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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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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跟在朱棣身边、深谙皇爷爷处事风格的皇孙朱瞻基,此时也终于意识到皇爷爷的举动大有深意,他知道再为这个丫头求情只会节外生枝,只好缄口不言。
  而姚清华的心里却犹如五雷轰顶,朱棣的这句话,彻底断了她跟着朱瞻基一起回宫的路,这可如何是好。
  就在姚清华为回宫路断而心急如焚时,一个俏丽的宫装丫头忽然慌慌张张的过来禀报道:“皇上,贤妃娘娘刚服了太医的药,立刻又吐了个精光。娘娘现在全身水肿得像个皮球,小便已然三日不通,咽喉血肿,说不出话来,贤妃娘娘刚来北京就病倒了,害怕给皇上添忧,一直不许身边奴才告诉皇上,奴才斗胆,贤妃娘娘身体本就纤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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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重生路上有“贵蟀”

  这个慌慌张张闯进来的俏丽丫头,是朱棣此次北巡伴驾的贤妃娘娘权妍儿的心腹,绰号“小汤圆”。
  朱棣听丫鬟这一开口,早已经急火攻心,这几日,他忙着没日没夜的亲自去田间和农民家里私访,不曾想,最心爱的贤妃竟然病重至此。恐怕情况不是十分危急,她的丫头也断然不敢来报。
  此时,朱棣忽然没了主张,像只困兽一样,在狭小的屋子里起身踱步几圈,高声斥道:“难道太医院就没有人了么?”
  几个匆匆赶来的太医全部伏倒在地,颤声道:“请皇上治罪!”却没人敢提治病之法。
  这时,一直跪伏在地的姚清华忽然心念一动,她想起了在“百度百科”上看过,蟋蟀可以入药,便大胆起身道:“皇上,民女或许有法子治好贤妃娘娘。”
  朱棣刚才对这个见识不凡的小姑娘本就很有好感,此时见一屋子人都无计可施,而这小姑娘却似胜券在握,便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道:“你有何法子,快快说来。”
  “贤妃娘娘的情况可能是水土不服,病来看似沉重,医治时只要对了法子,便也简单。”她起身向众人道,“我们这儿老人小孩到了酷暑季节,常有小腹胀痛、却难以便溺的症状,只需要2到6只成年蟋蟀,水煎或焙干研粉服用,三日便可痊愈。”
  此时,便有太医回过神道:“蟋蟀性辛、咸,温,中药没副毒,功能利尿,破血,利咽,贤妃娘娘既然是水土不服,那么找几只本地蟋蟀熬水喝,定是对症。”
  “你几个真是老朽了,过后方知,还不如一个小姑娘。立刻就让这位小姑娘带着你们去找找药引子吧。”朱棣显然也认可了姚清华的法子。
  “孙儿请求和这位小姑娘一起,为贤妃娘娘共同寻找药引子。以表孝心。”朱瞻基赶紧请命。
  “准奏。”
  此时,才是三月月底,蟋蟀每年生一代,越冬卵在头一年10月产下,第二年三、四月间蜕皮,一般六月份成虫,八九月份才是抓蟋蟀的好时机。
  因此,尽管姚清华和朱瞻基忙活了一天,只抓到几只正在蜕皮的蟋蟀幼虫,做药引子的可是要蟋蟀成虫才好。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看来只好又求助于给姚学霸带来无边幸运的灶蟀君了,因为灶间暖和,只有它们才一年四季都繁衍发育。
  她带着朱瞻基回到自家灶前,很顺利的就发现了这个小东西,它们没有翅膀,看到人来,也不会飞,只是优美的一跳,那跳跃动作真像芭蕾舞演员,称得上是“昆虫界的舞蹈家”。
  他们很快捉了好几只,装在小葫芦里。
  “有了它们,治好贤妃娘娘的病只是分分钟的事了。啊,灶蟀君啊灶蟀君,你果真是我姚清华重生路上的贵人,哦不,是‘贵蟀’才对啊。”
  走在昌平行宫的路上,姚清华有点得意忘形得往皇太孙胸口擂了一拳,在心里大笑。
  “野丫头,现在随你怎么放肆,人前你可得注意礼节,不然会治你僭越之罪哦。”小皇孙戳了一下她的额头,像哥哥提点妹妹一样贴心。
  “是,民女谨遵皇太孙教诲。”姚清华冷不丁行了个大礼。
  夜空里传来一阵爽朗的追逐打闹声。
  不远处,大太监王喜不由得感慨,“皇太孙这是有多高兴啊,从小就被皇上带在身边培养,就是偶尔跟太子、太子妃相聚,也没有这么开心的笑过啦。”
  姚清华陪着朱瞻基一行人把药交给太医,又遵照皇帝指示,亲自守在昌平行宫看着太医熬药。
  朱棣此次北巡的临时行宫设在北京昌平县,行宫后有一座巍峨的大山,突兀森郁,很有皇家气派,朱棣很是喜欢,独处时,不由神往道:“将来若是魂归于此,倒也不失一个好去处。”
  此次北巡后,朱棣就下令,将此山封为“天寿山”,此地方圆八百里划为皇家陵寝——长陵所在。
  此刻,已经是戌时,这昌平行宫里却是人仰马翻,各色人等进进出出,朱棣亲自守在年轻的权妍儿床头,握着她的手,用温柔的目光鼓励她要撑下去,等着灵药到来。
  等到太医端来蟋蟀药水,经试过药后,贤妃的贴身婢女“小汤圆”准备喂药给贤妃,朱棣却一声慢喝,“等等,我来亲自给爱妃试药。”便自己用汤勺往嘴里倒了一勺。
  姚清华不由得大感吃惊,什么样的妃子竟然让叱咤风云的铁血皇帝如此柔情,她不由得睁大了眼睛,只见侍女从芙蓉帐里扶起一个美人。
  此美人虽在病中,却把那乌油油的发髻梳理成时下流行的“桃心髻”。扁圆形的髻顶饰以宝石雕刻的花朵。发髻周围精心的装饰着金银丝挽结,斜插着累丝镶宝石喜鹊衔仙草发簪。
  看得出来,小汤圆是个贴心的丫头,不仅巧手给主子梳理出当时流行的发式,还很应景的给主人选了喜鹊衔仙草发簪,取得是让主子药到病除的意头。
  可能是因为水肿的原因,权贤妃只内着一件本色八宝如意缂丝云凤纹方补夹衣;一件绣金纹饰的雪青小袄披盖在上身,巧妙的遮住了水肿的身体。
  姚清华近看贤妃,长眉入鬓,五官整体看来,生的很是妩媚清丽,但是拆开细看,眼睛略小,长得有点像韩国人那种单眼皮,可能是在病中,眼泡浮肿,更显得眼睛小而无神。说是美人,长得真不太美,不过是发髻奇巧,衣衫华美而已。
  这种姿色与姚清华印象中姿容艳丽、宠冠后宫的大美人实在联系不起来,很不明白后宫三千的皇帝为何如此宠爱于她?
  那贤妃先还是让皇上喂着,几口药水下肚后,似乎很对味,于是便硬撑着身体,想要争一口气,咕噜噜自己端过玉碗,把一大碗药喝了个精光。
  朱棣在旁边宠溺而又期待的看她喝下药水,就像父母做了一桌美味,坐在旁边看着孩子吃的欣慰与爱怜,可是仔细一看,那皇帝那深邃如海的眼睛里,又有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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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贤妃娘娘的恩宠

  姚清华和一屋子太医都十分紧张,也不知道这民间疗法是否真能让命悬一线的贤妃药到病除,看朱棣那焦灼的眼神,只怕贤妃稍有闪失,所有人都是人头落地,姚清华这时才觉得后怕,自己为了进宫而这样急着表现自己,还真是一场生命赌注。
  姚清华和朱瞻基在后庭等着,到了丑时,太监来报,贤妃身体水肿消退,咽喉血肿已散,能够发声,她放心的便由小汤圆安排去宫女房睡下。
  及至第二天午时,贤妃已经下床,说要亲自给救命恩人谢恩,朱棣大喜,宣旨吴二红觐见。
  “只要你求得这贤妃娘娘许你进宫,你进宫的事就有转机了。”朱瞻基带着姚清华去面见皇帝,一路嘱咐。
  未入宫廷,便听见一阵悠扬窈渺的玉箫声传来。
  此时,19岁的贤妃权妍儿已经痊愈,她拿出随身携带的玉箫在为皇帝吹奏。箫声仿佛自天上而来,听得朱棣如痴如醉,
  姚清华在朱瞻基的带领下,步入临时寝殿,箫声戛然而止,如同大珠小珠忽然撒落玉盘,渐渐滚落不见,唯有余音袅袅于房梁。
  只见权贤妃放下玉箫,淡淡说道:“皇上,我与这位小姑娘有缘,就让她陪我去宫中做个伴儿吧。”
  不曾想,这年轻的权贤妃,虽在病中,却耳目灵通,对宫外发生的事了如指掌,知道二红姑娘的难处,当即就投桃报李,主动帮姚清华提了这个要求。
  “好,难得贤妃开口。”朱棣显然也是龙颜大悦,“拟旨,民女吴二红博闻广记,聪敏慧巧,特赐入尚宫局,封为正八品领司处掌记,掌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番署加印,然后授行。同时赐权贤妃宫中走动;生父吴大牛身体壮健,今增设城门员外郎一职,享从九品待遇。”
  哈哈,自古红颜多薄命,从来丑女福不浅啊。丑丫头的重生之路还真是一路开挂啊。
  姚清华没想到,自己真的就一脚踏进皇宫门,还破格封为正八品女官,连同“爹爹”吴大牛,皇上不惜新增设职位,也要给他封赏。
  看来“真是关系到位,飞机都要刹一脚”呀,这位手握玉箫的贤妃娘娘一开金口,真是万事好商量!
  不知道这位并非绝色姿容的娘娘,到底有何过人之处?
  把如此精明睿智的皇上迷的团团转,难道就凭着那声声玉箫?
  这是始终令姚清华很好奇的地方。
  “你执掌尚宫局掌记司书,这差事可不好当,以后定要小心谨慎。”11岁的朱瞻基和二红姑娘牵手离开权贤妃娘娘临时寝殿时,已经在为这个瘦小的丫头的未来筹谋了。
  姚清华又何尝不知道,一入宫门深似海,以后在宫里走路吃饭上厕所都是学问,可是只要想想皇宫里有这位有情有义的皇室小帅哥,就什么都不怕了。
  她脚步轻快的要飞起来。如果这一辈子和朱瞻基在一起相守宫中,就算回不到现代又如何?
  一想到现代,她脑子里电石火光的闪过蓝美美的脸庞,可是那张绝美的脸似乎已经变得模糊了。
  第二天早上,权贤妃宫中的小汤圆为姚清华送来一套宫女常服袄裙,着她即刻换上。
  小汤圆解释道:因为是在临时行宫,来不及赶制新的八品尚宫掌记冠服,但是因为贤妃娘娘觉得和二红姑娘十分投缘,看到你,就想起了自己在朝鲜的妹妹,所以迫不及待要先把你招入宫中。
  哦,姚清华这才知道,原来权妍儿就是历史上那位让朱棣伤痛一生的朝鲜妃嫔啊。
  “知道我为什么叫小汤圆么,因为我皮肤白,像娘娘母国过年做的年糕的颜色,所以娘娘一进宫就叫我‘小年糕’来着,后来怕皇上听见不高兴,就改叫我们中国宫里过年吃的‘小汤圆’啦。其实我真名叫做芙蕖。”
  哦,难怪这小丫鬟身材婀娜,脸庞俏丽,就如那出水芙蕖,却偏偏被那贤妃赐名小汤圆!
  看这小丫鬟的姿色在那权妍儿之上,也算是个伶俐的姑娘,天天有机会面见皇帝,怎么就没让皇帝发现她比主子更惊人一筹的美貌,哪怕混个昭仪啊,美人之类的低级妃嫔当当呢?
  姚清华审视芙蕖,心里的疑惑更深。
  这芙蕖果真是个极为敏感而又性格直爽的姑娘,她似乎看出了姚清华的迷惑,附耳道:“妹妹是为我惋惜吧,其实宫里那些比我美上十倍的娘娘,哪一个不是天姿国色,她们一样不敌贤妃娘娘恩宠。你不知道,我们这位永乐皇帝他……”
  芙蕖说到这儿,似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猛然打住,催促姚清华赶快更衣。
  “我们这位永乐皇帝到底有什么癖好呢?难不成他不喜欢美女,专门喜欢丑女?或者他和权妍儿是真爱,所以情人眼里出西施?”
  姚清华一边思索,一边在芙蕖的侍候下,换上那套紫色团领窄袖的宫女服饰,衣服遍刺折枝小葵花,用金线圈之,珠络缝金带红裙,穿上真是精神。
  巧手的芙蕖还把姚清华之前梳的那种因为太成熟而显得滑稽的双螺髻,给改成了她这个年纪该梳的发型——“三小髻”。不过发髻高过民间幼女同样发髻三寸有余。
  梳好发髻,抹上发油,芙蕖拿出一个银光闪闪的金钗放在姚清华眼面前说:“你可真是有福了,这是贤妃娘娘刚入宫时戴过的银镀金灯笼步摇,灯笼象征着家庭幸福,象征着和美,团圆,这可是贤妃娘娘最珍爱的步摇。今儿吩咐,赐给你了。”
  “步摇是什么?不就是一金钗么?”姚清华好奇的问。
  自认为是明朝通的学霸,却没有搞明白,这金钗为什么叫步摇呢?她虽然在古装剧里看过那些女子头上插的钗环,还以为都叫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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