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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神书-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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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强的办法。

想来想去,他想要提升实力,就必须要去猎杀魔兽,因为他一直不能使用功法,也不清楚这个世界上的人,究竟是如何修炼。

但是他的修为,却可以通过杀死怪物来提升。这就像是在地球上玩游戏一般,只要把怪物杀死,那么他就能够累积到经验值,从而达到升级的目的。有神书在的时候,马小超每次杀死怪物,都会听到得到经验值的提示音,然而现在却没有了。这让他没有了玩游戏的感觉。

而且最重要的是,玩网络游戏的时候,每次升级都会变成满血满蓝,但在这个世界,马小超升级之后,却是停留在原来的状态,身上有多少伤,升级后就还是多少伤。魔力的消耗也跟之前一样,只是魔力的上限却变多了。

马小超很清楚,在这个世界死亡,那是没有无限复活一说的。只有努力的提升实力,让任何东西都威胁不到自己生命,那样他才有资格在这个世界上生存。

目前马小超的等级是内视第九层,而且已经到达了第九层巅峰,马上就要突破到明神境界了,只要到了明神境界,就可以利用魔法元素在自己身体周围开启护盾,用来保护法师脆弱的身体了。那样的话,马小超就有胆量再度闯入刚才那座森林一番。

吃过烧烤,马小超向着暴风城走去,他必须买一张附近的地图,并且给自己购置一身合身的行头。总不能光着身子在大街上跑吧。

有些尴尬的是,马小超身上并没有什么钱。所以他要先去暴风城的当铺和拍卖会看看,暴风城的中央广场,也同样有着不少贩卖物品的冒险者,这似乎是大陆上不成文的规定,而每座主城的城主,似乎也都默认了这一条款。

因为有了冒险者和商人们的加入,所以中央广场,总是最热闹的地方。马小超是要先当掉点钱,然后再去中央广场看看,能不能淘到一些什么好东西的。

赤膊上街的人并不少,这到让马小超放心了几分,原本还以为会被当成流氓给抓起来呢。不过跟其他那些赤膊的人相比,自己这小身板,似乎有点单薄啊。

暴风城毕竟是龙族的地盘,龙族所化成的人型生物,体型强壮点也并不为过。马小超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当铺。

运气也太好了吧!马小超只是心里想着要去当铺,却并不知道当铺在哪里。但竟然让他给碰上了。

当铺的陈设很简单,柜台,椅子,各种各样的箱子堆成了一面墙,马小超知道那面墙后面,一定还有不少的好宝贝。

凡是来当东西的人,不是走投无路,就是手头紧,急需用钱。所以当铺的老板一般都不会给出很高的价格。马小超自然知道这一点,也并不想要当多少钱,所以很是轻松的来到了掌柜面前。

马小超揉了揉眼睛,摸了几下耳垂之后,再度揉了揉眼睛。这家伙,不是王老五么?!他怎么会跑到这来开当铺了?

马小超当然不知道,王家的声音可是遍布全大陆,王家商会的名号那可是响当当的,王老五,也不过就是根占着王家这座大坑的一根萝卜罢了。

“哟,是你呀!好久不见了,怎么落得如此田地?”果然是王老五,说话完全不讲半点情面,而且带着明显的威胁。仿佛不让他占便宜就无路可走一般。

“前辈你好,我想当些东西,您给看看,能值多少金币。”马小超不跟王老五一般见识,直接选择了装作不认识王老五。要是王老七,马小超还会恭敬几分,但对于王老五,马小超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印象。

“不错不错,还知道叫前辈了?!”王老五嘿嘿一笑,忽然面色一沉,怒道:“靠,什么前辈,老子有那么老么?行了行了,你小子要当什么东西,赶紧拿出来,让老子瞅瞅。”

马小超心中嘀咕,怎么感觉这老小子比老子还要嚣张?犹豫了半天,马小超掏出了那双水晶鞋,放在了柜台上。

当那双水晶高跟鞋放在柜台上的时候,马小超分明看到王老五的脸色变了三变,接着用力揉了揉眼睛,指着马小超,半晌蹦出来两个字来——

“哇靠!”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我的前半生

我的父亲,是一名厨师,刀削面做的那叫一个绝。在我生活的那座小城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马大奎的。当然,马大奎就是父亲的名字了。

父亲和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切八段了。我只是依稀记得母亲的样子,也从来不对父亲问起母亲这个人。父亲在母亲离开我们之后,开了一间面馆,专门卖他的刀削面。而我也跟着学了不少的手艺。

不光是刀削面,还有各种各样的烧烤,炒菜,炒饭,我都学会了。只不过水平跟父亲相比,还是有着遥远的差距的。不过也无所谓了,在我身边的人,可没有一个厨艺比我好的。

跟大多数的小孩一样,我六岁的时候,就被送进了一个叫做学校的地方。那地方都是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屁孩。最大的也不过就比我大六岁。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在那个死气沉沉又没有多少可以东西可以学到的地方,呆了整整六年的。

每天几乎有十二个小时都是不属于自己支配的时间。而剩下的八个小时睡觉,三个小时吃饭,就仅剩一个小时,额,那一个小时我在做什么?研究菜谱么?

那六年居然眨眼就过去了,我上了中学,对女生开始感兴趣起来。似乎中学的女生跟小学的女生不太一样,哪里不太一样,那个时候我还不太明白。不过她们看起来要比小学那些女生顺眼多了。

上中学认识的字就多了,而中学门口那些商铺总是有着不少的小人书、连环画什么的。不过我最喜欢看的还是小说,因为小说可以给我更多的想象的空间。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明白为什么我会看那些女生顺眼了。

是因为爱情么?别扯淡了!中学的时候哪会有什么爱情可言。顶多就是“深厚的友谊”罢了。大部分的还是应该是属于面子工程的范畴吧。反正我是对中学的女生没什么兴趣,她们可不像书里面说的那些女人,有着脐上三寸峰峦起的饱满,脐下三分却通幽的神秘。切,都是些毛都没长齐的黄毛丫头。

可是我在学校外面见到的那些女人,皮肤却都很奇怪,而且或多或少有着各种各样的皱纹。这让我不禁感叹,见到个美女真他娘的难啊。

也许是因为我成天想着女人了,学习成绩一直不是很好。老爹似乎觉得我这样下去没前途,就让我去练体育。因为从小我吃得好,睡得好,而且心理年龄也比较大,所以身体素质也比其他同学好一些,训练体育,还不是小菜一碟。

不过当我遇到那个被我们称为“教练”的体育老师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错的有多离谱。那家伙根本就是个变态!整天想尽办法的折磨着我们,跟我一块训练的好多人都没有坚持下去。不过我坚持下去了,因为这里的女生似乎发育的要比教室里的那些好得多。

也就因为我的体育成绩,才勉强进入了高中,所以我到现在还是挺感激那个“教练”的,啊,我呸,我感激他做什么?进了高中还不是跟进了监狱一个样么,没自由,整天还被强迫着做同一件事情——上课。

虽然每天的课程不一样,但是每个礼拜的课程是一样的啊!周复一周,一学期复一学期,对了,还有那个叫做“考试”的该死的东西!要不是因为那东西,我也不会跟老爹翻脸啊。

每次考试都要被老爹训斥,有时候更是少不了一顿“竹笋炒肉”的伺候。不过也好,皮糙肉厚的我可不怕打,还能练练抗压能力。反正老爹也拿我没辙。

我就是不爱上课,没什么劲,物理考满分的,还不是不会修电开关,化学考优异的,知道做鱼的时候该放多少糖多少醋吗?于是这些课上,我就疯狂的啃书——各种让人热血沸腾儿大呼过瘾的书。还有那些传说中的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书。

看着这些书,我心里总是有种莫名的激动,要是能够到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去冒险一番,那该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看看校园里的学生,几乎各个都是书呆子,尤其是那些女生,大好的青春不用来谈恋爱,背什么单词啊!真是的!

曾经有位伟人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我那个时候却是非常非常的想要耍流氓啊!不过我又听说,耍流氓这种事情,也要双方同意才行,否则就是违法犯罪了。于是我也就忍了。不过看看总不算违法吧,于是经常呢,我就跟班上的一排哥们一起看校园里的女生。

这倒好,这些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居然全都有了女朋友。就老子没有!那个时候老子那叫一个怒啊,这堆人里,明明老子长得最帅啊!而且就他们那些挫男,什么都不会,就知道学习,复习,考试!

于是从那段时间开始,我就用“老子”来称呼自己,想要让这些家伙自动的跟我绝交!哼,绝交这种事情,傻子才会自己提出来呢!不过还好,我同桌的胖子还算讲义气,没有背着老子去谈恋爱!所以我跟胖子的交情还算不错。

胖子跟我一样,也喜欢看小说。只不过他看得小说都是些黑道小说。我也悄悄地观察过胖子,这家伙身上有着整整三道纹身。不过那三种东西我都不认识,应该不是传说中的什么青龙白虎。

听说有纹身的人,都比较能忍,也够狠。适合在社会上混。反正我跟胖子打架的时候,是能感觉到他下手挺重的。我的身手都是那个时候跟胖子练出来的。胖子虽然一身的肉,还戴眼镜,看起来整个一副书呆子的样子,不过那速度,那灵活,那刁钻的角度,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胖子所应该具有的!

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要找我练,不过我还是挺感谢他的。要不是他那段时间的操练,恐怕我到现在这个世界早就挂了几百次了。那些被我玩死的二货,到现在还以为我是个法师呢!

我敢肯定,胖子绝对是某个帮派的人物,虽然他们那个层面我从来不曾接触。不够我想胖子应该是看出我考不上大学,想要让我毕业以后跟他一块混吧!毕竟我能在他的操练下坚持那么久,怎么说也算是个潜力股吧。

就因为上课看小说,下课被操练,平时被教导主任和班主任重点“栽培”,所以一直没有时间去谈恋爱。这就导致了老子一直到来到现在的这个世界之前,都还是个没有被处理过的男人。

不过老子这第一笔宝贵的“雨露”,可不能轻易就施给谁。要洁身自好嘛!话说你们这群早就将这玩意交给自己右手的家伙,不要用这种鄙视的目光看着老子,老子可从来没有用手的习惯!

时间不停转着,过了一年又一年,总算熬到了高三,嘿,班主任还是那个地中海,数学老师还是那个老巫婆。同桌还是那个胖子。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高二的时候换了一批人,不过现在也混熟了。自来熟嘛!

高三的时候那些家伙居然全都集体跟女朋友分手了!哼,谁不清楚你们心里打得什么算盘,是想到了大学去泡学姐么?就凭你们这群书呆子,会有哪个看得上?

额,这些年租的好些书都忘了还了。虽然都是盗版,虽然错别字无数,虽然故事老掉牙了。不过还是挺受欢迎的嘛!于是我就自己往外租,比外面租的便宜,哼,谁敢不老实交钱,揍他丫的!

不知道是因为我的暴力出了名呢,还是因为我的藏书量丰富出了名。生意居然出奇的好,我高三这半学期,居然赚了不少的银子。不过我没什么花钱的地方,所以这些钱在手里攥着都快生锈了。

因为学校那群书呆子,都想跟我长期的交易。更有一些精明的学弟,想要继承我的衣钵,将这些藏书据为己有。毕竟我快毕业了嘛,只要跟我搞好关系,那生意就归他做了。有了钱,要哄那些小女生开心,还不是手到擒来?

所以我就被这些图谋不轨的家伙们尊称为“超哥”,只有胖子一如既往的不顾我的不满,一直叫我“炒饭”。我也一直叫他“胖子”。哼,谁都知道你是胖子,却只有你知道我是炒饭!

俗话说的好,不敢惹事是庸才!那天我就跟地中海杠上了,谁叫他在老子正看书看得爽的时候丢粉笔来着,你又打不中我!

社会的败类,造粪的机器!我毫不犹豫的回敬,接着就被驱逐出校园,居然阴差阳错的得罪了那个臭娘们——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经历了大起大落,无数生死考验,还得到了几个红颜知己,虽然好感度似乎还不够……

遇到那条黑龙完全是个意外!不然老子的魔法和内功……不过也好,既然被那黑龙给欺负了,总有一天老子要欺负回去,黑漆漆的长虫,你给老子等着吧!

……

王老五用力拍了拍马小超的脑袋,问道:“怎么了,你小子傻了?你这双鞋,真的要当掉?”

正文 第二十八章 三千水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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