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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我有鬼眼谁有鬼脸-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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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麻听到他的话差点直接‘噗嗤’一下笑出声,他咧着嘴,戏虐道:“王员外,我的这个特殊能力,乍一听起来,挺玄幻的。其实真的挺鸡肋的,因为它压根就改变不了任何已发生的事实。如果非说它有点用,那可能仅仅是精神上的满足吧。毕竟,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想法与欲望,完全不是物质这种外在的东西能解决的。”说道此处,他又换了一种颇为认真的语气,身体却不争气地懒洋洋地靠在了身后被泥水蹭得脏兮兮的墙壁上。
“王员外,其实你真的没必要把那件事想得这么沉重。我的心理创伤挺多的,老实说,这一刀,真不算什么事儿。也就你这么实诚,惦记了这么多年。唉,你这么不愿意与人打交道,当初却一反平常,一口答应了我的合作邀请,你是不是,觉得欠了我个天大的人情,就打算用自己肉偿啊?哈哈哈,我就随便这么一说,你别当真啊!”
拓麻边说边侧身躲过了王行云横飞出来的一脚,他活猴子似的一个屁墩坐到了湿乎乎的泥地上。王行云一脚揣个空,也并未继续,反而伸出那只修长白暂骨骼分明的手,拉了一把跌到泥地里却依旧哈哈哈笑个不停的拓麻。嫌弃的眼神简直要把人刺穿。
“反正不管我说多少次,这次来这个‘里世界’不是我的注意,你也不信。那就当做是我故意带你来这里,追忆往昔,为了一个尘封许久的未解之谜吧。”拓麻坐在泥地上,表情依旧是吊儿郎当的。他懒洋洋地借着王行云拉他的力度,慢吞吞地直起身,然后故作洒脱地‘嘿嘿’一笑,顺便补充了一句:“关于你的”。
王行云实在拿他没辙,只得耐着性子问道:“你想知道什么谜?关于我哪方面的?直接问我就好,没必要特地来这里,见那些你不愿意见的,看那些你不愿意看的。”
拓麻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的眼睛,用鼻子哼道:“我才不信你这么痛快。我套你真话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不想回答的,你都避而不谈。这次就这么痛快?”
王行云瞥了一眼说话阴阳怪气的拓麻,也没生气,只沉声道:“看你问什么了。”
“我问你,你当初到底做了什么,王晓晓会突然转学,连带着那群跟班,看见我跟见了鬼似的一声不吭,只顾着逃跑。就连学校里……也没有任何消息和传言。所有人对我的态度倒还好,对你简直如临大敌,躲你跟躲瘟疫似的……是不是你,为了替我出头,做了……什么”拓麻越说脸色越差,仿佛回到了那个出院后,第一天上学的早上。所有人见到他的表情都奇怪的要命。既忌惮,又讨好,是他首先想到的,可以描述那奇怪态度的词汇。
一定是王行云在他挨刀子住院后,背地里做了什么。拓麻无比确信着。
这个预感,在拓麻上学的一周后,更为强烈。
不仅是周围一般的同学、老师,对待他格外客套,校内的小混混基本都躲着他走,连放学偶遇的别的学校的,甚至校外社会上的小流氓,都对他敬而远之。
拓麻忍了又忍,终于坐不住了。校内人多嘴杂,他特地选了个周末,一大早就从家里出发,足足骑了一个半小时的自行车,才满头大汗地到了白云路,又四处打听了好半天,才把王行云堵在了他家开的店里。
面对拓麻的质疑,王行云站在店里结账用的柜台里,盯着正对着门口,香火正旺的关公彩色泥塑像,略微有点走神。
店里并没有其他人看店,拓麻也不好意思把王行云叫出去说话,只得强忍着积压在心中许久的火气,耐着性子,好言好语的,拐着弯套他的话。
可听他说话的那位,好似铁面无私的包拯附身,愣是不多说一句废话,把拓麻急的,几乎要掀起桌子与他干架。
却被王行云不疼不痒的一句:“你的伤刚好,不要乱动,不要动气。”给挡回去了。噎得他当时就脑袋一热,直接就给了柜台一脚,‘碰’地一声,发出了好大的声响。
王行云倒还未来得及说什么,神案背后的墙壁另一头,突然传来了第三个人的声音。
“年纪轻轻,火气这么大不得了哟!不如先消消气,有啥想不明白搞不清的,过来让贫道给你开一卦,不准不要钱。”
那声音里附带着的淡定与悠然,隔着墙壁都能感受得到,就是台词与其说是劝架撮合的,倒不如是来张罗生意的。


第69章 狗粮
林枫的家并不难找。带着钱欣然和一只狗,从河堤出发,大概行走了不到十分钟的路程,就抵达了一个中规中矩的半开放式小区。
小区的环境并不算差,虽然没有频繁巡逻的保安,但胜在整洁安静。林枫家楼下恰好有一丛紫丁香,在盛夏的晚风中,幽香阵阵,让昏昏欲睡的人,为之一振。
这是一栋六层高的老式小区,优点是公摊面积交大,人口密度适中,整体格局落落大方,并非不显得拥挤。缺点也很显著,当钱欣然抱着狗,跟着前面领路的林枫,从黑洞洞的一楼,气喘吁吁地爬到在六楼顶层的时候,基本已经累得直不起腰了。
林枫掏出了钥匙,打开了外侧防盗门,随手一推,内侧被漆成淡青色的木门,应声而动。他转身接过了钱欣然怀里的狗,领着他往门内走去。
屋里的温度明显低于外面的。一进门,钱欣然就觉得胳膊有点冷,但他刚爬了半天楼,正热得要命,此刻略低的温度,倒让他觉得清爽不少,汗也不再像水一样,不受控制得从额头开始拼命往下淌。
屋里并没有开灯,仅能隐约从布局看出大概是客厅。
林枫轻轻把狗放到脚下,冲着黑洞洞屋子的一个角,毫无预兆地开口叫了一声‘妈’然后随手打开了靠近门口处,白炽灯的开关。
钱欣然还没来得及反映林枫突兀地喊得那声‘妈’是什么意思,就被突然全亮的灯光闪得措手不及。他适应了好一会儿,才看清了屋里的布局,确实跟他一开始猜测的差不多,他们所站的地方,就是林枫家的客厅。
不过,距离他面前不到两米远的一个座椅上,竟然很突兀地正坐着一位紧闭双眼,样貌普通,气质安详柔和,穿着碎花旗袍的女人。
钱欣然被吓得不清,双脚不受控制地退了一步。
那位始终闭着双眼的女人,听力绝佳,她侧着脑袋听了一会儿,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问道:“小枫你带回什么放到了地上?有朋友来玩了?”
林枫‘恩’了一声,随手把刚被放到地上,就开始探头探脑四处闻的土狗又抱到了怀里,径直送到了女人的怀里,并握住她的双手,指引般轻柔地抚摸那只惴惴不安的狗。
“这是……狗?”女人的手触到了它柔软的毛,惊讶道。
“恩,同学家因故养不了,就托我代为照顾。正好您平日里不爱出门,与您做个伴挺好。”林枫目不斜视,慢声细语地解释完,就转身冲着钱欣然所在的方向说道:“这位是我的母亲,虽然眼睛不好使,但做家务和煮饭,得心应手。多一只狗照顾,难度并不大,你大可放心。”
钱欣然刚才还在惊讶,林枫的母亲明明在家,却不开灯也不说话,闭着眼镜冷气森森地坐在那里,十足的恐怖片经典画面,却原来是眼睛不好。钱欣然并不清楚,眼睛的‘不好’和‘看不见’差距到底大不大,既然林枫并不想多说,他也干脆多一句都不问,做好他应该做的事,比如,买狗粮和采购其他宠物用品。
林枫的母亲见到林枫难得带同学来家里玩,很是激动,忙张罗着给他沏茶倒水洗水果。钱欣然虽然平日里脸皮足够厚,但这一次竟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不动声色地拽了拽林枫的袖子,对比着口型说他想早点回去,去看看哪里有卖狗粮狗窝什么乱七八糟的。林枫倒是爽快,直接跟他妈说,他同学有事儿要先回去,今天是特地过来送狗的。改日还会过来看狗,今儿就不多留他了。
两人一前一后,依照着来时候的队形,结伴往回走。在小区里转了好几圈,才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找到了一个门脸小的只有一个门口和一个纸壳子当作招牌的宠物店。
店里别有洞天,出人意料外的宽敞,货品也挺全。钱欣然家里没养过狗,只大概知道,需要买狗粮、狗窝、狗绳和吃饭喝水用的狗盆。林枫也没养过狗,但平日里有事没事会去学校图书馆里蹭空调睡午觉。不太困的时候,会在杂志刊物那一格,翻一翻不知哪位老师订阅的宠物天地半月刊,知道的比钱欣然多那么一点点。
于是,一高一矮两个小孩,开始蹲在一排排的货架前面,边低声讨论,边挑挑捡捡,给那只土狗选购家当。
钱欣然坚持给土狗买了成犬的狗粮,觉得那货虽然牙齿不全,但精力充沛,怎么也不像是只老狗;林枫倒是觉得应该买老年犬专用狗粮,毕竟牙齿不好,这种狗粮比较软,也好消化。
两人为了一包狗粮,大眼瞪小眼地在货架前面站了半天,最后是一直盯着他们动静的老板本人看不下去了,忍不住插嘴道:“要不,明天你们把狗拿来给我瞧瞧,看看它的年龄,再决定买哪种狗粮?”
狗粮的问题先告一段落,两人继续沿着货架一个个商品看,又选了一些适合中型犬的玩具、磨牙棒和零食等物品,把选好的东西统一集中到了收银台旁边的沙发上。
钱欣然跟老板打着商量,想让老板先帮忙核算下价格,然后把东西装好了,先放在店里,明天下午放学后,他再带着钱来结账。在此之前,让林枫中午抽空先把狗带来给老板看看,选好狗粮,下午他好连狗粮也一起买了。
老板点头答应了,从柜台里找了一个大塑料袋,拿着计算器,边算边往里装。
东西不算少,尤其是像狗窝、玩具等体积较大的,把塑料袋装得满满当当的。初步核算后的价格,也挺对得起它的体积的,不多不少,正好499元。
对于一般家庭,500块钱,大约可以够一家子过一个月的了。但养狗的,基本上都是非富即贵的,尤其是这种,两小孩结伴来宠物店买宠物用品的,基本上都不差钱。
钱欣然瞥了瞥嘴,并未出口还价。这个价格不算是少,但尚在他的承受范围之内。反正他小金库存款不少,他爸妈除了猛给他钱外,也没什么其他方式表示关怀了。而他又没什么朋友,也从不在外就餐,基本没什么机会花,倒是便宜了那只土狗了。


第70章 取信于人
第二天午休时间,林枫抽空回了趟家,跟他妈打了个招呼,把狗带了出来,兜兜转转地在小区里绕了几圈,就当做遛狗散步了。
等土狗在小区里转了几圈,大致熟悉环境了后,选了个喜欢的地方,彻底闻了又闻,终于拉了尿了后,他才带着狗,慢悠悠地去了昨天刚光顾过的宠物店。
宠物店兴许是刚开张不久,除了老板自己坐镇,并没有雇佣其他店员。他身兼数职地既帮忙顾客参考选购商品,又帮忙结账,据说遇到订单比较大的客户,还需要送货上门,整个人忙得像个滴溜溜转个不停的陀螺。但从他便擦汗边傻笑的表情来看,新店开张,就怕不忙,忙点虽然累,但说明店内有销售额,不会很快垮台。一切都逐渐在往好的方向发展,这是多么令人开心的事情。
但带着狗走进宠物店的林枫,半点都高兴不起来。
老板看他如约把狗带来了,赶紧把手头还没理完的货架先立在一边,拿起搭在柜台上的毛巾赶紧擦了几下手,打了个招呼,就直接蹲下身子去看他带来的那只狗。
林枫看他熟练安抚狗的动作和仔细观察狗的眼睛、鼻子、牙齿、肚子、爪子的架势,就知道这老板就算不会给狗看病,也至少是个行家,对于狗的健康状况,心里门清。他略有些局促不安,面上却丝毫不显,无比淡定地开口问道:“老板,这狗大约几岁了?健康状况如何?”
老板笑呵呵地把狗看了个遍,最后还有点恋恋不舍地摸了摸它的头,点头道:“大概不到7岁,相当于人类的45岁,算是个已经不年轻,但精力旺盛的老大爷了。除了牙齿保护的不好外,其他的都很不错。建议你有时间给他洗个牙。今天你要是不着急带它回去的话,先放在店里寄养半天,我下午抽空给它洗个澡,修剪下指甲。这只狗已经做过绝育了,也很亲人没有攻击性,说明之前养的不错。疫苗要是不知道打没打的话,建议半年到一年后,再来重打一次。”
林枫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内心挣扎了片刻,还是开口跟老板说,打算先把狗送回家去,等下午放学后再送过来。
老板以为他不放心,笑了笑也没多话。林枫蹲下身,又摸了摸眼睛闪闪发亮,鼻子湿漉漉总想着往他手边蹭,尾巴跟小风扇似的始终摇个不停的土狗。从进门开始,这只狗始终安静地跟着林枫的脚步。看林枫站着跟老板说话,它也没好奇地在店里到处乱跑,只是扭头蹭了蹭自己的后背,然后直接蹲在了他的脚边。它像是一个极有修养的绅士,目不斜视地始终只关注着林枫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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