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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异世龙魂-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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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蜀?

所有人面面相觑,满脸茫然,显然没听说过。

只有林剑与凌山猛地面色大变,双目似钢锥一般,刺在那小黑马身上。小黑马却似乎累了,很累很累,软绵绵地趴在地上,无精打采,目光萎靡,好似马上就要告别这个世界一般。

甄富贵将所有人的神情都尽收眼底,暗叹:“不愧名门之子,果然有见识。”他笑了笑:“林公子似乎知道金蜀一族,不妨给大家说一说!”

林剑猛地站起身,却看也不看他,死死盯着那只小黑马,一字一顿道:“这只异兽,我要了!”

凌山也刷的一下站了起来,看向那只小黑马的目光中,充满贪婪渴求之色:“林公子这句话未免太也狂妄,这只异兽,老夫也势在必得。”

林剑冷冷地看着他:“你想现在跟我打架吗?”嗡的一声轻吟,他手中的剑已有一小半划出剑鞘,霎时间冷光四溢,寒芒森森,刺得四周所有人睁不开眼。

眼看大战要发,甄富贵急忙摆手笑道:“这只异兽究竟是谁得到,这还是拍卖会结束后才能定夺。请两位都莫要急迫!”

林剑与凌山知道这里人杂,贸然强抢必然不妥,甚至可能连自己也搭进去,只得按捺住心中激动,坐回椅子上。

沈多宝等人见林剑与凌山反应如此激烈,甚至不惜为此大打出手,精明如他们,如何猜不出这只异兽并非凡品?

沈多宝温和地笑道:“林公子既不愿代说,那就请甄庄主给我们介绍一下吧!”

甄富贵点点头,缓缓道:“世人都说,灵神降临前,世间灵气暴虐,生物难以生存,故而天地间一片蒙昧。然而,却很少有人知道,不能生存的,只是普通生物。在当时,已有一些生命力强悍,实力强大的异兽种族在那种环境下生存。只是灵神来了以后,所有异兽尽皆臣服,人类出世,这种异兽都藏了起来。”

众人耸然动容:“甄庄主的意思,可是说这只金蜀,乃是那个时候的种族的后裔?”

甄富贵含笑道:“不错,金蜀一族正是在灵神降临前,便生存在世间的强大种族之一。这一族中,实力最低的都在秘境,成年的则可与先天强者分庭抗礼。传说它们的四足全力奔跑起来,速度能达到百分之一的光速。”

所有人都震惊了,纷纷看向笼子里的那只小野马。瞧他瘦弱的身子,跑起来真的能达到百分之一的光速?

百分之一的光速,眨眼之间,就是数百公里以外,想想便觉得可怖。

金蜀

甄富贵继续道:“正因为这个特性,金蜀成为世间最理想的坐骑。只是他们这一族群数量极其稀少,达到成年的,就是先天强者也难以获胜,别说捕捉。而幼年的则几乎不落单,出入都成双成对,常人避之不及,谁敢上来惹麻烦?”

众人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先天级异兽,他们是想都没敢想过的。

甄富贵道:“这种族群生性高傲,智商超过人类,反认为人类是低等生物。让人类做它们的奴隶,它们尚且嫌弃,自是宁死也不会屈于人类之下的。故而金蜀虽珍,却从未听说过有人以它们为坐骑的。”

甄富贵介绍完,众人看向那只小野马的目光顿时全都变了,像林剑与凌山一样的贪婪。

林剑忽然道:“如此珍贵的异兽,我想无论给谁得到了,都绝不会卖。那么甄庄主,为什么会选择将它卖掉呢?”

甄富贵苦笑道:“实不相瞒,我是拿它实在没办法了。我号称金刚驯兽师,对异兽很有一手,自问绝大部分异兽都难逃脱我的束缚,单单这只金蜀脾气实在太倔,无论如何,也难以让它真正诚服。”顿了顿,他又道:“金蜀成年以前,浑身漆黑,又弱又丑,可是一达到先天,便如破茧成蝶,脱胎换骨,通体赤纯黄金,四蹄腾有金雾闪电,神异非凡!”

甄富贵的一系列介绍,说得众人目眩神弛,恨不能自己马上就能拥有亿万家资,将这匹神马给买下来。

甄富贵的目光在所有人的脸上扫过,忽然悠悠道:“以一万晶元起价!”

人群中,登时传来阵阵惊呼。一万晶元,就是一亿墨币,光是这起价,已将许多人排除在外了。

沈多宝眼睛微眯,道:“两万晶元!”

乔榛哼了一声,大声道:“三万晶元!”

“三万五千晶元!”

“四万晶元!”

……

价格一路飙升,很快突破十万晶元。一些茗域城的贵族都已额角涔出冷汗,满面苍白,竞争人数急剧减少。连斧头帮的乔榛帮主,也不自禁地皱了皱眉。十万晶元,可不是小数目,斧头帮虽能承受的起,却要考虑花费这么大的代价是否值得。

只有沈多宝仍是满面含笑,看不出异样的状态,似乎早已十拿九稳。

“十五万晶元!”忽然,林剑剑眉一轩,冷冷地说出了这个数字。

“十七万晶元!”凌山目光如电,不动如山,这个数字说出后,又有许多人退出了竞争。

“二十万晶元!”沈多宝好整以暇,根本不在乎这点数字。

价格以蜗牛爬动的速度往上挣扎,饶是如此,还是坚定地突破了五十万晶元。如今,只有沈多宝,乔榛等不足五个人在竞争了。

“七十三万!”沈多宝仍旧淡定地微笑。

乔榛,林剑,凌山等人张了张嘴,终究不甘地闭上嘴巴。他们这些家族门派,注重的是实力,经济并不强大,自是不可能与沈多宝这样的大财团竞争。

甄富贵见再也没人竞争,站起身笑眯眯地道:“那么,这只金蜀,就是……”

“慢!”一个声音忽然自人群中传出来:“我出七十三万零一晶元!”

人群分开,有四个人走了出来,三男一女。所有人看到了这对组合,都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茗域城之中,居然有人能在财富上与沈多宝相比。

能轻轻松松拿出七十三万晶元的人,并不多。而且,只比沈多宝的价格多出一个晶元,那是明显的挑衅了。

“韩未明,你终于敢出现了!”林剑手握剑柄,盯着他,一字一顿地道。整个人,一刹时间就像一把出鞘的宝剑。

他不服气,当然不服气。他的剑法造诣很不错的,自问同龄人中,极少有人能与他比肩。他必须要用自己的剑,来证明给韩未明看。

“驯兽山庄的异兽都被圈起来了,我为什么会不敢出现?”韩未明笑了笑,他平凡的身材,平凡的面貌,并不能让人留下很深的印象。可是每当他一说话,总能叫人不得不注意他。

杨天行笑着拱手道:“乔榛帮主,别来无恙?”

乔榛瞳孔一阵收缩,皮笑肉不笑道:“蒙杨先生看得起,乔某最近过得还算舒心。”

沈多宝忽然含笑道:“杨兄弟莫不是看上了这只异兽?”

杨天行转头看了眼牢笼中的小野马,眼睛隐隐发光,缓缓道:“不错。”

沈多宝又道:“是不是在下无论出多少,杨兄弟的价格都比我高出一个晶元。”

杨天行道:“不错!”

“既然杨兄弟看上了,在下怎敢夺他人之美。我不要了!”沈多宝语出惊人,一瞬间,几乎所有人都忍不住将目光转向杨天行,上上下下,下下上上来回打量着。这个年轻人是谁,竟能让素有笑面野狼之称的沈多宝主动让步?

杨天行却坦然自若,微笑道:“沈团长果然是个明白人。”

饶是以甄富贵的阅历沉稳,此刻也忍不住怔了半晌。他道:“既然如此,那么这只金蜀,就归这位杨先生所有了。价格为七十万零一晶元,请杨先生先支付百分之三十。”

“好!”杨天行爽快地答应了,从怀中摸出一个晶元。晶元在阳光下灿灿生辉,他道:“我只有这一个晶元。”

甄富贵皱了皱眉,道:“杨先生,我驯兽山庄规定,提货时必须先支付百分之三十的费用,三天之内结清剩下的费用。”

杨天行淡淡道:“这很容易,沈团长,请你一次性把钱付了吧。”

所有人看向杨天行的眼光都变了,像在看一个神经病一样。甄富贵忽然冷冷道:“杨先生莫不是来捣乱的?”

杨天行一笑:“当然不是,我很喜欢这只异兽,出钱买下来,甄庄主有什么疑惑?”

甄富贵忍不住道:“可是你的钱呢?”

杨天行悠然道:“我的钱都在沈团长那里,沈团长的钱,就是我的钱!”

沈多宝眯着眼道:“若在下的记性还不错,那么多宝财团好像是姓沈,并不姓杨,也从来都没有姓过杨。”

笑面野狼

杨天行淡淡道:“没关系,姓杨与姓沈,不过一日之隔而已。”

一石惊起千层浪,所有人的面色都变了。多宝财团在茗域城生根发芽数十年,不管外来者还是本城人氏,都无人敢质疑他,更没人敢如此将他不放在眼中。

这年轻人若不是有十足的把握,便是个疯子。但是无论怎么看,这年轻人都不像是疯子,那么,他背后支撑着他说出如此狂妄的话的力量,究竟有多强?

只有沈多宝依旧面不改色,缓缓道:“多宝财团一向都很欢迎外客的,随时欢迎杨兄弟。”

甄富贵沉声道:“杨先生,你若不能付清百分之三十的费用。那么我们驯兽山庄将会把异兽卖给沈团长!”

杨天行点头道:“那么请甄庄主给在下半个时辰的时间。”他一边说着一边迈开步伐,向着沈多宝走去。

沈多宝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眼睛似乎被光线刺的睁不开,微微眯起,似乎根本不知道杨天行在向他走来般。

甄富贵踏前一步,冷冷道:“杨先生在我驯兽山庄杀人,未免也太将我甄某人不放在眼中了。”

杨天行却并不理会他,脚步不停,缓缓向前走。

甄富贵面色微变,随后阴沉下来。“既然如此,就让甄某领教杨先生高招!”说罢,身形一矮,窜伏上前,一招霸王举鼎,直取杨天行双肋。别看他身材如狗熊般笨壮,身手却极是敏捷,从他抬步到出手,很多人竟都能只能看到淡淡的影子。

杨天行兀自抬脚前走,似乎根本未看到有人已攻击过来。就在他右脚落地的刹那,他眼中一缕神光闪过,轰隆声响,一面土墙从地上滚滚竖起。

就在这时,沈多宝的手忽地一抬,一点寒星如电般激射而出。眼看那点寒芒要激射在土墙上,忽然一股飓风吹过,寒芒倏地拐弯,射往杨天行的右面。

杨天行的右面,是斧头帮的帮主,乔榛。乔榛本来打算看好戏的,好整以暇地坐在那里,正准备吩咐旁边的仆人给他上一杯茶,准备一边喝茶一边隔岸观虎斗。等他们两败俱伤之后,他再做个黄雀在后。可惜沈多宝做黄雀做惯了,怎么会甘心让别人做黄雀,自己当螳螂?

他首先攻击的,竟不是杨天行,而是乔榛。

乔榛突然间感到不妙,身形猛地向后顿移。他速度快,那点寒芒速度更快,比子弹还要快上十倍。几乎在他身形后移的一瞬间,那点寒芒已穿过了他的脖子。

噗——!

乔榛的脑袋掉落在地上,面朝天空,双目暴凸,充满难以置信之色。他从地上,以一个卑微的角度仰视着自己的身体,他看到了自己颈中的鲜血,便如一注喷泉,往天上冲出了好几米。

砰的一声响,那点寒芒扎在了一根木柱上。却是一把如半月般,打造地异常精致的弯刀。

对这陡然间的变故,不但杨天行没有想到,所有人都没想到。要杀他的可是杨天行,沈多宝一出手,杀得却不是所有人意料的人,却是表面上看来,与他们无丝毫关系的乔榛。

甄富贵被杨天行的土墙挡住,近身攻击靠不了身,便立即一个旋转,回到了原位。看到乔榛倒在地上抽搐的尸体,他惊怒交集:“沈多宝,你干什么?”

“杀人!”沈多宝淡淡道。

在所有人惊呆失神的时候,沈多宝没有发呆失神。尽管所有人很快就反应过来,但沈多宝的弯刀,却在刹那之间飞了出去。

这次他放出了两把,还是以杨天行为目标。

杨天行眉毛一轩,正准备将这两把弯刀接下,两把刀却再次突然改变方向,竟飞向了甄富贵。

沈多宝究竟想干什么?他莫非疯了?

甄富贵心中大怒,但在刚才乔榛死的一瞬间,他已有了深深地忌惮。刀芒闪动时,他的身形已窜了出去,避开了这两把刀。

然而,两把刀却突然间,又改变了方向。一把飞向凌山,另一把飞向了林剑。

原来他真正要杀的,不是甄富贵,是凌山和林剑!

沈多宝与乔榛之间并不和睦,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他借机杀了乔榛,还能说得过去。可是凌山与林剑与他无怨无仇,他为什么要杀他们?

凌山与林剑一惊,嗡的一声轻吟,林剑的剑已出鞘。剑芒闪过,空气的温度都在瞬间下降了数度。凌山的丝也已出手,左手颤动之间,雪神丝霎时间绷得笔直,如针一般,竟向弯刀荡了过去。

就在丝与剑快要碰上弯刀时,两把弯刀忽然间似乎约定好了,再次拐弯。飞向林剑的弯刀从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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