司则欲举大而略小。何则?夫细过微阙,

谬妄之失,此人情之所必有,而悉纠以法,则朝野无全人,此所谓欲理而反乱者

也。

故善为政者纲举而网疏,纲举则所罗者广,网疏则小必漏,所罗者广则为政

不苛,此为政之要也。而自近世以来,为监司者,类大纲不振而微过必举。微过

不足以害政,举之则微而益乱;大纲不振,则豪强横肆,豪强横肆,则百姓失职

矣,此错所急而倒所务之由也。今宜令有司反所常之政,使天下可善化。及此非

难也,人主不善碎密之案,必责犯强举尤之奏,当以尽公,则害政之奸自然禽矣。

夫大奸犯政而乱兆庶之罪者,类出富强,而豪富者其力足惮,其货足欲,是以官

长顾势而顿笔。下吏纵奸,惧所司之不举,则谨密网以罗微罪。使奏劾相接,状

似尽公,而挠法不亮固已在其中矣。非徒无益于政体,清议乃由此而益伤。古人

有言曰:“君子之过,如日之蚀焉。”又曰:“过而能改”又曰“不贰过”。凡

此数者,皆是贤人君子不能无过之言也。苟不至于害政,则皆天网之所漏;所犯

在甚泰,然后王诛所必加,此举罪浅深之大例者也。

故君子得全美以善事,不善者必夷戮以警众,此为政诛赦之准式也。何则?

所谓贤人君子,苟不能无过,小疵不可以废其身,而辄绳以法,则愧于明时。何

则?虽有所犯,轻重甚殊,于士君子之心受责不同而名不异者,故不轨之徒得引

名自方,以惑众听,因名可乱,假力取直,故清议益伤也。凡举过弹违,将以肃

风论而整世教,今举小过,清议益穨。是以圣人深识人情而达政体,故其称曰:

“不以一眚掩大德。”又曰:“赦小过,举贤才。”又曰:“无求备于一人。”

故冕而前旒,充纩塞耳,意在善恶之报必取其尤,然后简而不漏,大罪必诛,法

禁易全也。何则?害法在犯尤,而谨搜微过,何异放兕豹于公路,而禁鼠盗于隅

隙。古人有言,“鈇钺不用而刀锯日弊,不可以为政”,此言大事缓而小事急也。

时政所失,少有此类,陛下宜反而求之,乃得所务也。

夫权制不可以经常,政乖不可以守安,此言攻守之术异也。百姓虽愚,望不

虚生,必因时而发。有因而发,则望不可夺;事变异前,则时不可违。明圣达政,

应赴之速,不及下车,故能动合事机,大得人情。昔魏武帝分离天下,使人役居

户,各在一方;既事势所须,且意有曲为,权假一时,以赴所务,非正典也。然

逡巡至今,积年未改,百姓虽身丁其困,而私怨不生,诚以三方未悉荡并,知时

未可以求安息故也。是以甘役如归,视险若夷。至于平吴之日,天下怀静,而东

南二方,六州郡兵,将士武吏,戍守江表,或给京城运漕,父南子北,室家分离,

咸更不宁。又不习水土,运役勤瘁,并有死亡之患,势不可久。此宜大见处分,

以副人望。魏氏错役,亦应改旧。此二者各尽其理,然黔首感恩怀德,讴吟乐生

必十倍于今也。自董卓作乱以至今,近出百年,四海勤瘁,丁难极矣。六合浑并,

始于今日,兆庶思宁,非虚望也。然古今异宜,所遇不同,诚亦未可以希遵在昔,

放息马牛。然使受百役者不出其国,兵备待事其乡,实在可为。纵复不得悉然为

之,苟尽其理,可静三分之二,吏役可不出千里之内。但如斯而已,天下所蒙已

不訾矣。

政务多端,世事之未尽理者,难遍以疏举,振领总纲,要在三条。凡政欲静,

静在息役,息役在无为。仓廪欲实,实在利农,利农在平籴。为政欲著信,著信

在简贤,简贤在官久。官久非难也,连其班级,自非才宜,不得傍转以终其课,

则事善矣。平籴已有成制,其未备者可就周足,则谷积矣。无为匪他,却功作之

勤,抑似益而损之利。如斯而已,则天下静矣。此三者既举,虽未足以厚化,然

可以为安有余矣。夫王者之利,在生天地自然之财,农是也。所立为指于此,事

诚有功益。苟或妨农,皆务所息,此悉似益而损之谓也。然今天下自有事所必须,

不得止已,或用功甚少而所济至重。目下为之,虽少有废,而计终已大益。农官

有十百之利,及有妨害,在始似如未急,终作大患,宜逆加功,以塞其渐。如河、

汴将合,沈莱苟善,则役不可息。诸如此类,亦不得已已。然事患缓急,权计轻

重,自非近如此类,准以为率,乃可兴为,其余皆务在静息。然能善算轻重,权

审其宜,知可兴可废,甚难了也,自非上智远才,不干此任。夫创业之美,勋在

垂统,使夫后世蒙赖以安。其为安也,虽昏犹明,虽愚若智。济世功者,实在善

化之为,要在静国。至夫修饰宫署,凡诸作役务为恒伤过泰,不患不举,此将来

所不须于陛下而自能者也。至于仰蒙前绪,所凭日月者,实在遗风系人心,余烈

匡幼弱,而今勤所不须,以伤所凭。钧此二者,何务孰急,陛下少垂恩回虑,详

择所安,则大理尽矣。

世之私议,窃比陛下于孝文。臣以为圣德隆杀,将在乎后,不在当今。何则?

陛下龙飞凤翔,应期践阼,有创业之勋矣。扫灭强吴,奄征南海,又有之矣。以

天子之贵,而躬行布衣之所难,孝俭之德,冠于百王,又有之矣。履宜无细,动

成轨度,又有之矣。若善当身之政,建藩屏之固,使晋代久长,后世仰瞻遗迹,

校功考事,实与汤、武比隆,何孝文足云!臣之此言,非臣下褒上虚美常辞,其

事实然。若所以资为安之理,或未尽善,则恐良史书勋,不得远尽弘美,甚可惜

也。然不可使夫知政之士得参圣虑,经年少久,终必有成。愿陛下少察臣言。

又论肉刑,见《刑法志》。诏答曰:“得表陈封国之制,宜如古典,任刑齐

法,宜复肉刑,及六州将士之役,居职之宜,诸所陈闻,具知卿之乃心为国也。

动静数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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