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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凡人凡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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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好的。”于锦乐笑笑,看到走廊上的大男孩丢完东西便回头笑容腼腆地跟女孩说着什么,微微的清风扫过,扶栏上的绿萝轻轻摆动着,青涩而美好。
  是挺好的,男的阳光帅气,女的温柔可爱,你喜欢我,我喜欢你,我们就在一起了。
  没有金钱与利益修饰的爱情,能这样满怀欢喜地站在一块儿,便是极大的赏心悦目了。


第3章 翁琳
  边想成了高一(2)班的班长。
  鮀中作为省里有名的重点高中之一,盛产各式各样的学霸。文霸理霸技术霸,还有各种德智体美劳五讲四美加分进来的特长霸,学霸的种类之丰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鮀中找不出。用2班班主任李益华的话来说,就是八方霸主聚头,风云齐下。
  这是一个不缺学霸的学校,这个学校最缺乏的,偏偏就是肯为学习之外的东西付诸精力时间的“热心份子”——也俗称“冤大头”。
  这位子几经起落推脱踢皮球最终落到了边想头上,班主任把他抓成了那个冤大头。
  返校日就带头在班级搞事的壮举没能瞒得住办公室那群老姜蒜头们,于是班会课上李益华大手一挥,落下指示:鉴于边想同学群众基础扎实,在指挥协调班级方面拥有坚不可破的优势,堪当重任,遂命为班长。
  边想倒是没说什么就应下了。
  在学霸扎堆的学校班级里,唯一值得边想慰藉的就是没人指望他的成绩能够突破天际冲击魁首。他这人向来性格超脱外向,文体活动谈不上精通,却来者不拒多有参加,加上是鮀初升上来鮀高的,狐朋狗友不少,在校长主任老师面前出镜率也够高,确实是班长的最佳人选。
  高一是鮀中课程最轻松的年级之一。
  每天下午两节课上完后,正课就结束了。夏天太阳下山得晚,第三节 那个时间段俨然就是一副黄金时间的样儿,这个时候大部分的人会选择留在教室里自习或者去办公室找老师问题答疑,这就是学霸扎堆的重点高中的正确打开方式。
  空气中四处弥漫着浓浓的学术气息。
  当然,风气也不是绝对的,再是浓厚的学习气氛,也覆盖不了那些坚持放飞自我追求自由飞翔的体育之魂往操场球场狂奔而去。
  边想拎着书包晃出教室的时候,翁琳正站在走廊上等他。
  她在一班,一墙之隔的好处就是等对方的时候不会太引人注目,往自己班门口的走廊上一站,晚出门的人一眼就能看到。
  边想看到翁琳就笑了,伸手捏了捏她小巧的耳垂,然后不着痕迹地从肩膀拂过去往下,一直扫过她腰部,算是轻轻地揽了一下,收回手。
  “现在回家了吗?”翁琳抱着书包走在他身后,马尾辫在后脑勺一甩一甩地,像极了书里描写的松鼠毛茸茸蓬松松的尾巴。
  “约了志超他们踢球呢,他们先过去了。”
  两人从一班后门的小楼梯下了楼。这边楼道比较小,不是主要的行人通道,往来人不多,所以边想往后伸出手,牵住了翁琳。
  “要踢到几点呀?”
  “嗯——”边想认认真真地想了一下,“踢完就走。”
  不是什么正经比赛,就是这个年纪的男孩儿特有的精力旺盛必须定时发泄出去,加上高一还没什么学习压力,有时候兴致一来,能一直踢到天黑学校关门保安过来赶人。
  翁琳盯着他后脑勺,没说话。
  “你先回去吗?”
  三层楼梯很快走完,到一楼时,往来的师生也渐渐多了,边想放开了翁琳的手。
  “我不回去。”
  “嗯?”
  走进一楼大堂,隐约有外面学生活动的声音传来,加上翁琳的声音太小声,边想一时没听清。
  两人一前一后走着,中间隔了大概两三步的距离,边想其实挺想现在飞奔过去足球场,但是翁琳跟在他身边,身为男朋友的自觉他还是有的。
  按照惯例,两人不一起回家的时候,他会把她送到公车站一起等她上了公车再走,或者有时候她骑单车来学校,就陪她去地下停车场取了车后送她出校门。
  从初二到高一,一直如此。
  但是今天翁琳好像与以往不同。
  “我说我不回去。”她重复了一遍。
  “嗯?不回去?那你要去哪儿?”边想这回听清楚了,不过没往心里去,就随口问了声。
  翁琳停了下来,站在原地看他。
  “怎么了?”翁琳没走,他就一时也去不了球场,心里再急也得在这儿耗着。
  她睁着大眼,直勾勾地盯着他,不说话。
  边想每次看到她露出这个表情就没辙了,眼见四周暂时没人经过,伸手捏了捏她鼓鼓的脸颊,失笑道,“怎么说着说着就包子脸了?不回去你一个人还想去哪儿?海琼她们都走了吧?”
  平常她一闹小脾气,被边想一说包子脸就肯定憋不住了,结果这次她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就是抱着书包不说话,咬着下唇看着他。
  边想失笑:“怎么一副小可怜样儿?谁欺负我老边家的琳儿了?”
  “不要脸,谁是你家琳儿了!”
  她跺跺脚,却是悄然红了脸。红扑扑的脸蛋红起来就柔软的棉花糖,边想喜欢惨了她这副小女儿家家的娇气模样,感觉心都要化了。
  “嘿?不是我老边家的?那还能是谁家的小媳妇儿这么可爱!”
  “反正不是你家的!”翁琳在他手臂上拍了几下,一脸娇嗔。
  边想严肃脸:“那可不行,牵了我老边家独苗的手都几年了,你还想跑哪儿去?”
  用食指点点她鼻尖,“跑不掉的你,想跑我就告老师去,说翁大小姐始乱终弃,抛夫弃……唔!”
  最后一个字直接被她捂回肚子里去了。捂完又怕被学校老师看到两人过于亲密的动作,马上退了开来。
  “你讨厌死了啊!”她跺脚,小脸通红。
  “你讨厌死了啊~”边想逗她,掐尖了嗓子学着她动作也跺了两下地。
  翁琳又气又笑,追着他锤了几下。
  “好了好了,他们在操场等得挺久了,求翁大小姐放过小的吧!”边想陪着笑脸告饶,“您就告诉小的,您这会儿不回家,还打算往哪儿去?你那几个小姐妹也没在,总不会自己一个人想去逛街吧?”
  原本被逗笑了的翁琳听到这话又沉下了脸。
  “我要去看你踢球。”她撅嘴。
  “啊?”边想一愣,“有什么好看的?”
  也不是什么球赛啥的,就是几个人自己踢着玩儿,边想是真没想到翁琳突然会提这么一出。
  “我就要去!”她坚持。
  “行啊,可你不是不喜欢……”翁琳就跟鮀中大多数的女生一样,对运动并没有太大的热情。有些女生喜欢上球场边边待着是为了看自己喜欢的男生踢球打球,而翁琳自从初中跟他开始交往后,便是很少主动在球场出现过了。边想不是怕她去看,而是怕她一个人在场边坐久了无聊。
  “边想!”她认真地看着他,“你多久没陪我了?开学到现在,你要么开会要么打球要么踢球要么跟志超他们出去,我都一个人回家多久了?”
  他们的关系再是半公开,在学校老师和家长眼中也算是早恋,要时刻保持距离和警惕,默认是一回事,直接盯上就是另一回事了,所以放学一起回家的那三十分钟是她最期盼的两人世界。他们可以牵手,沿着夕阳日落,一路说说笑笑。边想很会逗人,最喜欢看她又急又气的样子,她会对着他撒娇,然后他会在趁她不注意偷亲她……
  可是上了高中以来,边想就变了,每天晚上总是有着开不完的会打不完的球,明明不是非去不可的活动,却一次次为了活动丢下她!
  “你是不是腻了?”自己明明一直那么喜欢他,他却跟以前不一样,是不是在一起久了,变了?
  心里一浮现这想法,许多平日相处的细节也跟着跑了出来,女孩子细腻又敏感的心思突然就翻腾了起来,越来越觉得自己想得没错,不由自主地回想对比起初中时候的那两年,又联想起大家都说男人喜新厌旧的种种,便愈发觉得自己的男朋友是不是真的腻了自己,愈发心灰意冷。
  边想被她神来一笔弄得莫名其妙。
  “你别胡思乱想,我就是去踢个球。”
  明明只是去踢个球,为什么要扯到那么复杂的问题去?
  “那我就去看你踢球。”她认认真真地看着他,“等你踢完,我们一起回家。”
  如果是真的变心了,或者球场有另外的女生在等他,她无论如何也要去看看。
  太喜欢一个人了,就容易患得患失,然后把自己置于一个最低微的高度,来仰望这段原本已经属于她的感情。
  “行吧,我就是怕你无聊。”边想挠头。
  “我就想跟你一起回家。”她重申。
  “行,走吧走吧!我今天早点走就是,你在旁边等我一会。”边想弹了一下她鼻尖,“这样可以了吧?”
  翁琳抱着书包,小鸡啄米般点头,“嗯!”
  她把不开心悄悄地藏在了心底。话都说这么直白了,她不明白边想为什么还是不能理解。踢球有那么好玩吗?踢球有她重要吗?为什么不干脆就不去了呢?
  如果什么都要一词一句来教来讨,那就太没意思了啊!
  我这么喜欢你,为什么你就不能迁就一下我?
  鮀中的建校历史悠久,在那个温饱尚成问题炮火纷飞的年代,这边的大部分土地都还是漫无边际的荒野丘陵,鮀中就像坐落在俗尘凡世里的一座镶嵌着明珠的高大象牙塔,承载了这座小城的人们渴求发展进步的希望,从这里出去的千千万万学子,走向各岗各业,可谓是英才辈出,灿若星河。后来城建发展,一条主干道设计直接穿过鮀中,把鮀中和运动场分成了两边,现在要去运动场,都得走过校内的一条人行天桥,到马路的另一边去。
  走上天桥,离开了教学区区域,边想放慢了步子与翁琳走到了一起。两人没有牵手,却是肩擦着肩,距离近到边想一低头就能看到翁琳耳朵上细细的绒毛。
  他脑子里其实没想多其他,但是翁琳刚才说的话他听进去了。
  她想跟他一起回家。
  最近好像确实是真的太浪以致于忽略了他可爱的小女朋友。可爱的女孩子都有撒娇的权利,更何况是他的女朋友呢?
  “哎!”他用手背轻轻碰了一下她:“明天周六,我们明天下午出去?”
  翁琳歪头看他,“不打球啦?”
  他笑嘻嘻,“打什么球呢~哪有陪我老边家小媳妇儿最重要~”
  微扬的调调充满了少年独有的奔放,足下是烟尘飞扬的马路中央,伴着繁华热闹的车龙马声,另有一股活泼的不一样的阳光少年的味道。


第4章 班长和班嫂
  边想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天天踢球打球。
  不管喜好还是特长,他皆志不在此。但他还是频繁地出现在各种球场上,不管是篮球、足球,还是排球。
  像王志超他们这群人,因为体育特长生的缘故,进了鮀中成绩没能跟上,高中三年注定了只能通过不断地参加各类比赛来为鮀中增加所谓的素质教育先锋的资本。所以在其他人早早沉迷于学习不可自拔的时候,他们很能放飞自我。
  但是边想不同。
  他是正录生。虽然成绩比不上那票一王二霸三强,但在这个每届高三至少一半以上能上一本重点线的鮀中,他是属于能博一下的那一类。也就是老师经常在动员大会上语重心长地念着“不是读不会,是读得不认真”的那一类。
  加上,他还有他爸。
  他爸从部队退下来后就转业进了公安系统,在边想初中时就职位调动来到了这座位于南方的海滨小城,现任市局局长。
  只要他不犯熊,这样的家庭背景一早就决定了他能一路稳稳地上个好高中,进个好大学,甚至有一份起点不低的工作。
  可边想又有着属于自己的那份小小少年的傲气,又中二又傲娇。他想,自己的未来,但凡有那么一丝可能,都不想借助他爸的权利,他跟那些靠爹靠钱靠家里的二世祖,是不一样的。
  所以他在初三时候很是努力地冲刺了一把,成了鮀中的正录生。
  虽然嘴上不说,但他心里是抑制不住的沾沾自喜,甚至不可控制地浑身散发出一股王霸之气。
  他对家庭背景从来绝口不提,除了老师和几个同住在宿舍里的同学知道,他从来不会特别去强调什么。每天下课疯跑放学疯玩,就是那种典型的白天吹嘘自己前一天晚上看电视看杂志到几点,实际上却埋头奋笔疾书到深夜一两点的那款装逼犯。
  他时刻觉得“成功”不过如此——
  黑白相间的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边想一个跃身,用肩膀顶了下来。他刚把足球挡回去,迎面而来的正好是吨位庞大足可媲美小山的隔壁班大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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