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从很久以前,不知道为什么,陈家向来都是男丁势力单薄,母老虎作虐为患。越是想要生个带把的,越是生不出来,几番努力奋斗的结果下,小萝卜头一个也没有,穿裙子的丫头从一到十排排站,感觉就像到了西游记中的女儿国。因环境所逼,造就了陈家女人强硬蛮横的作风,在商场上虽步履蹒跚,却交出一张不逊于男人的成绩单。久而久之,陈家的经济大权全掌握在女人手中。不过,也有走在路上被钱砸昏、胖子被饿死的一天。在生了十个女儿之后,老天垂怜,终于不负众望地蹦出一个儿子来。本想说儿子可以扭转乾坤,谁知却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可话也不能这么说,试想,陈家的女人已经霸道惯了,唯一的男丁弱小,就只有“被欺负”三个字了;可谓是绵羊误入狼窝,惨不忍睹。...
正文第一章 丧母黄昏。小屋在夕阳余晖的映照下更加显得萧瑟、苍茫、矮小、陈旧。屋内,一个中年汉子正默默地坐在一张竹椅上,他姓陈名思远,是这小屋的主人。另外,距他身旁不远处靠墙角的地方还有一双小儿女痴痴傻傻地站立着。暮霭沉沉,炊烟袅袅。一个老妇人脚步蹒跚由外面走进屋来,她是陈思远的母亲林国珍。只见她来到陈思远面前,说:“儿呀,天都已经黑了,你整天这个样子终究也不是个办法呀,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你就把小柔她忘了吧。”陈思远抬起头来,憔悴的脸上写满痛楚,血红的眼中噙满泪水。“妈,”他说,声音哽咽,“我这心里难受啊,没有了小柔,这日子我没法往下过呀。”。“真是个傻孩子,”林国珍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人都已经死了,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死者已得到安息,可活着的人还要去生活呀。你心头难过,妈心头同样也难过呀,小柔已经去了,这是一个事实,是我们不能所违背的,你又何苦折磨自己呢?”...
作品相关半边的写作感想上学的时候,每次骑车回家,不到十分钟的路上,半边总是浮想联翩~~~~(没被你撞到的人真是幸运啊>_作者的话很抱歉,只写了一篇番外,但偶觉得《侧妃》到此已经完满了。偶个人不认为是悲剧,这是比较好的结局了。现在,就来为里面的男人们作一下梳理,看过的人就当回忆,没看过的就了解些。首先,是文瑞王,很多人问偶谁是里面的男主角。偶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此文是已女主角为主线,而他大概算是本文的男主角了,说来汗颜,只有前面和后面笔墨多一点。他,其实是个追求精神上契合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女主角之前没有一位妃子可以看出来,如果不是皇太后为他选妃,他大概会依旧孑然一身,潇洒悠然。他是个君子,虽然爱女主角,但是他感觉到女主角心中的害怕,所以并没有强迫她做任何事情,不过所追求的是精神上的契合罢了。...
楔子吱、吱、吱……他迈步走出殡仪馆,外头阳光很强,他的心寒冷如冰。她死了,嫁给学长两年之后,因为过度操劳、香消玉殒,生龄二十四,死时体重不到四十。瞻仰遗容的时候,他几乎认不出那瘦成皮包骨的女人是她。在他的记忆里,只记得那个刚入学、青春亮丽宛如天边一弯虹彩的女孩。他和学长是登山社的,爱玩爱闹,总以为天老大,他们是老二,嚣张的行径惹得社员给他们取了个绰号——疯子二人组。大三那年,他们一起喜欢上学妹,说好公平竞争,他却在一次攻顶中遇难,摔断双腿,同时也跌碎了所有的自信。满怀绝望地,他撮合了她和学长,以为这是在为她争取幸福。当他拉起她和学长的手交握在一起,她用一种很柔顺又很深邃的眼神看着他,彷佛在问:这样真的好吗?...
第一章·精彩内容载入中·天光渐亮,草叶上的露珠在晨曦下闪动着莹莹光芒。上官芸灀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整个人精神立刻抖擞起来,白皙美丽的脸蛋上没有早起的困倦与惺忪,美丽的双眼闪烁着认真的光芒。此时,她正小心翼翼地攀爬在山壁上,谨慎地移动着身子。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女子有这样的“好身手”实在难得,但是对上官芸灀而言,这早已经是她生活的一部分,就像吃饭喝水一般的轻松容易。身为天不知名的神医——上官铁手老来得女的掌上明珠,上官芸灀从小就跟在爹的身后打转,随着爹四处采药。由于她天生资质聪颖,再加上爹的细心教导与栽培,使得她年纪轻轻就有着一身不输给宫中御医的绝顶医术,而自爹去年初因为年迈去世后,上官芸灀便继承父业悬壶济世,在京城也小有名气。...
序番茄要乖乖长大林晓筠近来淡泊名利,一直想退休种些什么去,于是把花架整理了出来,买了容器、土、种子,种起了番茄与草莓,二月中旬就开始播种,心想大概两、三个星期就可以吃到自己种的草莓、番茄,现在——一个月过去,番茄长出了芽,草莓也是,没有种死它们,但据说要到“收成”,番茄要六个月,至于草莓——娇贵的草莓,可能是白玩。于是一堆预约想吃我亲手种的番茄的人要等到八,九月,至于草莓……就别作梦了!我发现每个人真的都要培养一点兴趣、一点嗜好,再之前喜欢看鞋、买皮包,但那太伤荷包,而且我又不出门上班,买了不知穿给,戴给谁看,所以决定怡情养性,番茄好种又可防癌,而除了种东西,还想去学国标舞,听说可以练曲线,又可以变年轻,可否请大家介绍一下,哪个老师较OK?...
序这个故事是临时冒出灵感所写的,原本确定的本数中并没有这本,而 且,袁姊曾一再问我,真的打算只写到番外篇而已吗?我还回答得很肯定,结果却又冒出了这一本。只能说世事难料,连我都无法控制自己脑袋里的灵感,它想来的时候就来了,挡都挡不住。我也曾想尝试开新的系列稿,但好像还没有抓到想要的重点,所以,你们看到这本后,可能好久不会再看到我的现代稿,我打算等过一阵子再说。因为现在手上迁有一个系列的古代稿要写,我打算先安分的写一阵的古代稿。等现代稿的灵戚又来敲门时再说吧!而且,我决定不再自找麻烦了,若是现代系列,我想开个两本或三本就好,这样比较不会太复杂,可况我还没想到要写什么,当然就暂时专心写古代稿啰!...
第一章从古至今,有首“四喜诗”是这么写的:“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可是天下公认,人生最难得的四件喜事。这会儿,有人接连两喜撞在一块儿,那是何等愉悦开怀的美事啊,怎……怎么偏偏就有人一脸漠然,仿佛事不关己?锦蝶围里彩蝶翩翩,搅得眼前阵阵撩乱,余东亮不耐烦的揽袖乱扇,一个不注意,忽然撞着了身后的人。“原来是知华兄?有礼了!”他转过身来额手一揖,遂驻足闲聊起来。“知华兄见过寂黯没有?”阮知华眉宇一扬,笑说:“还没有,寂黯也在园子里吗?东亮兄找他,不知有何贵事?”余东亮垮下脸苦笑,“我刚在丝筑亭看见他,心想他高中探花又定了一门亲事,便上前好好恭贺他一番,没想到……寂黯兄脸色不豫,好像一点也不领情呐!”...
楔子大厅里酒杯交错,衣衫鬓影穿插不定,随着开香槟的巨响,无数的人群高举着酒杯欢呼,庆祝着又一大工程的签定。身为主办一方兼首席功臣的秦楚川,满意地看着眼前个个属下欣喜若狂的神态,白手起家经历了足足三年的苦熬,在这天,他们终于熬出头了,有了这一笔工程所带来的名声及利润,相信日后公司的发展必定前途无量。「秦经理,祝我们合作愉快!」缠斗了数十回合,终于败在秦楚川手腕底下的合作对像向秦楚川有礼地道贺着,大红唇彩所呈现出来的唇形完美得不可思议,映在雪白的肌肤上,一点都不突兀,甚至为那张一向充满严肃的美颜带出了一种禁忌的热情,打破了来者在商场上给人固有的印象。「吴小姐不用客气,这次能得到吴小姐的认可,与本公司签定合同,上下同仁都认为这是本公司最大的光荣。」性感的嘴唇愉快的掀起,近乎调笑的口吻却不会让人反感,似乎这是出自秦楚川真诚的感受,让人如沐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