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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山南水北_韩少功-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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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没有说到我家的猫,这乡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员。我们本来并没有打算养猫,但入居新家的那一段,每夜都不得安宁,不是面条成了碎渣,就是腊肉少去半块,连储藏室的木门也被咬去一角。

    生存保卫战刻不容缓。我们下了毒鼠药,设了捕鼠夹,效果均乏善可陈。老鼠们贼头贼脑,小眼睛嘀溜溜转,是何等聪明的高手,吃了一次亏以后,下次决不上当。无论我们如何机密行事,把下毒药说成“请客”,把设夹子说成“开床”,把老鼠一律爱称为“少爷”或者“相公”,但它们躲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能听懂这些黑话,一举识破我们的阴谋。

    到最后,绕过毒米吃好米,戳倒了夹子再吃肉——它们总要大破我们的天门阵。报纸上说,省农业厅服务站有“电猫”出售。我赶到城里购得一只,其实是一套微型电网。这种电网需要主人小心布线,让裸线离地两公分左右,再接通电源,等待老鼠前来触网,啪啪地爆出火光。不幸的是,新武器一天天只是准确打击着空气,连老鼠影子也没打下来一个。

    有天夜里妻子听到鼠叫,以为正义之战终于开打,兴冲冲起来检阅战果,不料没看见什么战果,倒是自己不小心被电猫咬了一口,惨兮兮地大叫。

    一切手段都失败之后,我们不得不接受农民的建议,返回最原始的方法。一只刚满月的小猫,毛乎乎的一团,由龙老师从三江镇带来,被我们随口一叫,就定名为“咪咪”。“咪陀”、“咪相公”、“咪大爷”、“110”等,是后来衍生的一些称谓。它背黄胸白,毛色鲜亮,机灵活泼,每天早上大练武功,翻滚,拳击,鱼跃,追逐自己的尾巴,陀罗一样飞旋不停,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一张椅子靠背的两道横栏,成了它反复翻腾和穿插的高低杠,难度系数不断攀高。农民送来一面祝贺新居的大镜子,没有地方好挂,一直靠墙闲搁着,眼下便成了它早上必用的练功镜——它把自己足足折腾一两个钟头,左翻两周半,右旋三圈半,乌龙绞柱,掀身探海,倒踢紧金冠,最后朝镜中盯上一眼,把自己美美地欣赏再三,满心崇拜着这个镜中的芭蕾男之星。

    它把老鼠吓得无影无踪,自以为英雄盖世,仗着自己的年少气盛,更是独立和反叛,正如时下的某些新人类,把听话当作丢人的勾当,把傲慢当作流行的风度,不饿的时候根本不愿理人,甚至不愿回家。不管主人怎么叫,它就是不露脸,就是不应答,一点面子也不给。它情愿雍容矜持地蹲在墙头,观赏学校那边的广播操或者篮球赛;或是仙风道骨地蹲在院门顶上,凝望远处一片青山绿水,凝固在月光里或霞光里,如一尊久经沧桑的诗人,不,诗猫——正心事浩茫思接千古。

    它是要写出七律还是要写商籁?

    是正沉溺于婉约还是在蕴积着豪放?



 猫狗之缘

    咪咪本事渐长,表现欲也渐增,见到我在院子里走过,忽然冲到我的前面,唰地一下窜上树,又唰地一下从树上窜下来,其实没有什么要事,只是想请你见识它非凡的速度和高度。

    它也有失手的时候。它不明白竹子不是樟树或梓树,不知道竹杆太滑也太硬,有一次当着我的面一路猛冲,闪电一般窜上竹杆,但爪子抓拉不住,终于哧溜溜摔了下来,砸了个四脚朝天,真是很没有面子。

    它夹着尾巴快步溜走,以后再也不爬竹杆。

    实在很无聊的时候,它才会想到名叫“三毛”的一条狗。三毛比它年长几岁,算是狗大哥。但大哥在本领上比不过小弟,上不了树,爬不了墙,打架也笨,只会傻乎乎地硬着头皮朝前拱,架不住小弟的手抓、脚蹬、尾巴抽、牙齿咬,十八般兵器组成了立体攻势。就算三毛的身胚大,重型战车撞倒了对方,但小弟腾空一跃上了楼梯,没等对手看清楚,已迅速退到安全地带。

    三毛甩了甩一头长毛,发现没了目标,一犯傻就朝错误方向扑去,在一个个房间里窜进窜出地搜查,气喘吁吁还是一无所获。它没有料到咪咪此时正端坐高处,以逸待劳,悠悠然摇着尾巴,对敌方的忙碌懒得理睬。

    到后来,狗哥甘拜下风,凡事让小弟三分。见咪咪抢吃它的饭,就一旁呆着,实在冒火了,才去猫碗里大吃两口,算是很没出息的报复。有时躺在地上,听任椅子上的咪陀垂下尾巴,在它的狗头上不时敲打。

    三毛半眯着眼睛,忍着。

    它们一般来说还算友好,有时可以同睡一个纸箱,甚至嘴套嘴地互相含着(如同深吻),手搂手地互相抱着(如同热拥)。如此至爱亲朋,僵住好一阵,直到睡意大发,才结束亲密的一幕,分头各睡各的。它们也开始互相学习,比如三毛学会了抓老鼠,咪咪则学会了见人即仰卧,亮出肚皮以示友好。有一次,院子西头发出一声惨叫,听上去像猫的声音。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三毛全身一震,已狂叫着朝惨叫的方向窜去,四蹄刨得沙土翻飞,蓬松长毛被疾风刮得紧贴全身,使它平平扁扁完全变了形。虽然它最后没发现蛇,没发现黄鼠狼,只发现一只野猫越墙而去,但还是在草丛里四处嗅,好一阵才罢手。它刚才一定是在担心猫小弟的安危。

    这使我夸了它好一阵,见义勇为和高风亮节的高帽子,一顶顶戴在它头上。咪咪也许能听懂一二,也许听得有点不服气。接下来的几天,每天早上打开大门,门外正当眼的地方,可能有血淋淋的一丝鼠肠或一只鼠腿——这当然是咪咪的战绩,是它割下敌寇的首级,回头向主帅部报功。我突然明白了,它有心留下这一口,无非是表示它没有白吃饭,至少不比三毛草包到哪里去。

    比较麻烦的是,它割来的首级不但有鼠肉,有时也有鸡肉或者鸟肉。这就是说,它一直不清楚自己110的职责范围,一直把鸡和鸟看作了有翅膀的老鼠。尤其是那种灰黑色的小东西,在它看来一定是老鼠的乔装打扮,决不可放过和轻饶。我家的鸡仔在它嘴里好几次减员大半,使我们后来根本不敢买小鸡,尤其是黑毛小鸡。我气得大骂它践踏法律。但它瞪着眼睛并不理解。

    有一次,它叼着满满一口黑毛兴冲冲地跑来,再一次引起公愤:你叼鸟做什么?讨打呵?我破口大骂一顿,吓得它东躲西藏,嘴里却决不松口。我抄起树棍猛追,又用泥块连续射击,打得它在林子里乱窜,最后呼啦啦跳上了墙。但它还是死叼着小鸟不放,眼里满是委屈和困惑,对我不赏反罚大为义愤。

    这一天晚上,它很晚都不回家,可能是已被一只鸟塞饱了肚子,也可能是想狠狠地发一回脾气。



 山中异犬

    村里人把狗也叫作“呵(读去声)子”。大概他们唤狗的声音是“呵⌒呵⌒”,应声而来的一团肉就该是“呵子”了。

    这里录下一些呵子的事迹:

    贤爹家的呵子 贤爹这一天犁完田,还走没到家,就听见田垅对面割茅草的邻居说,你快回去看看,你家的呵子刚才叼回去一只兔子。

    贤爹回到家里,没有看见呵子,也没有看见什么兔子,到屋外唤了三声,也没听到呵子的脚步声,不免有些纳闷。这天夜里,呵子很晚没回家,不知道去了哪里。

    贤爹后来把这事忘了。十几天后,他翻过两座山,过了三条溪,走了十来里路,到出嫁多年的女儿那里去看看,送上一点糍粑和干笋。他听女儿说,家里的呵子十天前来过了,累得气喘吁吁,尾巴低垂,嘴里叼着一只兔子,当然是给小呵子吃的——就是断奶不久的呵子它儿。贤爹大为奇怪:这狗娘逮住了一只兔子,居然还记着两座大山以外的狗仔?更奇怪的是,女儿把狗仔抱来婆家的时候,狗娘并没有跟着来呵。它如何识得路?如何找到了这一家?如何知道自己的骨肉就在这里?

    莫非是它平时听家里人说起这个地方,也听出了个子丑寅卯?

    有福家的呵子这条呵子骨架大,从小就长着好多胡须,是个少年老成的武士。它最会看家,平时逢主人不在,见外人上门来了,便不动声色地跟着,既保持警觉,又不失礼貌。外人在这个家里可以坐,可以睡,可以到处看,怎么都行,就是不能触摸任何东西,否则立刻引来它的狂呼乱叫。如果你不赶快撒手,它必定猛扑上来咬住你的一只贼手。

    有福带着呵子出门,从不怕丢失什么东西。他干活时在地头脱下一双鞋,一顶草帽,或者停靠一辆脚踏车,呵子立刻蹲在一旁守住,不管主人去了哪里,也不论主人要去多久,它都会寸步不离主人的物品,一直等到主人回来。有一次,有福在田头丢下一张犁,准备第二天犁田,没料到呵子就把犁看住了,以为是什么贵重的宝贝。有福回到家里,很晚还没看见呵子,后来想到了犁,打着雨伞到田边一看,他家呵子果然在瓢泼大雨里守着——其实没有任何贼寇会打一张犁的主意。

    有福在县城遇上车祸的时候,呵子在家似乎有什么感应,疯了似地大叫,冲到公路上去见汽车就吠——这是邻居们后来说的。它被一辆车绕过去了,被另一辆车甩下了,但还是对一切流动的钢铁盒子大举进攻。最后,一辆运树木的大卡车来不及刹车,终于把它碾在轮下,成了血淋淋的一摊肉泥。

    村民们说,它这是以死“挡煞”,拿自己的命换主人的命。要不然,有福那一天骑摩托被汽车撞出一丈多远,说什么也不可能活着回来的,至少也要落个终身残疾。

    有福也相信,自己这条命是呵子给的。他把呵子葬在山上,说自己老了以后也要葬在那里。

    茶盘砚的呵子们我跟着村长去茶盘砚清账,刚翻过岭,见到村子的一角,就远远听见一片狂吠。我免不了有些心虚,赶紧在路边折了一根树杆,紧紧捏在手里。奇怪的是,我们进村的时候,那些狗反而一声不吭了,黄的黑的大的小的老的少的一起迎上来,围着我们使劲摇尾巴,嘴里都横叼着一截树枝,像齐刷刷地都插着一支牙刷,让我颇为奇怪。

    我问村长,这些狗为何都叼着树枝?

    对方见多不怪,说有这回事么,回头看了看,确认了我说的是实,这才说:这些狗从来都是这样的,看见贼就开咬,看见客就封嘴巴。

    一位农妇捂着嘴笑,“它们怕你吓着了!”

    我大吃一惊。世上还有这等善解人意的狗?居然像古代的军队衔枚夜行,还懂得以枝封嘴安抚客人?它们是不是经过了某种训练?

    村长说:没有呵,茶盘砚的狗都是这样的,生下来就是这样的。

    “其它村的狗也是这样么?”

    “那倒不一定。有这样的,也有不是这样的。”

    我带来的三毛是个洋种,与这些狗一见如故,玩得兴奋异常,很快就与它们打成一片和搅成一团。我原来担心这些狗会欺生,一直给三毛套着狗绳,随时准备将它解救脱险。我没料到呵子们对三毛十分友好:互相嗅嗅屁股,相当于通报姓名;互相摇摇尾巴,相当于握手礼或者贴面礼;一直没吐掉嘴里的树枝,相当于剑入鞘,枪退膛,大炮蒙上炮衣,军队解除战斗状态。有一条大狗是后来的,朝着三毛咧咧牙齿,没有真咬。大概是一时没找到树枝,它急得满地乱窜,后来不知从哪里叼来一根鸭毛,在我们面前转来转去,待我们看清楚了,才意犹未尽地离去。它肯定是要让我们看清它的橄榄枝,明白它和平主义的宣示。

    自从到过茶盘砚以后,三毛一有机会就要窜出院门,就要朝茶盘砚方向狂奔,对我的喝止充耳不闻。不过,去就去吧。我现在不太担心它的安全了,因为那一群狗友礼貌周全,不可能伤害客人。

    有意思的是,三毛从那里回来的时候,嘴里也叼着一根草,在我面前摇头晃脑,一展它的学习成果。



 三毛的来去

    三毛原是一条流浪狗,其名取自《三毛流浪记》。当时蒋子丹、林刚夫妇深夜回家,碰上一场大雨。快到家的时候,他们看见三毛在冷清无人的街灯下乱窜,全身又是泥又是水。

    它肯定是找不到家了。林刚放慢车速,观察了它一段,心一软,拉开了车门。“要是有缘,它就会上车来。”他后来这么说。

    三毛对汽车似乎不太陌生,回头看了看,纵身一跃,连泥带水就上了车——这就进入了我的生活。

    回家后给这个烂布团洗澡,梳毛,喂食,他们收留了三毛。但问题是,他们家有一只猫,严守每家一个孩子的原则,无论如何容不下新宠,一见三毛就怒发冲冠全身发抖,没有调和妥协的余地。

    无奈之下,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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