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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罪有应得-第1章

小说: 罪有应得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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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我把渣攻害的很惨,现在他回来复仇了。
    正文完结,番外持续更新中。
  我背叛了他,我的爱人。经年的爱恨哪有金钱得来美妙。
  贱受害得渣攻一无所有,当几年后渣攻东山再起准备复仇时。贱受正偏安于城市的一角。抱着渣攻的猫,独自叹息。
  第一人称沙雕文, 渣攻贱受, 有钱攻X有病受。狗血复合囚禁梗出没,先甜后虐再甜。
  主角:秦淮X江临
  PS:感谢老友@卿心的绘制的封面~
  围脖@你佳猫 欢迎来玩,感谢大家的陪伴,暴风哭泣~
第1章 
  我们认识的过程很简单。
  两年前的一个夏天,正值酷暑。
  烈日下,我穿着玩偶服在大街上傻兮兮的分发着没有人要的传单。
  没有营养的早餐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我的肚子开始发出一串串令人尴尬的“咕噜”声,更不用说在气温持续飙升的情况下,玩偶服内早已形同火炉。
  当时,我只想摆脱一切,在这里的每分每秒都是折磨。我只想躺下来,扔掉厚重的皮,躲进凉爽的空调房;或是临阵逃脱,回图书馆小憩,再喝上一杯冷饮,一边打瞌睡一边学习。但我不能,这是我所能找到的唯一一个时间短,薪水高的工作了。如果我不想在未来一个月的时间里每日与馒头、海带条为伴,那么,咬牙坚持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还在读书,并且一笔急需能够让自己生存下来的钱。自从大学的某一日,我从昏昏欲睡的课堂上醒来,家中房间里的“珍藏”被打扫房间的老妈发现以后,我就被单方面从家里赶了出来,与家里保持着除了大吼大叫以外无话可说的联系。这不能怪我的父母,他们养育我已经够麻烦的了,谁又能料想到我还喜欢男人:毕竟我从小就是个性格内向的、除了学习和长相外一无是处的怪胎。
  保守的小镇不能容忍一个变态,喜欢男人是比小镇上几十年前张家女儿未婚生子更可怕的一件事,绝对会让我父母脸面无光,甚至是永远抬不起头来。值得庆幸的是我有一个姐姐陪伴在父母身边。但是她也不喜欢我了,而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在他们眼里这成了我一生中最大污点,它盖过我所有曾经存在过的优点,跨越相伴相知的日子,直至我六亲不认。我知道,我应该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我知道,喜欢男人并不是我的错,只因我生来如此,但喜欢秦淮确实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了。
  和女孩合照的时候我强颜欢笑,尽管她们并不能看到我的脸。
  女孩子们三五成群,叽叽喳喳,充满活力。她们摆好造型,凭空抓出了一个猜拳输了的姐妹去承担拍摄任务。在拍摄结束后还可爱的给了我一个拥抱。我本应该感到荣幸的,但在我眼中,更可爱的是她们手中的冰糕和遮阳伞。我挥汗如雨,借机塞给她们每人两张传单,直到她们全都心满意足的笑着离去。
  如果我能在对面街角的冷饮店里喝上一杯冷饮,我想我愿意把我的炎热和快乐买给隆冬的魔鬼。
  但我不能。
  唉,有小屁孩开始揪我的熊尾巴,我凶他,他却对着我大哭。
  我也想哭,可是这世界上我还能依靠谁?
  他妈妈严厉的瞪了我一眼,很快把他拉走了。
  更多的人并不停驻,他们一心只想赶去的目的地。
  秦淮也是。
  秦淮经过这条街道的时候,他没踩着七彩祥云,也不是我的英雄。他手提公文包,眉头紧蹙,行色匆匆。一张英俊而禁欲的脸,笔挺的定制西装,修长的四肢,优美的步调;我只是瞥了他一眼,就完全不能移开我的双眼了。
  我还需要做什么?我只能舔着自己干涩的嘴唇,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几乎带着些眩晕,妈耶!他可真帅啊!
  嗯,就是衣服的太多了,在三十四度的高温下,肯定很热。他和我一样,是烈日下的傻子。
  我的大脑已经当机了,我当时肯定是误认为自己即将死掉。生命中的这个时刻,错误的认知使我变得毫无理智、大胆而肆无忌惮起来。我开始行动:毫不客气的伸出熊手把秦淮从三米外的街道上拦下——把一打传单在摆他眼前前摇晃,摘下熊头套,扔到一边,露出一口小虎牙。整套动作一气呵成,仿佛我生来有这样演变的能力。
  “帅哥,有没有兴趣看一看这个活动。”我用偏大的眼睛锁住他那好看的轮廓,使他无法逃离。
  “不了,谢谢。”他皱眉,随即冷淡而又礼貌地拒绝。
  天啊,他可真是赏心悦目。其实我并不认他会关注传单里的商场酬宾。但并不重要,是吧,他多迷人呀。
  “您可以看看,很有趣的。”我说,一边把手搭在了他的手臂上。
  “你可以给我几张传单,我得走了,抱歉,我有点赶时间。”他耐心地说。
  “只占用您一点时间。”我卷出一个俏皮的微笑,并垫脚凑近他的耳朵。
  他眉头微皱,感到一丝不悦。打算摆脱我,继续前进。
  我绝对不能让他跑了,我的大脑开始疯狂旋转。
  我冲他轻声说:“ 那您要不要看看我?”
  秦淮拔腿就走的姿态突然停驻了,大概被我不要脸的直白所震惊。
  我再接再厉,攀上他的肩膀对他的耳朵吹气:“要不要联系方式啊?”
  我肯定是中邪了。
  秦淮的把我从他肩膀上推开,他的脸变得冷酷起来,好像要发火。可是我没在意。我只是争分夺秒的欣赏他的脸,以至于几秒钟被放大了成了千万秒;时间变得漫长起来,周围的景物逐渐模糊,我感到一阵眩晕,眼前倏地昏暗起来,我向下坠,却被一双温暖有力的手托住。
  接下来的进展一切顺利: 秦淮拖着我去街角的冷饮店,我眯着眼半躺在座位上。秦淮蹲下/身,用从服务台要来的凉冰冰的湿巾擦我的脸,用小勺喂我喝水,最后是一整个奶油冰淇淋。最妙的是,由于店里的空调过冷,我得到了秦淮的外套。期间收银台白衬衣的小姐姐不断扫视着我俩,仿佛我们是她一天的快乐源泉。
  我们坐了大概一个小时,期间秦淮去外面接了一个电话。我们没什么正面交流,他只是不时地问我诸如“好点了吗?”“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看看”之类的废话,我全都含糊应答,要不是他的声音低沉悦耳,我都想捂住他的唇,让他闭嘴了。
  我的心思都在别处。秦淮的外套很披在我身上,他的气息包围着我,我将手肘戳在桌子上,手心环住一杯柠檬水,一边沉浸在相遇的白日梦里。我已经飘飘欲仙了,此刻唯一能做的,只剩下对他咧嘴傻笑了。
  他很有耐心,直到后来我完全恢复正常,他才起身告辞。
  三小时后,我结束了灾难性的玩偶服工作,老板念在我差点晕倒的情况下没有为难我,我拿到了全部的钱。可是我一点也不开心,我抱着秦淮的外套跳上公交车,一路跌宕,晃的我想吐。当快要到站时有人推了我一下,我与衣服一起顺势跌倒在地。当我站起来的时候一张红心便签从衣服口袋里划出来,翩然落地,上面潦草地写着:
  ——
  晚上九点
  新月街 202 号,401室
  6日下午 秦淮留
  ——
  我下车,我毫不犹豫地改变了方向。
  一个半小时后,我到达了目的地:一幢星灯闪耀的大楼,一个江临鼓足平生勇气才敢踏足的地方。
  我鼓起全部勇气,走入其中。
  我那时不了解一个道理:
  对于秦淮来说,送上门的,新鲜可口的猎物哪有不要的道理。
  尤其是我这种天真又愚蠢的人。
  一周后,我搬离了自己的狭小的出租屋,秦淮成了我的男朋友。
  作者有话说:欢迎客串,和受合照的女孩们属于亲爱的读者们*^_^*


第2章 
  我的朋友说我很愚蠢。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想打他,可他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了。
  李暮是我大一时认识的隔壁专业的学渣。我们有过一段深厚的革命友谊:一起熬夜背题,通宵看球赛,赶稿创意比赛。他是个幽默风趣的人,也不那么在乎我的性向;我和高中的闺蜜小花曾帮他制定过一个追求院花的锦囊策划书:其过程之精妙,情节之曲折几乎可以写成一本《深情学弟恋上我》。不过令人气愤的是,他们两个革命战友,最终决定抛弃虚无缥缈的女神,把我也一脚踢开。只用了一个月,他们就在一起了。结局皆大欢喜,李暮拐走了我的闺蜜,就此加入了悲惨的异地恋大军。
  他们俩在得知我的近况时并没有嫌弃我,这是在学校里所认识的很多其他人都做不到的。
  所以我不得不放弃让他闭嘴的冲动,绷紧脸看手机屏幕中冒出的一连串喋喋不休的说教。
  我失去过两波朋友,第一次是在我出柜的时候,第二次是我被认定为变态的时候。
  我不清楚这是不是他们的错,但肯定是我的错,因为我的人生如此失败。
  但最终这一切都将变得无关紧要。
  我确实很愚蠢,从来都自欺欺人。
  我一直刻意回避一个问题:秦淮究竟把我当成了什么。


第3章 
  我男朋友秦淮是个器大活好颜值高的攻,他对我特别好。
  他不仅给我花不完的钱、宽敞明亮的房子和千般绊绕指柔的情。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在我无望的生命中恰如其分地出现,为我的深渊铺就了一座彩虹桥。
  “我会认真待你的,阿临。”秦淮捧着我的脸靠近道,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带有难以言喻的蛊惑力。
  “唔……嗯……” 我躲开他的眼,打开他的手,却避不过不开他的唇。他的唇炙热而强势,不容置疑地向前。
  我呜咽着,词语从嘴里溢出,却无法连贯成句。我是秦淮的猎物,敞开自己,任他像面团一样揉捏。
  ……
  我不会过多设想未来。十几年前江镇有个敏感而悲观的小孩。他离了家,逆流而上,忍受孤独和非议,最终成了现在的我。光阴漂白了岁月,成长给人留下的东西历久弥新,于我,却是加深的隐患。
  我有一个秘密;自童年孤独的午后,我独自坐在窗前看纷飞的红叶,红叶飘落了一个梦,从此成了我的信条:我永远不会活过35岁。
  我爱上秦淮的第135天,我把这个秘密讲给他听。顷刻之间,秦淮的脸变得吓人起来,他抓着我的肩膀严肃地对我说:“你会活到84岁,和我在一起,变成一个老小孩,喜欢哼哼唧唧,走路气喘吁吁。你想要我抱你,可是我已经九十岁了,抱不动了,就只能吃你了……我们会手牵手在阳光下,谁也不会先离开谁,听见没有?”
  秦淮的构想如此荒谬,以至于它真的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愣了一下,随即摇头。镜子里是我自己年轻而平淡的脸。我有尖尖的牙齿:“那你会变成90岁的老秦,脸皱的像烂桃子。牙齿掉光,头发秃秃,身边哪还有什么人,让我的鬼魂去和你一起受苦吗?你快滚吧!”
  我是个内敛的人,只对心爱的人露出尖牙。
  死于青年,是我的妄想。人生之花将谢为谢之季,将是离开的最好时节。这样,在他人的记忆中,我将永远年轻。不会有任何伤痛、离别和牵绊。
  “我可以陪你十几年,用我的接下来的一生,难道不够吗?我可以——”
  秦淮打断了我,接下来的话语融化于唇齿之中。他性感的躯体压了过来,我不得不贴紧落地镜,同时被亲得头昏脑涨,几近窒息。我想大叫,却没有嘴,我想抓着他的背,却被禁锢了手。吻占据着一切,吻充斥了整个世界。
  他停下的时候我早已安静。我对着镜子,气息紊乱;镜子里有个我不认识的家伙:他的脸红扑扑的,像水嫩的桃子;原本服服帖帖的头发乱乱的垂在眼前,他的嘴唇肿了、眯着眼睛,而眼睛,它亮的可怕。
  秦淮从来温柔而霸道,让我欲罢不能。
  我们的家位于R大附近的居民区。这里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只需一线公交车便可往返之间。但大学城地处市郊,对于秦淮公司在城市另一头的秦淮来说,绝对是个遥远的距离。
  秦淮是个自制力严明到可怕的人:每天5:30准时起床……晨跑……冲澡……看新闻—吃早餐。我会准时被6:00的吻唤醒,通常是十五分钟后,迷迷糊糊地被秦淮拎起来吃早餐,然后告别,爬回被子睡个回笼觉。当我真正醒来的时候,秦淮早已在城市的另一端了。
  我不知道我们认识之前他是不是也这么辛苦,有时候我会产生一种错觉:恋爱于他更像是一种需要履行的义务。秦淮很少笑,他的俊脸总是冷冰冰的,给不熟悉的人一种压迫感,他在最愉快的时候他也不会笑。我不知道是谁剥夺了他的笑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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