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生-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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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小混蛋,你可长点心吧,千万别被小画家的外表所迷惑了,要不,到时候有你哭的时候。
邵寇在心里嘀咕的时候,嘴里也带出来一句,“别忘了你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靠,你把旁边这个大活人给彻底屏蔽了,是吧。
边牧稍一串联就明白了,站起来一脚朝着他屁股踹过去,滚一边去,耽误我脚放下。
旁边的大个子单手撑地,回头不加掩饰的受伤眼神控诉着肇事者。
“呵,突然站起来,有点脚滑。”
留下一句话,仓促的上楼关门睡觉了。
一楼的邵寇看着俊秀灵莠的男人步履匆匆,不由的开怀而笑,不过瞬间又收敛,换上平日里不会出现的冷酷神情,二十天了,真快。
一夜好眠,但是这是对于边牧来讲的,对于邵寇,却是非常糟糕,小混蛋真的很对得起它的名字,不知道是白天睡多了,还是扎疫苗的过度反应,总之,一夜,整整一夜,它都在嗷嗷的奶叫,无论他怎么劝说也不好使,真是见了鬼。
黑着眼圈起床,用厚棉袄给它抱起来,去隔壁的老大爷家,进门了,发现老大爷正在收拾破旧的仓房呢,上前搭把手,边说着昨个儿怎么怎么了,“是不是这小玩意儿离了妈妈不行啊?”
铲着地的老头嘿嘿笑两声,冲着他摆手,“不会,你就回去养吧,头几天都得适应适应,过几天就好,快,进屋,我烫的酒,咱爷俩喝一口。”
“行,正好馋着呢。”
两人进去,火炕烧的热乎,炉子里头的煤炭烧的通红,老头掏出来几个烧地瓜,锅里还溜的昨下晚的猪头肉,花生米倒盘里,两个人盘腿坐炕上,开喝。
“啧,够劲儿。”
他喝一盅,憋着口气儿体会这个粮食酒的辣爽,好喝。
对面的老头也一饮而尽,满是褶皱风霜的脸上抽吧一块,陶醉其中。
“我啊,一辈子就爱喝上这么一口,不喝就浑身难受,喝上了,嘿嘿,哪他娘的都舒坦。”
是啊,清早的就烫这么一大罐子,海量,海量。
“叔,你这是上瘾了,我还行,有就喝,没有就歇菜,不惦记。”
但,如果摆在跟前,不让他喝,那可真的忍不了。
“嘿嘿,你小子猴精,谁眼神儿不好使说你憨,明明比黄鼠狼都鸡贼。”
这老头,瞎说什么大实话。
“叔,不是吧,才一杯就多了?”
对面的老头喝酒可能走肾,这么一会儿就跟红脸包公似的,上头了?
“哼,哼,贼小子,别把你叔当傻子,你从小可还挨过我的鸡毛掸子呢,忘了?”
都几百年前的事了,谁规定长大就不能变傻的?
“记得,叔那时候的腿脚可真利索,抓着我就一顿打,不就偷了你一只鸡嘛。”
“你说的可轻巧,那可是给你婶儿补身子用的…”
刚接了一句,就像个面袋子自动掐了口,闷头只顾喝酒。
邵寇知道不小心揭了人伤疤,也没说话,直起腰给他倒满,自己也跟着一盅对一盅。
十点,太阳懒洋洋的升到半空,隔壁院子里才出来个醉醺醺的人影子,兜里揣着个活物,攀着他口袋往外瞧,颠着开门脱鞋,准备回屋睡觉,他困的眼睛都眯瞪着,自然没瞧见楼梯上,满脸阴沉的像从牌位上跳下来的小祖宗。
“喝酒了?”
兜头冲过来一股白酒的刺鼻味道,这个混账,一大早的,上哪喝这么多?
高大的男人随手把狗掏出来扔地上,外套脱了,甩一边,继续往前走,听见声音也像没听见,抬起一条腿开始脱袜子,往后一扔,继续走。
呦嘿,还敢装疯卖傻?
“装,是不是?”
边牧气的胸潮起伏,几步下来,挡在他前头,有能耐你隐形穿透我过去啊,敢瞧不见我?
男人两个大脚张着,贴在冰凉的地板上,有一瞬间的清醒,喝过酒的嗓子粹满了性感沙哑,“边境牧羊犬?”
他要是清醒了以后,想起自己干过的事,说过的话,估计得去死一死。
边牧惯是脑子活跃,反应过来,也只能骂他一句,“你个傻逼。”
因为,隔着一米的距离,那个老男人正在脱裤子,扒了蹬脚底下,只留着个灰色的裤头,眼神迷蒙着看他一眼,又抬手脱了棉T恤,露出来鼓囊结实的胸肌,肩宽腰窄。
怎么滴,晒胸肌也没用,我准备给你发封律师函,让你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
邵寇其实也正在进行着头脑风暴,到底是先嘘嘘,还是先睡觉,到底先干哪个?
然而还没想出来个所以然,就有人过来拉他的胳膊,偷袭?
手臂绷紧朝前一推,双腿拉成弓形,要跟他比武?他怕过谁。
卧槽,边牧原本想着天气还冷,把他锁屋里头自己疯去,哪想到,竟然被一掌拍开,摔在地上的他回头,用的绝对不是控诉的眼神,而是恨不得将肇事者千刀万剐的眼神。
结果,戏剧的一幕再次发生了。
邵寇的头脑风暴因为外部的袭击,而发生了严重的短路,只记得,要撒尿。
所以,他把全身唯一有遮掩的这么一小块布,吧嗒蹬到脚下,然后,就提臀挺腰,两手按在那处,摆好姿势,准备放水了。
操,你他妈的要是敢,我就让你当太监。
边牧也顾不得什么礼仪了,赶紧爬着站起来,指着厕所方向,冲着他吼,“傻逼,你他妈的去厕所。”
然而,邵寇的思想里,现在呆的地方就是马桶前,他可以,随意的释放自己,呃,呃,为什么感觉憋的更厉害了,为什么会有根绳子拴着他的老二,为什么,他在跟着走,有点像,带着项圈的狗。
事实是,洁癖的边牧随手捡起来块布,套在他那块肉上,你问为啥不套别的地方,很简单啊,罪魁祸首就是这东西,为啥要舍近求远,为啥要声东击西,他需要让他换个地方,只能这么的,嗯,牺牲自己了。
已经内心决定等会给自己的手消十遍毒的边牧,终于把人带领到了厕所里,然后,引领着让他放出去刚才喝的粮食味儿的酒,送佛送到西,打开水龙头,不管凉还是热,冲冲双手,就准备再给他扔屋里自生自灭了。
邵寇解决完一件大事,浑身轻松,有力的大长腿像是维密猛男秀似的往前走,平日里的憨气眸子闭合的严实,感情,他在脑子里已经睡着了,只有身体还在梦游。
边牧真是见识了这厮耍酒疯,从毛巾架上拽条毛巾,仍旧握着他最脆弱的那块肉,领着往隔壁房间走,这回又要问,为啥还是握那,因为怕被一掌拍开啊啊啊。
糙汉的房间很干净整洁,一高一矮的男人此时相对,高的那个像是着了魔,闭着眼感受着什么,矮的那个,却是有点咬牙切齿的味道,这个傻逼,竟然可耻的硬了。
“别,别松手。”
作者有话要说: 宝贝们,清心寡欲哈
借用下木心先生的《从前慢》
记得早先少年时
大家诚诚恳恳
说一句 是一句
清早上 火车站
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从前的日色变的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从前的锁也好看
钥匙精美有样子
你锁了 人家就懂了
第24章 她们
“别,别松手。”
邵寇此时完全置于虚空之中,他全身的每一处器官都被隔离分开,唯有那块昂扬处,带着炙热和迫切,也是唯一能和大脑有连接的地方,他感觉那上面有一只软软的手,热热的发着力量,一缕缕的快感堆叠累加,偏的那只手像有松开的势头,只能出声挽留。
日你祖宗,边牧刚想完成任务出门,就被这个二货按住手腕,愣愣的往那上边压,他在心里默念的三遍阿弥陀佛,才忍下满脸通红的怒火,我等着你清醒,邵寇。
一场事故碰撞开始,一个霸道强势,一个被逼上梁山,虽然同为男人,但,这种情况,真的,活久见啊。
边牧从来没想过自己左手的第一次就这么奉献给了个三分钟老男人,亏着隔着毛巾,要不,黏稠的不明物体什么的,能让他吐一辈子,上楼用消毒液洗手的时候却对着镜子莫名的来了感觉,他真的,有够清心寡欲,人都说天天早起支帐篷,他天天早起垂头丧气,就是没感觉,你能怎样,恨不得去药店买点伟哥吃吃,看看到底是它不好使,还是它不好使?
他画画来感觉了,可以直接去润色想象,这玩意儿来了感觉,也许,也得想象想象?
杨瑛的样子已经很久远了,只记得白色的长裙,还有,丰满的轮廓,还有,还有,没了。
镜中的自己睁开眼睛,嘲讽一笑,继续消毒刚才停顿的双手,没他娘的一个好货。
从柜子里掏出来袋方便面,凉水下锅,咕嘟咕嘟冒泡了,抬手倒碗里,捡双筷子去餐桌,低头吃了几口,脚边突然有个团子砸过来,毛嘟嘟的仰着头冲他叫唤,呵笑声,斥它,“你个小混蛋,干嘛哩?”
小金毛乌嗷咬住他裤管,还没长出来牙齿的嘴闭合的严实,双腿一蹬就爬上了边牧的拖鞋上头,肚皮紧紧的贴着他脚背上,大有岿然不动的势头。
“呵呵,怎么滴,你也敢跟我耍无赖,是不是?”
制服不了那大体格,我还制不住你这个小玩意儿?
“下去,等着我吃完面,给你喝汤。”
那个傻逼,我连口汤都不给他剩。
要是邵寇在,就得回怼,像谁乐意喝那口破汤。
一人一狗解决了午餐,坐到窗前的摇椅上,拿本通史读起来,不是看,是真的读。
屋子里空旷,他的声音即使放的很低,也渐轻渐慢如流水般的撒淌过来,趴在他拖鞋上的一团垫着自己的两只前爪的小小混蛋,一脸崇拜的望着他,当然,小混蛋的眼神是边牧自主的意识,狗嘛,谁给吃的,谁是boss爹地。
读着读着,摇椅上的男人偎着阳光,暖着心怀,悠悠闲闲的睡着了。
论说啊,这个酒精得什么时候能过劲儿呢,大概不会很快,因为边牧醒了,那个家伙还像个死猪一样打着鼾声,无奈,只能又煮了一袋方便面,吃一顿,勉强,吃两顿,就只想骂爹了。
天黑黑,各家各院的,都点灯做饭,只有老原家这二层楼,一片漆黑,只有二楼露出来一点光,窗户处还有红色的细微的光线跳跃,显得异常的寂寥。
边牧把剩下的汤又倒给眼馋的小混蛋,几步上楼,盘腿坐在床中央执念珠念佛经,总之,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念毕,又任由自己的思维漫散,直到感觉腿麻的不是自己的了,才缓缓站起来,倒根烟出来,点着倚着大理石的窗台抽,抽半截儿,掐了坐到电脑前,把前几幅的手绘稿变成图片格式,存到云端,这也是个庞大的工程,起码,这一宿都不用睡了。
实际上,他真的这么急吗?
不,完全不急。
那为啥熬通宵?
因为啊,他心眼坏啊。
夜半,月入乌云,邵寇于一场激烈的角逐中挣扎清醒,眼皮很重,抬了几次,终于像稀释了的胶水般没什么沾合力的掀开,他自认为自己是个十分自律的人,起码是个不容易感情用事的人,一直理智与理性,然而在今天,他得到了所谓的共情。
他们这个村子啊,实际上比较偏僻,又因为大山环绕四周,相对来讲比较封闭,对于外来的信息也相对缓慢,所以在那个特殊时期发生的大事件,可谓是所有人记忆中都无法磨灭的噩梦。
跟他喝酒的老头儿啊,有个疤,直到现在快八十古稀之年了,依旧一碰就疼。
他年轻的时候啊,据他自己讲,那是帅呆了酷毙了,在村里的一堆庄稼汉里,那是唯一拔尖的俊模样,后期又因为读了点先锋的书,简直达到人神共愤的地步,所以造成了他的择偶标非常之高,所以,当他听说家里给他相中了个农村女孩儿时,果断的拒绝掉,他可是个文化人,不能忍受自己的妻子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然后呢,他选择呆在城里,坚信着自己的理念和梦想,然而,战火无情的纷飞过境,一切都将颠覆。
村子里呢,他的父母并没有完全听明白他的意思,只以为十几的孩子没开窍呢,反而看好的这家姑娘啊,岁数正值好年华,各家各户,甚至连外村的都眼馋,过了春耕忙碌的时候,媒人就开始活跃起来,来来回回的踩的她家门槛都低掉一块儿,最后,挑选了还在城里读书的人家,虽然男方家里比她小几岁,但架不住女大三,抱金砖,女大八,准发家的民俗说法,再说了,谁家不爱个文化人。
由此,两家定下婚事,一年以后,等男方在城里毕业,就回村张罗婚事。
然而,宁静安详的村庄被坦克炮弹战斗力所炮轰的没了本来面目,遍地狼烟,尸体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