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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朝砚遇-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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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这些人时常坐车游『荡』在金缕河畔填词作曲,便觉徐州士子欺世盗名,不过是来郓州骗吃骗喝,很是不满。”

    金缕河畔多是花街勾栏,是乌镇的温柔乡,也是销金窝。

    “更有甚者,近日有一位学子也看中了族兄青眼的花魁。因着这些士人平日里多受礼遇,我族兄不愿明着和他们冲突,便在车上动了手脚,要叫他们出行时出丑。”

    沈砚见崔岑一直认真听着,便继续道:“徐州士子一行有七八人,早前那辆马车大小正合适,这些天便一直是他们在用。今日我叔祖带崔侯出游,礼宾馆也安排了同规制的车辆,倒是下仆一个不慎……”

    崔岑和她的目光微微一撞,有些意味深长。

    徐州来的可不是游学士子那么简单,应当说是投奔来效力才更准确。这世道不论出身,文采武功才是投名状,江南富庶安逸,中原和北地不少人逃难到此,无能的只求一屋安稳,有才的还想一展抱负。不过看来,郓州也未必欢迎这些人,沈涯这样嫉恨外来和尚的只怕不是少数。

    他想了一想昨晚在讲堂里高谈阔论的,似没见到什么徐州人,看来是宿去青楼了。

    “原来如此。”崔岑似也觉得这件事过于巧合又荒唐,低低一笑,不置可否。

    沈砚把话带到,见他不愿议论也转而笑道:“崔侯可知我们前去的桑园是谁家的?”

    崔岑的目光雪亮:“乌镇最大的桑园,怕是也姓沈罢。”

    “崔侯猜的不错,桑园目下正是我大姑母一家在打理。”沈复见妹妹的眼神递过来,连忙『插』上了话,“看车程还有两刻钟就到了,我们午时就在园子里用饭……”

    几人便凑趣地顺着话儿说开,沈砚只捧着吴娘递来的茶杯垂眸,不再言语。她方才一连串已说的够多了,剩下已不用她多出头了。

    只是,她从茶汤的热气里望过去,崔岑这人倒是叫人佩服,才刚遇险便能面不改『色』继续出游,就连他身边一老一少也不容小觑,若非这些生死险关于他们是家常便饭?

    想一想北地的混战,沈砚打了个寒颤,忽然无比清晰认识到,崔岑手上见过血,杀过无数人。她再回望过去,便隐约闻见了对面那人身上一丝的血气。

    很不舒服,想避开。

    沈家的桑园占地极广,大片的山林都种着桑树。此时已是三月下旬,新鲜的嫩桑叶早已采摘完毕,再过不久四月里桑树开花,六七月枝头就能结满桑葚。

    他们的马车一直驶到一座大屋前才停下,以一老『妇』人为首,有七八人站在马头墙下相迎。

    沈砚的大姑母是沈闵之的亲大姐,当年沈老太君心疼这个长女,不但将桑园交给女儿作营生,还招赘了一外来户。但沈砚不太喜欢大姑母一家,年节走动时,她觉得大姑母大约是太顺心了,一家人都有些骄横跋扈。

    大姑母今年已五十又五,霜发半白,容长脸有些刻薄相,但她对沈复和沈砚这两个外甥还是很热情的。招呼完崔岑后,大姑母便伸手挽住了沈砚的手臂:“阿砚真是越长越可人疼,瞧这模样多俊,将来也不知要嫁去哪里,想想姑母就心疼死了!”

    也不知大姑母哪里来的力气,沈砚几乎是被老人家夹住了手。她进退不得,不想甩脸给长辈叫外人看笑话,只好顺着大姑母往门里去,却低头不肯接话。

    崔岑见她蹙眉,不免觉得有些好笑,没想到沈七娘子会在这里被难住。

    大姑母育有两子一女,大儿子前些日去到外镇未归,便由小儿子沈辉陪同崔岑游览。沈砚连茶点也不吃了,拉住沈复就一起逃出来,比起来她宁可待在崔岑身边!

    “崔侯爷今日来巧了,我们正在温水浴最后一批蚕种,等今晚收进蚕室,过几日便要开始孵化了。”沈辉侃侃而谈,若不是他眼中对崔岑的敬畏太过明显,倒也不失风度。

    沈砚的大姑父是入赘,本姓林,前年已去世,现在桑园从上到下都姓沈,仿佛林姑父不曾存在过似的。沈砚慢吞吞跟在后面,瞧着这个堂哥,想到这便是女强男弱,家中子女都从了母姓。

    原该大姑母一家是表亲,不过因为姑父入赘,倒也算半门堂亲,有够『乱』的。

    “娘子,”吴娘小声提醒她,“我们是不是快些走,快要瞧不见前头人影了。”

    “他们要去看浴蚕,我可不想去。”沈砚干脆更缓了脚步,语气不太好,“那大水盂里浮着好几张蚕纸,上面密密麻麻无数……”

    没错,沈砚有密集恐惧症。这也是她为什么不喜欢和大姑母家走动的原因之一,尤其是夏日孵化时,万万蚕虫交错蠕动,那景象实在太过恐怖,头皮发麻脑袋要炸开。

    她打了个寒颤,抓着吴娘的手撒娇:“吴娘,我不要过去了!”

    吴娘不明白为什么,不过她对沈砚是无条件纵容的,尤其是七娘偶尔『露』出这种孩子气的时候:“好好,我们去那葡萄架下坐罢,等大公子他们回来。”

    只是去到这僻静地方也没片刻安生。葡萄架一侧种着密实的栀子树,沈砚才刚坐下,便听到那边有说话声,且似乎在说她?

    “……瞧着祖母和她那亲热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才是亲孙女呢!一张狐媚脸,整日里出来抛头『露』面,来我家是要做什么,真是不要脸!”

    这是个略低沉的女声,倒不难听。沈砚抬手制住了吴娘。

    “娘子别生气了,虽说老太君是有那个意思,但我瞧着林公子哪里看得上她?”

    沈砚听了这句便明白了,这也是她为什么不喜欢大姑母一家的原因之一。隔壁那人所说的“林公子”是大姑母的孙子林万峰,不过是大儿子房里庶出的,所以才姓了林。大姑母前些年就隐约透出过一个意思,要让沈砚嫁进来,让这林万峰入赘,这样桑园完完整整还是姓沈。

    对,姑侄的辈分不是问题,表亲的近亲血缘更不算什么,在大姑母眼里这都是亲上加亲,“谁舍得下这万亩金桑林呢?”

    可这万亩桑林还有亿万蚕虫呢!她沈砚一点也不想要。

    沈家男子少有长得丑的,但像林万峰那样长得好的,也没有几个。沈砚前几个月过年时还在太守府里见过他一面,十八九岁的青年确是芝兰玉树。

    沈砚听着一旁的语言,忽然有些回过味来,这是她哪个侄女,似乎对她的敌意有些莫名呀?

    “……她今年就十五了,你说祖母真的要把她弄过来吗?”

    沈砚不顾吴娘惊讶神『色』,转过树篱便是冷冷一笑:“大侄女,你似乎考虑的事太多了些。”

第十四章 大侄子() 
栀子还未开花,那树下的女孩倒生得一张白皙脸庞,乌丸似的眼睛若非『露』出惊慌失措,倒真是个甜美的小人。

    沈砚认出来了,这是她姑母家大堂哥的小女儿沈莹莹,今年十三岁,在桑园里一贯得宠爱。沈莹莹这人气『性』十分大,小小年纪就自觉高人一等,去沈砚家做客也敢给沈瑄脸『色』看。

    “沈砚、砚姑姑!?你怎么在这儿,你偷听我说话?”沈莹莹小脸煞白,继而气得尖叫,怒目圆睁。

    她的侍女吓得缩脖子,半句不敢掺合。

    “你有什么值得我偷听的?小女孩头发还没长长,舌头倒有三尺了,”沈砚觉得她这样张牙舞爪真是不可爱,慢吞吞道,“我现在就敢去当着姑母的面骂你骄横无礼,是个假面心毒的坏芯子,你也来啊,你有胆量也骂我试试?”

    沈莹莹被她的话吓呆了,假面心毒的坏芯子,这是说的谁?

    她因长得娇美,一向是被捧在手心里的小仙女,这还是第一回听到有人这样形容她,顿时又惊又怒又委屈,心火噌噌噌地往上冒。但她还有一分理智,知道自己理亏在先,真闹僵了这个不讲道理的恶毒女人真能做出那种撕破脸的事来!

    “砚姑姑你听岔了,”沈莹莹忙上前一步想拉住她的手,被沈砚躲开后十分尴尬,“我和小银在说一个采桑女呢,那桑女惯会哄我祖母,但我听说她有些不检点……”她仔细回想了一下,两人从没提到过沈砚的名字,心放下一半。

    “我听岔了?”沈砚听着好笑,也不和她多说,转身就走,“吴娘,你代我去大姑母跟前说一声,就说桑园里有人不欢迎,午时我就不蹭饭了,先行一步。”

    和她没什么好理论的,这种假狐狸就得让她最倚仗的人来治。

    “你站住!站住!”沈莹莹见她如此果决,吓得不轻!这无赖怎么不好好说话,半点礼数也不讲!沈砚若真的这样离开桑园,可想而知她定是要被父亲和祖母骂惨了!

    “姑姑别走!”她这时才感到怕了,跑到沈砚身前张开手拦着,忍着泪意道,“姑姑好不容易来一趟,留下来吃个饭罢,祖母常念叨你呢,你也不忍心叫老人家失望罢!”

    “可是我一想到要和你同席,就没胃口。”沈砚望着她,目光清冷。

    沈砚可没有长她一辈的自觉,也没觉得不能欺负小女孩。她也才十五岁,谁还不是个宝宝?

    一旁的小银和吴娘,都被这一连串惊呆了,尤其吴娘。在太守府里时,没人敢这样妄议沈砚,吴娘也就从没见过她这样率『性』的一面。亏她还一直觉得自家七娘是个宽和、不爱生事的泥人『性』子,这才真是想岔了!

    见着她就没胃口!沈莹莹被她当面这样说破,委屈得眼眶发红,再没一丝骂“狐媚子”时的尖酸神气。她盯着沈砚,咬唇道:“我昨晚吹了风有些不舒服,一会儿就不去祖母那里用饭了。”

    毫不意外,沈砚也只是漫不经心一笑:“随你。”

    哪怕沈砚趁机讥讽教训她几句也好,偏她对自己的委屈退让看得这么随意,这让沈莹莹心里的愤怒又暴涨了一大截!贱人,贱人!不过是仗着自己生在舅公家里,她也姓沈,她也是沈家嫡孙女啊!

    这个小『插』曲很快过去了。

    等崔岑参观完蚕室、织房和染房,已是午时一刻,这还只逛了桑园一小半地方。沈砚中途又缀了上去,成一个小尾巴,不紧不慢跟着晃了一圈。

    倒是钟意发现她不见过,落后几步找她搭话:“七娘子方才怎么没有去蚕室,莫不是怕了?”

    没想到钟意竟无意发现真相了,沈砚也没有瞒他,点了点头。

    这倒是出乎意料!不过想想那些小虫卵密密麻麻的,女孩子嘛!钟意乐不可支,跑去崔岑身边附耳小声说着,两人还朝她的方向望来,一看就是在笑话她。

    午间摆席,果然不见沈莹莹『露』面。崔岑和大姑母上坐,沈复和沈辉作主陪。沈砚的席位就摆在大姑母下手处,这倒方便了老太太时不时转头和沈砚说话。

    “阿砚啊,你看姑母这里如何?我记得你小时候最是淘气,府里哪个假山都要钻一钻,我这儿可是真的万亩山林,你要是喜欢,可要常过来玩。”大姑母对沈砚越看越满意,不但模样好,『性』子也软和安静,真要能和孙子凑成一对,桑园还是要落在她手里,毕竟这才是她沈家的人。

    大姑母一辈子要强,心里实是对她那个入赘的夫婿有几分看不起,连带她自己生的儿女,也觉得不是真正姓沈,沈家这座金山造的基业传给儿子们,总有一分不乐意。当年沈老太君力排众议把桑园交给大姑母,大姑母便也将这责任扛起,她爱重自己的姓氏和出身,她老去后定也不能叫沈家产业交给旁姓。

    老人家不糊涂,儿孙毕竟原该姓林。只有阿砚是她弟弟的嫡生女儿,是她的亲外甥女,旁个人比不了。

    沈砚抬眸看了看上首的崔岑,就算她和川蜀做不成亲事,也是万不想和大姑母一家有这方面的牵扯。

    大姑母的脾『性』她清楚几分,要想法子断了老人家的念想倒也不难。

    “姑母还记得呀,如今我倒是喜欢坐下来在石头上雕花,为此练了好几年刀工。就是刀子折损得厉害,哎姑母这儿可有上好生铁匀我一些?”

    “刀子?”大姑母唬了一跳,她隐约听弟妹李氏说起过外甥女喜欢砚台,倒不知道什么石头刀子。

    沈砚更是拿起一只干净筷子,将它在指间转挽了几轮花样,最后倏然收住将筷尖抵在桌上:“就像这样,姑母,我可不是幼时那样了。”

    大姑母只觉沈砚虽是笑盈盈的,但看过来的眼睛格外精亮,竟有几分对立的强悍之势。她心头一惊,隐隐有十分不喜,拉着沈砚说话的心就淡了大半。

    那边崔岑正向沈辉问起这几日的雨势:“……乌镇春日里,向来有这么多雨水吗?方才听你所说,家蚕怕冷怕热,怕湿怕燥,『性』情十分娇贵,我来乌镇路上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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