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7804/--第一章 真鸡儿丢穿越者的脸!小林浩银脚步略带沉重地走出高铁站,回头看了看后方自站台涌出的人群,他叹了口气,转头朝着前方走去。町田市不大、也不小,车站距离他家所在的住宅区还有一段距离,小林浩银便忍不住加快了步伐。此刻,他只想快点走回家躺在床上做一条咸鱼。町田市说是城市,其实称为城镇最为合适。这里本就是由一个镇子发展来的,除了新加入的市民,老居民都习惯将这里称为町田镇。事实上,在小林浩银看来,这里确实也只是个小镇罢了。因为他前世见过的每一个城市都比这所谓的町田市大多了。那为什么小林浩银会记得前世呢?因为他是所谓的穿越者,而且还是魂穿。在五个月前的某一天里,他突然出现在了这个世界,并且成了现在的小林浩银。...
():/b5625/--第一章 时计塔罗维并不是第一次踏入这间教室,不过因为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搞得他在刚进门时便心情紧张,没注意门口的台阶被绊倒在地。半圆形的教室一半分成七层阶级,每一阶级都摆着四张桌子,而此时每张桌子旁都坐好了人,唯一空留的地方便是离门最远处的一个位置。教室内的学生投来好奇的目光,半数以上的人都在和同桌窃窃私语,看他们脸上带着的笑容,大概是在嘲笑那个连路都走不好的人。“罗维,坐到自己位置上去。”与座位相对应的方向,空旷无比,有着的只是一块巨大的黑板以及黑板前那张两米左右的长桌。那是教室的另一半,时计塔的贵族讲师埃尔梅罗二世正坐在那里。作为时计塔内的著名讲师的他,有着一头黑色的长发,披在肩上,穿着黑色西装十分正式,讲课时一般都会戴上眼镜,那时候他给人的感觉便是充满了学识,而实际上也是如此。...
():/b3737/--第一章 九流掌门丁鹏觉得自己除了好逸、恶劳,爱享受外,真的没有什么其他优点了。但是老天眷顾,竟然让他穿越了,并且还附送系统一套。刚穿过来的丁鹏有点不适应,先干干地笑了三声,然后整理了下脑中原主人的记忆,暂时接受了穿越的事实。这个世界明显不是他所知的任何一个世界,但是感觉民风民俗和中国古代差不多,有朝廷,有江湖,文人骚客吟诗作画,江湖豪杰争雄斗狠。丁鹏魂穿的这具身体,原主人(姓名也为丁鹏)就是江湖中人。其身份提起来也是小名鼎鼎,乃是宝鸡城外太白山一家叫灵山派的弟子。为什么称为“小名鼎鼎”?小名是因为这个叫灵山派的门派实在太小,太不起眼,这么说吧,宝鸡城在大夏皇朝如果勉强算作三流城市的话,那么灵山派在江湖上,勉强也就是个三流小派。...
():/b7567/--第一章 流芳师兄是狐仙唰——唰——唰——唰——我拿着扫帚在骚狐狸的雕像前扫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打扫神庙,擦拭骚狐狸的神像是巫月国巫女唯一的责任。巫月国是这个世界唯一的女儿国,但这里的男人并不娘,仅仅是女人当政。男人成了真正的劳动力和战斗力,朝堂上男子也为官,但武将居多,文官较少。相反,女人文官居多,武将较少。而我,巫心玉,是皇族。巫月国巫姓和月姓,皆是皇族,可继承皇位。在很小的时候,我被祭献给巫月国守护神狐仙大人,成为他的奴仆,负责打扫神庙。其实,我很疑惑为什么女儿国要祭拜狐仙?想学狐媚之术?可这是女儿国,女皇执政,女人的地位自然比男人高一些,谁会自贬身价去狐媚男人?...
():/b6339/--第1章 再见,我的初恋第1章 再见,我的初恋人这一生注定会遇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他或许就是那个让自己惊艳了时光的人吧~方小茹偷偷的撇了一眼在身侧专心致志看书的同桌郝英杰~一种窃喜和甜蜜涌上了心头~每天能看到郝英杰英俊的模样,方小茹就觉得是天大的幸福……方小茹,x市实验班高三的学生,不,应该说是已经经历了高考,马上是分手在即的高三的毕业班的学生。至于高考的成绩,方小茹拿到那所谓的标准答案对了对,**不离十,按照自己的正常水平发挥,上一个国内的重点大学还是没有问题的……高中的三年,马上就要过去了,然而方小茹心里一直放不下的就是这一抹****的不清不楚的情怀~说起这个,其实方小茹一直暗恋着自己的同桌,一个清秀的大男孩……...
():/b4610/--1 一只臭球鞋“孙子哎,过来给爷唱支曲儿!”“嗖——”一只43码半的球鞋,以优美的弧线飞过去,同时免费附赠夏日男性球鞋独有的风味儿,“唱什么唱!我才是你大爷!”北京x大,生物医学系三年级男生某宿舍里,爆发出一阵哄笑。大家正在合伙调侃这只球鞋的主人——曲南休。杜天元:“小曲,谁让你爸给你起这么个名字的?‘曲——南(难)——休’,可不就是唱起来没完的意思嘛!”程六朝:“就是,那么委婉干啥?还不如通俗点儿,直接叫‘麦霸’得了!”又是一阵哄笑......曲南休的父亲曲业平,以修小家电手艺为生。二十年前,唯一的儿子出生时,他还在焦头烂额忙着手里的活儿。有台电视说啥也折腾不出图像,那头又催他起名字。...
():/b8356/--第一章 鸡腿引发的血案(上)清晨,山间云雾弥漫,远远的看过去,只觉得那雾气似一层薄纱一般,把整个山野都罩住了,阳光从薄云中探出,透过林间那层层叠叠的枝蔓照过来,把宽大叶子上的露珠照得五光十色,好不耀眼。林子里有一股子清甜的气味儿散开,好像是花香,又好像是露水香,还掺杂了松脂的味道,吸一口让人神清气爽,人仿佛也精神了几分。有打柴的樵夫担着柴,顺着蜿蜒的小路下山来,他体力很好,担着百十来斤的柴走路,脸不红,气不喘,甚至有的时候,还会高兴的吼上两嗓子山歌:“太阳出来喽!亮堂堂哩!”那歌声中气十足,尾音微微向上挑起,带着回音落下,在山里不住的回响,惊得那些大早上出来觅食的鸟雀四下飞散。...
():/b8328/--第一章 对付小混混柔柔的晚风拂过脸颊,皎洁的月光洒在喧闹的城市,人群。市中心花花绿绿的霓虹灯照在满面春风的少女脸上,少女有着如洋娃娃般粉嫩白皙的脸颊,一双仿佛会说话的黑瞳大眼睛更如sd娃娃般可爱。鲜红欲滴的樱唇勾出完美的弧度……一头乌黑中带着些许银色的披肩长发乖巧的躺在女孩的细腰上。薄薄的白色连衣裙衬托出魔鬼般的身材,却清新脱俗……让人忍不住再看一眼。那个长相超卡哇伊的女生,就是我啦。想问我为什么那么高兴吗?——很简单!我以满分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全国顶级的贵族学校之一——星榆学院!!而且呢,因为是第一名,所以学校减免了学费……我一直都是以奖学金和打工赚来的钱来供自己上学的。疯了一般的念书,念书!为的就是让妹妹和自己可以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