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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家相公要问斩-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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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还有情儿,虽说是有让人纠结的身世和美丽的容貌,但是她也做不了什么……

公审那天去的官员很多很多,于扬的伤已经没有大碍了,自然也去了,郑华在家里揪着自己的衣服心绪不宁,老想做点什么却什么也做不好,今天……
想着肚子里的孩子告诉自己不要急不要急,但是总是平静不下来,仿佛不论如何都能听见那个心跳。
古时的孕妇是称得上宝贵的,就怕当真生孩子的时候出什么事情,特别是头胎,尤为危险,郑华这方面的知识倒也不差,但是这天她却是顾不及了。

到了这里,郑华也明白除了少数的人,大家都是早睡早起的,当天黑之后就无事可做的人,只能睡觉——其实不管蜡烛还是油灯,光线都是太暗,极少有人会在晚上忙着学习什么的,于是早上一般也就不存在起不来的状况,所以早朝很早,公审也很早。
时间却过的很慢,郑华看着太阳从东面落到西面,于扬还是没有回来,这一天为了孩子着想她吃了不少东西,却全然是没有味道的。
孩子……郑华可以想到自己的母亲的感受,郑凯作为郑维和王云的第一个孩子,当初可是最受宠的,怕是感情也最深吧……虽说怀孕的日子还不长,但是郑华确确实实是感受到了一个母亲的心。

晚饭的时候扒干净了一碗饭,郑华却是毫无睡意,天冷的很,戚素心就找人弄来了一个捧着暖手的铜炉给郑华,那个铜炉上面可以通风,里面烧的是炭,再在外面裹了一层棉布,倒是保暖的很,而她的鞋子里也塞了不少棉花,冬天,真的不是好日子。
在大厅坐了许久,郑华还是被劝着回了房,但是终究睡不着,搬了个凳子坐在房门口。
情儿原本一直在跑进跑出,现下却是不知道去哪里了,戚素心和她聊了好久之后叹叹气回房了,时间一久,郑华就觉得脚都快冷的没感觉了,屋子里那个点着的炉子和手上的暖手炉几乎没什么用处,她开始转移心思想念羽绒服想念暖气想念空调,很想跳一跳暖暖身子,终究顾忌着才两个月的身孕,头三个月和后三个月是最关键的时候了。

将暖炉捧在腹部,弯着腰,蹬着脚,却一直倾听着门外的动静,然后,几乎是猝不及防之间,门开了,一身官服的于扬站在门口。
郑华愣了愣,她记得刚才一直双脚蹬地蹬得噼里啪啦地响——这鞋子可是木底的,而现在,虽然坐着,却是很诡异地姿势,缩在一起的上身,还有抬起的脚……
突然眼睛一酸,一整天的焦躁不安,一整天的担心……
“相公,你回来了……”郑华喃喃地说出一句,眼泪没什么声响地就落了下来。

“我回来了。”于扬走了过来,想要伸出手又顿了顿,脱了外面的长袍,然后把郑华抱了起来。

这是于扬不曾做过的动作,他原本就极为高大,这样抱着倒是非常契合……但是这时郑华也来不及胡思乱想或者害羞什么的了,结果已经出来了,但是她反而不敢问了,问一句的话……

于扬把郑华放在床上坐着,又拉过一条被子,却是没让自己的手碰上对方。

郑华一咬牙握住了于扬双手想要问问自己的大哥的情况,却只感受到那双手冰冷,踌躇了一下,开口却成了:“外面很冷吧?”

“还好,我不怕冷。”于扬抽回了手,又把棉袄脱了——他穿的衣服不少。只是这一路回来,全沾了寒气,郑华都觉得他整个人凉飕飕的。

“你大哥是判的最轻的。”于扬把那个一直燃着的炉子上的水壶取下来倒了一盆子的水,又从旁边的桶里舀了半勺子冷水洗了一把脸,才说起了经过。

“你大嫂倒是厉害得很,今天一大早去拦了刑部尚书的轿子,还把你那个才三岁的侄子捎上了,你大哥还未定罪,她毕竟还是官员家眷,刑部尚书也不能把她怎么样,于是一路跟到了,愣是死活不走了,而那些卫兵也不能像驱赶百姓一样对她动手……左卫齐和几个主犯全判了死刑,十多人判了流放——这次的事情闹大了不得不办,到你大哥的时候,原本怎么说都要有一场牢狱之灾,但是你爹抢先请罪说这样的逆子不能为国尽忠不如死了算了……”于扬说到这里停了一下,郑华确实明白多半是自家父亲那个牵扯太多大义的慷慨陈词于扬说不出来,“总之,岳父大人坚持要判郑凯死罪以谢天下,然后反而有不少官员觉得你哥不是那么罪无可恕了,然后你哥认罪也认得好,只说不该因为怕事准备拿了些银子想要消灾,然后刑部尚书又说了你大嫂的事情,她和你侄子在外面都冻得脸色发青了,最后一番哭诉,竟然没有定你大哥的罪。”
于扬说的轻巧,却是没有说另一件事情……这么大的案子,皇上也是在后头看着的,然后专门找了他,当初围剿火岛海盗却只是让海盗更为嚣张,而现在,北方的游牧民族也开始有动静了,今天冬天太冷,冻死了不少牛羊,游牧民族食物不够极有可能南下劫掠,特别是在刚刚开春的时候,那时食物最为匮乏,而现在不过十一月,已经有了零散的人扫荡了几个村子……
“于爱卿,北方游牧民族惨无人道,过了年,你就要走一趟了。”
只是平常的一句话,但是意思很清楚。
他不能不去,北方须要一个皇帝信得过的人去,而皇帝,也不介意补偿一下。
于扬看着自己那个开心地转着眼珠子的小妻子,现在的齐朝,看似平静,却总是弥漫着什么……

郑华放下了心之后就开始揣摩当时的真是场景,那个很会装可怜的大嫂不说,郑维的“说话的技巧”早就炉火纯青了,而郑凯,从小就是那种很会为自己脱罪的人,虎父无犬子……
辗转了半夜,最后被于扬禁锢了不能动郑华才睡着,然后第二天就睡晚了,于扬早早地去上了早朝,而她赖在被窝里不肯出来,难得地任性了一把,而且所有的人都容忍了她的任性。

贪污的案子看似结了,所有的人都没有在提起,但是暗地里,总是有一些不一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呃……话说有不合理的地方大家就说一声吧……因为这个程序我不懂干脆掠过…… 
  年关将近
年关将近,天气虽冷,人气却是很旺了,也许是案子结了的缘故,于扬最近在家里的时间很长,而最让郑华开心的是对方总是在自己附近出没,好吧,自己怀孕了就是不一样啊,郑华摸摸几乎还看不出什么的肚子,总是觉得甜蜜的。
自家老公能呆在家里是最好不过的事了,郑华干脆在某天的下午提了一个小小的要求。

求人做事免不了要贿赂点什么,郑华端了一碟自己为了纪念曾经“辉煌”的日子做的小粽子去了书房,五只小粽子对于于扬这个大块头来说什么算不得什么,几口就没了。

“相公,你教我写字好不好?”郑华望着对方,那张看起来挺可爱的圆脸上一双大眼睛眨啊眨的,她是想学学传说中的放电来着。

很显然,于扬对于自己的妻子专门打扮过的样子和“放电”的现状毫无所觉,但是,妻子想要学写字他确实很乐意教的。

在上辈子,郑华无数次埋怨过填鸭式的教育,但是现在,她明白了,其实当时的教育已经很不错了……
学写字就是学写字啊,于扬在一张纸上端端正正地写下“郑华”两个字,然后就让郑华自个儿照着写了……很无趣的学习方法……郑华很庆幸来这里将近十七年,再无聊的日子她也过了,所以忍忍就过去了……
于扬是那种三大五粗的人——至少外表这样,但是他的学识确实不错,这个字竟然写的极为俊秀。

“相公,你真厉害。”郑华从来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反正也不用花钱。

“做皇子的伴读……”于扬顿了顿,没有说下去。

郑华也知道当时的那些回忆对于扬来说没什么好的,拿了一支毛笔就在一边照着于扬的字练习,那些字其实她都是认得的,只是用毛笔写有事会记不得到底几划什么的,更让人郁闷的或许是繁体字有些字太过复杂,她免不了就写大了,一张纸上的字大大小小的都有,确实不够美观。

穿到了这里,还连老公孩子都有了,郑华也是有些无奈的,但是做人要知足,她现在的日子还算不错了,至少比那些到了后宫跟一群人抢一个还有无数明枪暗箭要躲的人幸福,只是她也有必须要做的事情啊,比如说,抓住自家老公的心。
郑华一直是在为此努力的,从抓住对方的胃开始……咳咳,鉴于于扬这家伙实在是个不挑食的乖宝宝,实际上她只要让对方吃饱就行了……实在没有成就感啊。
然后,抓住老公的心……唉……想来于扬也没那个心思听她弹琴什么的——事实上她也不会,那么还要做什么呢?
最后,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她可是想要成为凌驾于老公之上的人的,至少要向戚素心看齐,只是现在看来还有些困难啊……

“你在想什么?”于扬的声音传来,惊醒了在角落里发呆的郑华。

“没什么,相公,你要看的书看完了?”刚才给了她十几个字,于扬就自己在一边看书了,那书也出名的很,一本兵书,当然这同时也代表绝不是郑华能看懂的,记得曾经,在高三那会儿她也“附庸风雅”买了一本《孙子兵法》回来……但是最后她还是只知道那八字——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当然记得的原因是这句在无数的作品中出现过而不是在那本《孙子兵法》里出现过……

“早就看过很多遍了。”于扬开口,然后拿起了郑华刚才临摹的字:“你写的很好。”

怎么说当初在小学的时候上过书法课,即使是素质教育之下的走过场,总算会拿笔会基本的写法,至于再高深的……郑华上辈子家里虽然不穷但是也不会花那么多钱让她学以后不能当饭吃的书法,生活不易啊。
郑华会给对方一个大大的笑容,得到肯定的感觉真的很不错啊!
“我继续练!”一定要脱离文盲成为知识分子!

“恩。”于扬从一边拿了纸笔继续写一个个大大的方方正正的字——郑华也不是不能照着书写,只是书上的字终究不够大,一些小处看不清。
何况,郑华还坚信于扬是为了表示情意,在面对一个比较闷骚的老公的时候要学会让自己思绪乱飘来领会某些深刻含义啊……至于有没有猜对那是次要的……

贪污的案子破了,于扬的伤也早就好了,但是那位明王爷却依然坚持不懈地往于府跑,郑华带着有些神奇地表情看着他从一只“肥猪”变成一只“瘦猪”……虽然还是“猪”,还是有点肥……
所以说,减肥就要在适量运动的同时控制饮食啊……情儿是不是故意的?这位王爷吃了十多天的粗粮了……并且,还有爱上玉米高粱的倾向……
关于减肥,郑华虽然算不上胖但也不瘦,记得刚成亲时某日夜晚,她揪着自己的肉感叹自己过于肥了,于扬只是说抱起来正好,于是某人再也没有减肥的念头了。
郑华觉得明王爷就是黔驴技穷里的那只可怜的驴子,一开始情儿多怕他啊,自己也是一见他就跪,而现在,情儿已经站在他肩膀上了,离头一步之遥,这还是情儿脚下留情才没踩到他头上的……
现在连这位明王爷的侍卫,整天跟着他晃的那群人都几乎和于府的人混熟了,好在明王爷状态特殊,又和于扬一起长大,才没有别人质疑什么,只是,鉴于于府银钱不多,明王爷等人不得不在情儿的“提点”下付出饭钱,确实是“提点”,至于“提”哪个“点”,情儿一向喜欢明王爷的招风耳,然后暗地里……
其实最先出主意的是郑华,情儿的胆子,也是在郑华的灌输下大起来的,不然,一个传统教育下的小姑娘还真不敢对一个王爷做什么。
可怜的王爷,还觉得郑华和情儿是仙女哩……

现在郑华和情儿的关系是极好的了,虽然依旧主仆分明但是到底是常常坐下来说说话的,当初情儿的作用一目了然,郑华曾经很不乐意,但是成亲半年了,于扬确实对情儿没有什么想法,而情儿也没有什么想法,她也确实就不怎么在意了,想来于扬也不是注意外貌的人,自己每天早晨爬起来的时候那个蓬头垢面的可怕模样……郑华甩了甩脑袋,要相信情人眼里出西施啊,于扬那一身的疤痕她不是也没嫌弃反而觉得很配对方的气质么……另外,她就不信莫亦菲早上起床的时候也是那么光鲜!

在郑华怀孕之后,于扬就专门请了一个有经验的嬷嬷到家里照顾郑华,郑华是觉得没必要的,还会浪费钱,毕竟于扬的俸禄不算多,即使有不少皇帝的赏赐也应该省吃俭用,但是于扬很坚持:“我娘生我的时候家里一个人也没有。”

这个郑华是知道的,当时于德打仗去了,戚素心独自在家……
看到于扬的表情,郑华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恩,这几章写生活吧~~ 
  朝云禅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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