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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亡天,我自己的神话-第10章

小说: 亡天,我自己的神话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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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佣兵行会的任务当中,有需要执行任务的佣兵先在行会登记才能去执行的任务,例如保镖、押运等,只有登记后的佣兵才有资格去完成这些任务并且获得报酬;也有不指定特定执行人的任务,如寻人、寻物等,这类任务只要完成了的佣兵将任务要求寻找的人或者东西带到行会来确认就可以获得报酬;还有就是一些长期不限定执行人的任务,如猎杀魔兽、抓获或者杀死某个国家悬赏通缉的罪犯等。后两类的任务不需要登记过的佣兵就可以去完成,因此很多不是职业佣兵的人在手头拮据的时候也经常靠这个来缓解经济上的压力,当然前提是自己有足够的能力。魔兽是对每个国家都构成很大威胁的凶猛生物,所以几乎每个国家都对能够猎杀它们的人做出一定的奖励,奖励的大小按照杀死猎物后获得的兽核的数量和质量累计,越是高等的魔兽奖励越是丰厚。兽核是魔兽死后留下的体内力量的结晶,蕴藏着主人相同属性的力量,受过专业训练的战士、魔法师等职业当能力到达了一定档次之后,可以通过吸收同属性的兽核内的能量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力量,获得的力量根据自己能力的高低而不同,一般来说,一个七级的魔法师在吸收了一个和自己的实力差不多的魔兽的兽核后能够获得该魔兽大约十分之一的能量。不过兽核的吸收一定要吸收者严格按照自己的实力量力而行,如果贸然吸取比自己能量高的魔兽的兽核,最可能的结果就是因为能量来不及转化而爆体而亡。猎杀魔兽的人们,通常都是先把和自己属性以及能量差不多的兽核留下用来提高自己的能量,然后再将其他的寻找愿意高价收购的买主卖掉,只有一些新手或者怕麻烦的佣兵才会将兽核带回行会鉴定后通过行会获得报酬,这样的兽核一般等级比较低,相应的报酬较少,而且通过行会拿钱的时候行会还会扣除大约百分之五的手续费。
  已经在圣京工作了十几年的本,对眼前的这个佣兵没有丝毫的印象,知道他应该是个刚到圣京的家伙,不是不清楚规矩就是手头拮据,所以才会一次性拿出这么多个兽核来行会鉴定出售。不过这家伙有这么多个兽核,那么他的实力应该不会简单,要知道一般情况下一个月行会才能收到一百个左右的兽核,而他一次就送来了十一个。“恩……四个四级哥布林核,一个四级哥布林火属性核,三个四级史莱姆水属性核,两个五级尖叫鸟核,这个是……八……八级的鬼豺核!居然还是风、土双属性的,呵呵,伙计你可够厉害的呀,你是战士还是魔法师?”黑衣人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说:“战士。”“那你快达到黄金等级了吧?呵呵,黄金战士的佣兵可不多见啊!”本发现对方好象没有什么和自己多说话的意思,于是决定住嘴,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这里一共是五百七十一个金币,已经扣除了手续费。祝你好运,朋友。”“谢谢。”黑衣人接过沉甸甸的钱袋塞入怀中,“我不是职业的佣兵,请问现在非职业佣兵可以接的赏金最高的任务是什么?”“啊!是这样啊!”本对这家伙的兴趣又大了起来,“那要看你的实力究竟达到了什么境界了,那些赏金最高的任务基本上都是不可完成的,例如推翻一个国家,或者带回一对地狱使者的翅膀什么的。不如我来根据你的能力给你介绍几个相对来说费力少报酬高的任务好了。”黑衣人考虑了一会儿:“好的,再次谢谢你,到时候我的佣金有你一份。”本没想到这个看上去不爱和人打交道的家伙在这方面居然很识趣,立刻积极了起来:“那先告诉我你的能力等级吧,我好替你选择任务,还有你要不要在佣兵行会登记成为真正的佣兵?有些任务只有职业佣兵才可以去做的,我还可以介绍你加入实力强、待遇好的佣兵团,这样的话你无论挣钱还是保命都能够更容易一些。”黑衣人打断了他的话:“谢谢,不过我还是喜欢自由一点,不想当职业佣兵。”“哦,这样啊……”本多少有一点遗憾,“那么告诉我你的能力,我会替你选择最适合你的任务的,当然,如果你希望保密的话,行会的声誉将是我的保证,我们是不会随意泄露你的秘密的。”“我希望你替我保密,我现在是地品上段。”“什么?地品?”本很吃惊地望着黑衣人,“如……如果我没搞错的话,那是东方大陆的名词,你……”黑衣人摘下头上的斗篷,露出一张黄肤黑瞳的脸:“是的,我是华龙人,我叫王天……”
  黑夜中,只能借助同伴的马蹄声确定自己在队伍中的位置,但是整支的马队没有丝毫的混乱,保持着较高的速度在日出平原上奔跑着,显然这支足有半个千人队规模的马队中的每个骑士都是马术娴熟的高手。伊撒克。汗对自己队伍的表现十分满意,在地广人稀的南方大陆,自己的队伍——“黑色积雨云”作为最出名的佣兵团之一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声誉,靠的就是每个人的优秀素质。他的队伍里随便挑选出一个来,至少能和波斯的皇家护卫打个平手,只要是黑色积雨云接下的任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完不成的。由于途中遇上沙暴耽误了两天,这次的护送任务只好在夜间也继续行军,还好护送的几个年轻人也都是沙驼有名的勇士,完全有能力跟上队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自己还是有把握的。他不禁有点瞧不起出了大价钱雇佣自己的队伍护送家族中的几个年轻人前往圣京的那个老酋长。多年养尊处优的生活已经叫那个曾经在马背上横行沙漠的老家伙丧失了作为一个勇士的果敢和胆量,他的勇气随着他身上的肥肉的增多逐渐离开了他的身体。那几个年轻人如果是自己的后代,自己绝对会叫他们自行前往圣域,通过途中的磨练增加他们的经验,从而真正成为沙驼族的骄傲。凭那几个小子的本事,这不应该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不过佣兵的天职就是拿了雇主的钱就要办好人家的事,所以伊撒克还是亲自带领了部分精锐手下去执行这个非常简单的任务,毕竟报酬这么优厚的任务不是随时都能接到的。可是出动了五百人护送那几个王子那个老家伙居然还有点不放心的样子实在叫自己心里不快,不过还没有到必须发泄出来的必要,这点程度的轻视还没有严重到涉及黑色积雨云的名誉的程度,毕竟那老家伙只要走出自己的部落身边至少就要跟着五千护卫,天知道他为什么那么担心自己的生命,也许那就是所谓的贵族的思想在作怪吧!伊撒克心里这么想着,双腿紧紧夹住马腹,跑在队伍的正中间,身边就是那几个出来见世面的王子。
  王天从佣兵行会出来,天色还没有即将拂晓的样子。他暗自琢磨就这么轻易地将自己暴露出来是不是有点过于冒险了,他不敢肯定那个职员会不会把自己的身份说出去。他知道南宫家肯定已经派出了人手来追杀自己,虽然并不怎么担心自身的安全,不过他实在是不想和南宫家的人兵戎相见,因为理亏的实在是自己。换了不是南宫家,其他任何一个在江湖中有地位的世家也不会轻易放过一个熟悉自身的叛逃者,虽然这么叛逃者并没有可以投奔的对象。他不禁责备那天自己实在是太冲动了,不然还是可以安稳地呆在吉利老店等待目标的出现,哪至于象现在这样需要靠佣兵行会的赏金来维持自己今后的生活。由于对南宫家的愧疚,他在走的时候将身上所有的钱都留在了客房里,货物也分毫未动。但愿那个看上去还能让自己相信的职员能够真的象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对他的来历守口如瓶,要不是急需一笔钱来为自己今后的行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他可没有必要冒被南宫家发现的危险求助佣兵行会,还跑到分隔日出和落日两块平原的迷雾森林里去猎杀那些相貌怪异的魔兽。距目标的到达应该还有一段时间,自己得抓紧时间把必要的准备做好,这可是个极好的机会,如果错过的话就凭自己的力量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务恐怕是没有多大的可能了。
  伊撒克的直觉告诉自己在夜幕中有人接近,他发出一声短促的呼哨,整支马队整齐划一地停了下来,显示出骑手对坐骑如臂使指的驾御能力。“怎么了?”面对身边的王子的询问,伊撒克镇定地回答:“前方有马队接近。”“是敌人还是朋友?”王子的声音显然多了一点激动。“还不清楚,不过根据他们的蹄声判断不少于二百人。”伊撒克取出怀中的火种,甩了甩,等火苗升了起来,伸手拿着火种在空中比划了一连串的手势。根据首领的命令,黑色积雨云们从腰间取出随身携带的可以发出磷光的特制布条,然后抽出沙驼人惯用的薄刃弯刀,用布条将刀把和握刀的手紧紧地绑在了一起。和波斯人常用的波斯弯刀比起来,沙驼弯刀更长,打磨的更薄,更锋利,虽然重量较轻,但是面对西方大陆的重甲骑士,沙驼弯刀能够更容易地砍透盔甲的缝隙,夺走里面的生命。伊撒克收起了火种,扭身对自己此行的保护对象说道:“三位王子殿下,请向后退出一百步的距离,没有人能冲破黑色积雨云的队形前进那么远的距离。”“不!”为首的王子哈桑回答道,“您的好意我们接受,不过沙驼族从来就没有不战而退的懦夫,我们会用手中的弯刀和敌人的鲜血来证明沙驼战士的勇敢的。”虽然不能清楚地看到三个王子的表情,不过伊撒克还是对这几个年轻人的行为表示了肯定,如果他们真的后退的话,恐怕不会有资格在将来接手他们的父亲的部落,成为沙漠中的雄鹰。“好的,王子殿下,如果我再要求你们那么作的话就是对一个勇士的轻视和侮辱,不过我希望你们能够留在我的身边,毕竟对面的马队是敌是友还不能确定。虽然沙驼人都是无敌的勇士,但是在圣域我们没有必要因为不必要的杀戮而冒触怒创世神的危险。”“哈!”小王子纳赛尔的声音显得十分兴奋,“我们遵从尊敬的黑色积雨云首领的号令,不过我倒真希望来的是敌人,那样我的弓箭就有了鲜血的滋润了。”纳赛尔的箭术和他的好色一样闻名于沙漠中的沙驼部落当中,是个难得的神射手,尤其对于本来不擅长弓箭的沙驼人来说。
  已经能够清楚地听到对方的马蹄声了,伊撒克可以确定一点,那就是来者应该不是善意的,因为对方和自己方面一样没有使用任何照明。对于纵横圣域的马贼来说,借助黑夜的掩护突袭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一般的商队或者军队是不会在夜间赶路的,而且就算赶路也不会没有丝毫的照明。伊撒克甚至猜测出对方应该是某个曾经受到法希德部落侵扰而意图报复的沙驼部落,因为除了沙驼人之外,几乎没有哪个民族能够拥有那么多在夜间没有照明的情况下仍然能够丝毫不乱的马术高手,而马术同样高超的突厥、匈奴等民族就算在向敌人冲锋的时候也是向来唱着欢快的战歌,打着响亮的呼哨,只有沙驼人才会默不作声地将死亡突然带给自己的敌人。对面的人马距离自己越来越近了,伊撒克握紧了手中的弯刀,,杀戮和征战就是他生命的全部,他举起了弯刀,准备发出战斗的号令。
  对方显然没有在黑暗中发现自己这支静立不动的队伍,依然向着自己冲了过来。听着他们的马蹄声,伊撒克突然发觉了有点不对,对于他这样的在马背上长大的高手来说,来人的马蹄声的怪异引起了他的注意,那应该是没有骑手的空马发出的蹄声。他一下子推断出对方的身份,对于真正的驯马高手来说,让马匹在夜间没有视线的情况下狂奔,更能够促进马匹的奔跑能力和在战场上面对危险时不退缩的勇气,来人应该是附近的牧场的马队。他刚准备亮起火把,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位置,就听见身旁的破空之声,一支利箭擦着自己的脑袋飞了出去。寂静的夜里传来一声尖利的惨叫声,显然这支没有经过自己命令擅自射出的箭造成了对方的伤亡。他不用回头也知道那只有纳赛尔这个混蛋王子才能根据对方的马蹄声准确地判断出骑手的位置。在疾奔的马上中箭落马,骑手活下来的几率不比面对一只发怒的龙大多少,就是没有射死恐怕也会掉下马来被马蹄踩成肉泥。
  受到突然袭击的马队立刻传来了伊撒克听不懂的语言的叫喊声,几支利箭很快向着纳赛尔的弓弦发出响声的位置飞了过来,凭借过人的听觉,伊撒克用手中的弯刀替纳赛尔磕飞了一支擦过他身边的箭。纳赛尔的弓弦再次响起,显然他在刚才射完之后马上移动了位置,对方又是一声惨叫。现在两支队伍相距已经只有百步了,虽然天边还没有日出前的红晕,不过双方已经能够依稀看见对方的人影了。伊撒克挥动弯刀,口中发出攻击的命令,岩石一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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