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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假扮公子采桃花-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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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见有人阻挡,脸上露出不悦的表情。“哼!你一个奴才好没眼力,竟然在主子面前指手画脚。”
女子厉声诉斥着张之志,一转脸收起盛气凌人的气势,对宛清云露出娇羞之态,说道:“公子,奴家可是漂亮?”
宛清云不解她是何意,只能木然的点点头。
宛清云啊宛清云,枉你活了两世,枉你做了两世的女人,这女人的心思你还看不出来吗?现在她还真没看出来,只能说在庙里同和尚混久了,她的情商也降低了。
女子脸颊绯红,笑着说:“既是如此,公子可将住址告诉奴家,奴家回去立刻命人上门提亲。”
“你这女子……”张之志有些生气。主子是将门之后,又是皇亲,身份尊贵。要不是怕麻烦而掩藏身份,哪容这个女子嚣张跋扈,自己又何必对她低声下气。别说主子不是男子,就是男子也不是她能染指的。
女子立时瞪眼冲向张之志,双手用力一扑,把他怀里抱着的东西都打落。然后得意洋洋的叉着腰,扬着漂亮的下巴。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张之志气得鼓着嘴,可惜他没留胡子,看不到胡子飞起来。
此时,宛清云终于明白过来,这女子是看上她了,不禁感叹这位女子的大胆。即使是宣扬开放和个性张扬的未来,也未必有哪个女人好意思拉着大街上的陌生男人,当着过往行人的面,问对方愿不愿意和自己结婚。
不过,她要失望伤心了。谁让她眼光不好,看上一个假男人呢。没想到,刚刚下山就迷倒一个小丫头。果然,天使的魅力是最无敌的。好吧,就让天使的光芒晃瞎你的眼睛吧。
清云笑着轻拍张之志的肩膀,张之志知道这是主子要开口说话了,立刻闪身将宛清云让到前边。
宛清云先是对那个女子一笑,笑得如枝头白梨盛开,看得那女子和周围看热闹的人暗暗的吸气。
“这位小姐请容在下说几句。”宛清云说到。声音如月下的幽潭,冷冷清辉微荡漾,涟漪圈圈入心田。
“好好!”女子像只听话的小狗,眼睛里满是爱慕的神色。
宛清云轻启朱唇,说道:“小姐的容姿秀美,能和小姐这样的女子结为连理是一件幸事。”嗯,这话啊,说的还是蛮有国风古韵的,古装电视剧没白看。
那小姐听得此话,低着头娇羞的绞着手里的锦帕。
清云话锋一转,说道:“但是,女子四德,德、言、容、工。这‘容’排在第三位,可见容貌不是最重要的,在下也不是以貌取人的人。这位老奴在下一直视他为家人,都不曾对他说过硬话,小姐偏偏数落了他,让在下情何以堪?出口便伤人,长得再美也令人生厌。”
宛清云说完,一个漂亮的转身,招呼着张之志离开。那女子不死心,一把抱住她的胳膊,哭咧咧的说道:“公子,我错了,我改还不行吗?”




第十章 穿花衣的小白脸
宛清云不禁皱起双眉,真想对这妞大喊,妞儿,两个母的在一起是没有未来的。你怎么改也是没有希望,除非变性。不过,姐姐还是喜欢原装的男人。
宛清云想甩掉这个女子,看她不过是被家族宠坏的世家小姐,乖张一些却不是恶人,就像前世的自己一样。看来自己前世真的是个令人讨厌的女人。
如果来硬的,这个女子是拦不住清云的,可是清云不想对她使用暴力。不过,被人指指点点的当戏看,心里还是不得劲儿。清云心里有说不出的郁闷,只得用力的往回拽自己的胳膊。可是那个女子就是不松手,大有咬定青山不松口,抱住胳膊不撒手的架势。
花痴,这是宛清云对这个女子的第一印象。女色危险,男色也不安全。难道要她出门的时候在脸上涂一层灰吗?好好的一张俊脸,弄丑了多可惜。
发现没有,伪天使大人还挺自恋的。
清云轻抚太阳穴,头疼!这是招谁惹谁了,头一次出门就这么不顺。真想揍她!不不,阿弥陀佛,怎么能有打人的心思,看来心还是不平静,回去要好好念经。
一个拼命想逃离,一个死气白赖的抱着胳膊不放,当事人又是一对俊男靓女,看热闹的人就越来越多,有些人还吹哨起哄。
几个上了年纪的妓子趁机围在清云的身边,不但动手动脚。嘴也不老实的说着:
“呦!小后生,嫁给她吧。”
“就是啊,男的俊女的俏,生出的娃娃一定水灵灵的。”
“不许你们碰他,不许你们碰他!”那个花痴女子气愤的对着妓子挥舞着粉拳,那几个妓子看她样子滑稽,更是嘻嘻哈哈的往清云身上贴,气得花痴女子像只炸了毛的小猫一样,不顾形象的扑进妓子之中和她们拉扯起来。
“姐!”随着这一声喊,围在周围看热闹的人被十几个身着家丁服饰的人驱散。一个身姿挺拔的公子疾步走到女子的身边。
乌发束金冠,华服玉带,广袖翩翩,面庞刚毅,长眉如墨,双唇染朱,玉面上一双明眸璀璨如星。明眸闪动着智慧的清波,周身散发贵气,举手投足意气风发,似是有上天揽月,入海擒龙之能。
此人一露面,人群之中传出惊叹之声。“又来一个俊生!”
此人的样貌与那女子有八分相像,生的一张阴柔的面孔。虽是男生女相,因为周身散发着凛冽的气势,倒是不觉得娘气。
男子站在宛清云的对面,四目相对,各自心中一惊。
对面之人,睫毛轻掩眼眸,清冷中蕴含着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沧桑,沧桑中偶尔忽闪过一丝狡黠,发白是青衫衣角翩然,似是一朵白莲出淤泥。好一个脱俗的俏公子。
对面的娃,手持折扇,颜色鲜亮的紫色华袍上绣着大朵的白色牡丹花,外罩烟纱,腰间褐色腰带上装饰着碧玉,挂着一个牡丹图的香囊。好一个骚包的小白脸。
你娘舅姥姥的,还真把自己当成一朵花了。
“秋,哇……”女子看到亲人,坐在地上踢蹬着腿大哭起来,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成功的将众人的目光再次吸引到她的身上。
男子冷冷的瞪着那群妓子,她们看到如此气势的男子,不由得胆怯,都低头退到人群当中。却又爱慕他俊美的容颜,忍不住一再观看,顺便奉上阵阵秋波。
被唤作秋的男子听见花痴女子的哭喊,连忙来到她的身边,蹲下身,软言细语的哄着她。哄了许久,女子的哭声才渐渐转小。
“吓死我了,一个不注意就看不到你的人影了,你想爹娘要我的命是不?再这样就不带你出来玩了。”男子诉斥着女子,语气中难掩宠溺。
此时,宛清云终于看出这个女子的精神有问题。担心人家误会,破坏天使形象,宛清云上前欲要解释。
还未开口,那位公子先对宛清云一施礼,说道:“这位公子,家姐给您添麻烦了,秋在此代家姐向公子赔礼,请公子见谅。”那位公子说话之时,还命身边的小童帮着张之志把散落在地上的东西都捡起来。
既然对方先放低姿态,宛清云也客气的说道:“无妨,在下言语也有不当之处,还望公子莫要挂怀。”
“公子,你嫁给我吧!求你了!”原本坐在地上的女子,突然跳起来,抱着宛清云的腰不放。将身上的土尘,眼泪和鼻涕都蹭到宛清云的身上。清云皱着眉头,微微的咧着嘴角,清冷的眼神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男子逐面露歉意,上前拉着他的姐姐,诉斥着家丁将女子拖进一辆豪华的马车。
“实在是抱歉,弄脏了公子的衣裳。小小心意,还望公子收下。”男子手捧一个银锭,诚恳的送到宛清云的面前。
宛清云看了一眼那个银锭,几不可见的微微挑了一下眉。
十两!
十两银子是普通家庭半年的收入,只是弄脏了衣服就给十两银子赔偿,好大的手笔啊。不过,她看不上眼,比这再多的钱她也见过。况且,现在钱在她的眼里并不重要。住在庙里,有钱也没地儿花。
轻掸身上的浮尘,宛清云淡然一笑,故做姿态的说道:“不碍事的。”她没有收银锭,转身走出人群。张之志原本想说上两句,听见宛清云的呼唤,轻蔑的看了一眼那对姐弟,疾步追上宛清云。
穆楚秋的注意力都在宛清云身上,根本就没有看见张之志的眼神。他身旁的小童发现自家少爷愣神,只当他是被气得,自作聪明的说道:“穷嗖嗖的装什么清高!三少爷,那个老奴才刚才居然还瞪咱们,什么德行!”
一直面色温和的穆楚秋突然冷脸看着小童,低声斥责:“住口,我说过多少次了,背地说人坏话是小人行径,再是不改就送你出府,爷可是不敢留你在身边。”
穆楚秋的目光犹如刀锋,小童吓得双腿一哆嗦,立时就跪在地上,惊恐的一边磕头,一边认错求饶。穆楚秋气愤的一甩袖子,也没说罚或是不罚,转身钻进了马车。




第十一章 乞儿(一)
宛清云买了颜料后,就开始考虑要画什么送给皇上。就算是不想巴结人,可毕竟那个人是万人之上的皇帝,礼物总要称他的心意自己才好过,况且也不能让一直照顾她淑太妃没面子。
装天使就要尽到一个天使的责任,那就是要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呵呵呵……
宛清云所在的国家名为东始国,是个富庶的国家,皇帝昶珺帝是第七代君王。按着清云所知的历史规律,封建王朝的辉煌时代一般都是前三代,然后就开始走下坡路了。东始国传到这第七代继承人的手中,以目前繁荣安定的状态,可以说明昶珺帝还是个合格的君王。
再过不久就是昶珺帝二十五岁的生日,届时,清云就将正式结束避世的生活,离开元青寺。
昶珺帝十八岁登基,已经有五位嫔妃,膝下只有一子一女。按着祖制不能再收女人入后宫,除非后宫的五位妃嫔都不能受孕,才能另选适合的女子入宫。
五个女人中有三个没有生养,仔细一想就会感觉到其中的蹊跷,后宫之中历来都不平静。管他是什么原因什么阴谋。事不关己,清云不想为这种事浪费自己的脑力。
皇上寿辰当是举国同庆的盛事,地方上的官员为了表示自己的衷心,早就开始着手准备庆祝活动,尤其是临山镇这种离皇城不远的县城,县太爷为了巴结皇帝,对皇帝表现出崇敬之情,在这种能邀功的事情上更是表现出高度的热忱。为此,特意请了很多杂耍艺人在镇子的广场上表演,看客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时不时的还有叫好声,真是一片众民与君同乐的欣欣画面。
今天恰逢是临山镇十天一次的大集,临山镇最大的的商业街上,各种摊位首尾相接,商品应有尽有。人头攒动,各种吆喝声此起彼伏,热闹的很。
在山上呆久了,清云就不太适应这种吵杂的环境,关键是这种热闹真的和科技时代的繁荣差距太大了。
看,那有一匹马,当街拉巴巴,好臭。看,那有人杀羊,血肉模糊,围绕着一群苍蝇,好恶心。清云的眼睛四处飘着,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着这个世界。
她身后的张之志可是累坏了,主子初次出门,不认识外边的路。他既要小心看着主子不让与自己她走散,还要分心买些东西。
张之志紧紧的跟在若星的身边,周围的人太多,张之志生怕跟丢了主子,也担心拥挤的人群会使主子受伤。怀里抱了一堆东西,费劲巴拉的跟在她的后边。
“哎呦!”人群中突然钻出一个脏兮兮的少年,慌慌张张的一头撞在清云的身上。要不是她有功夫底子,及时稳住自己,恐怕就被那莽撞的人撞个四脚朝天了。
那个少年瘦瘦小小的,赤裸着上身,瘦得身上每一根肋骨都清晰可见。看上去也就十一二岁的样子,一头乱糟糟的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身上散发着一股子长期不洗澡的酸臭味。看不清他的容貌如何,唯有一双倔强的眼睛让人印象深刻。
男子的出生率过高,自然就不像女孩那样受重视。富裕人家的子女倒是没有什么区别,穷人家就差一些。女孩娶夫的时候,夫家都会有嫁妆。穷人家自然都盼着生女孩,等女儿长大了,娶了夫郎,不但可是有好的劳力还有嫁妆可以拿。生了男孩就意味着要拿钱出来办嫁妆,因此男孩子多的家庭,有养不起的也会卖给富户做下人,或是变成最低等的戏子伶人。那些没有父母亲人管的男孩多半流落街头成了乞丐。
清云明白,受到歧视的男孩一定很多,比眼前这个过得更苦的也一定存在。世道就是这样,什么多了就不值钱了。
想起自己曾经生活的那个时代,虽然一直提倡男女平等,重男轻女的人还是大有人在。做B超时,医生是绝对不会告诉孕妇她怀的是男是女,就是为了防止有人为了生男孩而打掉腹中成型的女孩。
“主子,您没事吧?”张之志面露担忧之色的问她。清云微笑着摇摇头,张之志才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转身就要训斥那个撞人的小子。
这时,一个身形干瘦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根擀面杖窜到小乞丐的面前。他张着干瘦的大手,一把抓住那个少年细细的胳膊,嘴里吼道:“小兔崽子,看你还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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