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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农门贵女小小地主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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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三岁的刘宝什么也不懂,除了哭,便喊饿。
    九岁的时候,李冬香改嫁了,嫁给了隔壁村的肖鑫林。
    肖鑫林是个屠夫,老婆在生完孩子后大出血死了,留下一个奶娃需要女人照看。
    而那个时候的李冬香,因为嫁给刘致远的原因,生活一直过的很不错,不用她再种地做粗活,每日里就是做做饭,然后窜窜门,各方面都保养的比同龄人要好。
    更是让小塘村所有的女人,都羡慕李冬香命好,嫁给了刘夫子那样的好男人。
    可谓风情万种是少妇,说的就是六年前的李冬香。
    肖鑫林眼馋了她很久,眼下看到刘致远没了,那是欢欣鼓舞的请了媒婆就上门提亲。
    若是守妇道的,自然不会答应,而李冬香当然不是守妇道的女人。
    她本性就是个泼辣跋扈的,只是因为嫁给刘致远,常常在刘致远不怒而威的目光下,这才不敢造次,因此几年来,都没展露出她的本性。
    又有道是有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跟着刘致远,李冬香享了不少福。
    看着刘致远是个教书先生,但收入颇丰,有时就连县城的老爷,都来找刘致远求墨宝,那润笔费相当可观。
    可钱财都在刘致远手里捏着,李冬香从来都找不到在哪。
    那怕就是刘致远死后,李冬香将刘家抄了个底朝天,也硬是没找出一两银子,那半年可谓是坐吃山空。
    只负责生,没负责带过孩子的李冬香,那里知道如何照顾刘玲和刘宝,每天指使着刘玲当牛做马,这样还天天动辄谩骂,重辄踢打。
    正愁没有经济来源的李冬香,看到肖鑫林的提亲,那自然是喜出望外,扭扭捏捏的就答应了。
    本来李冬香改嫁,刘玲和刘宝是要跟着一起去肖家的,可刘致远的好友吴道生,当时对刘玲道:“玲子啊,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都是你们必须要面对的,但肖家你们不能去,你们一定要守住这房子,你们姓刘,明白吗?”
    刚满九岁的刘玲不太明白,但知道吴道生是爹爹最好的朋友,肯定不会害她。
    年纪虽小但也懂得,如果跟着去了,她和弟弟就不能再姓刘了。
    因此,在李冬香漫不经心的问:“你们要不要跟我过去?”
    刘玲摇头,也是她做了有生以来,唯一一个最正确的选择。
    肖鑫林娶李冬香,一来是贪图女色,二来就是贪财了。
    方圆百里谁不知道小塘村刘致远刘夫子的名号,家有十亩良田,放租出去吃租子,都够一年的开销啊,不比他起早贪黑的当屠夫要好?
    结果,把李冬香娶进门,他才知道上当了,李冬香没带来半毛钱嫁妆,刘家的田产,房产,现银,全不在李冬香手上。
    紧接着,那半年,肖鑫林天天上门来抄家底,找不到任何东西了,就把刘致远办的家具都搬空,只留下一张破书桌,两张破床,两个破箱子,还有一堆的破烂,给刘玲和刘宝。
    而刘玲和刘宝也不是靠肖鑫林养活,而是靠刘致远租出去的那十亩地养活的。

  ☆、6。第6章 房契地契

头一年,租地的沈叔叔、周叔叔将租子送来给刘玲,结果不到半天,就被肖鑫林和李冬香抢走。
    第二年,李冬香跟肖鑫林生了个女儿,叫肖荷,也是从第二年开始,沈叔叔和周叔叔不再给租子了,而是时不时给刘玲和刘宝送点米粮。
    就是这样,也拦不住贪得无厌的肖鑫林,若是米粮送的多,他们便直接上门来拿,就这么很苦比的过了五年。
    然后直到半个月前,肖鑫林喝得酪酊大醉,半夜闯进了刘家,掐着刘玲便嚷嚷:“小脸儿长开了,果然圆润,比起你那黄脸婆娘,真是水嫩的很,呃……”
    伴随着肖鑫林的酒嗝,刘玲吓坏了,想张口叫人,喉咙却被死死的掐着,然后就看到肖鑫林,满脸坏笑,流着口水又道。
    “早晚得便宜那大傻子,还不如先便宜我,那可是大傻子呢,小玲子,等你再大点,你肯定会感激我,至少,我还让你当了一回女人,哈哈哈哈……”
    惊恐和已知人事的刘玲,听到这里,怎么还不明白肖鑫林想做什么?
    情急下,她踢倒了床维。
    “砰砰”床维倒地的大响,惊醒了隔壁房里的刘宝,刘宝揉着眼睛,坐了起来,听到姐姐房里像打架一样吵闹,便好奇的过来看看。
    一看,刘宝的眼都红了,立马操起板凳,便冲肖鑫林的后脑砸去。
    九岁的刘宝,那有什么力气,一板凳也就让肖鑫林晕了一下下,清醒过来后,便是肖鑫林这个屠夫惊天的杀气。
    他掐着刘玲的脖子,一手将她丢到墙上,刘玲被撞得脑袋破了,当时便晕了过去。
    刘宝眼红的要拼命,一边大声喊人,一边找东西打肖鑫林。
    一个孩子那是成人的对手,更何况还是个酒醉的屠夫。
    刘宝被打翻,在沈叔叔,周叔叔冲进来救人的时候,所有人只看到肖鑫林大喝一声,一脚踩碎了刘宝右腿的小腿骨……
    而她,也就是从那天晃晃悠悠的重生在了刘玲的身体里,也接收了刘玲所有的记忆。
    回忆到这,就听到屋外沈婆婆喊了一声:“玲子,葛郎中回来了,药也给你带回来了,你快出来。”
    刘玲拍了拍衣服,赶紧走了出去,就看到沈婆婆拿着三付药,还有一小袋米,站在院里。
    接过药和米,沈婆婆再三踌躇后,还是拉了拉刘玲的手小声道。
    “玲子……你爹,你爹可告诉你,地契房契都在哪啊?”
    刘玲笑了笑,还来不急说话,沈婆婆就着急的先说道。
    “玲子,沈婆婆不是坏人,你也知道,你家的十亩地,有一半都是租给我儿子种的,还有一半是租给周家种的,当时签租时,你爹跟我们签的是十年租,明年三月就是十年期限了,若是你再找不到地契,就没法去衙门再立租,只怕,你这十亩地,就要保不住了,到时若是充公了,你们姐弟俩可怎么办。”
    这确实是眼前最大的问题,刘玲沉呤……
    正确的说,刘玲和刘宝这些年是全靠这十亩地活下来的,周瑞峰叔叔也就是周婶子的男人,沈沅叔叔也是沈婆婆的大儿子。
    从肖鑫林和李冬香时不时来抢粮找东西后,周沈两家,便从一个月送一次粮,改成两周送一次,后来又改成一周,现在变成了两天一次。
    沈周二家人,都是好人,对刘玲和刘宝可以说是关怀备至,虽没有大鱼大肉,但隔三差五的,总能见点腥。
    日子也就是这样好不容易的熬下来了。
    对刘致远这个人,刘玲没什么印象,当初她穿越在白纤的身体里,那是在赵氏王朝的北都城。
    白家在北都城,算得上有头有脸的官宦人家,祖父白鸿煊是儒将出生,在位时是九卿中的卫尉寺正三品,其父白之槐又是三书省中的门下省,正四品的谏议大夫。
    套用一句话,穿越的那一世,她是赤果果的官三代,根正苗红。
    而白纤生来美貌,在北都城又被人称为四朵金花之首。
    可惜身体太弱,一场风寒便要了她的命,成就了后现代的林玉绡。
    其实有时,她都分不清,她到底是叫林玉绡,还是叫白纤,还是叫刘玲。
    因为记忆冲击太真实,有时常让她生出错觉,好像自己经历的是一场梦。
    她穿越成白纤时,正是赵氏王朝223年,那时白纤刚满十六。
    当白纤时,她是死在赵氏王朝236年,那一年当今陛下赵旭尧驾崩,六皇子赵志泽登基。
    而她,做为皇宫里最不受宠的纤才人,没能逃出皇宫大内,最后死于一杯毒酒。
    可没想到,做为穿越女的她,居然又没死,反而重生到了刘玲的身体里。
    最让她讶异和混乱的,那就是现在,还是赵氏王朝的223年。
    也就是说,她不光重生了,还回到了十三年前。
    这也就是她为什么在肖鑫林来时,笃定的说,新城县来了新的青天大老爷。
    因为就在223年,赵旭尧五十岁大寿,大赦天下的同时,还翻了不少陈年冤案,又选拨了不少青年俊才,分别外放到各府各县。
    也正是她穿越成白纤,做为才人入选北都皇宫的时候。
    做为后现代穿越女,那时,她自然不会让自己出类拔萃,既然她无法选择,那她有权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最不受宠的才人。
    而后的十三年,可以说她经历了赵氏王朝许多的大事,也亲眼见识了,各种勾心斗角,每天都如同在看真人版的宫斗。
    每天闲来无事,她便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琴棋书画上,就像在后现代上学那般,拼命的吸纳赵氏王朝的各种知识。
    如今回想,她就觉得老天爷,让她穿越成白纤,那就是让她成为古代的研究生。
    至于重生成刘玲,她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因为穿成白纤时,她被林瑜真放到冷宫软禁了十二年,现在她自由了。
    赵氏王朝从建朝起,就有两处皇宫,一个是东都,一个是北都。
    北都算是正统都城,军机重臣都在北都。
    东都就有点像皇家的避暑山庄,每年夏天,赵旭尧便会带着宠妃和重臣们,前去东都住上三到四个月,再回北都。

  ☆、7。第7章 见吴道生

而新城县,从她的记忆里,大概知道,这个地方,处在东都和北都之间,属于河东道潞州府内的小县城,距离京机道十分近,若是皇帝心血来潮,微服出巡的话,很有可能会在去往东都的时候,来这里绕上一圈。
    像这样的地方,尽管小,朝庭也不会忽视,往往是用来培养新人,出政绩的好地方。
    所以肖鑫林来闹时,她才很笃定的说,新城县来了新老爷。
    沈婆婆所提的房契和地契,确实是现在最棘手的问题。
    房契还好点,就算找不到,官府也不会没收房子,毕竟她和刘宝在新城县是有户籍的,不属于黑户,但要卖房子,就相当麻烦了,需要经过很多手续,而办手续,又要用钱财开道。
    现在她和刘宝,那是一穷二白,全身上下连个铜子都没有,谈何办手续过户?
    地契是最麻烦的,若是再找不到,今年官府就会将刘致远买下的十亩良田充公。
    这就相当,断了她和刘宝的生路。
    沈周两家是好人,可那是建立在租着她家田地的基础上。
    若是没了田地,沈周两家,还会再接济多久?
    刘玲轻笑,都是普通人家,谁也没有余粮啊。
    而且田产若是充公,沈周二家的日子,也会相当难过,因为他们没有银子买地,也买不起。
    在这种情况下,沈周两家,人再好,只怕也顾不上她和刘宝。
    默默的,将沈婆婆送来的药熬好,再煮了两碗白饭,回到书房。
    “姐,明天,我去山上看看吧,说不定,真能套只兔子。”刘宝看着白饭,皱着眉道。
    他不是埋怨沈家没送菜来,他知道到了冬天,能吃的菜极少,沈周两家自己也常常是野菜拌饭的。
    只有到了过年那几天,才有年猪肉吃。
    刘玲拿筷子敲了下刘宝。
    “嗬,都成一条腿了,还逞能,阿宝啊,以前也就算了,但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好好读书,朝庭没有女子登科的事,所以想过好日子,唯有读书高。”
    当白纤时,她繁华数年,酸甜苦辣全都尝过,只是再苦,普通的一菜一汤还是有的,要是碰上赵旭尧和林瑜真高兴,还有加餐,所以,她吃过不少好东西。
    只是再好的东西,也远远不如眼前的一碗白饭,因为吃的自由。
    刘宝叹了口气,一边往嘴里送饭,一边呢绒道:“姐,你不必瞒我,爹放租的租约快到期了,明年估计咱们连饭都吃不上,那里还有闲心读书。”
    其实刘宝想说,他真的不想再过四处拿别人东西的日子了。
    那很像乞讨,那怕沈文博,周水生他们俩没有笑话他,但别人……别人却是笑话的。
    像今天沈家送点米,明天周家送点粮,后天王家送点旧衣服,大后天葛家送点药,大大后天吴夫子送他点笔墨纸砚……
    他真的想说,他不小了,过了年他就十岁了,完全可以做工赚钱养家,而姐姐,也到了议亲的年纪,回想半个月前,肖鑫林的做的那件禽兽事,他就意识到,肖鑫林和李冬香把主意打到姐姐身上了。
    刘宝心里想的东西,刘玲在这半个月已经想到了。
    而刘宝没有想到的事,现在的刘玲也想到了。
    刘玲笑着吃完饭,然后将碗放下,推了推已经晾的差不多的药:“过一会便把它喝了吧,沈婆婆说,里面有人参和三七,都是好药,你若不想变瘸子,便好生养着,一会我去一趟吴夫子家。”
    刘宝暗淡的缩了缩身体,自从姐姐头被撞了以后,全身上下都变的不一样了。
    说话虽然还软绵,但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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