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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浮华圈子3-第23章

小说: 浮华圈子3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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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在西餐厅和凌尚骆梓辛道别后,他被楚赫拉到没人的工作室里接受盘问。
    “哼!亏你上次还这么理直气壮地责备我为了有钱人和江峻森分手,你自己还不是为了同样的理由瞒着我?”
    “我、我不是……”
    “放屁!”楚赫粗暴地打断他的话,“你就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内心的虚荣好了,还装什么无知,看着就让人讨厌!我还真没想到你会骗我,现在有凌家公子撑腰就不把我这个所谓的弟弟放在眼里了是不是?!
    “我以为你对江峻森有多死心塌地,也不过是嘴上说说一转眼就搭上大老板,还要扮成无辜可怜的笨蛋模样,给谁看啊?!”
    “啪!”清脆一声。
    何修童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打了楚赫一巴掌。
    他说不过楚赫,但是他真的生气了,所以,他动手了。
    对面的楚赫也是一脸愕然,他捂着被打的半边脸,瞪大了眼睛。
    良久,楚赫扯了扯嘴角,露出鄙夷的笑容,“何修童,你这回算是完形毕露了。别以为打我一巴掌就显得你和我不一样,说到底,我们在做同样的事情!你打我,更应该打你自己!
    “现在你有凌尚这个后台,我不能把你怎么样,也不敢;但是,从此以后,我们算是断绝了关系!”
    何修童还没从那一巴掌中回过神,就被楚赫赶出了工作室,大门“砰”地在他面前狠狠甩上。
    呆滞了很久,盯着手掌看了很久,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他浑浑噩噩地回到家里。第二天,当他强打起精神去上班时,开门就看到多日不见的江峻森正站在门口。
    后者放下按门铃的手,有点不自然地笑了笑,说,“我想和你说一声,我辞了酒店的工作了。”
    “我有个朋友开了个小旅馆,需要人手,所以我过去帮忙了。”
    “……谢谢你之前为了我的工作做了这么多。不过……要我若无其事地再在酒店做下去,我觉得……很难。”他只要一想到何修童跑到大老板面前为他求升职,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或许,这也是一个契机,让他重新开始,不再碌碌无为。
    “无论怎样,谢谢你。有空再请你吃饭吧。”说完,江峻森转身,开门,进去,关门。
    一瞬间,何修童觉得心里空荡荡。好像自己失去了所有的东西。以前,他还能说自己有亲人,有好朋友。怎么,突然间,全都不见了。
    他想找人聊一聊,但当他见到凌尚时,又什么都说不出了。
    他给后者带来太多麻烦,而且……凌尚虽然看起来和平时无异,但就是有那么一两个瞬间,让何修童感到,他的心情也处于低潮期。
    凌尚的笑容里,有种“落寞”的味道。
    就像和自己的心情起了共鸣一样,何修童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投入、很高兴,仿佛这样,他的烦恼、凌尚的烦恼就都会消失似的。
    可是有时候,想要遗忘,真的很难。
    记忆总会从某个角落里蹦出来,以超高的分辨率无障碍地在眼前重播。
    何修童双臂抱膝,紧紧地将自己圈起来,默默流泪。
    凌尚推开何修童的房门,见到的一幕就是何修童蜷着身子,微微颤抖的模样。
    ——
    风雨扰人心。凌尚才睡了一会儿就醒了过来。
    打开房门,就看见不远的客房还有光透出。
    他走过去,发现门只是虚掩着。
    ——
    “……怎么了?”凌尚轻声问。
    何修童身体一震,他抬头看向门口,连忙擦了擦眼泪,“没、没事……我、我刚刚还、还在玩拼、拼图来着……”
    他双手胡乱地拨了拨面前一团糟的小块。
    凌尚走过去,也在地毯上坐下,“……发生了什么事?”
    何修童发现,每每在自己最狼狈的时候,出现在眼前的总是凌尚。
    “对、对不起……”刚说完,他又哭了。
    他断断续续地对凌尚说出原由。
    “我、我也不、不知道为、为什么会动、动手打、打他,我从、从来都没、没有这、这样的想、想法……只、只是当、当时……不、不知怎、怎么的,就打了……”
    凌尚静静听着。
    过了一阵,何修童平静一点了,又说道,“我、我想,我可、可能是不、不愿意……听、听到他对、对我对峻森这、这份感、感情的评、评价……”
    他暗恋了江峻森这么久,所有甜的、酸的、苦的点点滴滴都是他自己一人品尝,他的告白最终以失败收场,末了还要让峻森真正喜欢的人给自己的感情贴上一个“嘴上说说”的标签。
    甚至于,江峻森本身也对他的感情避而远之。
    他把一颗心送出去,换来一盆一盆冰水。
    “对、对不起……又、又给您添、添麻烦了……”凌尚心情不好,自己还哭哭啼啼的,真的很让人讨厌吧!
    “……你现在,还喜欢江峻森吗?”一会儿,凌尚问。
    何修童一愣。而后,他低头,“……我、我不、不知道……”
    那乱糟糟的拼图块像极了他现在的状况。
    “……”凌尚也低头看着拼图,不说话。
    何修童那根不太灵的天线不知道接收到了什么,他忽然开口问凌尚,“……您、您也在为、为感情……烦、烦恼吗?”
    凌尚抬头,“……为什么这么问?”
    “您最、最近……好像不、不太开心。只、只是突、突然间……我、我觉得该这、这样问……”
    凌尚苦笑。
    也许外面的大风大雨比较适合苦情戏上演,此情此景,对着泪痕还没干的何修童,凌尚觉得自己比任何时候都坦诚,“……我一直不相信爱情。……可是,我不得不承认,我确实在为它烦恼,还烦了很久。”
    两人面对面坐着,有一刻无话。
    何修童开口,“……您的心、心上人……不、不喜、喜欢您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可能在内心深处,我也并不是那么喜欢他吧。”那晚,在停车场分别后,凌尚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动。他想哭,可是哭不出,最多眼睛刺痛,却没有眼泪可以流。
    “……至少,他不比我自己来得重要。”
    “……可、可是,您快、快乐吗?”何修童呆呆地问。
    凌尚看着何修童,笑了笑,“……你这只河童有时候问的问题够尖锐的。”
    “……对、对不起……”
    “你不必道歉。……总有其他办法,可以让自己快乐起来。”
    “……您要放、放弃那、那个人了吗?”
    对这个问题,凌尚久久没有回答。
    
    第31章 
    
    暴雨过后,又是一片晴空。
    骆梓辛坐在软椅里,抬头,透过特殊钢化玻璃盖成的屋顶,望向闪着光的水晶蓝。
    这里是盛煜之的家。
    那一晚后,两人相约的地点从酒吧转到了这儿。
    客厅的墙一半是大幅大幅的玻璃。由于在山顶,每逢晴朗的夜晚,稍稍仰头便能看到灼灼银河从天边一路蜿蜒至无尽的时空中,景色甚为壮观。
    “有时静静待在这里,总觉得被浩瀚宇宙漫漫星光包围,很奇妙。”盛煜之带骆梓辛参观屋子时,微笑道。说着,他关了客厅的灯。
    满室都是来自遥远星系的淡光。
    隐隐就营造出一种微妙的浪漫氛围。
    “怎么样?”盛煜之带着笑意,转头看向骆梓辛。
    骆梓辛看了一阵,表情平静,“开灯吧。”
    盛煜之一愣。他以为骆梓辛会喜欢。骆梓辛表面冷淡,或许内心百分之九十九也是冷淡;可是,总有那么百分之一,或者百分之零点五,藏着无可救药的浪漫。
    莫非自己看错了?盛煜之不着痕迹地苦笑一下,乖乖开灯。
    然而,之后,骆梓辛经常到访这里。
    盛煜之重新调整了家里的警报系统,让骆梓辛能自由出入。
    有时,推开客厅的门,就会看到骆梓辛的身影。或站着,或坐着,安静的,专注的。
    盛煜之在心里庆幸——他没有看错。
    他暗暗给自己打气,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相信自己可以成为骆梓辛心里最重要的人。
    因为,他能够理解,并且了解这个男人。
    ——
    骆梓辛出神地盯着蓝天。
    盛煜之家里的客厅,微微触动了他的内心。
    他记起小时候看的一个童话故事。
    某个遥远的星球上,只住着一个人。他是那里的国王、大臣、兵卒和仆役,日子过得无风无浪,悠闲自在。
    当骆梓辛沉浸在回忆中时,脚边异样的感觉拉回他的思绪。
    他低头,一只像朵棉花一样的小狗正茸在脚边,察觉到骆梓辛的视线,它抬头,用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看他,摇着尾巴,然后脆脆地“汪”了一声。
    骆梓辛皱了皱眉。
    “看来它挺喜欢你的。”身后传来盛煜之的声音。
    骆梓辛转头,盛煜之嘴角带笑,一手搭着西装外套,另一手提着一个竹篮。
    “少爷,那我先把您的行李放到衣帽间去吧。”尾随盛煜之的佣人请示道。
    盛煜之点点头。
    “出差几天,没想到回来的时候这里正刮着台风,飞机停飞,所以在当地转了转。”盛煜之放下竹篮。
    在一家宠物店前,这团白乎乎的小东西隔着玻璃,巴巴地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的。
    “我想我和它都对彼此一见钟情,所以就把它带回来了。”说着,盛煜之弯下腰抱起小狗。
    小狗欢快地“汪汪”了两声,盛煜之稍稍眯眼,用下巴轻轻蹭了蹭小狗头顶柔软的毛。
    “……你喜欢狗?”骆梓辛看着他的动作,问到。
    “不止。猫啊、鸟啊、金鱼啊,凡是能当宠物的我都喜欢。”盛煜之说着,怀里的小狗蠕动着转了个身,两只肉爪按在他胸前的玫红领带上。“以前在美国,我养过很多宠物。”
    “你呢?”盛煜之在旁边的沙发坐下,看向骆梓辛。
    “……小时候养过哈士奇。”
    “哈士奇?我也养过。我养的那只性格非常活泼,也很淘气。”盛煜之笑着说。小狗又转了个身,低头嗅着他衬衣袖子上闪闪发亮的袖扣。“……那是我最后养的宠物。”小狗张嘴就想咬住袖扣,盛煜之赶紧制止。“因为我外公说了句‘玩物丧志’,我妈妈就禁止我再碰猫猫狗狗。”
    小狗跳下沙发,自个儿在客厅里跑来跑去。
    “可是,对于我来说,它们是最好的伙伴。”盛煜之的目光追着小狗,“它们值得我全心投入的喜爱。”
    小狗又跑回来,挪着身子钻进玻璃茶几底下。
    “我养的哈士奇……对谁都爱理不理,唯独对我,殷勤十足。”骆梓辛开口,“我们在一起五年。之后,它得了病,我陪它走到最后;它看着我,慢慢地闭上了眼。”
    “……你肯定不好受吧。”盛煜之看着他。
    “还好。生老病死,谁也逃不过。得知它患病的那一刻起,我就做好了心理准备。”骆梓辛记得,它离开的时候,他的心情很平静。
    不过是人生中的一次告别。
    正如往后他看着白之菡跳楼,正如再往后他在手术室里一次次宣告抢救无效。
    茶几底下太窄,小狗辛苦了好一阵才钻出来,它趴在地上,像在喘气,两只耳朵颤颤地垂下。
    “……每次看着它们死去,我都会伤心很长一段时间。”盛煜之低下手,逗着小狗过来。“但伤心过后,只要有合适机会,我还是会养宠物。”小狗禁不起逗,颠颠地挨了过去,盛煜之将小狗放在膝上。
    “不是因为‘好了伤疤忘了痛’,而是……我总认为,人的心与生俱来就有一层与外界隔绝的壳,因怜爱而生的悲伤会令那层壳软化剥落,而内心某个地方会因此变得柔软。一次次,慢慢地柔软起来,为的是让最适合的那一个狠狠撞入心里而不使双方受伤。所有因爱而起的伤心和柔软,都是为了能让心房安全地住下一个独一无二。”
    盛煜之看着骆梓辛,“你的‘做好了心理准备’……只是因为怕痛而已。”
    骆梓辛静静回视盛煜之,没有说话。
    盛煜之收回视线,摸了摸小狗的毛,“不过,话说回来,要是自己一个人养宠物,它离开了的话,肯定会很寂寞。……两个人养的话,即使它走了,也还有对方。……这样,就不会那么怕痛了吧。”盛煜之觉得自己十成十股票市场上饥渴的投机分子,见空就钻。
    小狗恢复了元气,它挣开盛煜之的抚摸,利索地从沙发扶手跳到骆梓辛坐的软椅里。它爬到骆梓辛怀里,蹭着要攀到他的肩膀上。骆梓辛伸手托住它,让它轻松地像条毛巾一样整个身子搭在了肩上。
    见状,盛煜之笑笑,“这么顽皮,不知道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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