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一章卓悦挂断妹妹从英国打来的长途电话,心里充满了愤怒。什么嘛,每次打电话回来就一件事——要钱!她真以为她这个老姐是印钞机呀,每年去国外读书的费用都按数给她带过去了,还争着吵着买这买那,想买就自己去打工赚钱呗,非要说什么做姐姐的苛刻、吝啬,把着老爸、老妈的遗产不舍得给她用。臭丫头,她懂什么?!这还不都是为她着想!虽说老爸、老妈留给他们姐弟三人一笔“不匪”的遗产,但只出不入,总有用尽的时候吧;现在不未雨绸缪,以后等着喝西北风啊!一通闷忍,卓悦实在觉得不够尽兴。一屁股重重的坐在沙发上,差点把另一头的那个家伙弹起来。“老姐,还没气饱啊?”一个俊美的男子恋恋不舍得从堆积如山的卡通书里抬起头来,不过,他没有看她。唉,闭着眼睛都能猜到她此刻的表情——俏脸扭曲,秀目狠瞪,牙齿咬得“咯咯”响,双手成拳头状,还会时不时的大叫“气死我啦!”。多少年了,老姐发脾气的样子始终在他头...
代序—上篇代序要怎么写?花了一百字,其实只不过是某贝想透露自己不会写序这事实,更不会写代序。不如让我先说说为何各位明明正打算看季生与广安如何竹马好好玩,到现在仍只能看到一堆扯七拉八非某恩所产的文字吧。事缘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某贝手头上刚巧有两份三千字的报告,死限犹在眼前。正当某贝与第一份报告纠缠得正有点眉目时,MSN的窗口突然弹出来,并出现以下的对话:某恩:亲爱的,我有事要找你耶!某恩:亲一下,抱着,戳戳,你有空吗?某贝:?某恩:呃,七天内,微笑微笑!某贝:什么事情……?某恩:不是坏事……这便是各位在这儿看到敝人某贝的原因。某恩说随便我在这儿说什么也可以,那么便让我分享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的感觉吧。至于对故事的感想……因涉及故事内容情节,故不便在这儿与大家分享(实情是某贝不会写读后感)。...
前言前言谨以此文,纪念我过去二十年纷繁的生活。前世谨以此文,纪念我过去二十年纷繁的生活。第一章 重逢般的相遇这里是大宋最引以为傲的繁华都城——开封。入夜的微雨染湿了青石板的路面,积水倒映出一径延伸的大红灯笼,让这条今夜看似冷清的花街温暖了不少。一人,一剑,没有撑伞。孤傲挺拔的男子一袭玄衣,稔熟的推开其中一扇朱门——这是间名为“艳阁”青楼,但看这男子冷漠的神色,却不太像是来找姑娘寻欢作乐的。“赵爷,您来了!”小二殷勤的哈腰,看来是熟识的贵客。“玫艳姑娘已经在楼上等您多时了!”被唤作‘赵爷’的年轻男子并未理睬他,只是沉默的提剑上楼,对周遭的环境没有丝毫反应。这里是青楼,大厅里莺歌燕语,打情骂俏之声不绝于耳。而他,却仿若未闻一般,一脸冷漠的冰霜。...
女人非弱者 菲菲哈啰,大家恭喜发财。去买台湾彩券了没?哇哈哈哈哈……阿菲也好想买啊~~可是都……不中!最近天气多变化,大家要小心别感冒了哟!突然想起了前几个月朋友告诉我的笑话,写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哈哈哈……这个是真实事件哟……真的哟!以下就是那天的对话——“奇怪!现在为什么家庭暴力这么多啊?为什么老婆被打了之后还不肯离开她老公啊!”阿菲不解的指着电视直摇头,“前几天不是还有一位太太被打爆头吗?”“是啊、是啊!”朋友甲也摇着头,“还有许多伯母从年轻被她老公打到老的……”“真惨!”阿菲忍不住更加摇头。“不过那几天有听人家说有个婆婆叫阿娇,长得很瘦小……她老公足足比她高一个半的头,身形魁梧。”朋友甲边说边比,看得阿菲胆战心惊。...
楔子秦岭山道,深秋,日暮。两辆马车一前一后缓缓行着,马蹄轻缓的‘的的’声打破了山林的死寂,偶尔天空掠过一两只怪鸟,尖唳的叫声引得老马驻足观望。空气中透着肃杀之气。吴氏终于放下车窗上的帘子,有些心惊肉跳,她揉揉酸疼的双眼,看看对面闭目养神的丈夫不由长叹了口气:“你看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怎么好哟,又是深山老林的,万一遇上了歹人……”她说不下去了。岳增渝哼了声,没有言语。“你就是这强脾气,说一不二的,要不做的好好的尚书右丞也不会被贬出朝廷啊!什么‘监察御史’?说的好听,分文不值!你……”“好了!”岳增瀹的脸色有些不奈,“你都唠叨一路了,难怪女儿不愿意和你同车!再说还不是这样?贬就贬,我倒乐得逍遥,不再看那些奸臣贼子的脸,说不定我还能多活几年呢!”...
第一章雷射灯五光十色地闪烁,穿着清凉的辣妹们在舞池里纵情热舞,这种震耳的电子嘻哈音乐,杜隽人一向听不惯,他只喜欢坐在吧台边,静静地喝一杯威士忌。威达公关今天谈成的这件大案子,足以让总经理杜隽人成为本年度表现最耀眼的年轻企业家,合作伙伴们直嚷着要上夜店庆祝,喝个不醉不归,他也只好奉陪,放松一下连续紧绷了三个月的神经。他不跳舞,只是在一旁享受店里弥漫着的微醺暧昧气氛,但他的眼神却忍不住被舞池里那个身材曼妙、舞姿性感的年轻庞克女郎吸引黑色短裤包覆着她姣好的身材,一头蓬松微鬈长发随着身体的舞动摇摆,那双野猫般的烟熏电眼像能销魂蚀骨,足下踩着的高跟尖头靴几乎可以踢死人。她热烈狂野地尽情飙舞,手腕上那串闪亮的水钻银饰叮铃作响,身上旺盛的青春活力,仿佛永远消耗不尽……...
带刺蔷薇着了魔作者:梅贝尔第一章孤村落日残霞,轻烟老树寒鸦,一点飞鸿影下。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江苏 百花幽谷蔷薇抹着额上的汗水,熟练的将菜田上的青菜摘下放入篓中,对于自己辛劳的成果相当满意,过了二十年这样自给自足的生活,虽然从早忙到晚,但却是充实有意义,因为一点一滴都是靠着自己的血汗得来的。阳光似秋老虎般照耀大地,由于渐渐步入秋天,早晚的温差也较大。她摘完今天要用的份量,决定将剩余的青菜奄起来做酱菜,预备冬天的时候食用。她取下绑在头上的布巾,轻拭颈上的汗珠,然后抱起篓子到水池边清洗。百花幽谷是娘生前取的名字,因为这谷很大,四处栽满各色的花朵,而且还有一座小水池,终年都有干净水供应,省去挖井的麻烦,另外也有好几棵百年老树蔽荫可乘凉,娘见到时便已爱上此地,爹爹才决定在此隐居。...
第一章“我不想让你离开我。”细细的阳光从蒙上一层薄宣纸的纱窗透进来,九月的热气随着阳光的移动散布在小小的研究室里,接连不断的春天梅雨和夏季雨水所留下的霉味稍稍地被驱散了,不过没被阳光照到的地方还是既阴凉又潮湿。董同曜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反射在书页上的光晕让他看得有些吃力,把眼镜放在桌上,走到书柜旁的茶几倒了杯茶,被闷热空气煨得温了的乌龙茶喝进喉咙里总觉得有点涩。还是把茶喝光,在水槽里洗干净了杯子放回茶几上,安静的研究室里隐约听得到学生的喧闹声和外面马路上的汽车呼啸而过。听了一阵子觉得只是浪费时间而已,董同曜又走回了书桌坐下。助教请假三天,本来就很安静的研究室现在更是与世隔绝般地悄无声息,在墙角的非洲仙人掌发黄的颜色稍微恢复了翠绿,不过看起来还是没什么生气,连一次水也没浇过,董同曜觉得既然是仙人掌,光是吸收空气中的湿气应该就够了。...
第一章一丽莎来到这个特区的时候是一个秋天,丽莎在北方最美好的季节南下来到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当长途车停下时,丽莎拎着她那精致的小包从车厢里下来,她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里的阳光太耀眼了,四处都是明晃晃的,不仅海面反射着阳光高大建筑物的玻璃幕墙也反射着阳光,阳光在这里成了无处不在的东西,-切的一切都是明晃晃的,丽莎下了车就被阳光逼得躲在一家小铺里。她从小铺往外看街道,只见宽阔的街道上是穿流不息的车辆,而在阳光下行走的行人则步履匆匆,丽莎想在阳光这只巨眼里看这些匆匆行走的人群大约仿佛如昆虫般渺小。就是在丽莎看来这些行走的人群也全部呈现一种无可奈何的状况,阳光仿佛在逼迫着他们煎熬着他们,他们被阳光照射得通体透明,身体的一点点可怜的水分在无可奈何地蒸发……...
序·精彩内容载入中·清凉上菜阳光睛子晴子在想,我可能变成坏孩子了,因为我好像真的在放暑假耶,这两个月的交稿时间很“拖”呢,我以前一向是乖宝宝的。原因很多,只能说这一年的夏天是一个多事之夏(就连台风好像也特别多呢),这其中当然有好事有坏事,但认真一点的算了算,好事还是多过坏事,所以我的心情还是很好的。我想感情的事,自己最清楚,但要放开还是要坚持下去,这其中的挣扎也只有当事人最清楚吧。这阵子天气转凉了,海厨房中的“海”字让我在写稿时也不由得渴望着想去看看秋天的海,不太冷、不太热,一定很舒服,在完稿后就去看看那一片蓝蓝大海吧。所以呢,在晴子努力的呈上一道让大家胃口大开的清凉小品后,我应该可以成...
作者:郑媛第一章“格格,格格……”年仅九岁的简亲王府大格格一个人待在书斋里,她的丫鬟珠儿一路叫过来,就见亭嫣格格一个人也不知在看什么书。“跟你说过许多次了,走路别莽莽撞撞的,要是被额娘看见了,又有一顿好骂。”亭嫣回过头,冲着珠儿嫣然一笑。不过一个九岁大的孩子罢了,说起话来却比十二岁的珠儿沈稳老练许多,清晰的口齿、稳定的声调都教人为讶。珠儿望了窗外一眼,距离书斋外两栋楼的大园子里,有一群正在玩耍嘻闹的孩子,里头有简亲王府的二格格亭嫣、小贝勒亭渊和一群十多个随身服侍的丫鬟、小厮们。相较之下,简王府的大格格亭嫣,却只有她珠儿一名侍女伺候她日常起居事宜而已。“格格,您又躲在书斋里看书了夕”珠儿收敛了点,轻声细语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