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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悟道天龙-第3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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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炼都失去了吸人内力的最大作用。
  其中原理,就像男人最怎么修炼都不生不了孩子。顶多成为另一个东方不败。秦朝怀疑‘天山童姥’巫行云的‘八荒**唯我独尊功’便是因此而来,只可惜。终究还是没能成功转化。
  甚至怀疑,现在西夏国‘皇太妃’李秋水的小无相功也是因此而来,但试验的是另一条不男不女、亦男亦女的中庸之道,只可惜,也还是没能成功转化出另一套北冥神功来。
  可是这么一来,‘欲练神功,挥刀自宫’,《葵花宝典》便有了新的由来,而非真的是为了那些太监。但它还是没有能够完全获得成功,否则就不必要求修炼之前先自宫。
  虽然它们都没能成功转化为另一套给女人修炼的北冥神功,但都在某一方面超越了北冥神功。特别是《葵花宝典》,这让秦朝想起了明朝的东厂、西厂,太监横行天下。
  做男人竟然不如做太监,国人的根从此中断,再难接上。就算接上又怎样?
  这么一想,秦朝有一种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成败全都压在了自己身上的感觉。
  做主人竟然不如做奴才好,那已经不算是最大的中国病。这是历史的转折点。
  秦朝再不敢有任何一丝小瞧了北冥神功,无形中的影响才是它最大的杀伤面。
  “女人的北冥神功少不了通过男人来吸收各种各样的内力,而男人的北冥神功亦少不了通过女人来阴阳调和、转化自然、混元一气。这才是最自然和谐的一种状态,何必非要让月亮变成太阳。”木婉清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闪过秦朝的话。
  不知为什么,心里还是非常地不甘心,总觉得还是自己吸收内力的好。这种念头就像一个魔鬼,老是想诱惑自己犯罪。明知它不好,还是免不了受它诱惑,一次又一次想试着自己修改北冥神功。
  可是,到了自己动手,却连改动一个字都难得吃不下饭。改来改去,总不如原版好。
  不过这早在意料之中,自家那功法都改不了,怎么改得了逍遥派的顶尖功法。
  只是看秦朝那轻松样儿,实在是气不过想要试一试,一试再试,丢尽了脸。不服都不行呀!
  “你也要给我改出个《御男心经》。”在床上,木婉清也开始大胆了起来。
  “你以为我是神!期望还是放低些的好。”秦朝依旧是痛并快乐着,“不过,心经比禅功又更接近我的心功……”不得已又开始长篇大论,转移阵地。
  木婉清不时陷入心跳回忆中,不时跳出来回到眼前。
  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或许这就是他那心功的起始。
  “神农帮的帮主司空玄,无量剑东宗掌门人左子穆,就算不是什么习武天才,在同辈之中,无疑都是百里挑一的佼佼者,修炼的功法在本帮本派中都数一数二,再加上其它资源辅助,几十年修炼而来的功力,本来都应该远在我之上。我是不像他那么懒……”
  “在内功上,却谈不上有多专注、勤奋。转眼间却来了个大逆转,功力翻倍,内功使所有武功威力又翻,轻功用登天步一步登天,为什么还是不知足呢?不为什么!”
  钟灵也在想,但想的不是自己修改北冥神功,而是什么时候才能跟秦朝再次‘合体’双修北冥神功,最好是更为亲密的那样,能将神功威力更大程度发挥的那种。
  到底是那种?
  钟灵努力展开想象,才一小会就又想到了三种很值得一试的新方法。
  “秦大哥,你是世上最好的大哥,却也是世上最坏的夫君。女人都绝不喜欢浪费青春等待,那样只能眼睁睁等着希望越来越小。这道理太简单了,你难道会真的不懂吗?”
  “为什么,一定要上了床,结婚生子,才算是秦大哥的女人?”钟灵转而开始怪自己思想不纯洁。可越是这么想,脑海里越是冒出那些男男女女的画面,身体又开始出现那些不该在现在出现的奇妙反应。有了第一次,还渴望第二次,第三次……
  没完没了。
  前些日子,轻功一直在增长,那些画面也一直在几何倍增长,那些反应亦随之出现,频繁起来。对付它们,想什么办法都不好解决,想都不想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登天步表面上最厉害的是那招一步登天,最管用的却是带动基本轻功的修炼。这才是真正使身体变得越来越身轻如燕的好法门。这是更让人放心的增长,实打实地的进步。
  兴趣果然是最好的老师!所以这段时间,轻功的进步确实很快,而且还很愉快。
  一步登天的极限很难再有什么大的增长,轻功的基础却正在变得越来越牢固可靠。听秦大哥说,这是下限。轻功的下限像走路一样更为本能,好似越来越不像轻功的轻功。
  什么是轻功?
  父母解释了一大堆都解释不清,秦大哥只用了两块磁石就将之解释得一清二楚。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秦大哥说的果然又没错。但这兴趣?这是兴奋还是兴趣?
  “该死的李老头!”钟灵暗骂。如果不是那一次偷窥,从此就上了瘾,轻功最高都只会像之前一样努力避开,而不会一次又一次让各种借口找上门来,自己却藏在门外。
  念头一转,偏偏木婉清就能忍得住!为什么?
  听他言下之意,修炼小无相功的人,似乎那方面的**会比正常人猛烈十倍以上。虽然自己修炼的不是那小无相功,却也是同属那一脉。原来武功不但能影响人的相貌和性格,竟然连这都能影响,越厉害影响越大……
  这好像还叫正常。
  只要不是自己思想肮脏,十倍就十倍,百倍都不用怕,怕什么?
  只要是人,不都得结婚生子吗?否则全天下人都死绝了才干净。
  目光再次聚集在擂台上,钟灵越想越觉得自己可笑。闪电貂在一旁蹦蹦跳跳个不停,一双小眼睛对着秦朝的右腰直射红光。秦朝剑下,没有谁吃过的亏能胜得过钟灵的宝贝闪电貂。
  它因此而变得越来越聪明机智,弄得钟灵都不好意思再老是将它装在皮囊。那多没自由!想想都觉得以前对不起它。其实它早就能够独立自主,不需要主人再费心找毒蛇喂养。
  秦朝为了保护闪电貂,曾经装模作样给它卜了一卦。(未完待续。。)


 第十六章 相对论万毒之毒

  “你如果不想让它被万毒之王吃掉,在它有能力战胜万毒之王之前,最好别让它离开身边百米之内。”
  闪电貂一样将他那话听在耳中,完全听懂是不可能,但现在却有可能懂了不少。
  自从秦朝卜了那一卦,在钟灵身边百米之内,闪电貂得到了从未有过的自由。
  但钟灵知道,就像自己长大了不喜欢老呆在家里,它更加向往百米之外的自由。
  钟灵偶尔还是会给它一些百米之外的自由,但因为骗不了彼此间长久形成的感应,很容易引它反感,只好让木婉清或母亲帮忙秘密跟踪、保护它。
  不好经常麻烦别人,所以只好偶尔为之。
  秦朝觉得钟灵花在它身上的心思太多,影响了武功的修炼,所以书中闪电貂的死并不是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它现在还活着并不是对钟灵只有好处,没什么坏处。
  知了书中闪电貂完全不是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之敌,若不想办法拯救它,良心越来越感到不安。在它成长为莽牯朱蛤之敌之前,想让它先躲一躲,却好像又是在好心办坏事。
  保护女人,身为男人有什么好说,可是保护闪电貂,秦朝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
  为了预防莽牯朱蛤那种毒王在附近害人,专门找了些巨毒之物放在自己房中引诱。做起来才发现毒物不怕不毒,只怕解不了毒。见血封喉是可怕。却并没想象中那般神奇。
  随便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跟毒物混一块,就不怕不毒了。如果还觉得不够,就在臭水沟里随便捞些加入进去。如果还嫌不够。再磨些金属粉加进去。总之下毒容易解毒难。
  毒死容易,救活难。这才是毒术最可怕的地方,太容易入门!太容易制毒!太容易害人!
  书中的无涯子有可能先是练功走火入魔,再加上中了剧毒,又接二连三中这毒那毒,然后就有了理由被二徒弟丁春秋偷袭得手。丁春秋的武功在他面前或许不值一提,但若借助最得意的毒功。而且不怕毒不死,不怕没解药,只求管用就好。那就容易多了。
  回到现实中,就算丁春秋那种人的毒功对无涯了不管用,对自己不管用,对自己身边的人难道也不管了么!眨眼就毒死了还不是最可怕。最怕就是……秦朝越想越心惊胆颤。
  为了更好地研究解毒。突然下决定抓一只万毒之王来,自己养着做试验。
  秦朝不好坐在家里干等,不如把闪电貂赶出门做那诱饵,赌上一赌。
  只一句话,闪电貂便如愿以偿成功地离开了钟灵的控制范围,却踏入了它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之中。直到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钻入一个早就为它准备好的葫芦之中。
  秦朝从此多了个宠不起的宠物,总比让它继续呆在外面害人要好。
  此举至少让不少人逃过一劫,但具体是谁。事实已经无法证明了。
  要证明就要死人了,闪电貂也只好像书中一样死了。现在。闪电貂第一时间就回到钟灵身边。从此只要有秦朝在的地方,它绝不主动离开钟灵身边百米。
  却不知逃过一劫,命运大改。要不是它最近受多了欺负,这诱饵的工作都很难胜任得了。但那似乎怪不得秦朝,是它自己先来惹秦朝,还特记仇,一而再,再而三地偷袭。
  那黑皮葫芦从此挂在了秦朝的右腰上,左腰上早就挂了个用来修炼酒功的白葫芦。
  这出葫芦计说出来挺简单,用来对付莽牯朱蛤却已足够,除非它能跑得比闪电貂快。
  此计的初稿其实也是来自小说《天龙八部》,把段誉的肚子换成了一个上半边钻满了小孔的葫芦,把那成就了书中丐帮下一任帮主游坦之的昆仑雪山千年冰蚕换了。
  书中成就大理后代皇帝段誉百毒不侵之体的无量山‘万毒之王’莽牯朱蛤刚一出场,就又倒了大霉。不管是比智慧,还是比速度,它的表现都明显不如才三岁大的闪电貂。
  在钟灵母女怎么都不肯相信闪电貂会不如它的情况下,秦朝冒险试验了一回,只是随便在它身上用针取了一点毒,混在闪电貂的食物里,闪电貂就差点像书中一样挺了尸。
  试验之前,秦朝心里面其实已经很清楚,以她们母女俩对毒术的精通,绝不可能是完全不信,更加地见猎心喜罢了,比常人更加忍不住想要见识一下‘万毒之王’莽牯朱蛤的神奇。
  有自己代劳,她们自然更加不忍心亲自对闪电貂下那毒手。
  闪电貂原也称得上是毒中之王,而且还是专人培养的特殊毒王,却突然被这么小瞧,她们心里肯定都还憋着一股气。‘万毒之王’听起来恐怖,但若不是亲眼见识,少不了对它抱有怀疑和不服。
  何况在毒功方面,秦朝有什么权威?
  免不了又会遭受权威的挑战,很自然。
  那也难怪!别人的权威理该不如他吗?
  万劫谷若不把主要精力花在毒功上,武功怕是早已更上一层楼。但若只论杀人,可能还不如把无名的混毒混在一块后可怕。毒功这玩意入门太容易,精通太难。
  不研究则已,否则不是半途而废,便是越陷越深。陷入越深,便越不甘心就此罢休,越不愿承认在同一领域内自己会不如别人。若说这就是傻,那秦朝学医也是傻。
  他现在又分心研究毒功,更是傻上加傻。但他最傻都比不上那位据说对各行各业无一不精的逍遥派掌门无涯子傻。但也只有那种最聪明的脑袋,才有实力能傻到那种程度。
  非要找个研究毒功的理由,秦朝不是找不到,其实解毒也还在医术的范围之内。
  非要给自己找个反对研究毒功的理由,其实光是医术中的这一分支,就已足够。
  足够让所有人勤勤恳恳地忙上一辈子都还绝对忙不完。痴心绝对!不用再怀疑。
  若非秦朝和钟灵母女对解毒都颇有一手,试验前早已准备充分,闪电貂已经被那一丁点毒给毒死。好运逃过了一死后,闪电貂因祸得福,身法更灵活、迅猛,毒性变得更加剧烈和复杂难解。
  从此,它像初恋般惦记上了秦朝右腰上那黑葫芦。比钟灵母女还见猎心喜,对平时喜欢吃的那些毒蛇表现得越来越不屑。或者说,它吃了这么多年毒蛇,终于开始挑食了。
  秦朝已经不只一次对钟灵说:“其实闪电貂最厉害的不是它的毒,而是它的速度。”
  江昂、江昂、江昂……擂台上,秦朝那挂在腰间的葫芦里又传出了牛吽般的巨吼。
  秦朝取下左腰上挂着的酒葫芦,拔开塞子,往右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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