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一章卓悦挂断妹妹从英国打来的长途电话,心里充满了愤怒。什么嘛,每次打电话回来就一件事——要钱!她真以为她这个老姐是印钞机呀,每年去国外读书的费用都按数给她带过去了,还争着吵着买这买那,想买就自己去打工赚钱呗,非要说什么做姐姐的苛刻、吝啬,把着老爸、老妈的遗产不舍得给她用。臭丫头,她懂什么?!这还不都是为她着想!虽说老爸、老妈留给他们姐弟三人一笔“不匪”的遗产,但只出不入,总有用尽的时候吧;现在不未雨绸缪,以后等着喝西北风啊!一通闷忍,卓悦实在觉得不够尽兴。一屁股重重的坐在沙发上,差点把另一头的那个家伙弹起来。“老姐,还没气饱啊?”一个俊美的男子恋恋不舍得从堆积如山的卡通书里抬起头来,不过,他没有看她。唉,闭着眼睛都能猜到她此刻的表情——俏脸扭曲,秀目狠瞪,牙齿咬得“咯咯”响,双手成拳头状,还会时不时的大叫“气死我啦!”。多少年了,老姐发脾气的样子始终在他头...
代序—上篇代序要怎么写?花了一百字,其实只不过是某贝想透露自己不会写序这事实,更不会写代序。不如让我先说说为何各位明明正打算看季生与广安如何竹马好好玩,到现在仍只能看到一堆扯七拉八非某恩所产的文字吧。事缘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某贝手头上刚巧有两份三千字的报告,死限犹在眼前。正当某贝与第一份报告纠缠得正有点眉目时,MSN的窗口突然弹出来,并出现以下的对话:某恩:亲爱的,我有事要找你耶!某恩:亲一下,抱着,戳戳,你有空吗?某贝:?某恩:呃,七天内,微笑微笑!某贝:什么事情……?某恩:不是坏事……这便是各位在这儿看到敝人某贝的原因。某恩说随便我在这儿说什么也可以,那么便让我分享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的感觉吧。至于对故事的感想……因涉及故事内容情节,故不便在这儿与大家分享(实情是某贝不会写读后感)。...
第一章“主人的三明治做好了,艾珈妮小姐,让我看看能不能找得着普罗斯把它带过去。”“别担心了,普罗斯太太,”艾珈妮应着:“我带过去好了,你坐下来歇歇腿吧!” “我也不介意告诉你这些,艾珈妮小姐,我的腿好象都不是自己的了,背几乎要裂成了两半呢!”“坐下来吧!”艾珈妮要她坐着;“你也真是受够了!”她知道普罗斯太太所言非虚,但除非她去告诉伯母,否则伯母怎么也不会了解其中滋味的。 她的伯父弗德瑞克·奥斯蒙将军和他的妻子在离开英国之前,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宴会,然而交给这么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来承办,艾珈妮觉得似乎太残忍了。普罗斯夫妇本来是服侍将军的父亲的,一直到他谢世为止,那时他们在汉普斯特的府邸中担任管家职务,如今两人年事已高,艾珈妮相信以这样的高龄,他们不会希望继续担任这项工作的。...
第一章雷射灯五光十色地闪烁,穿着清凉的辣妹们在舞池里纵情热舞,这种震耳的电子嘻哈音乐,杜隽人一向听不惯,他只喜欢坐在吧台边,静静地喝一杯威士忌。威达公关今天谈成的这件大案子,足以让总经理杜隽人成为本年度表现最耀眼的年轻企业家,合作伙伴们直嚷着要上夜店庆祝,喝个不醉不归,他也只好奉陪,放松一下连续紧绷了三个月的神经。他不跳舞,只是在一旁享受店里弥漫着的微醺暧昧气氛,但他的眼神却忍不住被舞池里那个身材曼妙、舞姿性感的年轻庞克女郎吸引黑色短裤包覆着她姣好的身材,一头蓬松微鬈长发随着身体的舞动摇摆,那双野猫般的烟熏电眼像能销魂蚀骨,足下踩着的高跟尖头靴几乎可以踢死人。她热烈狂野地尽情飙舞,手腕上那串闪亮的水钻银饰叮铃作响,身上旺盛的青春活力,仿佛永远消耗不尽……...
第一章一丽莎来到这个特区的时候是一个秋天,丽莎在北方最美好的季节南下来到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当长途车停下时,丽莎拎着她那精致的小包从车厢里下来,她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里的阳光太耀眼了,四处都是明晃晃的,不仅海面反射着阳光高大建筑物的玻璃幕墙也反射着阳光,阳光在这里成了无处不在的东西,-切的一切都是明晃晃的,丽莎下了车就被阳光逼得躲在一家小铺里。她从小铺往外看街道,只见宽阔的街道上是穿流不息的车辆,而在阳光下行走的行人则步履匆匆,丽莎想在阳光这只巨眼里看这些匆匆行走的人群大约仿佛如昆虫般渺小。就是在丽莎看来这些行走的人群也全部呈现一种无可奈何的状况,阳光仿佛在逼迫着他们煎熬着他们,他们被阳光照射得通体透明,身体的一点点可怜的水分在无可奈何地蒸发……...
简介宋芙湘知道,这辈子她永远也斩不断对霍剑渊的爱,即便他已不再爱她。曾经,他们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更是一对相爱甚深的一对恋人,然而,因为老友的陷害,霍伯伯成了政治弊案中的代罪羔羊,最后更因不堪被冤枉而心脏病发去逝!随着霍伯伯的去逝,她和剑渊的感情也一并被埋葬了,因为,那个害得霍家人亡家破的凶手,正是她父亲!为什么上天要如此待她?她不想成为他的仇人啊!可她该怎么做才能让他不再恨她,对她重燃爱火呢?父亲的惨死让霍剑渊的心中从此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他恨宋家的每一个人,包括芙湘,因为她也姓宋!只要一看见她,他就会想起她父亲那张丑陋的嘴脸,因此,他没办法说服自己若无其事地继续和她在一起,但,看见她因他的无情伤害而泫然欲泣的模样,他的心竟会屡生不舍,难道……他对她的爱远大于恨?...
第一章·精彩内容载入中·这是一个深秋的夜晚,天空很晴朗,星星却不多,月亮时隐时现在薄薄的云纱后面,却也皎洁,将这条白天喧嚣不已的,现在却很宁静、没有路灯的小马路照的温柔明亮。一个女孩子站在路的尽头,她穿着一双四周早已泛白的蓝坡跟皮鞋,其中一只鞋的鞋跟已经磨的明显稍低于另外一只。一件洗的干干净净却过分肥大的旧风衣紧紧裹在她瘦削的身上,在瑟瑟的风中不停的抖动,象一只垂死的蝴蝶在做最后的挣扎。她的脸色苍白,还透着一点点的沧桑,却仍掩饰不住她这个年纪特有的青春朝气。她的眼睛清澈而又光洁,宛如原始森林中从未被人发现过的静湖,没有一丝的杂质污染,尽管偶尔存在一拢阴影,但却象乌云暂时遮住了阳光一样,很快就被坚强的神色所替代。...
第十六章确如白炽予所料,隔日便有人上门求见于光磊。虽说于光磊的内伤已愈,但身子仍弱。加以应敌最重要的便是让人摸不透虚实,故白炽予要于光磊称病拒见,并告假未往早朝。他的称病立时惹来朝中不少人的关切。尚书府前奉命来探望之人络绎不绝,完全忽略了病人最需的便是安静调养。既要让人摸不透虚实,便不能轻易透露初白炽予的存在,故那些客人便交由许承一一打发了。除了少数几个同派系的大老之外,其余的人都没能见到他。「光磊啊,你才刚从江南回来就病倒,会否是因为过于奔波之故?这几日朝中传得极凶,说你是想借病推卸皇上赐与的查案重任……唉!你自个儿多注意些吧!别让人毁了你的清誉。连病中都仍惦着案子,常峰当年果然没看错你。」...
十八岁的情愁 作者:晨希第01节下课钟响,我把课本胡乱地塞进书包内,抓起书包就准备离开。一天九节课下来,压得我都快喘不过气了。瞄了一眼手上的表,六点。天空微暗,现在回家去,大概也只能自己泡面填饱肚子了。从车棚牵出铁马,还得走上一段路才能出校门,我毅然地跨上铁马、正大光明地骑了起来。在校内不准骑车!训导主任的话犹在耳际;去他的八股校规,有个屁用!突然,一个偌大的人立在校门口。“你!下来!”他不是训导主任,还会是谁?真衰!被他逮个正着,只好乖乖地停下车来,静站在一旁听他念经。“你怎么可以在校内骑车?忘了我说的话了吗?”我紧抿着唇不回答。“江晓宇?怎么又是你?不是告诉过你,别老是在校内骑车,看来你是全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