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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假扮公子采桃花-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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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就会格外珍惜女子,所以对于女子都是十分爱护的。上有国家立法保护女子不受侵害,而每家每户有都有各自的家规保证自己女儿的利益,甚至可以用一个‘宠’字来形容。就是穷苦家的女孩也会在国家的保护下,平平安安的长到十八岁成年。女子数量本来就不多,加之医疗技术落后,生育过程危险,所以,不论如何保护,女子数量始终不见曾多。
一开始,清云也好奇,一个女子若是有很多丈夫,要如何平衡之间的关系。那时,她的肉身才十三岁,她觉得这个年纪问这样敏感的问题实在是不方便,只能暗中观察。渐渐的,她从王秋兰一家人身上看出了其中的门道。
王秋兰、白成和张之志三人,一妻两夫,是典型的家仆人家。全家人为一个主子服务的,多是这种组合。王家夫妻三人有两个儿子,都在成年之后嫁人了。清云在元青寺生活的这五年中,王家的两个儿子来探望过他们的父母,但是清云却没有见过他们。
王家家主是王秋兰,但是手里却没有作为家主的权力。白成老成稳重,执掌家中钱银出入,大事小情也都要他点头。张之志为人精明,负责日常采买,凡事也都只和白成商量,王秋兰只是负责照顾清云的日常起居,从来不参与决策,也没有参与决策的兴趣。所以,白成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
以此就能看出,一个家庭里不论有几个男人,当家作主的都不是女人。不管这个时代对女人如何宠爱,说了算的始终不是女人。他们要的就是女人听话,好好的呆在家里生孩子。所以,人人都心知肚明,虽是生女为贵,生男孩也不差。毕竟天下还是男人说了算的,家也是男人说了算的。
从王秋兰口中得知,男子十六,女子十八即为成年,就可以成亲。一般都是男子嫁到女子的家中,有些权贵之家的男子不愿与人同妻,就让女方入赘到男方家中的,这也大有人在。不过这样的亲事,大多都是女方家中无权无势又无财,不得已才入赘的,而且娶妻入门的男子终生只能拥有这一位妻子,若是妻子早亡,也只能再嫁不能另娶。
如果男子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妻子若是不原谅可以提出休夫,孩子归为女方或是由女人决定去留。而男子休妻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女子不孕。
女子不孕是大过,男子因为女子不孕而提出休妻,女子不能拒绝,还要给男子准备厚重的离家礼,为的是让那个男子能再寻一家好妻室。
不育的女子会被认为是不吉利的人,是有罪的人,失去了利用价值,结局多是凄惨的。女子成亲之后要自立门户,因不孕被夫郎休妻,多数都会因为家财被众多夫郎瓜分而一贫如洗。女子小时被父母宠着,成亲后被夫郎照顾着,基本上都没有独自生存的能力。一旦被夫郎抛弃,即使是做奴仆都没有人愿意要,若是再没有娘家接济,也只能沦落青楼。
对于女人,男人可以宠着,哄着。男人不需要女人承担家庭生活的担子,因为家里不缺干活的男人。女人只是要乖乖听夫郎的话,出门的时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在家的时候好好的生儿育女就可以。说白了,对女人的好,都是因为那张肚皮。
“有那么多丈夫,那……怎么才能分清,孩子到底是谁的呢?”忍了很久,清云终于忍不住这样问王秋兰。当时,王秋兰的老脸上布满少女般的粉红,羞涩的扭着有些走形的腰肢,说“等到主子将来娶了夫郎,有了孩子,自然就知道了。”
看着王秋兰羞赧的老脸,清云差一点晕过去。你居然好意思害羞,你抱着两个男人睡觉怎么不觉得羞得慌呢!




第八章 奇怪的世界(二)
清云过十八岁生辰的那一日,王秋兰一家人都很激动。说,她终于长大了,终于能娶夫为宛家开枝散叶了。那三个加起来都有一百多岁的人,甚至伸出手指计算着,宛家的老宅能住下几个男人,以后有了孩子还要再盖几座房子。兴奋的样子,好像是他们自己要结婚似的。
从白成那里得知,普通人家,凡事家中夫郎众多者,自然日子殷实,所以女子的父母都是赞成女子多娶夫郎的。而能有很多夫郎的女子,则说明这个女子优秀,能生养,自然就更受男子欢迎。
为了能嫁个好妻子,延续自家的香火,父母会努力的培养自己家的儿子。为了娶到好夫郎,让自己的家业壮大,父母同样也会好好的教育自己的女儿。这也算是为了人类的进化,为了社会繁荣做了贡献。
大家族的好女子会是众多男子向往的伴侣,同样道理,为了壮大家族的势力,名门望族的儿女大多数都是选择门当户对的家族进行联姻。为了防止权势人家娶夫过多,造成一方独大的局面,各国对娶夫的数量都有规定。
清云所在的东始国明文规定,家族之中若有人在朝为官的,家中继承家祠的女儿能娶三名夫郎,其他女儿可娶夫五人以内。无功名之人的女儿爱娶多少就娶多少,但是,如果因为这个女主人的原因,这个家族不断扩大,影响力增加,国家又会有另一套限制其娶夫的法律约束着。至于是具体是什么,白成没有告诉清云,清云也没有兴趣去问。
公主、郡主只能娶夫两人,而且这两位夫君都不可为官,不能经商,不能为首聚众。不能为官不能经商,掐断了权力和富贵两条路,但凡是有进取心的男人都不愿意只在家里呆着。如此一来,公主和郡主倒是成了全国之中最难娶夫的人。尊贵的身份又不容许她们入赘普通人家,也不可能屈尊降贵的娶庶民。所以,皇族的女人往往都是嫁到别国进行政治通婚的。
总而言之,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女人多还是少,男人都想将女人牢牢的控制在自己的手里。想让女人多娶,她就得周旋在一群男人的中间,想让女人忠贞,她就得一辈子守着一个男人。
清云仰首望天,唉!没有天理啊!
在元青寺生活了五年,清云还是不太了解这个奇怪的世界。所知所见,都来自王秋兰一家人。为什么?因为她一直住在庙里。整整五年,没有踏出这个寺庙一步。
为何她一个女子会生活在庙里?为何还有法号?这还要从这个肉体的身份说起。
这个被她霸占的肉身,其身份既可以说是贵不可言,也可以说是十分糟糕。说她尊贵是因为当今淑太妃是她的姨母,亲生母亲是淑太妃的姐姐。
原来的宛清云的祖父是位将军,权高位重自然不甘心与别人共妻,所有娶了身为贫民之女的祖母。祖母婚后只生了两个女儿,宛清云的母亲宛双双和姨母碗芊芊。
宛双双年满十八岁的时候,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了一个骄傲的男人。听白成说,那个王邵是个很有才华的帅哥,最擅长弹琴。一曲悠长多情的琴音,便虏获了宛双双的一颗芳心。宛双双被王邵的风姿所倾倒,为了那个叫做王邵男人,她不顾家人的反对入赘到男方家中。
王邵也确实没有辜负宛双双的深情,就算是婚后三年没有孩子也不曾对她不满过。后来,宛双双有了一个男孩叫王若晨,然后生了一个女孩取名叫王若星。生了女儿之后,她身体一直不好,在王若星还牙牙学语的时候就撒手人寰了。
宛双双嫁给王邵之后,姨娘宛芊芊又奉旨入宫做了先皇的嫔妃,家中就再无继承家祠之人。宛双双去世之后,祖父向先皇请旨,将王若星领回来继承家祠,改名为宛清云。后来祖父战死沙场,祖母也郁郁而终,清云就由她的姨娘,现在的淑太妃代为抚养。
糟糕就糟糕在这里,无父无母,挂名在一个太妃的名下。未来可以预想,她一旦成年,极有可能被封赐一个公主或是郡主的封号,然后被皇家作为棋子远嫁到他国。
最初她也有些担心,嫁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面对一个陌生的男人,生活会很辛苦,考虑要不要逃走藏起来。后来一想,与其被一群男人管着,还不如嫁给一个陌生人,对付一个男人总比对付一群男人要容易些。
听王秋兰说,在这个肉身三岁的时候,有方士算得清云命中有劫,必须养在庙中才能长大成人,直到十八岁成年方可出庙。淑太妃心疼自己的侄女(女娶男嫁,所以称之为侄女,而不是外甥女。),怕她早夭就信了方士的话,将她养在佛光寺之中。一同入住佛光寺,负责照顾当时的宛清云的就是王秋兰一家。
王秋兰一家人一直本本分分的伺候清云,不单单是因为清云尊贵的身份,还为了还上宛家上辈人给予他们的恩情。白成曾经是清云祖父身边的侍卫,战场上受了伤,瘸了一条腿后退出军营。清云的祖父念他对自己忠心耿耿,把他嫁给宛家的侍女王秋兰。张之志是罪臣之子,若不是清云祖父的庇护,早就死了。后来,也嫁给了王秋兰。
一家之中的两个男人都得了主家的恩惠,念着老将军的好,王秋兰自然也听从夫君们的意愿,任劳任怨的照顾着宛清云。
佛光寺是国寺,宛清云即是皇家亲戚,寺中人自然将她照顾的很好。可是寺中的一次走水,险些让宛清云丧命于大火之中。淑太妃经方士指点,将昏迷的宛清云送到离京城有百里之远的,卧牛山上的元清寺。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就进到了宛清云的身体里,调换了从前的灵魂。
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五年,只有淑太妃和她经常通信,那个叫做王邵的父亲从未看过她,也不曾写过只言片语。让她觉得这个人冷漠的过分,自己的孩子也不关心。不过,这对她来说也是好事,不会有人知道,宛清云早就不是原来的宛清云了。




第九章 大胆的小妞
街上人潮涌动,多数都是男性,有三五成群的,还有抱着孩子的。有钱人家的男子华丽,身上的衣服绣着各种各样的花。
为数不多的女性往往都是上了年纪的大妈和奶奶,或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的风尘妓子。良家女子是不会单独出门的,出门也都是有男人陪着。丈夫们怕自己的妻子被别的男人盯上,总会尽量遮住妻子的容颜。因此,那些能出门的妇人不是蒙着面纱就是躲在马车里。
清云暗自窃喜,选择男装果然是明智的。也正是因为自己一直是男装,白成才放心让她只带着张之志到镇子上。
因为练武的原因,这个肉身比一般的女孩长得高一些,姿态不像那些娇小姐般尽显娇媚柔弱。她身高将近一米七,身子挺拔,不着脂粉,眉目间是女子少有的俊朗自信。出门的时候穿上宽松的男士长袍,再穿上裹胸,就是一个生得绝世容颜的俏公子。
也许是上天也有心贴合女子的喜好,这个地方盛产美男。为了能打动女子,吸引女子的目光,男子会刻意的打扮自己,也有不少长相秀气的男子会在脸上施粉画眉,尽显阴柔之美。因此,女扮男装的清云只能是更引人注意,却不会遭人怀疑。
从清云出现在集市上的那一刻,清雅俊美的身姿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眼光。尤其是女子,都用大胆的眼神打量着的她。
我们的伪天使大人仙姿翩翩,好像一朵行走的莲花,举手投足间尽显优雅。每每与爱慕的眼光相遇,都回馈以温柔的微笑,引得街面上那些风尘女子纷纷向她抛送媚眼,让她暗暗的得意了一番。
迎着众人的注目,清云先跟着张之志进了最常光顾的店铺,买了需要的颜料和纸张,又到回春药房和掌柜的见面,最后才去了成衣铺子,买了一件男士的水蓝螺纹长袍。刚出了成衣铺子的门,就被人拦住了。
“这位公子贵姓?今年贵庚?家住哪里啊?”说话的是一个大约二十出头的女子。身材丰腴,皮肤白皙细嫩,长得很漂亮,服饰华美,容装精致,梳着未婚女子的发髻。从她的穿着打扮可以看出她是富家之女。
“啊?”清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在门口。她自己勾引了无辜的小女子,还不自知。
那女子看宛清云的眼神亮晶晶的,见清云注视着自己,激动的拉着她的手,大声的问道:“公子可有婚约?奴家年方十八,还未娶夫,今见公子天人之姿,顿时心生爱慕,不知公子可是奴家良配?”
清云上下的打量着那个女子,虽然是一副未婚女子的打扮,看样子却不像是她口中所说的十八岁的年纪。
跟在宛清云身后的张之志看到此番情景,一心护主,抱着刚买的一堆东西艰难的挤到前边,硬是把女子拉着清云的手挤开了。
张之志弯腰行礼,赔笑的说道:“这位小姐,我家公子还未成年,暂时不考虑婚嫁之事。再者,婚嫁之事当是父母长辈定夺,小姐这厢唐突实在不妥。”他读过几年私塾,学问不多,却向往成为文士,见面前的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故意说话文绉绉的。
那女子见有人阻挡,脸上露出不悦的表情。“哼!你一个奴才好没眼力,竟然在主子面前指手画脚。”
女子厉声诉斥着张之志,一转脸收起盛气凌人的气势,对宛清云露出娇羞之态,说道:“公子,奴家可是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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