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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寻魂计-第41章

小说: 寻魂计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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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万,我昨天已经计算过一遍,但我今天依旧神经质地再心算了一回。这条算术题很简单,连宝宝都会做——我的月薪是一万,所以一百万是我一百个月辛辛苦苦做牛做马才能赚到的数目。

    而赚到这个数字,眼下无需漫长的一百个月——我又再飞速地算一遍,那是八年零四个月的漫长时光——我只需要做一件简单到一秒钟就能搞定的事情,转身,离开,从此在我的朋友名单里删掉笑笑同杜力的名字,于是,一百万就到手了!

    不心动的不是人!

    对牢杜力发表演说很容易,因为那是说出我心底的感受。对牢杜力说我不在乎你比我有钱也很容易,因为那是空洞的泛指。

    但是现在!一百万!一个实实在在的数字!杜力刚刚开的价,也许过时就会作废!而在我目前的窘况境地里,只有这个数字是我唯一能抓到的实在东西!

    我提醒自己,我实际上已经失业,且以后有很大机会再也找不到像样的好工作。于是这一百万绝对比同老刘的交易靠谱安全得多。有了这么大笔钱,我可以做许多我想做的事,甚至,开创属于我自己的事业!

    所以,我应该抓住它么?拿着支票走人?让笑笑见鬼去么?反正,我自私地对自己说,反正她是杜力的太太,反正她老公方才还对我说过,她的好坏都有他来负责。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咬紧了牙关不曾开口说好。

    我的拳头握得很紧,我竟然说不出一个字来,无论是yes,还是no。

    也许面对敌人的糖衣炮弹,我可以把糖衣吃了,再把炮弹打回去?但是我怎么有脸拿着杜力的钱走回来对牢笑笑?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本性贪婪,自私,却,偏偏还抱着可笑的道德感,讲究良心,会被羞耻感打败。

    于是拜杜力所赐,我作一个好人的成本变得越来越高,从大单子的丰厚提成与总经理的职位到如此现在的足足一百万!

    或许我得罪的不是前世叫作一百万的人,而是——老天爷!

    老天爷,为什么要这么耍我,为什么要让我痛苦不堪地一次次作出违背我本性的抉择?我只是个没事爱做做发财梦的小白领,为什么要让我剜心似地拒绝那样的诱惑?!

    我终于对牢杜力发出了只有一个音节的字:“呸!”

    说出这个字的时候,我心如刀割,脸上却是一派正气浩然。

    掉进水里的人会因为伸过来的唯一的竹竿出自仇人之手而宁死不抓住么?若他真的因此而死,会有几个人在说起他的时候佩服他的气节呢?

    那是可笑的迂腐,可怜的自尊心,可怕的和自己作对。

    也许有朝一日,我穷困潦倒活不下去,却只能在墓碑上刻下两个字作为墓志铭——活该!

    亲爱的你,新年开始了,让我们一起唱:10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一样还是,点开一个陌生的,看着渐渐狗血的段落。10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而且那种温柔,还能找到要更新的理由,看文最后难免沦为坑友!

第78章() 
“呸。”

    这个字通常会伴随一口口水甚至浓痰,用来表示不屑,鄙视。我对牢杜力说:“呸”,但是我是个受过教育的人,我是说,被所谓的礼数,教养重修改装过的人,所以我只是发出声音,而不吐出口水。

    我想这也就足够了,足够让他了解我的想法。我也许可以为五斗米折腰,每日累到半死,只为一个温饱的小日子。但,我挺直了脊背,自恋地想:“至少我是有尊严的,人,总不能没有一点骨气。虽然,当人字抽去了站立的脊梁,趴在地上变成八,很快就能一路发。可,那总不是个人字,是不是?”

    我终于体验到了什么叫挥霍。

    一百万啊,而我,只用一个字就将它在空中抹去。所以我不怪杜力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我,我甚至对牢他笑了笑,表示我的坚定与淡定。

    但看着看着,他忽然笑了:“等什么呢?等我抬价么?没错,一个出得起一百万的人,一定不在乎再多加上五十万或者一百万,这游戏玩到现在有点意思了,是不是?”

    他悠闲地掏出烟,点上,慢慢吐出一个白胖的烟圈,悠然自得:“但是对不起,我不打算再加钱了。”

    他研究地看我,试图搜索我脸上每一寸肌肉的战栗:“特失望吧?”

    我不失望,我只是想撞墙。

    为什么这个世界不是故事里那样的,王子永远爱公主,好人永远有好报,一句话说出去就是一个结果,没有那让人崩溃的鸡同鸭讲。

    我努力地,气呼呼地又“呸”,似乎要呸出我这两天所有的郁气。

    杜力笑得越发自在:“心虚了,害怕了?我要是你,我就赶紧拿着一百万走人。还跟这儿瞎耗什么啊?再等下去可没有这么高的价钱了。朋友一场,我劝你,赶紧拿钱走人吧。”

    我瞪着他,做他真好。思路直至世界尽头,毫无转弯可能,只有一个字,堆满他的路——钱。

    我也很爱钱,爱到愿意冒着变成他这样的危险同老刘交易灵魂。可我真厌恶他,他从头到脚都贴着钞票,却只让人想吐。

    我没有再同他说话,因我不想再令自己听到更匪夷所思的话。我突如其来地撞向他,用手扒拉他,想将他从门前推开,跨过他的阻挠,进屋寻笑笑。

    他正在喷吐烟圈,猛一惊,大约是把烟吸进气管里了,呛得他一阵咳嗽,剧烈到他甚至佝偻起来,只能徒劳地用手似抓空气那样对牢我虚抓了一下。

    我早趁机窜进屋里,他便一边咳一边哑着嗓子追着我喊:“五十万,现在回头还有五十万。”

    他咳得气都喘不上来,但还在挣扎着嘶哑喊叫:“我警告你,你再往前走一步,走一步我扣你一万!”

    他杀猪似“四十九万,四十八万,四十七万”那样吼着,我充耳不闻。

    我的高跟鞋,价值人民币九百元,我最贵的一双鞋,原价3000,趁打折买下的,一向舍不得穿。今日情境,颇对得起这双鞋,每一步,价值一万。

    我一共迈了多少步,我忘了数。但,我听到杜力在报“十八,十七!”真是我生平有史以来最贵的步伐,也许比超模走秀都精贵得多。

    于是我这个省吃俭用的小白领也终于有资格出门对人吹牛说:“姐当年也是一掷千金的主儿,不,姐当年是一步万金哦!”

    可恶的是,我找不到可以吹牛的对象。

    可幸的是,我找到了我要找的对象。

    笑笑果然是坐在卧室里,穿戴整齐,干干净净。看来杜力尚未彻底沦为禽兽,对她的照顾颇周到。

    她的面前还放着一杯牛奶,一碟面包。看来,我找上门来时,杜力正打算让她吃早饭。

    我站定了,看她。她正对我,坐在洒满阳光的沙发上,沉静而美丽。却,目无焦点。

    她家杜力已大呼小叫着来到我身后,她依旧毫无知觉,仍在她自己的世界徜徉,那里恐怕很好很舒服,她的嘴角挂一个适意的浅笑,让人心酸,又神往。

    我轻轻问她:“归来乎?乐不思蜀乎?”

    她挂一个同方才一样的笑,毫无反应。我蹲在她面前,将她的手放进我的手心。她的手软软小小,我用力握住,她还在笑,看都不看我一眼。

    杜力又在嚷:“你没钱拿了!你懂么?你滚出去,别想再拿我一分钱!”

    我转过头对牢杜力,将手指贴在唇上:“嘘——”

    笑笑还在微笑,她的长发垂散,看上去直似当年,当年那个可爱单纯相信所有美好的小女生。

    那样的美好或者连杜力都无法忽略,他看了看我,又看向笑笑,终于闭嘴。

    我就这样蹲在她面前,握住她的手,杜力斜靠在门口,我们一起看着她。

    我没有尝试用力摇晃她,或者对牢她哭泣,或者自己哭泣。我只是安静地蹲在她面前,空气里有一种情绪,波动着,将我同杜力的暴戾安抚至平和。

    笑笑就这么坐着,安心地,目光散漫地看着我们。她的眼神穿过我们,我只能这样想,此时此刻,生活的剑再也戳不到她柔软的心。

    她那样无害的人,终于活在了一个无害的世界。

    我慢慢退出去,慢慢地,一步一步走下楼。

    杜力没有跟着我,他依旧站在门口,还在望着笑笑。我不知道这个男人究竟是谁?承诺是手中握不住的沙,落在地上,已与尘土同路,但他却这样站着看她,眼神里带着我无法看出虚伪的温柔。

    我不知道他是谁?那个伤害了笑笑的男人?那个曾深爱呵护她的男人?那个把灵魂拿去交易的男人?那个深夜对牢我说出一堆利己自私大道理的男人?

    他方才对牢我开价一百万,买一个属于他的三人世界。

    他找错了开价对象。

    不,这样的世界,本就无价。

第79章() 
我不知道,面对这样的笑笑,杜力究竟有否内疚。他那样咄咄逼人地对我宣布他对笑笑的主权,这样的咄咄逼人背后,会不会还存着一丝歉疚,一丝悔恨?

    我但愿他有。

    虽然我不抱希望,我如何能对一个听不进人话的男人抱有希望?

    但我也无暇他顾了——多么的无力与伪善。原来我能为笑笑做的,最后也只有这样,看一眼,然后离去。

    但,我忍不住肉痛,这一眼,价值一百万。

    眼下我这个方才肆意挥霍过骄傲的穷鬼,为着那一点豪爽劲头买单,垂头丧气走着,去开那个注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会。

    该来的总要来,我努力挺了挺胸,对牢街边店铺的橱窗凝神看自己。

    看起来还是个光鲜的架子,只不过内瓤已经破败。我捋了捋额前垂落的发,始终做不到一丝不乱,我叹气。

    时间尚早,还够钟去吃个午餐,虽然,我毫无胃口。

    我漫无目的地逛着,信步走进一间店铺,琳琅的货品,用最漂亮的方式展示着,但,诱惑的姿态始终无法高贵,虽然,我眼角掠过标价,倒抽一口气,对我来说,它们已经足够高贵。

    我默默逛一圈,店员们看着我,她们确实很专业,一下便分出我是购买力为零的连潜在客户都不能算的观光客,于是连招呼都欠奉。我站在那款经典的包包前,看着那个价签上的数字,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同某位客人开会,卑微伺候半日,将对方要求全体和泪吞下,站起身终于可以离去那一瞬,听见她吩咐秘书,去名店将订下的三只皮包取回。

    那便是这家店吧,我骄傲得不得了的,豁出去的这辈子都不过了的豪气所扔掉的一百万,连她那三只包都买不到。

    所以,我走出店门,不知道怎样整理思绪。当日,也曾在受尽鸟气后对天发誓,有朝一日我发达了,包包绝不买无牌的,车子绝不买国产的,房子绝不买公寓的。

    可如今呢?我真的那么喜欢这些东西么?我真的想要变成那样的人么?

    我想回到从前,从前很简单,上班,受气,再将受到的气发到别人身上。但这样很好,能赚到钱,却总是不够用。于是每日下班纵然再累,依旧会在第二日一清早自动清醒,将隔夜的发财梦回味咀嚼着,回去公司,心甘情愿接着被人剥削。

    我回不去从前了,老刘自第一天始便要我辞职。而我,终于如他所愿。

    只不过,过程如此狗血漫长,结局,超乎我的预想。

    我又叹气,对自己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可是,我打断自己,提醒我,这是在同魔鬼做交易啊,相信老天爷同撒旦有瓜葛?这念头未免疯狂了些。

    那么这又算什么?

    要想得之,必先予之?

    我脑子一片混乱,似是抓住了什么,又好象什么都没有想到。

    就这样一片茫然地走进肯德基,对牢店员说,我要一个麦香鸡,并且在受到纠正之后又说,我要一杯草莓奶昔。

    其实麦当劳并未发我挑事儿费来肯德基砸场——虽然肯德基的店员一定是这么想的。

    我竭力将窘迫伪装成镇定,清了清嗓子,信手指着旁边柜台上别人点餐的托盘里的食物:“那,我就要那份吧。”

    店员一脸诧异看我,然后带着讪笑问:“那您是要换购哪款hellokitty?”

    我又仔细看一眼,啊,是儿童餐,柜台上竖着牌子,购儿童餐送hellokitty玩偶一款。

    那又怎样,谁规定了三十岁的女人不可以买儿童餐,玩hellokitty?我开始掏钱:“就要那款粉红色的。”

    店员的笑已经让人讨厌到想用力拉扯他的脸皮当橡皮筋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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