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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魔法通行证-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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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害怕的,他心里一蒙,脑袋一昏,拔腿就跑。

这下子,王律师愣住了,她一向自诩为超级大美女,她虽然不是放荡形骸的那种女人,可是对待性的态度也不算保守,她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男人,他们无不为她的魅力所折服,三十年来,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奇怪的人,居然在她都默许的时候,就这么开溜了。

这个小子,确实有点不寻常啊……

“难道……我真的老了吗?”她的心里忽然有些酸楚。

她当然不知道,楚歌现在简直后悔得想吐血。

严格的说楚歌这个人骨子里有很多劣根性,一是懦弱,二是胆小,三是优柔寡断,他对于女性一点经验都没有,绝对四只雏鸡,套句俗语来说,就是典型的有色心没色胆那种,王律师那种成熟女性的风情,对他来说,简直是不可抗拒的诱惑,再加上摆明了一副任君品尝的样子,楚歌刚刚那一阵,简直都不敢相信这是真事,只不过他脸皮又薄,在酒店门口被别人悄悄的看着,实在是接受不了,他逃跑绝对是一时冲动,下意识的行为,这就正如他在学校的时候,给楚叶过生日中途也是同样这么不负责任的逃跑了。

现在,他并没跑远,在那里偷偷看着远处门口的王律师,看着她红艳的唇,修长的身材,雪白的肌肤,乌黑的秀发,还有那属于成熟女性特有的妩媚妖娆的气质,心火越烧越旺,一万个想要重新回去跟他的王姐继续未完成的大业,可是看到王律师脸上的笑容一消失,他那点小小的勇气,就又化为乌有了。

“好想**啊!”他在心里哀叹着,眼睁睁看着那个性感的尤物走进了酒店,这才蓦然想起来,自己还连帐都没付。

真是太失败了!

一天之后,楚歌坐飞机回到了学校。

楚歌所在的H市(写了十五万字了,总算给楚歌生活的地方给了个地名:H市,呵呵,惭愧啊惭愧)算是一个中等规模的内地城市,城市虽小,花样不少,楚歌还没走进校门,就看到门口贴上了长长的条幅,上边写着:“为体育健儿们加油呐喊,预祝第二十八届**大学夏季运动会圆满成功”,他马上就想起来,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运动会了。

说起运动会,楚歌就觉得心里难受,有些事情,是他们物理系一班的全班同学都永远忘不掉的。

大一刚进校时,楚歌他们班曾经在班长楚叶的带领下兴致勃勃的报名了几乎所有的体育项目,想要在新的生活空间里一展身手,结果,那一届比赛结束,他们班果然出名了,不过出名不是因为拿了多少冠军,而是因为一个冠军都没拿到,不但没拿到,还几乎在所有的比赛项目里做了垫底。

据说那一次牛得华在五千米跑中跑了最后一名之后,那位仅仅比他超前五秒钟的家伙还拖着疲惫欲死的身躯,在别人的搀扶下来到他身边,拍着他的肩膀,感慨万千:“兄弟啊兄弟,如果不是你,我就丢脸丢到太平洋了!多谢垫底!”

牛得华由此大怒,并在其后的日子里拼命锻炼身体,健美体形,终于成为全班第一大帅哥。

其实这倒也没什么,一般的田径比赛也没什么人去关注最后一名,可是问题在于,学校还在运动会上加了一个项目:班级篮球赛。

如果没有最后边那一场篮球赛的话,楚歌他们班也绝不至于全班同学把运动会看做心里最大的痛。

在这个工科大学里,其实并不全是理科专业,从二十一世之初开始轰轰烈烈开展的“创建高质量、综合性大学”活动,完全是一场闹剧,在红火了几年之后,造成的结果是很多学校里都出现了完全没有竞争力的鸡肋专业,并且还伴随了大量的教育资源白白浪费,在楚歌他们学校,就堂而皇之的有一个小小的“语言文学分院”。

语言文学分院,很显然是几乎全由女孩组成的队伍,她们虽然读的是这所学校里最没前途的专业,可是受到的倒是公主级的待遇,对于这一点,这要想想大学里僧多粥少的局面就可以理解了。那一次篮球比赛,也是运动会比赛项目中额外加上去的,可是这样一来,就出问题了。

其他的比赛都可以分男子组和女子组,只有这篮球比赛,其他班级根本没办法组织起女子组来,而语言文学分院却是一个非常非常极端的分院,整个分院上百人,居然一共只有三个男生,即使全部上场,也不够数,何况这一百人还要分成三四个班。

怎么办呢?领导们最后想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花木兰花大姐:妇女能顶半边天,谁说女子不如男?

语言文学分院组织了四支队伍,其中三支队伍都还有唯一的男生做种子选手,只有一支队伍,是清一色的娘子军。

这四支队伍在对付其他分院时未尝一胜,在他们自己看来,唯一的目标是战胜自己分院的对手,争取不垫底,而那支娘子军,几乎已经被公认是倒数第一的必然人选。

比赛进行到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出现了一条天大的新闻,女子甲队居然战胜了一支外分院的队伍,比分十分惊险,十五比十四,双方的投篮几乎没有成功率,导致比分如此之小,而女子甲队的取胜,据说是因为对方一次犯规,被女子甲队唯一的男选手抓住机会,罚蓝得分。

第三天上午,又爆出一条天大的新闻,女子乙队也战胜了一支外分院的队伍,据说这支队伍,正好就是昨天那一支,这一次的比分比昨天稍好,二十比十八。

第三天下午,当女子丙队以三十比二十二的大比分战胜这支外分院队伍时,已经没有多少人惊奇了。

到这时候,这一支外分院的队伍已经很有名了,当然,这正是楚歌他们的班级队伍。

到第四天上午,楚歌他们即将面对号称“最弱队伍”的女子丁队,这是一支纯娘子军组成的队伍,而且,据目测推断,这支队伍里,没有谁的身高超过一米七。

全校的同学一边哄笑一边议论:“这一次,他们如果还输,就真不是男人了。”

只可惜,这一次,楚歌他们班终于又输了,最可气的是,这一次输得实在冤枉,女子丁队的运气好得像是在YY,随便伸手一扔,仓促投篮,有时候根本都没扬头看看,有时候根本就是胡扔瞎甩,可是她们一共投了十次蓝,就进了八次,最要命的是,其中有一个球还是三分。

那个三分球堪称经典,某女选手连带球都不会,带着带着踩上了一块小石头,她穿的是半高根的鞋子(比赛态度不端正的表现),脚下一滑,手上一溜,身躯失控,猛的往前趴倒,那颗球被她就这么扔了出去,那个女孩力气不大,可是她很胖,这一急之下,全身发力,用类似于古龙大侠笔下之“移花接玉”的高深功夫把全身的体重转化成了球的动能,这个球甩了老高,牛得华本来跳过去盖帽的,可是这一球无意中深得“后仰投篮”之精髓,牛得华盖帽落空,眼看这颗球飘飘悠悠的飞到了蓝板上空,然后缓缓落下,“噗”的一声,穿了个空心入网。

场上的男同胞们由此选择了放弃,仰天长叹:“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

委屈、郁闷、憋屈、痛心、愤恨、自卑、迁怒,皆不足以形容众人心情之万一。

物理系一班的篮球水平,本来应该是很高的,可是在半个月前,班上的三个大高手跟别人“斗牛”(一种篮球对抗的玩法),齐刷刷的弄伤了筋骨,至今不能下场。替补主力牛得华,被一场五千米跑搞得全身疼痛,一身的功夫都废掉了,剩下的几个虽然资质平庸,但也绝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差,只可惜,比赛这几天,班长楚叶自告奋勇要负责运动员的伙食,结果街上买的东西不干净,众健儿们从第一天就开始拉肚子,到第二天虽然好了点,却又不幸多了一名“伤员”,至于第三天,更是每场比赛都要多一名“伤员”,那些女孩组成的队伍,确实很弱,可是一旦她们发现有了一丁点赢的机会,又实在够狠,所谓“最毒妇人心”,楚歌他们班遭遇的黑手、冷肘、暗踩,简直不计其数,曾经有一个同学不信邪,决心以牙还牙,结果他一肘过去,那个女生当场就倒在了地上,全场观众顿时大哗,对这位队员进行百般诋毁,让他彻底明白了鲁迅先生所感慨的“众口烁金,积毁销骨”是什么滋味,末了,裁判宣布,判罚两球,判罚一完毕,那个女生当场就兴高采烈的站了起来。

如此这般,重不得,轻不得,在物理系一班面对最后一支娘子军时,连剩下的那几个稍懂篮球的也全部躺在了场下,就连楚歌这种废人也被迫拉上了赛场。

这么一败,实在是太不甘心啊……

物理系一班绝对的心不甘情不愿,他们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发誓要在来年一雪前耻,那三个因“斗牛”而错过比赛的家伙,更是在班会上做了深刻的自我检讨,终于,一年过去,信心百倍的物理系一班又迎来了夏季运动会。

这一次,他们的主力全部到齐,兵强马壮,自以为天下无敌,连出去抽签分组的楚叶,柔和秀气的眼睛里也反常的带着杀气。

这一次,他们很凑巧的抽到了化学系一班,也就是唐诗他们班,号称全校篮球第一的超级强队。

上一次,打的是循环赛,他们虽然打得累,总还能多打几场,这一次,学校发现循环赛周期太长,改打淘汰赛了。

这一次,他们一出场,就被淘汰了,他们做了那么多准备,练了那么长时间,一下子都成空了。

物理系一班的人从此就有了心理障碍,认为夏季运动会与他们八字犯冲,命格相克,所以,第三年的夏季运动会,他们集体选择弃权所有项目,引起了教导组的重视,专程下来做工作,最后他们总算报了几个简单的项目,然后在比赛中,理所当然的最先被淘汰。

到这时候,夏季运动会已经成了所有人心目中的痛了,楚歌虽然很不关心班级事务,可是对这运动会,却与所有同学一样同仇敌忾,更何况,现在他也算是班长大人的男朋友了,所以他一看到这个条幅,就心里一动,有了些想法。

“如果……我用魔法帮助他们提高成绩的话,楚叶应该会很高兴吧,”楚歌想起楚叶开心的笑的样子,忽然就觉得心里亮堂起来。

“嗨,楚歌,你回来啦!”一个声音在后边道,楚歌回头一看,原来是牛得华和许明,许明的手里还拿着一个篮球,两人都是满头大汗,看来正在打球。

“咦,你们怎么知道我出去了?”楚歌觉得很奇怪。

许明看着楚歌,眼神很有些不自然,道:“当然知道了,楚叶天天来学校找你呢。”他停顿了一下,终于用很别扭的语气道:“楚歌,恭喜你呀。”

“恭喜我什么?”楚歌问道。

许明撇撇嘴:“楚歌,你别装了,楚叶自己都承认了,你是她男朋友。”听他说着,旁边的牛得华也露出嫉妒的神色。

“啊?哦,呵呵,呵呵,”楚歌摸着脑袋,开始傻笑起来,面前这两个显然是把他当情敌的,这种场面他确实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别这样,”牛得华道:“我们是很嫉妒你,不过我们也是有原则的,老实说,对你的游戏水平还有打架水平,我还是很佩服的,当然了,对楚叶,我是绝不会放弃的!”他捏起拳头挥了一下,用来表达自己的决心。

楚歌笑了,他发觉牛得华这几句话倒是坦诚得可爱,是他喜欢的交谈方式。

“你去找楚叶吧,”牛得华道:“她天天忧心忡忡的,都好久没笑过了。”

楚歌心里升起一丝惭愧,同时又有点温暖的味道,点头道:“好,对了,你们今年要参加篮球比赛了吗?”

“当然,”牛得华的眼睛炯炯有神:“我想通了,逃避不是办法,我们班的篮球水平并不差,今年,我要好好打,争取拿个冠军给楚叶看看。”

楚歌点点头,不再说什么,转身往宿舍走去。

回到宿舍,拿起宿舍里的坐机,楚歌才忽然想起来,自己已经买手机了,那一部诺基亚的翻盖手机,也算是挺高档的了,可惜目前还只有常开天、刀疤哥和王律师三个人知道号码,而给他打电话的更是一个也没有,也不知道现在常开天那小子怎么样了,世界冠军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楚歌拨通了楚叶的电话。

“喂,你是谁?”楚叶的声音有些低沉,看来心情确实不好。

“楚叶,是我啊,”楚歌忽然觉得心里有一点激动,道:“我买手机啦,这是我的手机号码。”

“楚歌!”电话那头,楚叶忽然大叫一声,吓了他一跳:“你在哪里?你回来了吗?我现在在路上呢,马上就要到学校了。”

“啊?你在路上?你知道我回来了吗?”楚歌想象着楚叶那副激动的样子,心里也十分受用。

楚叶道:“不是啊,我每天都要到学校来看看的,看你回来没有,我……我是想第一时间看到你呀……好啦,不说啦,我马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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