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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综]短命鬼-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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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大郎是个有趣的人,比我懂得享受,他和我一样善于蹴鞠,但他能玩出许多花样来,他对美食也很有研究,能做出我从未尝过的菜肴,他找人酿制的酒比起御酒要更加甘醇浓香,还是他酿的酒更让我回味。
  我把武大郎当作朋友,他和我相处时也从未将我当作皇帝,他会和我爬到屋顶上赏月喝酒吃烤肉,和我说外面的大千世界,和我说他师父住的仙界,人可以在天上飞,飞是什么样的感觉?
  武大郎说他飞过,腾云驾雾,云彩都被你踩在脚下,下面的人小的像针眼一眼。
  我也想飞上天空看看,武大郎说这有何难,他命工匠打造了一个叫“热气球”的东西,带着我缓缓飞上天空,我起初很害怕,但看到武大郎气定神闲的样子,我就镇定下来了,我是真龙天子,没什么好怕的。
  下面的臣民看到我们都跪在地上喊我们神仙,做神仙好,比做皇帝受人敬仰。
  我要赏赐武大郎,生怕他哪天厌倦了这牢笼般的皇宫,坐上“热气球”乘风而去。
  我给他换了好听响亮的名字,给他豪宅,给他财富,仍觉得不够,我给他显赫的地位,给他封地,他待我这么好,我恨不能与他共享这天下。
  可他执意离开我,拥兵数十万,有不臣之心,朝堂上那些大臣数落了他好几条罪状,那些罪状都是一派胡言,武玺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他们清楚,他定是厌倦了这里的生活,厌烦了我这个人,不愿和我待在一起。
  我气恼他的背叛,头脑发热受人蛊惑,派兵要去抓他回来,我要把他锁在皇宫里,与我一同等死,死了也要埋在一起一同腐臭,他别想扔下我一个人快活。
  我的十万大兵都没能抓回他,是了,以他的本事,世间能有谁奈何地了他,他真的如大臣所说的有谋反之心,想要这天下吗?我把这天下给他,他是不是就会回到皇宫?
  我写了信让人交给他,他也回了信给我。
  我抛下了皇位,没有一丝不舍与迟疑,再没人用那皇帝宝座来束缚我,我自由了。
  武玺见到我的时候整个人定在原地,他定然很意外,没想到我真的来了,他见鬼的神情取悦了我,我大笑着勾住他的脖子,“以后哥哥跟你混了,你得养我一辈子,就这么说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红楼梦男主穿成冯渊,关于冯渊的原文介绍:自幼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薄产度日。他人品风流,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但自看上英莲后,一改素日作风,执意要从拐子手中买下英莲,并立誓再不交结男子,也不再娶第二个女子。

  ☆、第十二章

  
  何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成了冯渊,他此时的心情就像是游戏刚通关,勇者战胜恶龙,救出公主,还没来得及和公主过上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就告诉你游戏结束,还恬不知耻地说这是happy ending。
  在水浒的世界奋斗了几年,总算是给自己打下了一片天地,终于能够高枕无忧过着纸醉金迷、挥霍无度的生活了,还没享受几天,就莫名其妙地来到了红楼梦的世界。
  何方长舒一口气,无奈地接收冯渊的身体记忆,父母双亡,有几分薄地,靠地租过日子,算是个小地主,生活不算大富大贵,但也衣食无忧,父母在时,常被逼着读书,望他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许是被逼迫的厉害,见到书就头疼,父母病逝之后,再没人管得了他,也就再没有碰过书,没有人生追求。
  这时的冯渊还没有碰到被拐卖的英莲,也就没和薛蟠发生冲突,只要远离薛蟠,冯渊这一世应该不会那么短命。
  大概接受了一下记忆,何方起身在红红绿绿的衣裳间翻出一套青色的,勉强可穿。
  “少爷起了吗?”
  “起了。”
  话刚落进来一着灰色粗布衣裳的少年,十三四岁的年纪,手里端着一盆水走进来,这人是冯渊唯二的仆人之一,唤小宝,是管家李叔的老来子,天天宝儿宝儿地唤着,冯家上下没有一个丫鬟或是老妈子伺候着,只有李叔和小宝两人,洗衣做饭打扫庭院,伺候冯渊的事都由他们父子俩做。
  冯渊就着盆里的水洗了脸用帕子擦干脸上的水,走到铜镜前坐下,打量着自己的模样,五官清秀,仍是副青涩的少年模样,身子骨也不硬朗,没有点男子气概。
  见梳妆台上胭脂水粉很是齐全,冯渊呵笑一声,让小宝把这些东西全拿出去丢了。
  “少爷,这水粉可是玲珑斋的,费了二两银子才得这么一小瓶。”
  “你要是不舍得,就自己留着用吧。”
  小宝欢欢喜喜地收下。
  小宝给冯渊散了头发梳好发髻,拿起一种油想往冯渊头上抹,这样头发会变得顺滑且油光可鉴,冯渊制止了他,说以后再也不用这些东西。
  小宝也不劝,这玩意儿也很是费钱,少爷以后不再浪费银钱在这上面,他高兴的很,剩下的半罐也欣然留下,自个儿用。
  穿戴完毕走到厅堂用早餐,一日三餐由李叔掌勺,小宝打下手,就三人吃,所以菜式简单,早饭多是粥配上腌菜,或是煮上大碗面条卧上一个荷包蛋,冯渊对外表很是看重,吃食上面能果腹就行,是以李叔那种烂厨艺也能当上冯家的掌勺人。
  腌菜是李叔自己琢磨着腌制的,菜是佃农逢年过节孝敬的,成本相当低,就费了好些盐,一口菜得喝上几口粥才行。
  一日三餐难见荤腥,偶尔去河里钓了条大鱼回来也被李叔糟蹋了,吃上一口一嘴的土腥味,冯渊自此就闻不得鱼腥味,再也不吃鱼了。
  过年过节杀猪宰羊的,好歹能吃上一口肉了,猪肉被李叔炖的满口荤腥,羊肉一股子膻味,冯渊也不肯再吃。
  这猪羊鱼都吃不得了,好歹还有牛和鸡,也不算太惨,可鸡是用来下蛋的,冯渊隔三差五一个荷包蛋可就指着那些鸡了,可杀不得,牛是佃农耕田用的,谁舍得杀,所以冯渊改吃素了,对肉也没有念想,就成了现在风吹就倒,走起路来腰若扶柳的倒霉样。
  偏又喜欢穿红戴绿、涂脂抹粉,这个时代男子也爱美,冯渊这般做也是赶新潮,只是过犹不及,弄巧成拙。
  又因为从前被逼着日夜读书,视力变差,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得了近视,瞧谁都是眯着眼,偏长了副多情的桃花眼,那一眯眼,瞅谁都像是含情脉脉,暗送秋波。
  说他喜欢女子,十个人见了他,九个都不会相信,是以他本到了该说亲的年纪,却没人肯把女儿嫁给他,就怕女儿嫁过去也是守活寡。
  冯渊娶不到老婆也急啊,听街坊邻居传言他好男色,他那个怒啊,这不是诚心不让他娶媳妇呢吗?小冯爷火了,走出家门,叉着腰就破口打骂:“你们这些猪油蒙了眼睛的东西,敢说小爷喜欢男人,放你娘的狗屁@%¥#”
  冯渊把他学来的市井脏话全倒了出来。
  瞧瞧,那叉腰骂街的小模样,跟泼妇没什么两样,亏他还读了几年书,全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冯渊这回是扬眉吐气了,可名声更恶了。
  何方躺在葡萄架下乘凉,小宝在旁摇着蒲扇,回忆到这段何方真是哭笑不得。
  难怪冯渊日后瞅见被拐卖的英莲,不知死活要和薛蟠争,那可不得争吗,这么漂亮的小媳妇错过了可就遇不着了,再说确实是他先花了银子买下的,凭什么让给别人,还有没有王法了,还偏就让他遇上个无视王法的,小命就交待出去了。
  何方拿过小宝手上的蒲扇,“去把李叔喊过来,我有事要问他。”
  小宝到了声是,将李叔从帐房喊过来。
  “少爷,您找我。”
  “小宝,给李叔搬个凳子过来。”
  不用何方吩咐,小宝拿过凳子放到李叔身后,李叔也不推辞大方坐下,这二人虽是下人,但冯渊待两人如亲人一般,这从同桌而食也可看出,冯渊不摆主子的架子,也就偶尔耍个小性子,得让他二人哄着。
  “李叔,咱账上还有多少银两?”
  冯渊以前从不过问银钱的事,需要用钱了就找李叔要,乍听他问起,李叔表情愣了一下,笑着回道:“少爷可是想买什么?”
  “那倒不是,只是我这年岁大了,也该管管家事,不能事事依赖李叔,李叔年岁已高,过些日子再给小宝说门亲事,也该安享晚年了。”
  “少爷仁孝,我是看着少爷长大的,少爷不曾娶妻生子,小老儿怎能舍了少爷?”
  “唉~”提起婚事,何方故作苦恼地长叹一口气,“缘分未到,缘分未到。”
  何方掩去失落的神色,有道:“我想学着记账,李叔可得教我。”
  李叔无法推辞,只说等他整理好账本,再教导他。
  何方知道其中必有猫腻,但还是笑着点点头。
  过了几日,李叔捧了近几年的账本,教何方如何看账本,何方装作一窍不通,拿起账本问了些白痴问题,将李叔糊弄了过去。
  何方一拿起那账本就看出了问题,他拿的是三年前的账本,也就是何方爹娘过世一年后,账本的纸张很新,甚至有几处笔墨都未干,字迹潦草,有些地方写的语焉不详。
  何方放下账本,问李叔冯家一年多少进账,多少支出?
  李叔回说地租每年一千两纹银,粮食一百石,还有四季不同的瓜果蔬菜,佃农每个季度都会免费送给冯家,这样看来他们三个人一年根本就没多少需要花钱的地方,那为何每年结余的钱还不到50两。
  李叔回说房子要修葺,庭院的花草要修剪,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开销,再有个头疼脑热,哪一样都要花钱,再说这冯渊每隔几日就出门逛街,看到喜欢的就买,还喜欢听戏,每次都出手大方打赏戏子,又说有时遇上旱涝,收成不好,少爷仁义,减租减息的,那一年收入也就少了许多,总之一句话,我没贪墨你的银子,钱少了那也是你花的。
  何方笑笑,听出他的弦外之意,低头继续看账本,一捆柴要一百个铜钱,种了几株菊花要十两银子,一套茶具二十两,过年买的炮仗春联等五十两……何方心中冷笑几声,当他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冯渊,拿这么假的账本来糊弄他。
  何方丢下账本,“不看了不看了,看的头疼。”何方站起身,“李叔,这账本以后还是你受累管着吧。”
  李叔拱手道:“份内之事。”
  何方瞅着他面色红润的脸,又想到肚滚脸圆的阿宝,同样吃糠咽菜,你们爷俩倒是被养得白白胖胖的,背地里不知道偷吃了多少好东西。
  “李叔,支五十两银子给我,我要出去逛逛。”
  “少爷,五十两带在身上不安全。”
  “没事,我贴身放着,不被人看到。”
  李叔有些肉疼,又问道:“少爷可是要买什么?我吩咐宝儿去买就是。”
  “我就是在家呆着无聊想出去逛逛,不一定买什么。”
  “少爷……”
  “怎么,账上没钱了?五十两都没有吗?”
  “有,有,我马上取了给少爷。”
  李叔拿了五个十两银子交给何方的时候还再三叮嘱要小心看好,在外不要露财,省着些花如何如何的,我花自己的钱,你一副肉疼的表情真真是有趣。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的主线一是证明咱家是宇宙第一直男,二是开发指环的功能,指环还没觉醒,所以上一篇有意淡化了指环的存在

  ☆、第十三章

  
  何方揣着银子按照记忆,知道在东大街有个大赌坊,何方进了赌坊,凭着耳力听筛子大小,五十两本钱变成二百两,怕赚的太多会被赌坊的人盯上,何方见好就收,拿了钱闪人,一出去就找那人多的地方钻,就算有人跟踪他,一眨眼就在人群中找不到他了。
  何方进赌坊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一来一回赚了一百五十两,去钱庄将这一百五十两换成银票揣在衣服里贴身放好,手上只留五十两现银。
  何方拿着银子来到古玩市场,每个摊子都停留片刻,左挑右看,鲜少下手,也没那多么多值钱的东西正好让何方碰上,逛了十来个摊子,何方一眼相中一枚玉佩,拿起来端详一二,戴在何方颈上的指环开始发热,何方露出一个满意的笑来,花了一两银子买下玉佩。
  离开古玩市场,花了二两银子买了一小方块丝绸和精致的盒子,将玉佩用丝绸包好放在盒子里,转身就去了古董店,将玉佩递给掌柜,掌柜鉴定之后,愿出五十两买下,何方二话不说拿起玉佩要走,被掌柜喊住。
  “我这可是祖上传下的暖玉,还有冬暖夏凉之功效,掌柜的,你也别欺我是无知少年,要不是急用钱,我也不会把祖传的玉拿出来贱卖。”
  “小兄弟,我许是刚才看走了眼,你再给我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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