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迷茫的大德鲁伊寝室里,林恩表情一脸凝重的看着面前的屏幕。在屏幕中央,一个灵活的鹌鹑在左右横跳,不时放出一道道月火术,一阵阵星辰坠落。而伤害统计里林恩的数据总是保持在400万的dps左右,稳居了第一的位置。终于,工程师伊什卡轰然倒地。林恩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伤害,超过了第二名接近100万,在这一个boss,所有人都要向咕恶势力低头。虽然还是没有出贼法德的套装披风,但是每次打这个boss林恩都挺爽的,毕竟有着精神上的满足,要知道只有在这个boss每次单体吊车尾的大德鲁伊才能够统治战场。但是幸福来得也快,去得也快。突然,寝室的灯光一阵闪烁之后,竟然停电了。暗骂了一句,林恩赶紧打开了手机,打算开个热点,笔记本还能撑半个小时,运气好不灭团还能打两个boss的。...
第一章楔子西元30世纪,人们早已进入星河时代,在物质文明极大丰富的背景下,人们开始探索这无穷无尽的宇宙,建立起了无数个地域广袤的星河国家。西元5023年,经过三次长达数百年的宇宙大战,各国之间消耗严重,最终在宇宙前五大强国的提议下,一个统一的国家联盟——星河联盟诞生了。而这一年也被立为天河元年。在这个联盟的旗帜下,各国之间得以和平共处,各个小国的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天河275年,地处联盟西北边境的莱恩共和国接触到了人类所遇见的第一个宇宙文明——维斯,这是一个拥有极高科技文明的古老种族,可以用特殊的方法将自身的精神力量提取出来,塑造拟态,战斗时可与拟态合二为一,瞬间大幅强化自己的肉身,进而获得最大的潜能释放。...
序宇宙浩瀚无边,各种文明无数。科技文明探索宇宙规律,生物文明研究基因密码,元素文明探究灵魂奥义,时间文明掌握宇宙时间秘密,时空文明主宰宇宙时空规则。低价文明慢慢向未知宇宙探索发展成为高阶文明,辽阔宇宙,文明与文明不断碰状产生激烈的火花,或是消失在宇宙间,或是奴役其他文明,剥削资源,发展自我。未知的宇宙,宽阔无边,时空之间的距离超乎各种文明想象,即使掌控了时空规则的九级文明依然无法探知宇宙的边际。相对于宇宙中的各个文明,人类文明似乎还处于婴儿阶段,脆弱不堪,随时有飞灰湮灭的危险。一场外异文明彼此之间的战斗波及到人类文明,人类文明的发展突然调转了方向。一个婴儿时期的文明遇到最合适的营养品飞速的茁壮成长起来。...
第一章 二十三年前的悬案准确的说,应该是二十三年前。那一年,我爹的人皮,被人挂在了村口的那棵弯脖子柳树上。早上第一个发现我爹人皮的人现在已经不在了,他活着的时候村里人都叫他二傻子,据说二傻子年轻的时候不仅人模样周正还特别勤快,是个了不得的小伙儿。每天都是最早去地里干活的那个人,正因为他勤快,他才第一个发现我爹的人皮。我曾想像过二傻子那天早上的场景,背着锄头的他走出村口,看到柳树上挂着什么东西,他走近拿下来一看,这是一个人被活剥了的人皮。这个场景,想想就感觉让人头皮发麻。真正的经历者二傻子被吓傻也实属正常。我没有见过那张人皮,但是这么多年以来这件事儿被我们这边的人津津乐道,我也是从外人的口中知道当时的情况:...
第一章 猎杀西海。奥格斯岛。在街道的中央处,肩上扛着一把巨大砍刀的海贼船长洛德斯,看着摆放在面前的一箱财宝,冲着自己麾下的几名海贼问道:“财宝都在这里了吗?”“差不多就这些了!”“好!咱们走!”洛德斯满意的点点头,冲着麾下的海贼招呼一声,让他们搬起财宝箱,就打算离开这座岛屿。然而。没等走上几步,他们忽然发现,在街道的尽头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名戴着皮帽的青年。那青年左腰别着一把手枪,右腰挂着一把短剑,手里还拿着一张泛黄的纸,他低着头,正旁若无人的看着手中的纸。“哪里来的小鬼。”洛德斯微微一愣,这座岛上的平民早就被他们洗劫了一遍,吓的门都不敢出,眼前的青年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居然敢挡在他们前面,难道还想阻止他们不成?...
序章 铁血战士(Predator)比人类强健,它们的脸部的器官布置得出奇丑陋。它们的身上总是带了一堆很先进的狩猎武器,它们喜欢在杀死猎物后将尸体剥皮,还会将猎物头骨加工成工艺品,当成战利品收藏。铁血战士有自己的价值观,它们是一种很高贵的生命,它们是一个很特殊的种族,在走出洞穴,进入青铜时代后,仍然保持着蛮荒时代建立的那一套原始价值观,并且一直保持到能驾驶太空梭在宇宙中旅行的时代。 铁血战士有着与异形一样的杀戮欲望,却有着不一样的本质。它们拥有一套类似帝王社会的完整社会体系,它们把杀戮看成荣誉,终日在宇宙中游荡,任何有生命的星球都是它们的目标,铁血战士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把杀死同类看成耻辱,它们也不会屠杀手无寸铁的对手与怀孕的猎物。铁血战士拥有很强的科技,善于多视角观察与自我隐蔽,它们的眼能接受红外信号,即使在暗夜中也能发现猎物的位置,它们装备有很先进的隐身装置,能做到...
.《血腥征途》作者:神兔子威文案21世界平凡少女,因神秘身世穿越平行空间未来星际错乱的时间,不毁的身体。是什么原因带着来自过去的灵魂漂泊在未来和过去,被时间放逐不同文明的星际时代,各方势力不明原因的追逐,让少女开始了自己的星际之路从雇佣兵,到星际海盗,到星际第一机甲师。打倒一切恶势力,寻找失落的文明,解开身世的谜题在把星际时空穿成筛子后,少女请凶残的奋起吧。第一卷 迷茫的星空第一章 不知名的地方冷……真的好冷啊……阿吉迷迷糊糊只觉得周围的感觉好冷,可是意识却像是沉在沼泽里一样醒不过来。在空旷的屋子正中央,巨大的罐子里盛满了冰蓝色荧光液体,里面娇小的身体缩成一团,上面只覆盖着火红色的抹胸和同色的短裤,黑色长发如海藻一样飘荡。...
简介:她自封宇宙无敌美少女,却是十四中最有名的大笨蛋。他,无所不能,学习第一,运动第一,有名的班神,资优生。当大笨蛋遇上资优生,她一头扎进型男的腹黑胸膛,玩笑和戏谑间的过招,他可曾为那少女情怀动容?31808告读者书()各位读者:你们好!今天写这个没别的原因,只是闲聊一下,这本《末日死亡日记》写到现在,也三十多万字了,章节也差不多一百章了。说实话,成绩并不能让人满意。在之前的时候,出现的进化和变异这个梗让人断然的放弃了。因为,这个梗让他们觉得不真实,换句话说,这已经在原来真实的基础上,往高一层次玄幻的方向发展了。我承认,这是我考虑问题的失误和片面性,因为当时,这个进化只是作为普遍性中的特殊属性来出现。而且,这也是故事中,一个巨大的梗,甚至可以说,是贯穿全文的那种,当然。并不是你们想象的全民进化,打怪升级的那种,甚至最后出现超人的场面。...
简介:离殇、断月,是痴情剑,还是悲情剑……是缘分注定,还是剑的牵引,让两人相遇;是上天捉弄,还是那千年化不开的情咒,让两人难在一起……看一个拥有啸月天狼血脉的白发少年,如何经历这世间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跨上巅峰……30554第一章 喊山哨子()丝绸之路,这条在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有名的通商之路,它穿戈壁、过沙漠、越高山,一路绵延,承载了渊源流长的华夏文明,留下了许许多多的传说和故事,也由此诞生了许多与神灵鬼怪相关的职业,沙漠里的沙绺子、戈壁滩上的滩把子等等。喊山哨子也是其中的一个,是专司镇守祁连山里那些邪异鬼怪之事的职业。我的家乡在丝绸之路的中段,背靠着祁连山,一个叫九家窑的镇子。世代靠着祁连山讨生活的九家窑人,经常会在进山的时候遇到很多邪异的事情。正因为如此,便诞生了喊山哨子这个职业。...
简介:太阳系大破灭,人类迁移,开启了星际大冒险时代,体术、机甲成为所有人的向往。天赋技能使得人们拥有更多的生存手段,星际之中不只是人类,还有其他的种族,他们同样的强大。洛华只是想安安稳稳的生活,但是越来越严峻的局势,越来越逼近的危机让她毅然走上了战斗的道路。结识挚友,收获伙伴,这样的生活虽然是炮火连天,硝烟密布,但是有他们的陪伴似乎也不怎么难过。134452第1章 废墟中的女孩()这是一颗极为荒凉的星球,满目皆是废墟,各种各样的损坏物品也在告诉着人们,这里没人居住,已是一颗废弃星球。可是,在这颗星球上,却有一个女孩蹒跚的走着,看她的样子,这些路程全是她靠意志坚持下来的,不过,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简介:身为天庭实习小仙的苏离月,为了通过天界的考验,拿到正式仙者的资格,以转世重生的方式降临凡间,在风雨飘摇的江湖间,留下一个又一个神秘传说。传闻,她的花心程度直逼陈世美,身边的追随者遍布各国,每当有她出现的地方,必会引起一场腥风血雨,无数生灵涂炭。传闻,她的身上带着一股神秘力量,能够令花草树木起死回生,能够视天下百毒为无物……只可惜,关于她的传闻,都止于她的最美年华。没错,她总是英年早逝,早早便挂掉了!当最后一次重生的她,会做出如何的选择呢?159242第1章 实习小仙()天空之上的闷雷已经响了整整一日了。无数不妖城的弟子正在与朝廷士兵厮杀着,场面混乱,遍地都是残肢断骸,蔓延着鲜血的河水,散着浓烈的腥气味,熏得人作呕。...
简介:剑仙仙魂穿越,位面、星空、机甲、异兽、恶魔、天使,奇幻的世界等着他去探索,命由天定?那就逆天而行!征服星辰大海,傲游天地之间!101873第1章 序章()公元2087年,外星高等生命、魔法种族“灵”进攻地球,全人类奋起抵抗,最终不敌战败,灵族进驻地球,人类被奴役。灵族占领地球后,运用只有在科幻故事中才出现的“魔法”开始改造地球,因能量过于浩瀚,灵族掌控力不足,引发暗物质能量潮,地球随之进入大变异时代,先后出现异能觉醒的人类、变异生物、变异植物、变异昆虫,并且变异生命拥有类似“魔法”的“异能”之力,经过数十年的高速进化和认真学习,异能人类“异人”掌握了异能的使用方法后,起义爆发,地球再次天下大乱!...
简介:这是屈辱的年代,也是热血的年代一名平日里靠耍嘴皮子吃饭的评论家突然来到弹雨纷飞的年代,他该何去何从呢?是找个地方躲起来等到抗战胜利结束还是拿起枪杆子跟小鬼子干呢?......61306第一章 倒霉的苏晋()知了在书上吱呀吱呀的叫得让人心烦意乱,炎炎的烈日把树枝都照得萎靡起来,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即便是号称最勤快的农夫也不会出门,因为在这种天气里出来做事简直就是自己找罪受,要是一不小心中了暑那才麻烦大了呢,不过事无绝对,在一座山间的小路上就走来了一行人。走在最前面的一个人大约二十四五左右,留着一个寸板头,一张略显鹅蛋形的脸庞和白皙的皮肤。按理说这样脸型的男人会让人觉得有些刚阳之气不足,但他高大的身材却很好的弥补了这个缺陷,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南人北相。若是再穿上一套阿玛尼的西服,走在大街上肯定能引来无数少女少妇的火热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