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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尘世代理人-第3章

小说: 尘世代理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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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干嘛不一开始就打断我?」我有点生气,等他快死的时候,那这个世界差不多也得完蛋了吧。
「别这样,谁不喜欢听笑话?」文斯朝我眨了眨眼睛,我得声明,这一点都不可爱,「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我找你干嘛?」
我语气严肃:「不,你死心吧,我不会为了你的秘密而杀掉全家的。」
文斯再没有理会我下三滥的笑话:「我需要你,作为我的代理人。」他突然转过头,望进我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代理

「啥?」我发出了傻瓜一样的声音,「你应该知道,我不懂经济,而且基本上是个法盲。」
「这不重要。」文斯向我招了招手,我欢快地摆着尾巴跟了上去,我们绕着泳池兜圈子,粼粼波光照在我们身上,「我曾经跟你说过,长生不老会带来许多麻烦。」
「是的?」
「其中一个就是,人们会发现你没有变化。」
我想象着,五年、十年……岁月不会在他的身上留下痕迹,他看上去永远都像是三十岁,这当然会引起大家的怀疑。
「你可以换一个地方嘛。」我耸耸肩膀。
文斯的目光深暗了几分,「是的,从一个城市消失,在另一个城市出现,忘记过去,重新开始,几十年来我就是这么过来的,但人类社会在不断进步,你越来越难做一个人群中的影子了。」
「所以呢?」我心里嘀咕着他干嘛一定要窝在人群中。
「所以我决定退居二线,」他比划了一下,「在必要的时候,由你出面和其他人打交道。」
「我明白了,就像管家,或者这之类的。」
「孺子可教。」文斯点点头。
这听上去像是个灰色地带,我不想搅进任何麻烦,「但是……」我摊开双手,准备回绝,才说了两个字,文斯就打断了我。
「佣金是每个月十万块。」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金光四射的卡片。
「乐意效劳。」我迅速转变了口风,这里需要澄清一下,我并不是一个拜金的人,但开玩笑,那可是十万块!
文斯满意地笑了。
「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虔诚地膜拜了那张金卡后,我将它小心翼翼的塞进皮夹,抬起头问。
文斯努力地回忆了一阵,「那是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好了,」我及时伸手阻止了他,「还是把你的成功经验留给你自己吧。」那听上去像是会上军事法庭的。
就这样,我给自己找了份兼职,老板是一个不知道活了多少岁的、发迹于二战的吸血鬼,听上去真刺激。后来我们又商量了一些细节,文斯打算立即着手搬家,明天一早就启程,我本想更体面的离开,比如办个告别派对什么的,但文斯坚持不让,「我们要做的是低调地淡出,不要让任何人知道我的去向」他说,我似乎已经被排除在人类之外了。
当晚狂欢结束后,他带我来到他的「城堡」。我无意夸大事实,他住的地方,放在中世纪,确实是一座城堡。那幢三层楼的平顶现代风格别墅坐落在月光瀑布北边的森林边缘,一面临湖,在乔木和灌木的掩映下,极为隐蔽。
整个一楼用大块大块的玻璃围成,被用来当做车库,停满了豪车,我甚至看到了一辆1941年就停产了的迈巴赫。二楼和三楼则像博物馆,一面隔墙也没有,广大得一眼望不到头,月光从落地窗撒落进来,轻纱在晚风中上下摇曳,整个房间像是波浪下的水晶宫。世界各地的奇珍异宝陈列在玻璃柜子里,高耸及顶的橡木书柜上摆满了大部头的精装书籍,称得上文物的古董家具,东方的瓷器、挂毯,大理石雕成的地球仪,油画,枯萎的鲜花和落满尘埃的孔雀翎插在落地花瓶里……所有这些挤在一起,组成了一座错综复杂的丛林,我跟在文斯身后,穿行其间,搜罗他需要的东西。
我觉得像是柏拉图走进了苏格拉底的麦田,每一颗精美的麦穗都不想舍弃。一个人得多狠心才能抛下这些?然而文斯只拿了一串钥匙,一个被纸张塞满的风琴夹,一顶帽子和一副墨镜,他把这些都装在一个超市购物袋里。我注意到他对墨镜的爱好近乎偏执,我是说,谁会有一整个柜子的墨镜?
最后我们通过飞架在湖面上的玻璃桥来到修建在湖心小岛上的一座温室,我更乐意称呼这里为「植物王国」,他叫我拿上一盆兰花。
准备工作这就算做好了,我提出要回去拿我的电脑和多交的房租,被文斯一票否决。奇怪地是我并没有生气,想想那十万块。
临走前,我们为车的问题发生了一点争执,他竟然不肯让我染指他车库里的任何一辆,称那样会「毁了他的收藏」。所以你看,要是再有人告诉你时间会让人变得大度,你就告诉他:放屁。
天蒙蒙亮时,我们上路了。文斯在后排大睡。这让我感到稀奇,书上说吸血鬼都住在棺材里。
「书上还说吸血鬼怕大蒜。」后视镜中,文斯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你不怕吗?」我说,「还有,不要再卖弄读心术了。」
「要不是味太冲,我倒愿意来一颗。」
又一个谣言,「那阳光呢,大概对你也无效?」我瞥了一眼公路远端升起的红日。
「对于那些新生儿来说,阳光是致命的,不过我已经活了很久,大量的人血让我变得强壮,对阳光产生了一定的耐受力。」他的口气好像电视里的牛奶广告:每天一杯,让你健康。
「厚颜无耻。」我评论。
「是吗?但是你心里好像在说,酷毙了。」
「我说过别再对我用读心术!」
就这样,欢快的旅途向前延伸。
再次回到我出生的地方,我以为我会有衣锦还乡的感觉,结果我错了。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想说请大家美餐一顿,还没开口,妈妈就悲天悯人地说:「我可怜的小宝贝,你要是没地方住的话,就回来吧,虽然家里已经没有多余的房间了,但你可以和布莱恩(我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弟弟)挤一挤,我想他不会介意的。」
可是我非常介意,所以我表达了对她的爱,然后婉言谢绝了。我又给米娜打了个电话,回答我的只有冷冰冰的答录机。能怎么说呢?这是个大城市,看那些林立的钢铁大厦,人们都很忙的。
我只好带着沮丧的心情去新的工作地点报到,我的责编一边校对样刊,一边从他的眼镜后边斜眼打量着我,「莱尔·费斯,哦,很好、很好,让我们开始吧。」他不咸不淡的说,然后交给我了一堆录音,「把这些整理出来,十二点之前就要。」
这突然一枪真是打得我手忙脚乱,不过我好歹还是完成了,当我把稿件交给他时,他看也没看一眼就放在了一边,说:「恭喜你,你通过了测试,我们希望新来的员工能够迅速进入角色,而不是整天浑浑噩噩的混日子,很显然,你是专业级的。」
哦,我真讨厌我的新上司。
走出报社时,已经夜色阑珊。一声汽车喇叭告诉我艰苦的一天还远没有结束,我叹了口气,走向停在街角的那辆蓝色福特。
文斯摇下车窗,「上车。」他看起来精神奕奕。
「给我找一间别墅,我六点之前就要住进去。」我刚一上车,文斯就用一种专断独行的口吻说。
我看了一眼手表:「你是说在五个小时之内?」他一定是在开玩笑。
「我可没有闲功夫跟你开玩笑。」他严厉的神情令我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大半夜的我到哪里跟你找别墅?」
「这是你的问题,你应该知道,拿多少钱干多少事。」
我不服气:「这么说,我成你的奴隶啦。」
文斯想了一想,「更像是仆人吧。」
他一脚踩在油门上,差点把我甩出去,从而结束了争论。
「喂喂,慢点!」副驾驶是车上死亡率最高的位置,我可不想钱没花完,人去见上帝了。
很显然他没有理会我的抗议,更没有理会被他超越的司机竖起的中指,以八十迈的速度在车水马龙中穿梭。真奇怪,这座城市的公路从不休息。
「我的别墅,不能在闹市之中,那样太吵,但是也不能离开闹市太远,否则觅食不方便。你记下了吗?」
他根本没有看路,轻松地转动方向盘,与一辆迎面而来的大卡擦身而过。「喔喔!」我回答,其实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我都快吓死了好吗?听那嗡鸣的喇叭,死神的气息喷在你脸上就是这种感觉。
「起码要有五个车位。」最后,他加上一句,兵行险招地从两辆并排行驶的小轿车之间穿过(好孩子千万不要模仿),一个急刹车,伴随着刺耳的轮胎摩擦声,停在了人行道旁。还好我系了安全带,否则现在已经破窗而出了。
「这是你的第一个任务,可别让我失望。」他优雅地用两根手指拎起车钥匙,交到我手中,叮嘱道,然后打开车门,扬长而去。
我伸出头,尽量不去理会周围行人和司机的谩骂:「你去哪?」
他回头对我眨了眨眼睛,那双绿眸闪闪发亮:「我闻到了晚餐的味道。」他尾随一位漂亮姑娘,步入了迷离的夜色。
「混蛋。」我爬到司机的位置上,车刚启动,一位交警跨在摩托上,敲了敲车窗,「先生,你超速了。」
人的潜能是无限的,这句话确实不错,我圆满地完成了这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过程之艰辛,不多赘述,总之,有一个搞房地产而且乐意在凌晨三点半为你四处奔波的大学同学真好。
我何止为文斯找到了一幢别墅,那个地方,哦,你真应该去看看,只差一片葡萄田,就能称得上庄园了。超大的草坪,环形车道,天使雕像喷水池,房子主体更加堂皇,毫不夸张地说,就像一个缩小版的万神殿。
所以第二天,当文斯到达那个由一排爱奥尼亚式石柱支撑的宏伟的门廊前,他取下墨镜,打了个呼哨。
「我通过了考验,对吧?」我做了一个脱帽致敬的动作,「老爷?」
文斯清了清嗓子,似乎想以此掩饰笑意,「我给你打九十分。」他走上前来,我带他在整座房子里巡视,大厅、会客室、小客厅、书房、餐厅……
「为什么扣十分?」我感到好奇。
「不为什么。」
「那凭什么?」凡事总要有个规则吧。
文斯停下来,「你该感到庆幸,我本来打算,如果你敢用一桩复式小洋楼来打发我,我就吸干你的血,然后砌进壁炉里。」
一开始我确实是这么打算的,我感到一阵恶寒,「你不会真的这么做,对吧?」
文斯眯起眼睛笑了一笑。迷死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辞职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日以继夜,马不停蹄。不光要写报道、采访,当文斯大魔王精力正旺盛的时候,我还要应付他层出不穷的花样。他什么时候精力不旺盛?好问题,答案是没有。
看着我疲于奔命的样子,文斯建议我辞去报社的工作,可是由于自尊心作祟,我没有这么做。给别人当仆人,这只能是一份兼职,陈述完毕。
收到第一个月的薪水之后,我向文斯告了三天假。
「我应该扣下你头一个月的工资。」在我离开前,他幽幽地说,像个悭吝的包工头,「我怎么知道你不会卷款逃跑。」
我觉得他完全多虑了,「拜托,你不是会读心术吗?你随便读一下就知道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再说了,我就住在你的房子里,你还要怎么样?往我脖子上套个项圈吗?」
他突然不说话了,看着他沉思的样子,我赶紧逃跑了。言多必失啊,说不定他真的会给我套个项圈。
是的,这个时候我还住在他的迷你万神殿里,这里面没有什么值得幻想的绮丽成分,他住在主人房,我住在门房,我没有抱怨,因为二者之间只是标准间和七星级总统套间的差别。
但是很快,我就会拖着我的行李,气呼呼地搬回父母家。原因得从头说起。
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我得承认,我告假是为了米娜。我为她准备了一个巨大惊喜。钻戒?太对了!当然只可能是钻戒。珠宝行那几百种款式让我眼花缭乱,特别我又有点选择恐惧症,我花了几乎一个星期换来换去以至于接待我的店员一看到我就一脸便秘的表情才确定下来,我让他们帮我在内圈刻上一行字:「永恒的爱」。
为着这个,我窃喜了好半天,米娜一定会感动地投入我的怀抱的,因为我不是说了吗,那是一个「巨大」的惊喜。
一逃出文斯的魔爪,我就给珠宝行打了个电话,被告知您订购的戒指后天才能取货,我发了一通牢骚,他们感到非常抱歉然后挂断了电话。
可是我等不及要见到米娜了,于是我在街边买了一束玫瑰,约她出来吃晚餐。就当是彩排,以免到时候一紧张咬到舌头,把结婚说成结分什么的。
在龙虾和烛光中,我们度过了妙极了的一小时。饭后,我提出去看电影,暮光之城正在上映,可米娜说她累了,想回家。我把她送上出租,目送她消失在熙攘之中,才开始慢慢地往回走。走路回去要经过几个街区,十一月的晚上已经有点寒气袭人了,但我豪不在乎,脑海中米娜的笑容让我全身都暖烘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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