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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最好的短篇小说大全集-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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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处漫游,善良的人们没有怠慢我。过了许多年,我老了,头发白了,我听到不少事情,许多是谎话、假话,但是我活得越久,我越懂得,的确无所谓谎言。实际没有的事,晚上梦里会有;这个人没有遇到的事,另一个会遇到;今天没有的事,明天会有;明年没有的事,百年之后会有。这有什么区别呢?我常常听到一些故事,听了我就说:“啊,这种事不会有。”但是,不出一年,我就听到什么地方确实发生了这种事。

    我走了一个地方又一个地方,在陌生的桌子上吃饭,常常讲鬼的故事,魔术师的故事,风车的故事,等等,都是些绝不可能发生的离奇的故事。孩子们跟在我后边,叫着:“老爷爷,给我们讲个故事吧。”有时候他们点些故事要我讲,我总是设法满足他们的要求。有一次,一个胖墩墩的小男孩儿对我说:“老爷爷,这个故事您以前给我们讲过了。”小淘气,他说对了。

    做梦也是如此。我离开弗拉姆波尔多年了,但是我一闭上眼睛,就又身在那里了。你猜我看到的是谁?艾尔卡,她站在洗衣盆旁,像我们初次相遇时那样,但是她容光焕发,目光像圣徒的眼光一样炯炯有神。她跟我讲外乡话,说稀奇事儿,我一醒来,就忘得一干二净。但是当梦持续的时候,我感到慰藉。她回答我的种种疑问,结果是,一切都是对的。我哭了,我哀求说:“让我跟你在一起吧。”她安慰我,叫我耐心等待。这个时刻越来越近了。有时候,她抚摸我,吻我,贴着我的脸哭泣。醒来时,我还感觉到她的嘴唇,尝到她的泪水的咸味。

    无疑,这是一个完全想象的世界,但是它与真实世界相差无几。在我住着的茅舍门口立着一块抬死人的木板。那个掘墓的犹太人的铁锹已经准备在手了。坟墓在等待着,蛆虫饥饿了。裹尸布已准备停当——我把它放在我讨饭用的袋子里了。另一个讨饭的正在等待继承我的草垫。当死神来临时,我会高高兴兴地去。不管那里会是什么地方,都会是真实的,没有纷扰,没有嘲笑,没有欺诈。赞美上帝:在那里,即使是吉姆佩尔,也不会受骗。

    刘兴安张镜译

    作品简析

第十一章 杰·台·塞林格() 
杰台塞林格(1919—2010),美国当代着名作家。出生于纽约的一个犹太富商家庭,1942—1946年参加美国陆军,1948年起在纽约人杂志当编辑。他的创作多以纯真的青少年为主角,反映他们的苦闷、忧伤以及成长的烦恼。1951年出版的长篇麦田守望者使他一举名扬天下,1953年出版了短篇故事集九故事。

    给艾斯美写的故事——既有爱情又有凄楚不久以前,我接到一张用航空邮件寄来的请柬,邀请我参加四月十八日在英国举行的一场婚礼。这是一个我说什么也非参加不可的婚礼。我刚刚接到请帖的时候,本以为这次出国旅行没有什么问题,打算乘飞机去,花多少路费,我根本不计较。可是,在我同我的妻子把这件事详细讨论之后(我的妻子是一个头脑冷静得出奇的人),还是决定不参加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的岳母早就盼望着四月后半个月到我们家来作客,我竟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我和格仑彻尔老太太见面的机会实在非常、非常少,她又着实有一把年纪了。格仑彻尔老太太已经五十八岁了(她总愿意首先向你表白这一点)。

    虽然如此,不论我在什么地方,为了不使举办婚礼的人扫兴,我绝不是那种连手指头都不肯伸的人。所以我还是动手写下了这篇故事,把大约六年以前我认识这位新娘的情况公开出来。如果我写的这点东西使新郎官(我从来没和他见过面)心里有一两分钟不很舒服,那就更是我求之不得的了。我写这篇东西并不想取悦任何人,启迪、训勉更非我的本意。

    一九四四年春天,大约六十名应征入伍的美国兵在英国德文郡一个英国情报部门主办的特别训练班受训,准备反攻,我是这六十名人员之一。现在回想起来,这六十个人倒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我们谁都不合群。我们基本上都是那种一有闲工夫就自己埋头写信的人。工作之余,如果彼此说两句话也多半是问问对方有没有多余的墨水。当我们不写信、不上课的时候,就各干各的事。我的习惯是,如果天气好就到附近乡下景色优美的地方散步;逢到阴天下雨,我一般总是坐在一块干爽的地方看书,常常就在乒乓球台旁边。

    训练班一共三个星期,结束的一天是个星期六,一个淫雨绵绵的日子。根据计划,这一天晚上七点钟我们全组人将搭火车去伦敦。到伦敦后,谣传我们将分别被安排到总反攻时在敌后空降的步兵和空运师里去。这一天下午两点钟,我已经把自己的全部行装打在一只背囊里,包括一只盛防毒面具的帆布套满装着我从大西洋彼岸带来的书籍(防毒面具几个星期以前已经被我从毛里坦尼亚号轮船的舷窗口扔到海里去,因为我非常清楚,如果敌人真的使用毒气,我绝对来不及带上这个劳什子)。我还记得我在我们那座活动营房的一个尽头窗户前边站了很长的时间,凝视着外面的凄风苦雨。我的背后响着一片自来水笔刮擦着胜利信笺的沙沙声。如果说我还有参加战斗的愿望的话,当时我是一点也没有觉察出来的。

    突然间,并不是因为想到了什么,我转身离开了窗口。我穿上雨衣、雨鞋,披上羊毛围巾,戴上毛手套和军帽(人们都对我说,我戴军帽的角度与别人不同——把两耳的耳梢都盖上了)。接着,我把我的手表同摆在厕所里的一只钟对了一下,便从山上一条长长的、湿漉漉的鹅卵石路向市区走去。一路上电光闪闪,但是我丝毫也不理会。要是该叫雷电打死,想躲也是躲不开的。

    市镇中心可能是全城湿度最大的地方;我站在教堂前面读布告牌,我多半是被写在黑纸上的白色数码吸引住了,但也许是因为我在军队里待了三年,读布告牌读得上瘾了。布告牌上有一张通知说,三点一刻儿童唱诗班将举行排练。我看了看表,又抬头看了一下通知。在一张用图钉钉着的纸上写着应该来参加排练的人名。我站在雨地里把名字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便迈步走进了教堂。

    长椅上坐着十几个成年人,有几个膝头上摆着小号的雨鞋,底朝上。我一直向前走,在前排椅子上找了个座位坐下。讲台上大约有二十来个孩子密密匝匝地坐在三排会议室用的椅子上。其中大多数是女孩子,年龄从七岁到十三岁不等。我进去的时候,合唱团的教练,一个身穿粗呢衣服的肥胖的女人,正在叮嘱他们唱歌时要把嘴张大。有谁听说过,她问孩子们说,小鸟唱好听的歌不首先把小嘴张得大大的呢?显然谁也没听说过。因为一张张小脸全都木然没有表情。接着她又说,她要求所有她的孩子都理会歌词的意思,不要像没有脑子的鹦鹉似的光是模仿声音。

    这以后她吹了一声定音笛,于是孩子们都像未成年的举重员似地把沉重的赞美诗集托举起来。

    他们唱歌没有乐器伴奏——他们在这种情况下,更正确地说,是没有干扰。他们的声音和谐悦耳,真挚自然,如果换一个比我更虔诚的人听到这歌声,说不定会感动得灵魂扶摇直上吧。两三个年龄最小的孩子拍子稍微有些拖拉,但这只有作曲者的老母亲才可能挑他们的毛病。我从来没有听过他们唱的这首赞美诗,但是我一直希望这首诗是一首包括一打以上诗节的长诗。我一面听一面打量着孩子们一张张小脸,特别是离我最近的、坐在第一排尽头的一个女孩儿。她年龄大概有十三岁,直直的淡色金灰头发齐着耳根,她生着秀美的前额,目光倦怠的眼睛,就像清点剧院观众人数的眼睛一样。她的声音很清晰地与其他孩子分隔开,这绝不只是因为她坐得离我近的缘故。她能唱到很高的音域,嗓子非常柔美,吐音准确,在合唱中自然而然地起着领唱的作用。但是这位年轻姑娘却好像对自己的歌唱本领感到有些厌烦,也许是对整个环境同唱歌这件事感到厌烦,有两次在中间停息的时候我发现她在打呵欠。她像是一位有教养的小姐那样打呵欠,紧闭着嘴唇。但是你还是一眼就看出来她在打呵欠;她的鼻翅泄露了机密。

    赞美诗刚刚唱完,合唱团教练便喋喋不休地教训起那些在牧师布道的时候总是两脚乱动、嘴巴不能紧闭的人。我猜想这次排练唱诗的部分大概已告结束,在教练的不和谐的话音没有把孩子们的歌声施展的魅力破坏净尽以前,我站起身来,走出了教堂。

    雨下得比刚才更大了。我沿着街走下去,在经过红十字会主办的游艺室的时候,我从窗户外面向里瞟了一下。士兵们三三两两地站在屋子深处喝咖啡的柜台前边,即使隔着窗玻璃也能清晰地听到从隔壁屋子传出来的噼噼啪啪的乒乓球声。我走到街对面,进了一家私人开的茶室。屋子里除了一个中年女侍以外空无一人,而这位侍者好像并不怎样欢迎我,她希望来光顾她的是一位穿着干燥雨衣的顾客。我小心翼翼地把雨衣挂在一个枝形衣架上,挑了一张台子坐下,要了一份茶和一份肉桂吐司。这是在这一整天中我第一次开口讲话。接着我翻寻了一下几个衣袋,包括雨衣的衣袋,终于我找到了几封旧信。我准备再重新读一遍。一封信是我妻子写来的,告诉我第八十八条街施特拉夫餐馆的服务情况大不如昔;一封信是我岳母写的,叫我一有机会离开“营盘”能不能尽快给她寄去一些开士米毛线。

    我的第一杯茶还没有喝完,我在唱诗班里仔细打量过、欣赏过她的歌喉的那位年轻小姐就走进茶室里来了。她的头发被雨淋透了,两只耳朵的耳轮都露了出来。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小男孩,肯定无疑是她的小弟弟。她用两根手指把他头上的帽子夹起来,仿佛那是实验室的一个什么标本。走在最后的是一位样子精明能干的妇女——多半是他们的家庭教师。唱诗班队员一边走一边往下脱外衣,选定了一张桌子——很好的一张,从我的角度说,正在我的座位前面,离我只有八九英尺远。她同那位家庭教师都坐了下来。只有那个大约四五岁的小男孩屁股坐不稳。他从座位上溜出去,甩掉了外衣,接着,以一个生来就是讨厌鬼的那种涎皮赖脸,开始有条不紊地干起惹人嫌的把戏来;他一次又一次地把椅子拖出来又推进去,一边做一边望着女教师的脸。女教师压低着嗓子说了他两三次,叫他老实坐下,说穿了一句,叫他别再调皮。但是孩子却根本不听,直到姐姐发了话,他才走回来把他的小屁股安置在椅子上。

    紧接着他又拿起餐巾来顶在头上。姐姐把餐巾拿了下来,替他打开铺在他的膝头上。

    大约在他们叫的茶端上来以后,唱诗班队员发现我正在打量着他们这一桌人了。她用她那对清点观众人数的目光盯了我一眼,接着,突然对我展露了一个很小、很小的笑脸。她笑得那么喜幸,像一抹微笑有时也能显示出来的那样。我也回报给她一个微笑,尽管笑得很不喜幸;笑的时候我使劲耷拉着上嘴唇,遮盖着两个门牙之间一条黑缝,这是给美国大兵治牙的地方给我临时镶的填补物。一分钟以后,这个小姑娘已经摆着一副令人忌羡的身姿站在我那张桌子旁边了。她穿的是一件苏格兰格子呢衣服——一件坎帕倍尔式的格子呢衣服。我想。我觉得在这种阴雨连绵的日子里这件衣服穿在一个年纪非常轻的姑娘身上真是再美不过了。“我本来以为美国人都讨厌喝茶呢。”她说。

    她说这话并不是故意卖弄聪明,而是为了弄清事实或者统计数字。我回答说在我们美国人中有些人除了茶什么也不喝。我问她愿不愿意同我坐一会儿。

    “谢谢,”她说,“也许我能坐一会儿。”

    我站起身来替她拉出一把椅子——我对面的那一把,她只坐在椅子的四分之一的前沿上,脊背挺得很直,姿势既优美又自然。我走回——几乎可以说是跑回——到自己的位子上,迫不及待地准备进行这场谈话。但是当我坐定以后,却想不起要同她谈些什么了。我又笑了笑,极力不使我那条漆黑的牙缝露出来。最后我总算找到了一句:天气坏透了。

    “可不是,”我的客人说;她的声音清脆,一点也不含混,一听就知道她不是那种喜欢嘀咕闲话的人。她像是在参加降神术那样把手指平摆在桌面上,但是马上又拳曲起来;我发现她的指甲都是用牙磕掉的,一直露出了指甲肉来。她戴着一只军用的手表,样子像是驾驶员戴的那种天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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