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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八十年代的麻辣军嫂-第2章

小说: 八十年代的麻辣军嫂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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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被离婚?自己名声臭、被婆家不喜?这些都简单,源头掐掉,死命掐掉,她们姐妹两还是十里八村最勤劳、最漂亮的姐妹花。

    顾长军成为烈士?还早着呢,她早日筹划,挣钱,出资修路!实在不行,她赖着一起出车,就不信在那种天气,顾长军能不顾及一二?

    上辈子有件事,沈喜梅是确认的不能再确认的,那就是顾长军他稀罕自己这个媳『妇』,稀罕的很,所以只要她开口说的,他肯定会听的。

    想清楚了,这一觉睡得格外踏实,睡醒时,额头上出了一头汗,想来时间不早了。看着床上挂着老旧的蚊帐,沈喜梅再次提醒自己,她回来了。

    现在一切生离死别还都未发生。

    姐姐姐夫还算夫妻恩爱,爸妈还年轻力壮,搅家精的二嫂还没有进门;

    丈夫?现在还在遥远的西北戍守边疆,怕是还不知道有她这个人。

    眼下最迫切的是要掐灭那场无妄的牢狱之灾的源头。

    上辈子,沈喜梅在莲花河坝头等小哥和石家兄妹一起去镇上看电影,被六生产队的朱茂华拖到莲花河边的芦苇滩里,意图不轨,在沈喜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绝望之时,回家探亲兼相亲的顾长军路过,听见沈喜梅呼救的声音,解救了她。

    朱茂华因流氓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哪想三年后全国严打打到了安城,坐牢的朱茂华直接改成死刑,给枪毙了。

    虽然因为强『奸』未遂就判了死刑有点过了,可是谁让你作恶,判刑的也不是她沈喜梅而是当初的形势,那年头听说还有口头上占人便宜的流氓罪都判死刑的,所以沈喜梅并没有太多的负罪感,毕竟她是受害者。

    可是朱家只有朱茂华一独子,当得知一根独苗被枪毙了,朱家这些年的怨气,直接上升到不共戴天的仇恨,大雨瓢泼的夜里,朱家两老潜入沈喜梅嫁入顾家后住的小院子里,直接上手抢她才满两岁的女儿。

    沈喜梅抱着女儿拼命挣扎时,拿起针线框里的剪刀,『插』了一剪刀到对方胸口。

    其实那时候是深秋,穿的衣服也算厚实,沈喜梅那一剪刀虽然用力,见了血,但是绝对不会致命。

    沈喜梅趁着对方愣神呼痛之际,抱起女儿没命的往外跑,老年丧子的朱富贵已经丧失了理智,拿起条凳就追出来,却一脚踩在了掉在地上的擀面杖上,后一倒,就这么摔死了。

    朱茂华的母亲疯了一样喊着沈喜梅害死他们儿子,又杀了朱富贵,是杀人犯,要她偿命。

    沈喜梅被镇上的警察抓了起来。

    顾长军第一时间从部队赶了回来,加上法医验证等,沈喜梅只是自动防卫,朱富贵也不是那一剪刀致命的,构不成大罪,一切往好的方面发展时,朱时茂的妈妈,撞死在法院大门口,迫于形势,沈喜梅一审判了重刑。

    顾长军要申诉,但是那个年代申诉困难,并且基本上翻盘的概率为零,哪怕顾长军即将任命为加强团的团长。

    沈喜梅道算了,不管怎么说,朱家一家三口都死了,生产队上风言风语,村领导干部都一面倒的站在朱家立场上,若是轻拿轻放,村里人会看不过去,娘家婆家人都在村里住着,农村人不懂法律,所谓自卫伤人、过失杀人对于他们来说最直观的是,朱家一家三口都死在她沈喜梅手上的。

    再说,若是一味申诉下去,对顾长军的仕途影响很大,虽然妻子坐牢了,作为军人,这影响本就免不了的,但是,这事还是早了结早好。

    她本来以为一切随着她的入狱划下句点,哪想顾长军十年立功不少,却毫无升迁,姐姐沈喜桃因此事离婚,二嫂程洁卷走家里所有钱财跑了,那钱是家里打算盖楼房用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借的。

    家里人去程洁娘家理论,对方说你家都出了杀人犯,谁敢呆下去?至于卷走的钱,谁看见了?谁看见了?没有,那就是污蔑!

    欠了一屁股债,房子盖不了,小儿媳娶不进门,二儿媳跑了,离婚的沈喜桃加上两个外孙女都接回来了,小姑还带着一串的女娃回娘家吃喝,家里至此一贫如洗。

    想到这里沈喜梅不由抓紧身下的草席,好半天才被手上的刺痛惊醒过来,低头看了一眼,无意中,草席下面的床板都被她抠起来两块,床板边的木屑扎进手心里,有少许血迹在上面。

    沈喜梅愣愣的看着掀起来的床板,回想起上辈子在坐牢时无意发现自己不知为何力气大的出奇,这件神技是保她在狱中十年平安无事的法宝,她对谁都没有提起过,难道这项奇迹跟着她回来了?

    沈喜梅不顾手上的刺痛,将掰起的床板,按在地上,轻轻一折,一分为二,然后再对折……

    咔嚓的声音响在耳边,仿佛天籁。沈喜梅乐此不疲的将一块半米长的床板拆成一地不规则的积木,嘴角泛着诡异的笑:朱茂华,强『奸』犯?你再敢动什么歪心思,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你打的连你爹娘都不认识!

    也不用等什么流氓罪了,这一身力气在,有的是机会让对方生不如死。

    沈喜梅用脚将一地的小木块归笼在床底,床板用草席掩盖好,坐在小课桌前,打量着小圆镜子里的自己:还是鲜嫩的少女一枚,十六年华,高一辍学,在家待嫁……

    突然,伸懒腰的沈喜梅的动作僵硬了。

    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她这个时候是有未婚夫的,那个后来处处和沈家过不去的生产队长石家的佼佼子,石爱国。

    沈喜梅再也顾不得其他,站起来跑出房间,来到自家堂屋里,斑驳的墙壁上挂着的『毛』『主席』画像,右下方钉着的一张a4纸两倍大小的硬纸板,那是华光行印制的日历,一年十二个月份都在那张纸上,前面六个月,字里行间多多少少有一些手『摸』过的痕迹,七月那一片还是比较干净的。

    一九八零年,人生最大转折的年份,不知道具体到哪一天了。

    正好,沈新磊进屋里看看小妹可起床了,沈喜梅期盼的问道:“小哥,今天星期几?”

    “星期六啊,你抬头不就能看见?”

    沈喜梅不死心的问:“28号?”

    “是啊!”

    她是一九八零年六月二十二号同石家定的亲。

    沈喜梅叹口气,怎么就没早回来几天呢?最起码在订婚前啊。

第3章() 
不同于沈喜梅的纠结,沈新磊见小妹精神了,当是昨晚沈母叫魂起了作用,心里嘀咕了声,这封建『迷』信原来还真管用!

    “妈让我看看你可起来了,赶紧吃饭去,在汤罐里给你留了饭。”现在是暑假,大家都在地里挣工分呢,唯一还在念书的沈新磊也不例外。

    “既然好了,就打起精神拾掇,这两天躲了多少懒,看看家里都脏成什么样子了?有闺女的人家,哪见过这么脏『乱』的。”杨小红走进来又开始絮絮叨叨。

    沈新磊见状,同沈喜梅打个眼『色』,又往外走:“我请假的,得赶紧回去,喜妹要是不舒服,就歇会,也不急这一时半会。”

    “还歇会?都指望我这把老骨头是吧?大夏天的,脏衣服堆那都要馊了,一会又得做午饭,这地三天没扫了,都没地下脚……都指望我做,想累死我啊?”

    杨小红这话说的也在理,这一大家子人的家务活的确繁重,沈家除了杨小红和沈喜梅全部是劳力,整天在地里忙活挣工分,家里孩子归杨小红照看,家务活自然是沈喜梅一个人包下。

    沈喜梅在石芸榴、沈喜桃(姐姐)的熏陶下,洗衣做饭,喂猪养鸭,甚至打『毛』线衣、纳鞋都不在话下。

    高中上了一年,成绩太差,也就没有继续上了,这一年辍学在家,家里被收拾的格外干净,就是农村人不讲究的茶碗、条柜她都每天擦洗干净。

    人长得甜美娇憨,手脚又麻利,在这一片还真是最拿得出手的小闺女,关键是沈家女儿出名的好生养,这不才满十六岁,来讲人家的媒人就差点将门槛都踏破了。

    沈家上下齐上阵,精挑细选,总算挑出了一个大家都满意的好人选,于是离十七岁还差三个多月的沈喜梅,已经定亲了。

    未来婆家姓石,未婚夫名字叫石爱国,比沈喜梅大四岁。

    恢复高考后,几个生产队里不少人参加高考,除了知青,就只有石爱国考上了,虽然只是大专生,但是在这一片也是非常出息的人物。

    头一年过年时,石家就来提过亲,但是家里怕石爱国会留在城里,喜妹农村户口受欺负,就没同意,哪想石爱国一毕业就分配回镇上中学教书。

    等石家再次来提亲,沈家也就没再犹豫:一个村里住的,知根知底,石家两老也算是好相处的人,石爱国的大哥是生产队的大队长,石爱国还是国家教师,铁饭碗,还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对象。

    可是沈喜梅却清楚的记得当年这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好对象石家是如何的凉薄自私。

    当初自己差点遭朱茂华玷污,被顾长军救下后,石家兄妹见她衣衫不整,直言她身子已经不干净,说不定早就同朱茂华勾搭在一起,当天就提出退亲,隔天媒人就上门了。

    石家执意退亲加上朱茂华嘴里不干不净,一时村里都风言风语,流言蜚语『逼』得古板保守的杨小红动了将沈喜梅嫁给朱茂华的心思,好在家里当家做主的爷爷喝止住了。

    不知道沈平(爷爷)和沈来福怎么同顾家干涉的,最终回家探亲兼相亲的顾长军娶了声名狼藉的她。

    那种情况石家执意退亲,沈喜梅也能理解,但是她不能原谅的是,石家为了退婚不影响自家名声,不停的往她身上泼脏水,导致她嫁入顾家后,婆家没一个人喜欢她,顾长军又常年在部队,沈喜梅自此自卑、胆怯,缩在顾家给她安排的小院子里不敢出门。

    除了退亲、泼脏水,石家作为生产队的大队长,后面特别针对沈家,导致平民老百姓的沈家生活格外艰难。

    这样的石家,她必须早日摆脱。

    退亲,迫在眉睫。

    “『奶』,不着急,我吃了饭就去洗衣服,这地等回来扫,肯定不耽误做午饭。”

    沈喜梅一边同她『奶』答话一边往锅屋跑,这会她是真饿了,好些天没好好吃东西了。

    到了锅屋,打开大灶台上烧热水的汤灌盖子,里面有石芸榴给她留的饭菜,沈喜梅小心翼翼的端出来,白米饭堆得满满的,上面铺着辣椒炒的豆角,沈喜梅见了顿时眉开眼笑,虽然上辈子什么好东西都吃过,但是八十年代初的农村,能有纯白米饭吃,那是相当难得的。

    前两天石芸榴不在家,每天端到她面前的至少半碗高粱,还有往年的陈红薯,一股酸苦味,难以下咽。就那还是她大嫂硬着头皮,顶着『奶』『奶』虎视眈眈的压力,给她装了点白米饭压在下面。

    他们这在南方,种水稻,高粱,后面日子富裕了,人们可以一日三餐顿顿吃大米饭,但是现在还没有那个条件,米饭里不是和着高粱红薯就是南瓜、茄子,一锅饭,半锅杂。她前生在西北之地呆了二十多年,早吃馍来晚下面,最怀念的还是这白米饭。

    就着鲜嫩豆角吃了几口饭,发现碗底有些异常,用筷子轻轻巴拉下,笑眼弯弯,碗底卧着两个荷包蛋。

    沈喜梅深吸口气,正准备大快朵颐,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响起:“我大嫂这做事也太寒碜人了,外嫁女回娘家,饭碗里都不见点白米饭,在家不干活的小丫头大中午在这吃干饭,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

    沈喜梅脸冷下来,哪怕三十年不见,她也听得出这是她小姑的声音,果然一抬头就看见沈喜乐那张肥胖却显得尖酸刻薄的脸,抿抿嘴唇,低下头充耳不闻的继续吃自己的。

    沈喜乐见侄女不搭理她,不高兴的径直走过来,等半天,不见小丫头起身给她拉椅子,更气闷了。

    “没看见我大着肚子站不住吗?”这丫头是不是真摔坏脑子了?

    沈喜梅抬起头,一脸无辜的说:“小姑,既然怀孕这么累,你做什么每天辛苦的来回跑啊,在你自己家里躺着不很好吗?”

    哼,她这小姑,一年有三百天回娘家,蹭吃蹭喝!每次踩着饭点来,吃完撒手就走,几十年如一日。

    沈喜乐一门心思都盯在那一大碗米饭上,沈喜梅说了什么都没在意,咽了口口水,指使道:“这一大海碗,你妈也不怕撑坏你,去,拿个碗来,我早上没吃多少,这会正饿着,帮你吃点。”

    这些年,别看沈家身强体壮的男人数量多,还个个是吃苦耐劳侍弄庄家的好手,但是沈家这生活质量还是一如既往根正苗红的贫下中农。无他,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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