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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时间足够你爱-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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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只过了半个小时,那些追踪者的马蹄声越来越近。我回头数了数,一共是十七人,以我的力量很难消灭他们。 
  “快,快。”我叫著,用马刺使劲刺著马肚子,同时拔出剑来。马似乎也感到了危险,用力奔跑,但它经过了一夜的奔波後早已疲惫不堪,眼看著我与追踪者的距离在缩短。 
   不一会,他们的马已几乎和我的马并排。一个人举起剑向我砍来,我档开这一剑,但他的剑锋却刺进了我的坐骑的脖子。它嘶叫著倒下去。我迅速把脚从马镫里抽出,站定在地上,和赶上来包围住我的人战斗。 
  一个家夥冲在前面,想一下子杀死我。但我挡开他,然後刺中他的大腿,那家夥大叫一声,退了下去。我乘机解下斗篷,挽在左手上当作盾牌,且战且退,想著抢过他们其中一人的马匹後逃跑。 
  一阵混战後,我想自己已经杀了他们三、四个人,还有五、六个一时也起不来了。但突然间,我感到前额沁出了汗珠,眼前一阵昏黑。 
  我竟然忘记自己也受了伤,腹部和腿上的伤口还在流血,刚才的晕眩使我想了起来。 
  “哈哈,他快不行啦。”一个人喊。 
  “是吗?你看我到底行不行。” 
  我用剑柄使劲向这个人挥去,一下打中了他的太阳穴。他踉跄两步,摔倒在地。 
  随後,剩下的那些人就像是发疯的狼一样撕咬过来。六、七把剑闪著寒光在眼前飞舞。我又一次感到头昏,额头冒著冷汗,耳内一阵阵轰鸣,眼前血糊糊一片,手中的剑也不听话了。我知道,这一切都表明我的体力已经消耗殆尽。 
  正在这时,我听到那些人发出一阵欢呼,然後我才感到後背一阵冰凉,接著是火辣辣的疼。 
  一把剑正插在我的後心上。 
  “啊!” 
  我叫了一声。一股鲜血从嘴里喷出来。 
  “他快死了!”他们喊。 
  而就像他们说的,血不断从我的身体里冒出来,随著那柄剑被拔走,我的生命似乎也从那个伤口钻出去了。 
  一阵天旋地转,四周的树木在不停地晃动。我觉得自己倒在地上,身边是黑糊糊的人影。 
  “他死了。”一个人说。 
  “还没有,不过受了这样的伤,肯定会死。”另一个说。 
  “别管他。我们快去多佛。” 
  多佛!多佛!他们知道!莫顿主教全听见了! 
  我想起来,我必须起来,但我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在变冷。我在死亡。 
  是的,我能感觉到。 
  我在呼吸。但我在死亡。 
  生命!生命! 
  我的生命最终要化为腐土。 
  四周的树木变得那麽高大,金黄色的叶片落到我身上。 
  我的身体在这儿,生命在这儿,死亡也在这儿,一切都在这儿。我想到了我的童年,我在肯特的生活。 
  只有一个童年,只有一个生命──我的生命。时间总有一天要停止,现在它已经停了,在不可逾越的死亡之墙上撞得粉碎。 
  我想到了法兰西斯。 
  天主啊!您听得见吗?我不想现在就死。我还什麽事情都没有来得及做,我只有十九岁。 
  天主啊!求您给我时间,求您不要让我死去。 
  我不是朝生暮死的飞虫。我要时间,要每一分锺无声无息如花朵般依次凋谢的时间。 
  我求您!我求您!我求您!荣耀的天国之王! 
  您听得见吗?您不是万能的吗? 
  我要时间,要这种使生命如此宝贵的东西! 
  求您赐予我!要求您赐予我!我甚至可以去偷、去抢! 
  我也许是疯了,正置身於生存与死亡之间的那一点上。我要大叫,向著天空嘶哑地、抑扬顿挫地大喊。 
  但我什麽也做不了了。 
  我在悄悄地死去,进入一个梦里,不断地滑进那个如火如荼绽放的幻觉之中。上帝一直在那儿等著我。 

7 

很凉。 
冰凉。 
一点一点的。 
泥土的气息。 
是雨水。 
天国和地狱是不下雨的。 
“爱德华——” 
这声叫喊撕扯着我的心,像一声命令一样让我睁开了眼睛。我看到了法兰西斯。 
我没有死。 
在这一刻,时间突然停止了流动;这一刻将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永世不忘。这种感觉只有我自己能感受到,仿佛是一个新的生命,一个新生儿,仿佛是在熔炉里重新铸造的一柄剑。 
我的脸颊非常的烫,也许这就是新生的标志。滴滴泪水从法兰西斯的眼睛里滚落到我灼热的脸上,一下子就被烤干了。 
“我以为你死了。”他说。 
“我活着。感谢天主。”这是我用新的喉咙、新的嘴唇说出的第一句话。 
“是啊,感谢天主。” 
法兰西斯笑着。他的笑容和眼泪让我觉得是如此生动,我摸着他的脸,不想再离开他。那种失去的痛苦与可怖已让我永远无法忘记。 
“法兰西斯……” 
我吻他,什么也不在乎。 
“爱德华!”他推开我,满脸绯红地说,“你干什么,理查在呐。” 
这时我才注意到,几步之外,国王的宝贝弟弟正牵着两匹马等着我们。不过,他转过身,装做什么都没看见。 
我还怕什么呢?我受到天主的宠爱,已经死过一次了。 
因为还要赶路,我们三个人没有过多停留,法兰西斯和我共骑一匹马,向南方赶去。 
在离开前,我对着那片森林,那片天空,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In nomine Patris;et Filii;et Spiritus sancti。 
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我将是您永远的仆人。 
至于这次意外复活的另一个结果,我在几年之后才意识到。 

路途中,我知道了法兰西斯和理查在布兰斯托尔的故事: 
就像我在伦敦遇到的一样,法兰西斯赶到布兰斯托尔时,军队已经被渥威克接管。不过他比我幸运的多。很快,他便在附近一个镇上找到了被拥护国王的人藏起来的理查。他们听说伦敦被占领后便决定到扑次茅斯,可以从那里坐船出海到法国或爱尔兰。 
我们三人商量的结果是先到多佛,查找爱德华四世的踪迹,然后再做打算。 
第二天傍晚,我们到达多佛港。那时的港口比现在小得多,很快我们就了解到,爱德华四世似乎并没有来到此地。那一伙追杀我的人一天也曾来过这里,没有查到什么就走了。 
“那我们怎么办?”法兰西斯问。 
“我们首先应该先推测一下爱德华会去什么地方。”理查说。 
“对,”我点头,“不能到处乱找。” 
“国王肯定不会去北方,因为那里是渥威克的领地,”理查说,“伦敦更不可能,乔治正等着他;至于西部,从我对那里的观察看,似乎也不行。” 
“那么岂不是全英格兰都不能待了!” 
“爱德华不会光想着逃跑,他更多在想的是反攻。” 
“那么还是离开英格兰好喽。” 
“的确如此,”理查同意我的看法,“他在国外有不少盟友,所以他应该是想出海的。我们可以从多佛沿海岸线向南一路寻找,可能会遇到他。” 
“为什么要向南、不是向北?” 
“因为国王最好的盟友就是王妹玛格丽特公主,也就是勃艮第公爵夫人所在的地方啊。” 
“理查,我现在开始有些佩服你了。” 
法兰西斯笑着说。 

在细雨绵绵的秋季,沿英格兰的海岸线南下可不是什么好的旅行:脚下是泥泞的道路,头顶上是湿棉团般的天空,极目四望看到的只是雾气朦胧的灰白色海面。我们在这种情况下艰难地走了三天,白天走路,夜里就在海岸露宿,还要时时注意追捕我们的人,直到精疲力竭,挪也挪不动了。 
我们所处的位置在多佛和扑次茅斯之间,但一直到这,也没有发现过爱德华四世的踪迹。 
我们太累了,找到一个海边避风的石窝,准备休息一天。 
第二天天刚亮,我和法兰西斯便被一阵喊声吵醒了。 
跑出去一看,理查正在向远处的一小队人马挥手、叫喊,把红色的披风攥在手里做信号。而那伙人也一样地喊着。十几分钟之后,我们看清那一伙人打头的正是爱德华四世国王。 
“啊!是陛下!” 
我们高兴极了,又叫又跳,向着他们挥手。 
最后两队人马汇合,对方其实也不过四个人:国王本人,海斯汀勋爵,和两个卫士。我大家互相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谢谢您,肯特伯爵;还有您,赫利先生,”年轻的国王说,“请放心,我会很快回到这块土地上的。” 
“陛下要走吗?” 
“有一条荷兰的商船在南面的一个港湾里,我们要乘它到勃艮第去。当然还要带上我的弟弟。” 
“那么,我们就只有期待您回来了。”法兰西斯鞠了一躬。 
“等着我吧!你们不用等很长时间的!” 
年轻的国王踌躇满志地说。不久,我们来到停泊商船的海岸边,国王和理查登船离开。 
我和法兰西斯站在岸边,看着船渐渐变成一个黑点。当它最终消失时,我搂住法兰西斯,大声说出在我心底压抑了几天的话: 
“我爱你,法兰西斯。” 
“爱德华……” 
“我死过一次,所以我知道我有多爱你,我知道什么是爱。” 

8 


  1471年,也就是我与法兰西斯送爱德华四世和理查逃往勃艮第後不到一年,昔日的国王便杀回了英格兰,在人民和教会的支持下平定了叛乱。 
  作为叛乱的头目,渥威克.内维尔勋爵被处死;克拉伦斯公爵乔治因在最後关头投靠了国王而免於一死,但被剥夺了第一继承权;至於暗地里搞阴谋的莫顿主教,由於当时的教会事务还是由罗马教皇管理,他得以逃脱了惩罚,不过,以爱德华四世的脾气,莫顿想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愿望一生都不会实现了。 
  法兰西斯和海斯汀勋爵因为在这事件中的功劳得到了大量的赏赐;而我自己,则平生第一次得到了爵士的头衔。 
  “我从来没想到爱德华.赫利也会成为爵士!”法兰西斯说。 
  “怎麽?你这个伯爵竟然也嫉妒我吗?” 
  我们两个坐在肯特府邸的大阳台上,互相嘲笑对方。 
  本来理查和国王是希望我们留在伦敦的,但那里的生活并不适合我们,肯特郡的田野才是我们的家乡。 
  这种恬淡的生活过了三年,突然有一天,理查出现在肯特。他正带著军队赶往威尔士,特意绕道来看我们。 
  “我有事情托付给你们,”理查直接说,“我想让你们到伦敦,代替我监视莫顿主教的活动。” 
  “原来主教并没有从上次的事件中吸取教训啊。”法兰西斯不屑地说。 
  “他近来又和我哥哥乔治频繁接触,恐怕又在筹划什麽。” 
  “理查,我觉得乔治他太容易被别人说服了。”虽然乔治是理查的哥哥,我的话语里并没有顾及这种关系。而且,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我不希望几年前兄弟相残的事情再次发生,所以你们两个要看好莫顿。我总觉得他对於国王和约克家族有积怨,千方百计想挑起家族矛盾。” 
  我和法兰西斯答应了理查的嘱托,去了伦敦。而之後发生的事情,众所周知,乔治居然公开地站到了杀父仇人兰开斯特家族一边。然後嘛,就是国王和乔治之间那次火爆的对吵。 
  那两兄弟丝毫也不避讳外人在场,就在王宫大厅里吵了起来,声音之大足以让整个伦敦都知晓王宫里发生了什麽事。 
  到了後来,一个丢掉了国王的高贵,一个扔掉了公爵的尊严,两个人拔出剑来红著眼睛向对方砍过去,要不是在场的海斯汀勋爵、瑞伯斯勋爵、法兰西斯和我眼疾手快拦住他们,宫廷里就要上演血溅五步的惨事了。 
  之後乔治被关在伦敦塔,国会以谋反罪判处其死刑。但冷静下来的爱德华四世念及手足之情,迟迟不执行判决。不过国会可不管这一套,督促国王下令。而就在第二天,乔治却因为试图逃跑被卫兵杀死在囚室里,这下倒省得爱德华四世亲自动手了。 
  这时已是1481年。经过了这件事,国王身心憔悴,情绪十分消极。不过好在他已有了两个男孩,王位可以顺利地传续下去,而且理查一直对他忠心耿耿,这也是国王不多的安慰之一。 

  此时法兰西斯已经二十七岁,是一个成年人了。而奇怪的是,我却还保持著在十九岁意外复活时年轻的容貌,原来大法兰西斯两岁的我现在个子比他矮,身体没有他强壮,连胡子也还未长出来,再加上稍显稚嫩的声音,我就像他的某个弟弟一样。 
  就是从那时开始,我怀疑天主在还给我生命的同时,却从我的身上夺走了另一样东西──时间。 
  时间是什麽?它是计数脉搏,计数缓慢的心跳。在心脏的跳动中流血,从而走向时间的死亡。 
  但对於我,它却消失了。它就像一只敲了十三下的锺,发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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