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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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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鸿胪寺志》·四卷(江苏周厚堉家藏本)
  明桑学夔撰。学夔,濮州人。万历壬辰进士,官光禄寺少卿、摄鸿胪寺事。
  明初置侍仪司,洪武九年改殿廷仪礼司,三十年始改为鸿胪寺。永乐北迁,乃以故署之在留都者加“南京”二字,而仪礼亦因之有繁简隆杀。其后竟习简易,故学夔创为寺志,以复典章之旧。然昧於取裁,不谙体例。属官考语,备载於册。
  而卿丞诸人之传,率全录焦竑《献徵录》旧文,漫无删节。至以王守仁曾官此职,遂以良知讲学语书之累牍,尤支蔓之甚矣。
  △《官制备考》·二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旧本题明李日华撰。日华有《梅墟先生别录》,已著录。是书因明代官制,而上溯历代之沿革,大抵取备书启之用。舛漏颇多,不足以备考证。末附文武爵秩数条,并著京外官之称呼,尤未免於弇陋。疑日华未必至此,殆坊贾托名也。
  △《续宋宰辅编年录》·二十六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明吕邦燿撰。邦燿字元韬,锦衣卫籍,顺天人。万历辛丑进士,官至通政司右参议。邦燿既刊行宋徐自明《宰辅编年录》,复作是编以续之。起宁宗嘉定九年,终卫王昺祥兴二年。其体例皆仿原书,而详略失宜,远不及自明之精核。盖此书大旨在纪拜罢岁月,以备考证。至其人行事本末,则史家自有专传,原无庸复引繁称。自明於每人略述梗概,最为得体。邦燿乃并朝廷之事广为摭录,正史以外,并据诸说以附益之,泛滥殊甚。又自明每人具载命官及罢免制词,足徵一朝典故。嘉定以后,虽无专书可考,而见於南宋文集者,尚有流传。邦燿不能蒐辑增补,而反斥其有无不足重轻,尤为寡识。至如元顺帝为瀛国公子,不独说本荒唐,亦与宰辅编年全无关涉。乃亦累牍连篇,词繁不杀,真可谓漫无体要者矣。
  △《南京工部志》·十八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朱长芳撰。长芳,上海人。南京国子监生。天启初编修神宗、光宗两朝《实录》,博采志乘,诸部寺旧无志者,咸创为之。南京工部尚书何熊祥,因使长芳辑旧牍为此编。
  △《南京都察院志》·四十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施沛撰。沛始末未详。其修此书时则为南京国子监生。时董其事者为操江副都御史徐必达,亦天启初因修两朝《实录》而作也。
  △《南京行人司志》·十六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翁逢春撰。逢春,吴县人。南京国子监生。分《诏命》、《建官》、《公署》、《仪注》、《奏疏》、《年表》、《列传》、《艺文》八门。董其事者为南京行人司左司副彭维成。前有维成序,序末私印作“万历给谏”四字。考维成字元性,庐陵人。万历辛丑进士,以刑科给事中谪是官,故自标此目。然既志行人,宜以行人为断。是书乃载维成为给事中时奏疏,是六科志,非行人司志矣;又载维成一切来往书牍,居《艺文》十之五六,是维成之别集,非官书矣。殆全不知体例为何事也。
  △《留都武学志》·五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徐伯徵撰。伯徵字孺台,海宁人。万历己未进士,官至扬州府知府。明之武学,建於正统壬戌。因御史彭勖之请,选教授、训导等官以专教京卫武官之子。
  有南京国子监祭酒陈敬宗所撰碑,备载始末。是编乃天启三年伯徵官南京武学教授时所著,分《建置》、《典礼》、《制令》、《职官》、《选举》、《人物》、《艺文》七门。
  △《明文武诸司衙门官制》·五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有题词,称官制旧有成书,久而多讹。近两淮运司翻刻者,彼善於此,而未尝订正,亦非善本。因照《会典》、《一统志》及现行事宜采辑成编,以广其传。末署“新喻县丞陶承庆校正,庐陵县末学叶时用增补”,乃江西书贾刊行之本也。所列官制,大抵以万历初年为断。第五卷内附载上任选择日期,而并列天体、赤口日等图。弥为猥杂,殆不足讥。
  △《官爵志》·三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明徐石麒撰。石麒字宝摩,嘉兴人。天启壬戌进士,授工部主事,忤魏忠贤削籍。崇祯中官至吏部尚书。南都破后,不食死。事迹具《明史》本传。是志述有明一代官制,历引前代沿革,互相参证,引据颇为详核。然大抵为《通典》、《文献通考》所已具。
  △《古今官制沿革图》·(无卷数,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王光鲁撰。光鲁有《阅史约书》,已著录。是书载秦、汉迄於宋、元,凡官制之升降沿革颇详悉。而限於尺幅,考据亦多所未备。明宜兴路进校刊金履祥《通鉴前编》,首列古今官制,未著撰人姓名。今校之悉与此合,盖即光鲁本也。
  △《明官制》·五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备录明代直省各府州县文武官员品秩,暨道里远近、编户多寡、到任期限。皆采之《明会典》及《一统志》诸书。盖坊间所刊,以便仕宦之检阅,不足以言著书也。
  《历代铨选志》·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国朝袁定远撰。定远里贯未详。此书其官吏部文选司郎中时作也。历叙各朝铨政选举之法,略而寡当。如叙魏晋九品官人之制,而失载《汉志》限年之沿革。
  宋分四郡、馀郡之岁举,梁代中正之废置,后魏之中正与吏部并铨,皆历朝铨选之制,悉略而不叙。金、元铨政,载於史志甚详,亦概略之。至谓明兴立制,入仕之途有三:进士、监生、吏员。不知明初三途并用,乃科举、荐能、吏员三途。
  其时应荐者或以贤良方正,或以儒士,或以秀才,或以人才,皆官至卿辅,非尽在监之监生也。
  △《历代宰辅汇考》·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万斯同撰。斯同有《声韵源流考》,已著录。是编取秦、汉以迄元、明宰辅,分职系名,以便检核。其於官制增损异同之处,亦间附案语,颇为简明。
  然不著拜罢年月,视诸史表例颇为简略。又如唐代使相,以其为藩镇加官,俱不载录,是也。然如李克用、朱全忠、王智兴、李载义、韩建等之位冠三师,亦只属优以空衔,并未尝入辅左右,而顾一概列之。则义例亦未能尽归画一也。
  △《铨政论略》·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蔡方炳撰。方炳有《增订广舆记》,已著录。是书专论唐、宋二代铨政,颇为浅略。如谓侍郎起於隋,不知梁天监三年已有侍郎之设。谓唐选官必试於吏部,不知五品以上之不试。至接承他姓以应调,乃五代时弊政,唐时鲜有。宋时科目甚多,专举经明行修、贤良方正二科,更见挂漏。唯所议明末专拘进士资格之弊,立论颇确云。
  △《文武金镜律例指南》·十六卷(内府藏本)
  国朝凌铭麟撰。铭麟字天石,杭州人。是书成於康熙辛酉。自文武仪注品级,以及莅任居官事宜,无不备载。又发律例大旨,而以相传之案牍为之证据,盖亦为初仕者设也。
  △《南台旧闻》·十六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黄叔J瀛‘有《南征记程》,已著录。是书详述御史典故,凡十三门。每事各注所出之书,颇为详备。其曰“南台”者,据王士祯《分甘馀话》“今都察院可称南台,不可称西台”语也。
  ──右“职官类”官制之属,四十二部,三百五十四卷内三部无卷数,皆附《存目》。
  △《牧民忠告》·一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元张养浩撰。养浩有《三事忠告》,已著录。此即三事中之一种。魏裔介摘出别行,非完书也。
  △《官箴》·一卷(左都御史张若溎家藏本)
  明宣宗章皇帝御制。自都督府至儒学,凡三十五篇。前有宣德七年六月谕旨一道,称取古人箴儆之义。凡中外诸司,各著一篇,使揭诸厅事,朝夕览观,庶几君臣交儆之道。盖当时尝以颁行者。嘉靖戊戌,南京国子监祭酒伦以训,复刊布之。后载宣宗御制《广寒殿记》一首,《玉簪花赋》一首,诗二十七首,词曲二首,不知何人所附。丛杂不伦,殊乖编录之体。
  △《牧津》·四十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祁承《火业》撰。承《火业》字尔光,山阴人。万历甲辰进士,官至江西布政司参政。其书采辑历代循吏事实,分类编次。首列《缉概》一卷,分为五目:一《考名》,二《稽制》,三《述意》,四《论世》,五《辨类》。以下凡四十四卷,分《经济》、《消弭》、《匡定》、《节义》、《当机》、《惠爱》、《化导》、《勤节》、《集事》、《政才》、《政术》、《真诚》、《清德》、《砥躬》、《风力》、《守正》、《严肃》、《敦厚》、《忠信》、《明决》、《得情》、《察奸》、《矜慎》、《平恕》、《执持》、《识见》、《崇体》、《任人》、《治赋》、《救荒》、《诘盗》、《儒治》三十二类。每类前各有小序。徵采既广,不无烦碎丛杂之病。
  △《明职》·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吕坤撰。坤有《四礼翼》,已著录。坤於万历壬辰以佥都御史巡抚山右,作此编以申饬属吏。自弟子员之职,至督抚之职,统十八篇。於省府州县职官利弊得失,言之甚悉。
  △《仕学全书》·三十五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明鲁论撰。论有《四书通议》,已著录。是书初名《闻见录》,以明代官制法令,仿《周礼》六官分类编载,各附论断,盖亦备场屋对策之用者。分上下二编,上编为六部大政,下编则自京朝直省各官职守,终於掖庭、宗藩。
  △《政学录》·五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国朝郑端撰。端字司直,枣强人。顺治己亥进士,官至江南巡抚。是编原本吕坤、余自强两家之书,而参酌之。内而阁、部、科、道,外而督、抚、司、道、守、令,应行事宜,咸载利弊。
  △《为政第一编》·八卷(内府藏本)
  国朝孙鋐撰。鋐字可菴,钱塘人。其书所载皆州县职事。分《时宜》、《刑名》、《钱穀》、《文治》四类,条目琐碎,议论亦鄙。盖幕客之《兔园册》,不足资以为治也。
  △《百僚金鉴》·十二卷(内府藏本)
  国朝牛天宿撰。天宿字觐薇,章邱人。康熙中官琼州府知府。是编前为《总论》七卷,以中外职官为次。取古之称职者,略载事迹,而以历代官制沿革弁诸条之首。八卷至十卷别列《廉洁》、《度量》、《用人》、《刑赏》、《恬退》、《忠烈》、《武功》七门,亦略摭事实,挂一漏万。十一卷则载古来箴铭训颂之类,而以己作参错其中。至十二卷则自叙其粤中政绩,而以去思碑终焉。未免近於自炫矣。
  ──右“职官类”官箴之属,八部、一百七卷,皆附《存目》。
  
  卷八十一 史部三十七
  ○政书类一
  志艺文者有故事一类。其间祖宗创法,奕叶慎守,是为一朝之故事;后鉴前师,与时损益者,是为前代之故事。史家著录,大抵前代事也。《隋志》载《汉武故事》,滥及稗官。《唐志》载《魏文贞故事》,横牵家传。循名误列,义例殊乖。今总核遗文,惟以国政朝章六官所职者,入於斯类,以符周官故府之遗。
  至仪注条格,旧皆别出;然均为成宪,义可同归。惟我皇上制作日新,垂谟册府,业已恭登新笈,未可仍袭旧名。考钱溥《秘阁书目》有《政书》一类,谨据以标目,见综括古今之意焉。
  △《通典》·二百卷(内府藏本)
  唐杜佑撰。佑字君卿,京兆万年人。以荫补济南参军事,历官至检校司徒、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加太保,致仕,谥安简。事迹具《唐书》本传。先是,刘秩仿《周官》之法,摭拾百家,分门诠次,作《政典》三十五卷。佑以为未备,因广其所阙,参益新礼,勒为此书。凡分八门:曰《食货》,曰《选举》,曰《职官》,曰《礼》,曰《乐》,曰《兵刑》,曰《州郡》,曰《边防》。每门又各分子目。序谓既富而教,故先《食货》。行教化在设官,任官在审才,审才在精选举,故《选举》、《职官》次焉。人才得而治以理,乃兴礼乐,故次《礼》、次《乐》。教化隳则用刑罚,故次《兵》、次《刑》。设《州郡》分领,故次《州郡》,而终之以《边防》。所载上溯黄、虞,讫於唐之天宝。肃、代以后,间有沿革,亦附载注中。其中如《食货门》之《赋税》,载《周官》贡赋,而太宰所掌九贡之法失载。载北齐租调之法,河清三年令民十八受田输租调,而露田之数失载。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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