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混沌精灵作品相关 写书的初衷我是一名作者,同时,我也是一名读者。就好像三少的《冰火魔厨》,他说明了是一夫N妻的,所以前段时间我很拒绝看,但后来,我张大了,也明白有些事情不能靠片面,所以我常识了看《冰火魔厨》,后来,我被它吸引了,每天都等三少更新,哪天没看,心里就不舒服。可是有谁能理解三少那些大作家的痛苦,或者他们会以写书为乐,但当他们没有灵感时,但又有人催稿,他们会怎样?其实作为一名合格的作者,必须有容纳一切的胸襟,也就是必须乐意听别人意见,只要是好的,通过接纳,没什么不可以。我自认不是一名合格的作者,因为我做不到容纳一切。如果说我写这书是为了让大家了解我,那我写的那些导读就是想改变,既然你们连改变,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留给我的话,我还能说什么。...
老板坐在柜台内侧,年轻女侍的腰在他头的附近活动。峡谷咖啡馆的颜色如同悬崖的阴影,拒绝户外的阳光进入。《海边遐想》从女侍的腰际飘浮而去,在瘦小的“峡谷”里沉浸和升起。老板和香烟、咖啡、酒坐在一起,毫无表情地望着自己的“峡谷”。万宝路的烟雾弥漫在他脸的四周。一位女侍从身旁走过去,臀部被黑色的布料紧紧围困。走去时像是一只挂在树枝上的苹果,晃晃悠悠。女侍拥有两条有力摆动的长腿。上面的皮肤像一张纸一样整齐,手指可以感觉到肌肉的弹跳(如果手指伸过去)。 一只高脚杯由一只指甲血红的手安排到玻璃柜上,一只圆形的酒瓶开始倾斜,于是暗红色的液体浸入酒杯。是朗姆酒?然后酒杯放入方形的托盘,女侍美妙的身影从柜台里闪出,两条腿有力地摆动过来。香水的气息从身旁飘了过去。她走过去了。酒杯放在桌面上的声响。...
《我买了一打男朋友》椿棉不觉晓文案:叶子溪买了吉莉雅的游戏《心动时刻》,却遇到了一堆怪事……达拿尼亚星球树木数量分析是什么鬼!那从天而降的大型喵丘又是什么鬼!叶子溪:我要投诉!江木:鉴于对您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我们公司决定把我赔给您。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未来架空 因缘邂逅 恋爱合约搜索关键字:主角:叶子溪,江木 ┃ 配角:喵丘 ┃ 其它:第1章 第一章 “我们吉莉雅公司现推出全新恋爱游戏,真人触感、智能反应、浪漫的爱情……”,客厅的电视还在不停地循环播放广告,正在玩游戏的叶子溪头也不抬,突然手表传来振动,叶子溪点了确定,母亲的影像显示在空中,“儿子,你怎么还在玩游戏,我跟你说,你表哥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文案:养一只小恶魔,等他长大的时候…… 小恶魔攻x小老板受,其实有名字但是我就爱这样喊,攻前期软乎乎后期硬邦邦,受从照顾小孩一路照顾到床上。 现代,双洁互宠,年下(?)主受,he,1v1。第1章 . 小老板回到家的时候,被吓了一跳。 绕着客厅桌上的东西走了几圈,他小心翼翼地摸出手机:“妹啊,你把什么扔我家里了?” 那头很快传来欢快的声音:“是不是超帅!” “呃,挺帅,就是有点吓人。”他斟酌了一下,决定还是实话实说。 “怕什么,道具而已。”自家妹妹似乎踢倒了什么,噼里啪啦一顿响,过一会才继续没说完的话:“在网上低价淘回来的,等我回来再拿。” 他皱起了眉头:“你又去那个什么,嗯,什么play?”...
生与死的一行列“老魏作了一辈子的好人,却偏偏不拣好日子死。……像这样落棉花瓤子的雪,这样刀尖似的风,我们却替他出殡!老魏还有这口气,少不得又点头砸舌地说:‘劳不起驾!哦!劳不起驾’了!”这句话是四十多岁、鹰钩鼻子的刚二说的。他是老魏近邻,专门为人扛棺材的行家。自十六七岁起首同他父亲作这等传代的事,已把二十多年的精力全消耗在死尸的身上。往常老魏总笑他是没出息的,是专与活人作对的,——因为刚二听见近处有了死人,便向烟酒店中先赊两个铜子的白酒喝。但在这天的雪花飞舞中,他可没先向常去的烟酒店喝一杯酒。他同伙伴们从棺材铺扛了一具薄薄的杨木棺,踏着街上雪泥的时候,并没有说话。只看见老魏的又厚而又紫的下唇藏在蓬蓬的短髯里,在巷后的茅檐下喝玉米粥。他那失去了明光的眼不大敢向着阳光启视。在朔风逼冷的腊月清晨,他低头喝着玉米粥,两眼尽向地上的薄薄霜痕上注视。——一群乞丐似的杠夫,束...
.【 校花的极品邪君 】[作者名] 钟凌逝烟 [类别] 校园风云 [最后更新时间] 2014-03-19 08:58:18.0第一卷 横扫恶少第一章 天降帅哥沈流君 [本章字数:2872 最新更新时间:2014-03-17 23:35:11.0] 夜很凉,像是才在水中沐浴过一样,还带着淡淡的香香的味道。一轮弯月高挂,为这寂静的夜空带来了些许的宁静。而这个时候,一栋豪华别墅内一道不满的声音,却打破了这样的宁静。 “爸爸,你什么时候能回来看我啊。再有三个月,人家就高考了,你也不关心关心我的情况!”大厅内,一个长相十分清纯活力的小美女,正对着自己的手机不满的抱怨着。此时小美女的嘴巴高高崛起,小脸嘟着,十分可爱。让人看一眼,就会有种一口咬伤去的冲动。...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格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
,,林语堂语录两脚踏东西文化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我的话》彻悟与痛苦一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吾国吾民》稀罕人类之足引以自傲者总是极为稀少,而这个世界上所能予人生以满足者亦属罕有。──《吾国吾民》倘无幽默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一夕话》倘无女子没有女子的世界,必定没有礼俗、宗教、传统及社会阶级。世上没的天性守礼的男子,也没的天性不守礼的女子。假定没有女人,我们必不会居住千篇一律的弄堂,而必住在三角门窗八角澡盆的房屋,而且也不知饭厅与卧室之区别,有何意义。男子喜欢在卧室吃饭,在饭厅安眠的。...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曹明华:以即将赴死和永生不死的方式去生活20世纪80年代,曹明华曾是中国高校间名噪一时的文学新星,有“大陆三毛”、“校园散文家”之誉。她的散文小册子《一个女大学生的手记》,作为上海文化出版社1986年12月版“五角丛书”第三辑之一,初版就印了13万册,不久即重印数次,总行销量达55万册。1998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又推出她的《世纪末在美国》,再次引起关注。曹明华说,她本以为《世纪末在美国》之后,会就此停止中文写作了。一方面是因为她在离开中国一些年之后,回到上海时对整个文化环境有一种陌生感,另一方面是因为时间精力的限制。还记得她第一次回国是在去国7年以后,北京国际机场的检验员不相信,问她还有没有另一本护照,在确信没有之后,他大声说:“嗬,你这一个猛子可扎得够狠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反而能确定用母语表达她的情绪和思维将是她...
公司的活永远都是干不完的,如果自己不知道爱惜自己,那只能是身体被工作拖跨,没有一个好身体更谈不上什么生活质量了,就算你有再多钱也没用。尤其做为女性容颜是多么的重要,繁忙的工作再加上不愉快的心情只能让自己越来越衰老,衰老意味着失去老公的宠爱,没有了宠爱哪还有激情? 来这家公司快7年了,为了事业我不停的努力着,从小小的职员做到现在区域经理,确实很有成就感,但也真的很辛苦。享受生活的时间少了,加班的时间根本多的无法统计,最愧疚的就是丈夫,因为他的工作就是在我上一家公司里当司机很正规不忙,他默默的承担了很多家务。 从我毕业进第一家公司和他相识相恋,到结婚生子。 他无处不在的关爱着我,包容着我。因为他没什么文化,初初只给公司开货车,在我的帮助下他开始会了简单的英语,后来给领导开车,美资企业的老外对于能讲点英语的司机还是很看重的。 他为人忠厚老实,脾气又好,每次心烦或...
01梁关镇,是一个水陆的码头,人囗也特别的多。南来北往的商人,大部份都聚集在这个镇上,交换货物,客栈也特别的多。此时中午时分,镇上最有名的来福客栈人来人往,原本闹哄哄的店堂,忽地人声肃然,掌柜大感奇怪,顺着众人目光,抬眼一望,立时双眼倏忽一亮。眼见一个十八九岁,长得天仙化人的少女,正缓步走进店来,而她的美貌和气质,再加上她那一身迷人的身段,顿把全堂的食客,全都看得呆若木鸡!这个沉鱼落雁的少女,不但美得叫人心悸,就连一举手一投足,皆是如斯地动人心扉……只是在她绝世的娇颜上,却有着一股凛若冰霜,冷艳严肃之气。掌柜的目光,自少女进店后,就如其他食客一般,再没有离开过她身上。只见她身上一袭银白色劲装,外披一件浅灰貂毛短袄,手上提着一柄白鞘银苏的长剑。一条长长的白色丝带,优雅地束在乌黑的秀发上。她这一身装扮,显然是一名武家的贵小姐。...
本书纵横中文网首发,欢迎读者登录.zongheng.查看更多优秀作品。正文【纯银降世】从天而至,闪烁着神性的光辉,纯银就这样降临了游戏天地编辑部。雪白的双翼展开,翅上的银铃轻振清响。“我爱你们。”纯银露出神性的微笑,眼瞳清澈如水,那是一种宗教的,近乎于圣灵的关爱。“这里有美女吗?”纯银微笑着询问,高贵而从容,眼角眉梢都是优雅。“那…那个…那个人?”某编问。“他打算在那里挂多久?”某编不知所措地仰望纯银,他的翅膀卡在两条日光灯管之间,动弹不得,只能孤零零地悬挂在半空中,荡来晃去,像钟摆一样有节奏地前后摇动。纯银皱了皱眉头:“这分明是一个降临过程中的意外。”他努力地想收拢翅膀降落下来,但未能奏效。于是纯银说:“我不愿意落到地上,这污秽的大地啊,我驾驭风,我漂浮于空气,我来往于时间的此岸与彼岸,我在天空行走。”...
小故事 嫁衣艾桐是个很精致的女人,无论长相还是性格。这样的女人喜好也是有些精致特别的,艾桐从小的喜好是收集刺绣,各种各样民间的刺绣,无论新的还是老的。艾桐是我中学时的同桌。曾经很亲密,那时候放学经常会去她家,每次去,她都会把老祖母箱子里那些散发着浓浓樟脑味的旧背面翻出来给我看。背面上的花纹都是手工绣的,小时候也看不懂什么叫机绣什么是手绣,只知道颜色没自己家的整齐鲜艳,但花纹看上去更细致灵巧,看久了还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就好像在新家具里闻到了霉味的那种感觉。有时候她还会教我区别什么是苏绣,什么是湘绣,什么是粤绣。不过对于我这种对女红丝毫不感兴趣的人来说,大多听过就忘了,更不要说里头更多一些的门道。...
隋末唐初,正是太平盛世,百姓安居乐业,一派繁荣景象。唐太宗李世民英明神伟,日理万机,正是一代明君。没想到由于李世民在隋末战争中,杀伐过重,违背天意,因此无意中竟然被妖孽缠身,几至病入膏肓,幸亏最后在高人指点下,左右亲信拼死保护,终于起死回生。从此,唐王李世民为了挽回昔日杀孽,开始笃信佛教,上行下效,由此中原佛风日盛。 这一年,唐王决定召集海内得道高僧,举办法会,选出最腈通佛法的高僧,将封为“圣僧”。一时间佛教各流各派无数高僧争相赶来,聚集长安,辩论佛法。 这场辩论历时百天,终于推举出第一高僧,而这位高僧法号玄奘,年纪不过弱冠,尤为出奇的是她还是一位尼姑,只不过日常做男僧打扮。唐太宗李世民听手下回报这位海内第一高僧玄奘法师竟是一位少年尼姑,不由得啧啧称奇。于是决定在法会上亲眼见见这位击败无数有道高僧的少年尼姑。本年九月初三日,黄道良辰,开启做七七四十九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