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见狂且-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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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参与过。
“是啊,她好可怜,我记得她的伞都被人折断了,下雨天淋着回家。”
——把她的枕头甩在地上的女生如是说。
“真的好过分啊,凭什么这样对她?”
——恶意用球砸过她的男生如是说。
大家都忘了“她是个同性恋”,都高高在上地站在道德制高点,对于当初做错事的自己进行不痛不痒的批判——最好笑的是,他们的记忆都被篡改过了,没人记得自己当年也是施暴者中的一员。
少数理智的人作壁上观,只有林敛心中的同情心挣扎了一下,在她流泪的时候递过纸巾。
转学走了也挺好,她删掉了除林敛之外的所有人,现在在社交平台上上传的照片,都是幸福的写照。
和家人出去旅游了,交到好朋友了,竞选班长成功了,和父母坦白了,被父母接受了考上理想的高中了……
曾经她也受伤,但爱与时光治愈好了她,使其拥有独当一面的气魄和保护他人的勇气。
如此可贵。
但林敛自己也很清楚,某种意义上,他也是行凶者之一,只是做得不那么恶劣。
他没有足够的力量站出来保护任何一个人,只能选择退缩;庆幸的是,女孩依然活得精彩,自信地闪耀着光芒。
最近的一张照片是和另一个女孩子的自拍,不知道是不是她女朋友,两个可爱的女孩子站在镜头中央,笑得眉眼弯弯,青春盎然。
时至今日,他都惧怕世俗的眼光和舆论的压力,他想等到自己足够强大,有能力承担责任的时候,一定要高调地牵起男朋友的手,在众人的注视下接吻。
江存倒是没有想那么多,他从小到大和周围人的关系都不好,无所谓这个世界形形色色的规矩和红线,喜欢什么,就去做了。
“这个靠在我身上的,是我男朋友。”
这样向别人介绍林敛,他还是第一次,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尖。
大叔倒没有什么异常的神色,语气里却满满都是“啧,我就说嘛”的调调:“刚刚你们上来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你看他那眼神,能像是普通同学之间的目光吗?”
三人都笑了起来,林敛又不老实地往江存身上乱摸,可惜隔着厚厚的羽绒服,只能看到陷下去的衣服,碰不到肉。
林敛揶揄他,心里暗自叹了口气:“男朋友,你真的比我勇敢多了。”
“你说的,你相信我,所以我不怕。我的勇气都来源于你,敛哥。”
临下车之前,司机补给他们钱,带着善意的笑容鼓励他们:“好好学习哈,以后考同一个大学,有的是时间让你们享受!”
两人皆是笑着回答“好的“,然后下了车,挺拔的背影看起来正是最好的年纪,十七八岁的人富有的朝气。
大叔略显惆怅地看了两眼副驾驶上的保温杯,将车开去医院,又开始哼小曲儿。
有人的未来荆棘遍布,有人的前方大路宽广,不管怎样,日子还是要过的,自己的喜怒哀乐,与他人无关。
只是那种年轻人才有的气质,真好啊。
林敛还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也被他人羡慕着,但是很高兴能和江存一起出来玩。
这里新建了一个公园,占地面积还挺大,整个一低配版迪士尼乐园,建筑风格非常童话,很适合情侣或者小孩子来玩。票价不贵,公园里处处洋溢着甜蜜的味道,可以说是史以来本县最有趣的地方。
林敛很喜欢粉色,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初中时有人嘲笑他“是个喜欢粉红色的娘炮”,他当即摔下三好学生的证书,轰轰烈烈地朝着那人的脸砸去。
结果是两人均获处分,全校通报批评,需要在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公开朗读自己的检讨书。
那个男孩的检讨书公正规范,将网上找来的句子拼拼凑凑,在夏日炎热的上午大汗淋漓,磕磕绊绊地念完了纸上的字,其间因为紧张,稿纸还飞出去好多次,成为国旗下最大的笑话,惨遭全校人民无情嘲笑。
相比之下林敛则显得异常潇洒,军姿立正,脱稿演讲,慷慨激昂地陈述了一番“为何男生不可以喜欢粉色”,一针见血,直接上升到了男女平等的高度,对于真正重要的检讨一事却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
就此一事,林敛收获了更多女孩的秋波,她们全都送来粉色的礼物,但永远被拒绝。
谁都不知道,正是因为格外喜欢这种颜色,他才只希望自己喜欢的人能给予他这种色彩,其他的人,都没有资格。
而显然,新装潢的公园配色极为赏眼,还有一个专门为小情侣们设计的展馆,大片大片的全是粉色,少女心都快要冒出泡泡来了。
“想吃糖葫芦吗?我去买。”
不远处有卖糖葫芦的老妪,林敛像逗小孩子一样问着江存,却不想他摇了摇头,很是认真地盯着卖糖画的女孩。
“我想吃这个,”江存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人,“想吃个林敛。”
第18章 点到为止
林敛原本以为江存跟着自己学坏了,获得进阶技能“满口骚话”,可惜事实上江存只是真的想吃糖罢了,并没有半分开窍的样子。
他拿着粘有“林敛”字样的糖画,一口一口咬得很认真。
一般来说卖这些东西的,大部分都是中年人或者老人家,很少有小孩子出来搞这些的,可这个小女孩看起来也不过十五六岁,扎着两个丸子,大冬天的也不嫌冷,那条短裙穿在身上看着就打哆嗦。
但是画糖的技术却很好,一点也不生疏,看起来就跟练了几十年一样。
她的笑容仿佛比糖果还要可爱,甜滋滋地对着买糖的人说谢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点,她的小摊前面排队的人还挺多。
更有趣的是,她旁边坐着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腿上摊着一本王后雄教材全解,全神贯注地盯着书本上的题目,偶尔女孩回头跟他说几句俏皮话,他才回以浅浅的笑容。
处处散发着恋爱的酸臭……甜蜜气息啊。
江存挺呆的,吃糖就是吃糖,忽略了自己男朋友排了那么久的队才拿到这份来之不易的“林敛”。不知道是该形容他单纯呢还是心机呢,明明知道林敛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可他仍然看不见气鼓鼓的林敛,专心致志,目光里只有自己的糖。
“你还给我。”林敛一把抢过江存手里的糖,幼稚地眯了眯眼睛,表情很危险。
“你要吃的话,我再给你买一个。”
——请问男朋友情商太低怎么办?国家可以包调换分配吗?
林敛故意就着江存啃过的地方舔了舔,还动静特大地做给江存看:“人家小姑娘都走了,你上哪儿买去?”
“去你心里。”
林敛表示自己完全可以马上表演一个原地爆炸。
会心一击。
江存说那句话的时候脸突然红了,抿着嘴唇弯起一个不明显的弧度,漆黑的眸子注视着林敛,半透明的阳光不遗余力地打在他的脸上,氤氲出一片耀眼。
“你说我男朋友,怎么就这么好看啊。”
林敛忍不住了,走过去抱紧了江存,二话不说就对着人家的嘴巴亲上去。
没脸没皮的,不害臊。
接着将已经看不出来字样的糖画递给江存,极度欠揍地舔了舔嘴唇:“挺甜的,你觉得呢?”
“我觉得……”江存轻声,将脑袋埋进林敛毛茸茸的羽绒服帽檐里,遮挡住发烧的脸颊,“你比较甜。”
诸如此类的土味情话林敛听过无数句,自己都可以信手拈来,可为什么从江存嘴里说出来,就是感觉格外不一样呢?
男友滤镜什么的,真是够了啊。
而林敛的好运气似乎已经被用完了,准备去买票的时候发现公园根本没有开门,前方挂着“整顿中,暂时歇业”的牌子,有些郁闷地坐在长椅上,不知道怎么办。
这个小县城实在太小太落后,根本回答不了“你们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地方”这种问题,连“专坑外地人”的景点都没有,他甚至记不起来自己以前如何度过那些无聊的日子,江存能待在这里的时间也不多,林敛只是想多给他分享一些有趣的事情,却不料总是碰壁。
他想在他的记忆里多占据几分位置,但并不希望每次都是这样无奈的处境。
“敛哥,你不用难过……我只要能牵着你的手,就可以了。”
江存并不是在安慰他,只是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无所谓金迷纸醉灯红酒绿的生活,也无所谓好友众多人缘饱满的社交,他的世界很简单,只分成“喜欢”和“不喜欢”两个框架,而在“喜欢”那一栏里,只有两个选项。
一是画画,二是林敛。
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不介意就这样坐一下午,给自己放松小憩一下,紧紧握住男朋友的手。
他们漫无目的地闲逛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林敛突然指着某家小店亮了眼睛:“江存,去吃锅盔吧,你绝对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那家不起眼的小店在商圈的背面,周围几所门面都是卖小吃的,惟有这家店门前的队伍最长,现在正是下午三点多,仍然有不少人正在等待美食出炉。
那个时候的小孩子似乎总是会被大人逼着学各种各样的东西,参加数不胜数的兴趣班,周末被安排得满满当当。林敛也不例外,他小学成绩不好,更是天天奔波在补习的路上,一度非常想逃课。
可在小孩子的心里,家长和老师的话就是圣旨啊,他也只敢在路上磨磨蹭蹭掐着点跨进青少年宫的大门。
而商圈背面的这家早餐店,是他淹死在奥数海洋被打捞上来之后唯一的慰藉。
甚至有人形容这里的锅盔是全市最好吃的锅盔。
从他幼儿园的时候这家店就在了,那时候总是吵着要母亲父亲带自己来吃,周围的“雪云包点”、“张二抄手”早已关门闭店,没想到它竟然一直开到了现在。
提起装有饼子的塑料袋,拿好一小张油纸夹在拇指和食指之间,拎起饼子,温度还挺烫,在冬日里散发着诱人的白烟,一口咬下去,皮儿是脆的,面是柔软的,肉的分量恰到好处,肥而不腻;因为太烫,每次只能可怜巴巴地啃一小口,然后慢慢咀嚼。
“太好吃了,这么多年它的味道就没变过,”林敛嘴里还塞着一小口饼,说话含糊不清,“就这一家,做出来的饼绝对不油,特别好吃。”
江存看着他满足的神色,也轻轻咬了一口,又晃一下自己被烫到的手指,朝林敛微笑。原本以为林敛是因为喜欢这个饼的味道而吹嘘,却没想到他的评价真的不算过分。
甚至……还差了些。
明明卖东西就是卖东西,可是吃进饼子的时候,真的莫名有一种家的味道,很温暖,想让人再吃一个,只为喜欢,不为饱腹。
“这个,真的很好吃……”
江存慢慢咀嚼着,吃相比较文雅,林敛三口两口就解决了手里的东西,意犹未尽地感慨:“那当然,你敛哥是谁啊,好想再吃一个。”
“我有零钱,还买吗?”
林敛摇了摇头,然后专注地看着江存。
“再吃,就腻了。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因为欲望而贪心,总是要留着点念想,不然下次再吃的话,就没这么好吃了。”
他一直认为,对于任何事物最好的态度都应该是四个字——念念不忘,能一直记着它的味道,一直将其放在心上。他喜欢吃的东西很多,都不是什么精致的东西,比如母亲做的凉拌土豆条,黄豆红烧肉,绿豆汤和银耳羹,记忆中那些东西的味道比山珍海味还要美,可现在再吃,却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
尤其是当母亲像补偿他一样,在回家的某个暑假天天给他做红烧肉吃,他都快吃吐了。
物是人非,时过境迁,实在是太残忍的词语。
但是他坚信,会感到腻烦的东西有很多,可不管怎样,自己心里最重要的位置,一定是江存,他不会厌倦他。
课本上编出过很多莫名其妙的对话让学生学习,惟有那句“how time flies”不朽。逝者如斯夫,转眼间江存又要去集训了,林敛也要回到学校,参与进洋洋洒洒的补课大军进来。
光是补习几乎就占据了整个寒假,只是过年那几天才能让大家休息。回到教室的时候众人脸上明显带着倦意,不愿意离开温暖的被子,沉浸在前几天的放纵之中。
换做是以前,林敛基本上也就得过且过了,但现在他可是定下了目标的人啊,上课时间脊梁挺直神情专注,目光炽热得快把黑板戳出个洞来。
他的学习热情是前所未有的高涨。
自己一边读书,课后还帮着江存做好了重点笔记,用新买的本子工工整整写好,宝贝得很,谁也不许碰;而认真书写的后果就是林敛竟然意外地被老师表扬了,还是之前跟他有过过节的历史老师——他已经忘掉了之前的不愉快,语重心长道:“你们这个小县城吧,还是能出人才,所以你呢,字还是得好好写,你看,这不就看起来舒服吗?”
说来也怪,湛老师只代课了半个月,和一班同学进行了两周的斗智斗勇,不再上课之后在校担任年级主任,居然跟同学们的关系缓和了起来。他就是太心急,不懂得怎样和学生沟通,上课水平虽好,却永远荣居学生们心中“最讨厌的老师”。
而他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