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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大帝传-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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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常识》第七章--魔法与性格

伊莉躲着我,而我没有躲着她。因为我们之间有一个躲着对方效果就完全可以达到了。

马迪尔对此毫无察觉。而阿拉卡在第二天晚上忧心憧憧地对我说:“公子,伊莉郡主会不会变心了?这些天她都一直躲着你。要不要我去监视一下我同学的堂哥?”

我笑骂了阿拉卡一句。那种事情放在心里默默回味自有一番滋味。如果我把那件事说出去,伊莉会害羞的。古代东方有句话叫老羞成怒。伊莉的害羞底线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显然我没必要试验一下如何才能触及她生气的底线。

又过了好几天,伊莉见了我还是红着脸,看来关系恢复正常的重任只有我来扛了。

就这样再去找她其实也无所谓。但是我想送她一件礼物。上次伊莉得到极品红宝石时高兴的模样,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

送她什么礼物好呢?

红宝石?不说这次必然不会象上次那样使她高兴,我也买不起啊。想了想,我突然想到一个我本来早该注意到的问题。

好险,幸亏现在想到了。在离开塞斯公国时,她没带贴身女侍。在那种差不多逃亡的情况下,带贴身女侍确实不合适。但到圣华已经好些天了,虽然伊莉可能前些时候没有贴身女侍已经习惯了,因而忘了提起。我敢确定这一点。如果她想到了,是绝对不会顾及什么生活费不多之类问题的。但是由我送她一个贴身女侍,这就表明了我对她的体贴。

圣华学校有个特点非常好。它不存在生硬的上课制度,你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上课和上哪位老师的课(只要是与你等级相符即可,例如初级班只能上初级的课程,中级班只能上中级课程。)。只要你能在规定时间内升级,哪怕你一天课不上都可以。我喜欢这种制度。第二天,我没有上课而直接去了奴隶市场。

就象任何普通商品一样,奴隶也是分等级的。老弱病残没有特别技能的,一个英镑就可以买一个。他们也最多只能看个门,扫扫地,干点简单家务什么。但是由于便宜,一些普通的家庭偶尔会买一个。普通的,多数是农场主买去干农活;再强壮些,一般是各类矿场主的所爱;有特殊技能或年青貌美的奴隶价值最高。科洛斯总共才一千多平方公里,并非农业国,工业也不强。它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圣华学校的收入,它的二万多学生一年可以提供四百多万金币的学费。商业税收反而列在第二。在这种情况下,圣华的奴隶市场主要提供的是最后一种,需求决定市场嘛。

揣着怀里的两百枚金币,我漫步向目的地走去。到了市场,这里并不热闹。也许是科洛斯的自由风气导致人们对使用奴隶不很感兴趣吧。台上站着大约三十多个奴隶。我看了看,其中有几个还可以。别的买家一般都会对自己中意的奴隶仔细检查,但我去不喜欢那样,受外公的影响,我对待奴隶也很和气。奴隶的身上都挂着号码和价格,因而我走了交款台付了三十个金币,然后领了人准备走。

“主人,您能否把我父亲一起买下来?”新买的叫兰妮的女孩怯生生地对我说,她的眼里还含着泪。在塞斯的时候,我也曾逛过那儿的奴隶市场。圣华比塞斯文明多了,那里生离死别的场面经常出现。父亲离开儿子,母亲与女儿分开,即便是家生奴隶(即奴隶的子女,生就来的身份就是奴隶),也往往会因为这种分离而痛哭流涕。而那些因为还不起债或是犯罪成为官奴的人,更加会因为这种情况痛不欲生。我不喜欢这种情况,因而问明兰妮谁是她的父亲后,便买下了她的父亲。

兰妮的父亲高且瘦,眼神尖锐,鹰钩鼻子架在削瘦的脸庞上,看来很有精神。还好兰妮不象他。买他的时候,卖主特意叮嘱我说,之所以他的价格只需要一枚金币那么便宜,是因为他桀傲不驯,不容易使唤。

我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兰妮的父亲重重地哼了一声,倒是兰妮赶紧告诉我她父亲叫乔。格里恩。听兰妮的说话方式,她倒好象受过一定的教育。因为一般的平民不注重姓氏,介绍时只会介绍自己的名。我好奇地问兰妮:“你们是贵族?”兰妮垂下头,难过地回答:“我们原本是法兰西奥的贵族,因为得罪了三王子,被贬为奴隶,后来被奴隶贩子带来这里。”

怪不得兰妮气质那么好。可怜的贵族小姐,一下子从人上人成为了人下人。我又转过头问乔:“你会武艺吧,我一见到你就觉得你和我外公一个家将很象,不是指模样,而是指一种武将的气质。”

乔满怀敌意而大声地说:“我原来是梅卡鲁斯城的副守备!”

我点点头,这和马迪尔的父亲官职等级一样。没想到只用一个金币居然可以买到这样一个人。我拿出钥匙,打开乔的脚链和手铐。“等会儿我们去圣华的市政厅,将你和你女儿由奴隶释放为平民。不过我希望你和你女儿继续为我工作。我有个女伴需要侍从,她是一个公国的郡主。要知道郡主的贴身女侍也是贵族,并不辱没你女儿。至于你,可以成为我的家将。我是一个伯爵的继承人。”

乔惊疑地看着我,活动了一下手脚。他看了看兰妮,兰妮点点头说:“我愿意。”

乔突然跪在我的面前,“我,乔。格里恩,愿意将生命交给主人!主人的任何命令,我都将尽全力完成。若有违此誓言,甘受到天神的处罚。”说完,乔有点尴尬地抬起头问:“主人,你的名字叫什么?”

我失笑。一个卤莽直性的人。但愿兰妮没有他那样的性格。

办完奴隶自由手续后,我们往住处走,乔看着我的眼光有些狂热。作为一个曾经是贵族的人,被贬为奴隶后,他的人生可以说不再有希望了。纵使因为某种原因他能够得到自由,而以前的作为贵族生活习惯后,平民生活会使他难以忍受。现在我显然成了他的救世主,所有我能够理解他的心情,不过我还是暗自希望他能够稍稍收敛自己的感情。被一位美丽的女士用热情的目光注视显然比被他这样的目光注视更易让人接受些。

回到住处,他们都下课了。阿拉卡和马迪尔莫名其妙地望着我身后的兰妮和乔,我含笑走向伊莉。伊莉的目光中也带着惊奇,我笑着对她说:“我的生日快到了,为了庆祝,我送你一位贴身女侍。”

马迪尔显然弄不明白,他悄声问阿拉卡:“过生日不是应该收生日礼物吗?为什么兰特却是送礼物?”

阿拉卡不屑于回答这种简单的问题,没有理会马迪尔。马迪尔只得接受思维紊乱的现实。

伊莉的目光变得有些迷蒙了。哈,我都有些佩服自己了。三十个金币达到的效果比上回三千金币达成的效果还要大。

强捺住心中的愉悦,我作出随意的样子向大家介绍:“他叫乔。格里恩,现在是我的家将。她是兰妮,乔的女儿。这位是伊莉。塞斯郡主,但是不要对别人说。郡主的身份现在需要保密。”我指指马迪尔又指指阿拉卡,“我的近侍马迪尔。哈伯,我的贴身仆人阿拉卡。”

乔看了看大家,显然他对马迪尔的兴趣比对伊莉更大。他径直走向马迪尔,“你已经拥有斗气了?”

马迪尔点点头。乔大喜,“马迪尔,我们出去比划比划吧。”

对于这种提议,马迪尔自然不会拒绝。两位武士欢喜地出去了。

我朝阿拉卡使个眼色,然后对兰妮说:“你跟阿拉卡出去,让他告诉你睡房在哪里。”

只剩下我和伊莉两人了。伊莉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扑向我的怀中,呢喃道:“你对我真好。”

“你是我‘表妹’嘛,不对你好对谁好呢?”

听了我的调笑,伊莉轻捶我的胸口,大叫不依。

可惜令人遗憾的是,当我想重温她红唇的甜蜜时,她居然敢挣脱我的怀抱逃跑。没有追她,是因为当时我满足地看着她的背影,陷入了一种不可救药的痴呆状况中。

阿拉卡对于乔的观感如何我不知道,但第二天早上看见马迪尔鼻青脸肿而又咧着嘴笑的样子,可以知道马迪尔一定对我新收的家将非常满意。阿拉卡对于马迪尔这副模样非常感兴趣,因为从前曾被他揍成过那副模样。虽然与马迪尔的关系也成为了好友,但看着马迪尔的脸,阿拉卡还是忍不住鬼头鬼脑地笑了。

在准备去上课时,马迪尔倒底忍不住对我说:“兰特,乔的本事真不错。昨天和他对打了好几次,我都撑不过三十招。你哪里收的这么厉害的人?他至少拥有迅剑士的等级。步战的情况下,我父亲虽然已经接近白银骑士的实力,但也多半打不过他。”没等我回答,马迪尔自言自语说:“有这样的陪练,我的进步可就快多了。也许我该考虑去通过骑士的考试了。”

作者语:无意看见一篇文章在排名榜上——《大帝风云录》。因为与我的文章名字相似的缘故,下载后看了看。其实不过是文风不同嘛,有什么了不起?

读者群暴走。无数西红柿、烂鸡蛋飞来,拌随着“那小子还嘴硬,揍他!”、“要帮他一把,把他打打清醒!”

:)

第一部 第十三章

尽管诚如14191003256号文件所言,克洛斯可能不象马迪尔、阿拉卡同兰特的关系那样毫无间隙可利用。但克洛斯拥有的忠诚品质与任何一个出色的骑士相比,也毫不逊色。在大陆历1418年5月2日至9月11日的卡敖奇围城战中,城市几度险些被攻破,城内原有1000千多士兵,到卡敖奇被马迪尔率领的大军解救之时,只剩下200多人。当时兰特仅仅拥有三座城市,克洛斯却毫无背叛或投降之意。目前想要策反克洛斯,难度实在太高。不过克洛斯似乎对塞斯公国女公爵的忠诚心更甚于兰特。或许我们应该从这个方向找出突破口。

--对于《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91003256号文件的批示》

连续几周的平静而又愉快的生活终于被克洛斯打破了。

他又约我去那个小树林。

天啊,谁来救救我?被女孩子约,也许我会陷入是否应该保持对伊莉忠诚的困扰中。但总是被男性约,我好烦啊。

烦归烦,好奇心还是促使我去了那个小树林。

克洛斯似乎在那儿站了很久,走到他身后时他还是没发觉我。我恶做剧地想:如果用一根大木棒将他敲昏,他一定不会知道是谁干的。

我轻咳两声,他还是没反应。真是气人,非要我大声用力咳吗?要是被别人看见,还以为我得了重伤风呢。我只好拍拍他的肩,他终于清醒了。

他转过身面对我。

奇怪的是他已经足足打量了我五分钟了,还是没有说话的意思。在他的目光下,我开始胡思乱想:他不会因为受刺激过大,改变了喜欢的对象,对我产生了兴趣吧。听说世界上有这样的人。

无聊的注目礼终于结束了。“我知道伊莉小姐是贵族。即使她不是你的未婚妻,他大约也不会看上我。”

唉,一个好好的小伙子,现在怎么就一下子变得那么沮丧呢?爱情的魔力可真大。

对于一个看来不会造成伤害的对手,没必要落井下石。

“你的外表俊朗,气质高雅。仅仅从外表看,伊莉小姐也会选择你。”

这时我仔细看了看克洛斯。至少和阿拉卡比起来,他外表上实在是可以占很大的上风。阿拉卡别的倒没什么,只可惜脸胖乎乎的、个子也不够高。而克洛斯长得不错,眼睛虽然给人一种有点眯着的感觉,但另有一份味道。五官很端正,再加上一头浓密的黑发,用上英俊两个字毫不夸张。

我想知道克洛斯倒底想和我说些什么,因而仍旧没有说话。

“我只想和你比试一下。假如我可以打败你,那么我至少可以找回一点自尊。”

听到克洛斯的这个提议,我愣了愣。

仅仅是比试的话,那我倒是不方便选择格斗。但兰仆告诉过我,我现在已经可以使用三级魔法了。能够使用三级魔法,已经具备了通过高级班考试的能力。我的问题在于虽然拥有使用三级魔法的实力,但毕竟仍旧是个魔法初学者。由于好奇兼炫耀实力的虚荣心,这些天我去图书馆找魔法书,专门看过流星火雨的相关知识。我对着克洛斯使用流星火雨,假如这个魔法使用成功的话,他多半会丧失性命。但越是高级的魔法,需要准备的时间就越长。使用流星火雨凝聚魔力加上念咒的时间,对于我这样的初学者,可能需要二十多秒吧。假如在这段时间内克洛斯朝我扔一个火球或使个风刃术,我该怎么办?

大脑紧急运作,终于在排除若干方案后,我选择了一个最佳的办法。

兰仆说过,最好的办法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而克洛斯看起来也是个死脑筋(看到克洛斯,我觉得某些方面他与马迪尔很象,后来的事实也证明的确如此。帝国三犬中,马迪尔与另两个关系都很好,而阿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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