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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3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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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暑假,我回老家帮老乡盖新房,工地上邂逅传说中的林志颖。可叹志颖,怎么会有沧桑,所以再不是年轻的模样。他认出我是谁的弟弟,拖动二百斤的身体走来,想说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递了根烟了事。林志颖子承父业开了班车,妻子在村里小学做民办老师,过着微不足道的乡下小日子。



 



世间太多故事,其实都没有胜者。



 



3、



 



葛青对我说:“除了钱,没人能打败你姐姐,这女人性格太硬了”。



 



可她偏偏是个穷人家的姑娘,钱是她的心病,钱是她的梦魇,她如愿以偿上了高校却逃不开人生的头号大敌。那是家里最困难的时期,我也上了高中,家里却只有一个人工作。为了不让我借钱读书,她将全部课外时间用在兼职上,家教,刷盘,发传单。



 



即便这样,她的名字依旧和其他贫困生一起出现在学校的催款栏中,她不敢看那块板子,她是邢台学院有史以来唯一一个欠着学费和贷款利息的校学生会主席。



 



她变得外向,作风干练,言语刻薄,骑着一辆二手自行车风尘仆仆地奔波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只要人家脸不是太臭不拖欠工资,她就帮人家干。她舍不得去食堂吃饭,写了个简易营养食谱钉在床头。她自己动手剪头发,并将同宿舍所有女生的发型剪乱。



 



大学恋爱公开化,她没有心思,或者说没有时间。学生会的学弟暗恋她,不敢表白,仿佛任何男生在她面前都会失去胆量。表姐婚礼,表姐夫的发小,肉嘟嘟,对她一见钟情,遭到婉拒。肉嘟嘟不甘心,每隔半月必回邢台探家,探家必呼姐姐。校门口,姐姐说:“你来干啥。”肉嘟嘟说:“没事,回家,顺道看看你呗。”姐姐说:“回家吧。”肉嘟嘟说:“嗯。”如此数年,孜孜不倦。



 



我问王雅莉,为什么选择肉嘟嘟,王雅莉讲了个故事。话说肉嘟嘟也算个官二代,父母在机关任职,他中专毕业,找不到工作,又不想和其他机关子弟一样落得个啃老名声,一怒之下和我表姐夫去北京做保安,月薪一千,管吃管住管制服,干五年,携五万现金归来,肉嘟嘟的妈又疼又气,当场就把儿子给打了。



 



肉嘟嘟赢了,他以不可思议的执着和令人发指的节俭打动了王雅莉。王雅莉说服母亲,一分彩礼钱没要,风风光光嫁给了他。但大多数人眼里,王雅莉的出嫁充满了投机色彩,她考上了肉嘟嘟父母所在单位的公务员,尽管她在一百多个竞争者中笔试第一名,面试部分仍由公婆出面吃饭送礼。



 



毕业合影那天,校门口来了个人,姐姐和表姐一起出去迎接。毛毛平静地对姐姐说他要和程墨结婚了,希望姐姐周末参加他们在老家的婚礼,姐姐说周末就要大考肯定去不了。毛毛在远处突然把车停下,站出来,关掉车门,对着天空扯着嗓子喊了一声“王雅莉”,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车走了。表姐说:“这男的谁啊怎么这么逗啊。”姐姐抹了把脸,笑着说:“一个傻小子。”



 



4、



 



参加工作后的姐姐接了母亲的班,掌握起全家的财政。每到年底,她会做好一份几页的家庭财务报表给我。我一次也没看过,她收起来说:“你不爱看没啥,但我必须得做。”她继承了母亲当年的勤奋和省俭,却远比当年的母亲强硬和专制,她严格控制全家人的零花钱。两个家庭,九口人,几乎都要看她的脸色行事。



 



姐姐依旧恋着娘家,一身警服气场强大地迈过故乡的老街,接受每一个巷口每一位长辈的问候和赞许。乡亲们来串门的越来越多,母亲骄傲地炫耀这是女儿给买的那是女儿给买的什么都是女儿给买的。父亲喝酒后被人打,她带领派出所一帮干警冲到对方家里,直到对方赔礼道歉。家乡的人去监狱探监找她通融,事后她将人家送的购物卡硬生生退回,她在故乡人面前始终保持一种胜利者的姿态。



 



2007年,我大学毕业私自进京谋生,她旗帜鲜明地站在父辈一边与我开战,她逼我回老家工作,逼我回迁户口,逼我相亲,逼我买盐。我怒道:“买个屁盐!你大小也算个国家干部,承蒙党和人民教育多年,就这点觉悟。”她乐了,乐完继续板个脸说:“少废话啊,人家都买你凭什么不买,你买不买?”



 



2012年,这个女人突然变得温和了许多,或是多年操心过度,榨干了她最后一丝跋扈。她偶尔会在跟我吵架失败后略带伤感地说:“你看我是不是有点老了,也有了白头发了,是不是更年期要来了?”我说:“别别,您才三十五,更年期早着呢。”她说:“你他妈的到底啥时候才能结婚!”



 



姐姐的女儿妮妮八岁,全家人在院子里聚餐。席间父亲说前些天遇到大喜了,晚景凄凉,老两口被儿媳妇赶到老院居住,窗破无人修。我顺便问起:“如果当年你和班花那场架你打赢了,会是怎样?”她说:“那时候小孩子一个,懂个屁。”



 



姐姐带女儿开车送我去火车站,边开车边唠叨:“是,咱家那时候是穷,是受过不少欺负,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不能总像个孩子似的看不起老家人。你不回来工作,没关系,但我告诉你,外面的朋友再多,毕竟心上跟你隔着一层,老家的人再不好,毕竟和你水土一脉世代同处,那种埋在心底的情分儿是你在外面找不到的。”



 



回京后,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姐姐离婚了,她的公公婆婆丈夫女儿都抛弃了她,连工作都丢了,她重新变回当年那个无路可走的穷姑娘。我把她接到了北京,帮她找工作,帮她物色男伴,她不想工作,对男人也死了心,我就养她一辈子,守她一辈子,直到她比我先老去,直到她比我先糊涂。我坐在床边给她喂饭,她撑开皱纹边吃饭边瞪眼瞧着眼前这个老头子,瞪了半天,认出我是谁,然后望着窗外说:“蛋,下雨了,咱娘怎么还没回来。”醒来后,我哭得一塌糊涂。



 



我给姐姐打电话说:“刚才你在梦里可惨了。”



 



“我过得好着呢,乱梦个屁,我说你他妈的到底啥时候才能结婚!”



 



王云超,某酒企主管。微博id:@大蛋蛋的外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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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83 关于理想的课堂作文

t。xt。小‘说‘天。堂

作者宋小君



 



从我学会站着撒尿开始,我就树立起此生第一个崇高理想——娶芳芳做媳妇。



芳芳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们从小光着屁股一起长大。



我每天牵着芳芳的手,经过一片麦地,到二里地外的邻村上学。



芳芳长得好看,皮肤很白,没有鼻涕,爱笑,很少哭。



她刷新了我对女孩子固有的看法。



为了表达我对芳芳的喜欢,我给芳芳抓蚂蚱,采黄色的小野花,趴在地上让她骑大马,作为回报她会让我扮演医生给她检查身体。



我和芳芳每天就像是豌豆和豌豆荚一样粘在一起,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做作业,晚上玩儿累了就一个被窝睡觉。



 



那时候,我们村子里有个可怕的传说。



男孩子和女孩子天天呆在一起会烂脚丫。



我对此嗤之以鼻,对芳芳说,就算烂脚丫我也要跟你在一起。



可是芳芳却被这个烂脚丫的传说吓坏了。



她让她妈来找我妈,说以后不跟我一起上学,也不跟我一起玩了。



小小年纪,我竟然有了一种失恋的感觉,茶饭不思,形销骨立。



芳芳你怎么能这样呢?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你怎么能因为一个传说就不和我玩儿了呢?



说好的结婚生孩子过家家呢?



为了打消芳芳的顾虑,我找到芳芳,告诉她,只有一个方法可以验证男孩和女孩在一起到底会不会烂脚丫。



 



晚上,我偷偷爬起来,仔细端详了爸爸妈妈的脚丫。



与此同时,芳芳也在跟我进行同样的动作。



第二天,我和芳芳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如果男孩女孩在一起会烂脚丫的话,那为什么爸爸妈妈的脚丫一点事儿都没有?



这个传说显然是大人编来骗小孩子的,就好像不好好学习会被大马猴偷走一样。我和芳芳的通力合作,成功粉碎了不知道骗过多少小朋友的流言。



芳芳用更加崇拜的眼神看着我,我高冷地微笑。



从此以后,我又牵着芳芳的手,经过一大片麦地,去二里地外的邻村上学了。



 



我甚至规划好了我和芳芳的未来。



我们将会一起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



我们可以头顶着头在院子里做作业,芳芳可以枕在我的胸口数星星,我可以偷偷摸芳芳的脸蛋儿。



因为从小就在一起,我们可以堂而皇之地早恋,甚至当着两个爸爸、两个妈妈的面玩儿过家家。



 



直到那个傍晚。



我抓了蚂蚱烤熟了喂给芳芳吃,然后我们两个人一起在老槐树下荡秋千。



芳芳突然跟我说,她要搬家了。



我当时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搬家,也完全不知道搬家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芳芳那天吃了好几个蚂蚱,我们两个玩儿到天黑,芳芳被她妈喊回家吃饭。



当天晚上,我很快就睡着了,梦里还在给芳芳抓蚂蚱。



 



第二天,我早早地爬起来去芳芳家,发现芳芳家大门紧闭,我砸门也没有人理我。



我以为芳芳提前去学校了,就赶紧一路小跑地杀到学校,结果发现芳芳竟然也没来上学。难道芳芳是去她姥姥家了?



接下来的很多天,我无数次来到芳芳家,大门还是紧闭,砸门还是没人理我。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问我妈,芳芳去哪了?



我妈说,芳芳搬家了。



什么叫搬家?



搬家就是不在这里住了。



芳芳住得好好的,干吗要搬家?



我妈没说话。



那他们去哪了?



不知道。



那芳芳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从那天开始,芳芳就不见了,我未来的媳妇不见了,整个人消失在我的生命中。而我始终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件事也成为我人生中第一大悬案。



从此以后,我只能独自一人经过那片小麦地,到二里地外的邻村去上学。



每天早晚,我都会去芳芳家看看,看看大门有没有锁,芳芳有没有回来。



 



我唯一能感受到的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理想,莫名其妙地破灭了。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难过,只是一个人无数次经过那边小麦地,看着麦子从青变黄,无数次地想起那个烂脚丫的传说。



 



上了高中,我很快就有了第二个人生理想——考上名牌大学。



高二分文理科,为了能和初恋女友有共同话题,聊天的时候不至于被她鄙视“你们这些文科男”,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理科。从此以后,我用了三年时间明白了什么叫做 “红颜祸水”。



动能定理、洛伦兹力、概率论、三角函数、拉格朗日定理、苯环这些名词成为我青春期的阴影,直到现在我看到这些名词,都忍不住打一个尿颤。



但是我年少气盛,就是不服气,凭什么我就学不好数理化呢?我不服。



于是,一进入高三,每天晚上宿舍熄灯之后,我都躲在厕所里“发粪涂墙”,研究数理化,发誓要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理科男,然后和他们一起鄙视文科男。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老天终于对我露出了笑容,向我证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那就是,理科白痴永远是理科白痴。



这三个月,我唯一提高的就是眼镜度数。



那个季度的模拟考试,我惨败而归,万分绝望,然后得到了一个消息之后,我就没那么绝望了。



我和初恋女友早恋的事,被班主任发现了,很快我妈知道了,她妈也知道了。



我周末回家,意外地发现我们全家罕见的集结,大姑小姑都回来了,家庭会议的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向我证明,早恋是丧尽天良的,早恋害人害己,早恋遗臭万年,早恋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毫无意外,初恋女友也遭遇了相同的待遇,甚至被父母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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