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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嫁给迂腐书生 [金推]-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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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会儿,她去厨房乘盛了一碗搁在灶上温着的猪骨头汤,里面多切上胡萝卜块,用来给人补充维生素A。
  书房的门关着,窗户只开了一扇,邬颜透过窗户,看见施傅兴站在窗口发呆。
  打击这么大吗?
  女人有些好笑,都是成年人了,难道就因为一会儿不理他,便生气啦?
  简直是幼稚鬼。
  轻轻推开书房的门,窗户前的施傅兴耳朵动了动,没有回头。
  邬颜把骨头汤放在桌子上,汤是热得,瓷碗也是热的,女人的指腹烫的发红,她捏住耳垂降温,一边慢慢走近施傅兴。
  “夫君,颜儿给你盛了一碗猪骨汤,里面加了胡萝卜,特别好吃。”
  “哦,放在那吧。”
  “不行的,东西要趁热喝才好喝。”
  闻言,施傅兴簇起眉头,手中的书半天没有翻过去一页,他冷着脸道,“我现在没空,不用管我,你们只需去招待那个人。”
  “夫君这是什么意思,是让颜儿出去吗?”
  “对。”
  邬颜笑了,臭弟弟,居然还敢赶自己。想她好心好意怕某人难过,特意进来关心一番,现在是被嫌弃了?
  哼,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姐姐的脾气还上来了呢!
  邬颜转身就走,听到动静的施傅兴手指僵硬,因为过于用力,书本被捏出指腹的褶皱。
  房门啪的关上,像年久失修的马车,吱哟吱哟的惨叫,房间里只剩施傅兴一个人固执地站在那儿,看起来居然有些可怜。
  书是看不下去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在此刻也仿佛失去作用,脑袋懵懵的。
  索性将那本谢士道的书放下。他转身走到桌子旁,看见了上面放着的、那一碗还在冒热气的猪骨汤。
  汤的表面飘着一层油花,里面除了骨头还有几块煮的发红的胡萝卜,颜色搭配着实漂亮。属于肉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竟勾起了肚中几分馋虫。
  这个味儿,真的好香啊。
  施傅兴这人挑食,毛病好像是天生的,打有记忆开始,他就发现自己味觉很敏感。
  比如施家女人做的那些饭,虽然算不上好吃,但也能下口,可是偏偏进了施傅兴的嘴中,那些不好的点儿就被放大无数倍,让他无法下咽。
  所以哪怕强迫自己多吃一些,这么多年,施傅兴的身子也不太好,整个人面黄肌瘦,体弱多病。
  调羹轻轻搅拌了一圈,属于猪骨的香味变得更加明显,热气熏染地少年人鼻尖挂上几滴水珠,舀起来一勺,迫不及待送入口中。
  一瞬间,熬了几个时辰出来的大骨精髓在口中晕开,第一口,骨汤油而不腻,汤鲜味美,而且没有常见的腥气,应该是用调料给压住了。
  再舀一块胡萝卜品尝,随骨头煮过的块。茎。在此刻变得非常软糯,用牙齿轻轻一碰便散开,丝丝甜味在舌尖融化,惹得人赞叹不已。
  施傅兴的头已然抬不起来了。
  等他不知不觉中将碗中的汤全部喝光,热得脸上出了一层汗水,面颊红润,腹中同样温热,整个人都舒服极了。
  好像气也消了许多。
  毕竟,他和胖子的恩怨其他人并不知道,没有道理要求他们做出和自己同样的反应。
  就像圣人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胖子话多,像个叽叽喳喳的麻雀似的烦人,说不定,邬颜也不想和对方说话呢。
  思及此,施傅兴站起来,准备去把邬颜叫回来。
  谁知刚打开门,就看到了坐在门槛上的女人。
  女人穿着翠绿的衣裳,头发挽了一个简单的髻,上面插着自己送的那个木钗,双手拖着腮,正百无聊赖地看着院子里吃食的鸡。
  原来她没有走。
  施傅兴脸色有些臊红,身为君子,他刚才的气量甚至比不上一个女子,实在让人羞愧。
  “颜娘?”
  “嗯?啊!夫君你出来了。”邬颜抬着头看他,精致的脸在阳光下仿佛发光一般,夺人目光。
  施傅兴被晃了眼睛,好半晌才掩饰般移开视线,直直盯着院中几只鸡:“汤已经喝完了…谢谢,很好喝。”
  “夫君喜欢便好,其实多吃些胡萝卜,西兰花,和动物的肝脏,都对眼睛有好处。”
  顿了顿 ,女人问:“夫君是不是在夜里看不清东西?”
  施傅兴讶然:“你怎么知道?”
  邬颜调皮地眨眨眼,卖了个关子:“暂且不告诉夫君,如果不是天生的,多吃一些,肯定会好转。”
  “当真?”施傅兴有些激动,因为黑暗中看不清东西,他不知道吃了多少亏,油灯都比别人用的多。如果真的可以治好,那他以后就不会总是碰到桌子了。
  “当然是真的,颜儿什么时候骗过夫君!”邬颜翘着嘴角,故意面上流露出得意。
  这幅狡黠的劲头平添了几分可爱,施傅兴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女人的头。
  被摸头的人怔了怔,瞪大眼睛。
  施傅兴咳了咳,尴尬地将手收回来,他刚才简直是魔怔了,居然觉得妻子实在可爱,想要摸摸…抱抱。
  朗朗晴空,光天化日,要是被人看到,多么有失体统!
  心中暗自懊恼,正此时,坐在那儿的邬颜忽然站起来。
  她个子比施傅兴矮一头,此刻隔着一个台阶,女人就更矮了,她仰着头,笑容妩媚动人:“夫君,颜儿能进书房了吗?”
  施傅兴没说话,微微避开身子。
  于是邬颜再次正大光明地走进书房,而且这次,她是被请进去的!
  哼!跟她斗!
  书房的门关上,再回头,邬颜已经贴了过来,像条鱼一般靠着施傅兴:“夫君,颜儿想要你亲我。”
  蹭的,耳朵尖就红了,施傅兴手足无措地推了推胆大的女人:“胡闹!现在是白天,岂可白日。宣。淫?!”
  “那是等晚上才能亲吗?”
  “没错。”
  施傅兴握住女人在胸前画圈圈的手,也不知道是对邬颜还是对自己说,“晚上就能亲。”
  ……
  书房里有些幽暗。
  将窗户开得更大了些,现在是初秋,天气不算冷,等到了冬天,再这么开着窗户借光,肯定会冻着人。
  暂且得了保证,邬颜松开男人,转而在书房里逛起来。
  书房不大,但摆放的书本却是很多,她走到有些凌乱的书桌旁,依着书案翻那些书:“谢士道?这是谁?”
  她发现施傅兴这儿有很多书本都署名谢士道,内容晦涩,对于不懂的人来说,看起来很艰难。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不得不敬佩少年,虽然人傻了点儿,但在读书方面,恐怕少有人能比。
  “谢士道是京城名儒。”说起这人,施傅兴不免夸夸其谈,眼睛里亮着星光,“此人三岁作诗,五岁读史,十五三元及第,若不是皇上看他年纪太小,故意给榜眼压一压,那年的状元肯定是他。”
  然后又列举了对方写过的书,每一本听起来都不明觉厉,且对方的书卖价极高,施傅兴收藏的这些,实际上都是他自己家的手抄本。
  邬颜明白了,这就是个还活着的文学大佬,而且看她小夫君的样子,大概很崇拜对方。
  可以理解,毕竟谁没有几个崇拜的人呢。
  下午,胖子拿着炒好的田螺准备走。
  离开前,他来到书房跟施傅兴见面。
  彼时邬颜已经不在,狭小的房间里,只剩下一个施傅兴,胖子尴尬地挠了挠头:“那个,施兄对不住了。”
  施傅兴哼了一声,他这人眼里揉不得沙子,胖子和瘦子买通斋舍的同窗陷害自己,这种事情实在可恶。
  所以,他绝对不会放过两人!
  谁知却听见下一秒胖子便说:“爷实在不知道斋舍那位会撒谎,本来爷的小厮都等着花钱捞爷呢 ,谁知道他一撒谎,就变成了施兄受罚。”
  胖子偷偷觑对面的人:“咳,不过施兄没有受伤吧,我让小厮提前打点过那些衙役,他们应该不会打。”
  “是你?”闻言,施傅兴皱起眉头,他一直以为是贾子宏,毕竟贾子宏在之前便帮助过他一次,没想到其实是胖子?!
  一瞬间心情有些复杂,生了一下午的气,不知道是值还是不值了。
  “哎,刘彬这人实在偏激,爷根本不知道他会这样做,施兄放心,爷不会让你吃亏的,回去定好还说他!”
  “不用了,”施傅兴纠结的面容冷静下来,“他既然无视王法,最终肯定要用王法来制裁,在下绝不会让他随心所欲!”
  说这话的时候,少年人气势高昂,胖子迟疑了刹那,转而一想,他和瘦子其实也没有什么交情,对方最后会怎么样,和自己并无太大关系。
  既然这样,施兄愿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吧。


第44章   ……

  日头偏西。
  施母从隔壁忙完回来;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王家已经乱成一锅粥,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王老夫妇瞬间苍老了十几岁; 期间老王氏哭晕过去五次; 到后面彻底流干了泪水,什么也哭不出来了。
  他们的大儿子虽然没有多少出息,但却是他们俩的亲骨肉; 就因为这么一个女人; 现在全毁了。
  老王氏又悔又恨; 没有把李氏扬灰挫骨已是看在她这些年为家里忙活的份上,更不用说给她下葬。
  李氏虽死,可她做过的事情却没有消失; 罪名不可抵消,官府的人将真相公布于众。
  致使荷花村的人听到后大为吃惊; 李家耻于有这么一个女儿,连尸体都没来收殓; 最后还是村长没办法,出钱买了一口薄棺,将人埋到后山。
  人群中,一个头和脸全部包裹住的妇女死死地盯着这一切,眼底流露出畅快的恨意,直到搬着棺材的人看不见,她才垂下眼眸; 拉着小姑娘的手缓缓离开。
  离开的方向; 是荷花村的村口。
  有人不经意看到后,把她们的背影与荷花村的其他人对比,竟然发现没有一个对上号。
  ……
  施家院子。
  “娘; 忙完了吗?”
  林氏抱着小儿子走过来,看见施母手里提着东西,好奇道:“这是什么?”
  “羊乳,老三家要的。”施母累得不行,咕咚咕咚喝掉大杯茶水,而后问林氏:“你大嫂呢,明天的田螺可准备好了?”
  原来是羊乳。
  这东西膻味重,不好喝,林氏问过之后就不在意了。
  “娘放心,准备好了,我和大嫂一起去河里摸的,就是最近河里的田螺越来越少,儿媳担心,过不了多久咱这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虽然她们家赚的不如老大老三多,但比施老二在码头干工的时候强上百倍,乍然不能干了,林氏难免有些着急。
  施母叹了口气,这个问题他们早就想到了,炒田螺只是季度生意,眼看地里的庄稼要收了,正好一家人收拾收拾,去地里干活。
  嘴上这样说着,心里却忍不住期望,如果老三家能再想出一个吃食就好了……
  院子里的鸡吃完草籽,排着队,摇摇摆摆扭着大。屁。股回窝。
  邬颜占用了厨房。
  她用手上的钱买了些糖,糖在这个时候是精贵物,既贵也不贵。
  饴糖十文便可以买到一两,只不过掺着杂质,味道不是很好,相比起来蔗糖的工艺复杂,更为精致,所以价格也更精致一点,一两需要六十文。
  邬颜两者都买了一些,才攒了几天的钱瞬间就花出去一大半,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吃穿住行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如果做菜,还是需要用好糖。
  把茶叶和糖放进锅中,用小火炒到慢慢融化,她打算做最简单的奶茶,因为爱喝焦香味,糖和茶叶便多搅拌了会儿。
  等到锅里的糖变成浅浅的土黄色,这时候就可以停火了。
  邬颜转身舀了一瓢热水倒进锅里,融化的汤汁发出噼里啪啦的爆。破。声,
  然后将煮过去膻味的羊乳,继续小火煮,大约盏茶的时间,灭火静放。
  自古以来,糖分都是一种让人抗拒不了的摄入品,邬颜把奶茶倒入杯中,茶叶自动落底,只需要控制着方向让其不要掉出来。
  邬颜端着杯子,抬腿跨过厨房的门槛,几个小孩在院子里玩跳绳——这是邬颜教给他们的新游戏。远远喊:“等会儿再玩,过来吃好东西了。”
  “我早就闻到香味啦!”
  “快快快,三婶又做好东西了,笨荷花快一点!”
  “哼,荷花才不笨,哥哥是个大笨蛋!”
  萝卜头们哧溜一下把绳子扔掉,兔兔赛跑一般跑到邬颜的跟前,看着杯子中焦黄色的水:“三婶三婶,这是什么好东西呀?”
  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是三婶做的,都是好东西!
  邬颜笑了笑,在小孩子的包围中解释道:“这是奶茶。”
  弯腰将杯子放低位置,让每个人都能闻一闻。
  “哇!”
  浓郁的奶香扑面而来,带着属于蔗糖的甜味,让孩子们感受到了莫大的幸福。虽然还未品尝,但是闻着就好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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