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_藿白-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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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是学生的,学生问他什么时候回来?是不是再也不回来了?他们说他们想他,也说不喜欢这个新老师……
这时又有一个电话打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电话一接通,就听到一个女生带着哭腔说:“老师你是不是不要我们了?”
“王梦婕?”他皱眉:“现在是上课的时间,你在哪?”
“我偷跑到厕所啊……”她很喜欢李瑾泽,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李瑾泽批改的作业她都攒着舍不得扔:“老师,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不回去了。”
“为什么?你是不是去更好的地方了?可是还有一年我们就毕业了……”
“乖,好好学习,要努力考大学。”
“可是我们都不喜欢这个老师!”
李瑾泽沉默了。
“老师你回来好不好?”
“……”他用一种很温柔的语气说:“不论谁教你们,你们始终是我教过的学生。我很喜欢你们,同时也希望你们对自己负责,圆了自己的大学梦。如果说还有点私心……那就是我希望你们都要加油,因为你们是我教过的学生。”
“我知道了……我会告诉大家好好学习,不会为你丢脸。”
他笑了,点点头:“嗯。”
后来,我听说那个班级的学生成绩都不错,特别是在那年录取分数线中有三个过600分的,这是在学校的普通班级里,特别还是文科班,从未有过的记录。这其中就有一个是王梦婕。她在迎新的开学典礼上说:“我们都爱李老师,李老师是我们见过最棒的老师,我们班级会有今天的成绩都是他的教导有方。当初我们是全校公认最差的学生,可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我们,尽管后来他走了……可是……李老师我们爱你!!”
李瑾泽曾经教过的学生都来了,他们在主席台下一起跟他告白:“李老师我们爱你!!!”
我想当时校长的脸会很难看吧?可是校长却是笑的无比灿烂的那个,然后年部主任的演讲词就变成了在校领导高瞻远瞩高屋建瓴下,本校学生终于在本年度高考中再创佳绩……
……
我们还说之前,说私奔那时候的事。
从长春到北京只要两个小时,然后他给他的学长打了电话,转了好几辆车,终于到了那家公司。
“你在这等着我,行李一定要看好。”他吩咐我。
“知道。”
他理理衣领就进了写字楼。
北京好大,真的好大。我站在一楼大厅往外看,高楼反射阳光,我的眼睛被晃得好疼。
前面街道的车来来往往井然有序,川流不息。
北京真让我陌生。
后来我在这待了几年,可是有次看它,还是觉得好陌生。
不知过了多久后他出来了,他说:“走,找房子去。”
“成功了?”
“嗯。”他点点头:“好险,突然杀出来个程咬金。”
“怎么?”
“事情有点变故。之前学长相信我的实力,所以准备让我来了直接就职就可以了,但是突然又来了一个应聘者,还是一个经理的亲戚。可是只要一个名额,所以我们拼了实力。”
“那你赢了?果然还是你棒!”
那个人是所很普通的大学的毕业生,成绩也平平。可是李瑾泽不是,首先他是高考千军万马独木桥考上了D师大的免费生,还因成绩优异做了学校的交换生,在法国留学一年。
“可是你居然去教英语……”我不可置信。
“如果我不阴差阳错的教英语怎么会认识你?”
“也是!”
“其实我如果一直做老师,那么我的目标会是高校校长。”
“可是现在这样也挺好。”
他笑了一下。我又补充道:“起码我觉得,跟你在一起就怎么都好,哪怕是要饭,”
“江诚。”他打断我:“你能不能别总提要饭的事?”
我转移话题:“可以!话说你的那个学长人好像还不错的!”
“那是因为他家里条件不好,以前上大学的时候他父亲去世后丧的葬费和他的学费都是我垫付的。”
“……”果然,世界还是很现实的,没人会平白无故的对你好。
☆、Chapter13
我紧紧的跟在李瑾泽身后。我们都是S市人,但是我从初中开始就离开那跟着父母来到同省的B市读书,所以对这样的大城市就很陌生。
这再也不是那个几趟车就可以把市内走遍的地方。
他好像还很能适应这里,一路路线规划有方。
“我们去哪?”
“找房子。”
一路转车再转车,我们又走了好一会才来到一个很破的公寓前。
“咱们就住这?”我咋舌。
“没办法,这种地方都很难找。”他看着我叹了口气,道:“我们暂时住在这,你将就点,等着我再物色物色新住处。”
重的行李都是他拎着,一个行李箱和一个公文包,我只要背着我没几斤几两的书包就成。我和他进了门,里面一股闷骚的味道,仿佛好久都没透过气一般。一趟墙有好几个房门,时不时有人穿着睡衣拿着脸盆或者牙缸出来,拖鞋踩在地板上吱吱呀呀的响。
我皱皱眉,问:“你从哪找的这个地方?”
“那个学长以前就住在这里,可是他要回老家了,所以让我没物色好房子的话就先住在这。”
“他为什么要走?”
“压力太大。”
我眨眨眼睛,问:“既然北京不好,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来北京啊……”
他笑笑,没说话。
这种公寓和《蜗居》郭海藻莫小贝住的的是差不多的,地方窄,仅有张床、桌椅和大衣柜,剩下的东西就放不下了。每个房间不到十平米,显然是大房间用挡板分离开的,不隔音,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隔壁做Ⅰ爱的声音我们都听得一清二楚。
他学长的房间应该是最便宜的,因为没有窗也没有暖气,而且还差几天就到期了。房租大概一个月三四百,就是这样这栋公寓还没有空位置了。我觉得人真是很厉害的动物,在什么生存环境都能正常的吃喝拉撒睡,顽强的活下去。
李瑾泽爱干净,刚打开房间门一股霉味就冒了出来,他把行李交给我让我去门口等着,自己把房间从上到下收拾了一遍,然后又换上了干净的床单。
我回来之后一把倒在床上准备好好睡一觉,结果床“吱呀”一响,我愣是没怎么敢睡了,我问他:“床会塌吗?”
“不会。”他说:“你先好好睡一觉,剩下的我们再从长计议。”
我说:“你过来,抱着我睡。”
“为什么?”
“你身上的味道比这好闻。”
他躺到我身边,我枕在他胳膊上。我说:“哥,你明天就上班了对吗?”
“嗯,早点上班,赚钱给诚诚买好吃的。”
“嘿嘿……”我傻笑了两声:“你还挺浪漫的……”
他揉揉我的头发,说:“乖,睡吧,我在这……”
“嗯……”
现在北京比B市气温高些。不过可能是累到了,惊到了,下午我就开始感冒发烧。
浑身上下除了手脚凉,其余的地方都发烫。
扁桃体发炎,嗓子又疼又肿,头昏脑热,大脑一片空白。眼珠一转牵扯眼部肌肉都疼,嘴唇像蒙了一层薄皮,干巴巴的,毫无弹性可言。
他说:“你等我,我去买药。”
我迷迷糊糊拉住他:“不要……”声音沙哑的像病入膏肓的老头。
“乖。”他把我手拿下去。
过了会我听到开门的声音,他把温度计放到我腋下,然后烧水喂我吃药。
三十八度三。
“脸热……”我说。
他用凉水浸了手,然后用捧住我的脸,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眼睛。
“舒服……”
这里没有暖气,我又冷的要命,身子打颤。我说:“哥哥……身子冷……”
被子掀起来一个角,一个人进来了。光滑温热的身子贴着我,我知道是他。
我侧蜷着,他在我身后,和我一个姿势,与我身子贴合。他的双臂搂住我,一只手手背还轻轻摸着我的脸。
过了好久,我开始出汗,他吻了吻我的额头,说:“不热了。”
我翻了个身,看到他的胸膛。他退了全身的衣服,用身体暖我。我轻轻啾了下,说:“哥哥,有你在真好。”
他问:“累不累?”
“嗯。”
他起身,把衣服穿好,说:“你再睡会。”
“那你呢?”
他额外又在网上做网络翻译的兼职,说这样可以多赚点,自此之后他下班后总是要再熬到半夜去赶私活。我从不知道他居然这么厉害,特别是在工作方面他很能吃苦。他这人有种气质,总是让我觉得他不论出现在哪里,身处何境都不会被人说成落魄。尽管那个时候我们真不落魄,他有些积蓄,再加上他工作干脆就是拼命,想过得太差都困难。目前在这只是将就。
“工资不够我们用的吗?”
他还是笑了一下,然后很温柔的说:“睡吧。”
半夜我又开始发烧,烧的比下午更厉害,达到了三十九度五。
再吃什么药烧都退不下来。这时隔壁响起了做Ⅰ爱的声音,我迷迷糊糊的跟李瑾泽说:“我们也做吧……感觉可能会很棒……”
李瑾泽沉默了一下,然后说:“我没那么禽兽。”
“我想要……”可能那个时候我烧糊涂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你是不是精虫上脑了?”他给我穿好衣服,然后背着我去拦车,带我去医院。
他跟大夫说情况的时候我就歪在一边。后来我试到手背有点凉,睁眼一看是护士在涂抹碘酒,然后我眼睁睁的看着一根针刺穿皮肉,我本能的叫:“李瑾泽……”
他看着我,说:“没事。”
护士说:“不舒服就叫我。”
“好,麻烦了。”李瑾泽对她点点头。
过了会,他问我:“感觉怎么样?”
“嗯……胳膊凉。”
他轻轻握着我的手背,说:“这样呢?”
“嗯……好些了。”我睡着了,再后来打完针是他给我背回去的。
“我自己走。”
“睡会吧,我背得动。”
深夜的北京灯火通明,霓虹闪烁。车流应接不暇,这座城市运转的速度永远这么快,我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歇一歇。
他拦了辆车,在车上我伏在他腿上睡觉,下车的时候我也任由他背着。他身形修长,后背不是很宽,但是肌肉紧实,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在他背上……很舒服。
“李瑾泽……”
“嗯?”
“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感觉最有男友力的话,其中之一便是:我背得动。→_→
请准备好音乐,张崇基And张崇德的《我愿意》,看Chapter14的时候听。
☆、Chapter14
第二天醒来头还是有点疼,那时候已经是七点了,李瑾泽早就去上班了。我们现在住的地方离他公司很远,他要早早的去挤地铁上班。这让我再一次觉得李瑾泽是以高中班主任的作息方式活下去的。
他在桌子上放了些钱,留了张便条让我自己出去买点吃的,不过不要走太远。
因为路程太远,所以他中午在公司和同事一起订餐,不跟我一起吃了。他回家的时候是晚上八点,他给我了一个小盒子,我接过来一看是部手机。
“今天做了些什么?”他打开电脑,准备做兼职。
“也没做什么……出去转了转。你不用歇一歇?吃饭了吗?”
“吃过了。”他说:“你把我电话号码存上。”
“哦……”我和他聊天:“今天在公司怎么样?”
“一切顺利。”
这点我是信的,毕竟李瑾泽长得好看,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好。
我也知道帮不上他什么忙,所以就老老实实的躺在床上。他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从包里拿出几本书给我:“别闲着,有时间读一读。”
以后他隔三差五都会抽空去趟书店,给我买书看。
也多亏这些书垫肚子,让我后来有了装逼的资本……呵呵。我学会了说:“我更喜欢日本人写的书,因为细腻严谨,深扣人心。”我学会了说:“比起东野圭吾来说我更喜欢村上春树,我比较喜欢森林般的细腻。”我学会了说:“其实我更喜欢伦敦的雨。”我学会了说:“我比较喜欢喝咖啡,因为触感丝滑……不过我更喜欢与你饮酒,因为……”
……
我突然想起了我的手指曾探入一个个肥大松软的体内……房间灯光糜乱、男男女女的嬉戏声音……身下的脸一副享受的表情。我闭上眼睛,那里的我笑的勾人,我身下传来一阵阵高Ⅰ潮的声音……!!!
我忙扔掉电脑,跑去卫生间伏在水池边吐,胃里空空如也,吐了半天也只是一堆酸水。他还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