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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排队的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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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真名叫做罗丝·马克汉。他曾在“提箱案”中见过马克汉夫妇。她绝不可能在队伍命案中投下丝毫光芒。

她落落大方地请他到她更衣室喝茶,不然她大可故意把他引到外面去。也许动机真的很单纯。她的讶异也许仅止于对他对匕首的描述,和谋杀一事毫不相干。匕首不是什么稀世之物,很多人都见过甚至拥有类似的武器。另一方面,就算他再见蕾伊·麦克白小姐一面,结果也不会更令他满意。她就要到美国去了。

苦思不得其解,他再度将匕首锁在抽屉里,准备回家。他出了门,走到泰晤士河北岸河堤边,发现夜色格外美好,皎洁月光,冷冷的雾,于是决定步行回家。伦敦午夜的街道——比人潮汹涌的白天来得美多了——令他着迷。中午的伦敦让你看到她的娱乐性、丰富、多变和趣味,但在夜里,她展现的是她自己;深寂的夜里,你听得见她的呼吸声。

当他转入他住的那条路时,无意识地走上阶梯,脑中一道灵光闪过。格兰特“闭上了眼睛”。他并不是困了,事实上这只是个比喻,他脑中的眼睛盯着对面角落路灯旁模糊的影像。谁这么晚了还不睡? 无论是过街或向下走到街的另一边,他都迅速盘算着那个人影的距离,但他已经来不及改变方向了。他停下,不再理会那个游荡的人。他在转身要回家时又回头瞄了一眼,那个人还在,站在暗处的身影模糊几不可见。

他拿出钥匙开门时已经十二点多了,菲尔德太太还在等门。“有一位先生到这里找你,他没有多留,也没留口信。”

“这是多久前的事? ”

菲尔德太太说在一个钟头前。她没看清楚,他站在外头的阶梯上。似乎很年轻。

“他没有说他是谁? ”

没有,他拒绝透露姓名。

“好吧,”格兰特说:“你去睡吧。他如果再来的话,我来应门。”

她在走廊上迟疑着,“你不会对他做什么吧? ”她关心地问道。“我不喜欢你跟那些看起来像无政府主义的家伙搞在一起。”

“别操心了,菲尔德太太,你今晚不会被炸死的。”

“我不是担心自己会被炸死,”她说:“我只是怕万一你躺在这里,流血过多而死却没人发现。你想想,等明天早上我进来看到这副景象,心里会有什么感觉? ”

格兰特大笑,“你尽管放宽心,绝不会有任何恐怖的事情发生的。除了那些纳粹德国佬,没人可以让我流半滴血,更何况这里的治安一向良好。”

她不再坚持。“你上床前该吃点东西,”她说,指指托盘里的食物。“我做了点英式番茄,牛肉是在唐姆津买的,腌得地道极了。”她道过晚安后出去,但不是往厨房去。

敲门声响起之前,格兰特听见菲尔德太太刚走到大门口,脑中还正寻思着那位访客,不知是基于大胆还是好奇,菲尔德太太居然主动去应门。不一会儿工夫,她推开客厅的门,说:“有一位年轻的先生想见你,先生。”在格兰特殷切的期盼下进来的是一位年约十九、二十的年轻人,高挑、黝黑、宽肩膀,但不算过于结实,足步稳如拳手。他进得门来,先向门后的死角鬼祟地瞄了一眼,站在房内离探长几码远的地方,用他裹在手套里的修长的手摘掉软帽。

“阁下就是格兰特探长? ”他问。

格兰特指给他一张椅子,年轻人以完全非英式的优雅,从椅缘慢慢沉坐下去,紧抓着他的帽子,开始说话。

“我今晚在劳伦特看到你,当时我在小厨房里擦拭银器和一堆餐具。他们告诉我你是谁,我想了好久,决定把所有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你。”

“很好,”格兰特说:“你是意大利人? ”

“不,我是法国人。我叫乐高得·哈乌。”

“很好,有话直管说。”

“那个人被杀的那晚我在队伍里,那天我休假。我排在那个人后面好一阵子,他不小心踩了我一脚,后来我们聊了起来——谈的全是那出戏。我排外侧,他排靠墙边。

后来,有个男的过来跟他说话,插到我前面,那个人是新来的,不像我们其他的人已经排了好半天。他一直待到剧院开门队伍向前移动时才离开。他正为了什么事气愤不已。他们两个不是吵架——绝不是像我们平常那样吵架——但我想他们当时火气都很大。命案发生后,我就溜之大吉。我不想跟警察淌这浑水。但今晚我看到了你,你看起来这么温文儒雅,所以我下决心将事情经过说出来。““为什么不到苏格兰场去找我? ”

“我不相信那些条子。他们是群饭桶。何况我在伦敦没有熟人。”

“那个人和死者说话时,把你推到后面去,当时谁排在你跟戏院墙壁中间? ”

“一个穿黑色外套的女人。”

洛克莱太太。到目前为止,这个男孩所说全部属实。

“你可以能描述一下那个插队后又离开的人? ”

“他不高,至少没我高,戴顶和我一样的帽子,颜色更深些,穿件和我同款式的外套。”他指指他合身有腰线的海军蓝外套——“也是褐色系的。他肤色很深,胡子修得干干净净,这里突出来。”他抚着自己引以为傲的颊和下颚骨。

“如果你再看到他会认得出来吗? ”

“嗯,那当然。”

“你发誓? ”

“什么意思? ”

“你愿意发誓? ”

“愿意。”

“那两个人为了什么起争执? ”

“我不知道,没听到。我当时没有刻意去听,虽然我会说英文,但如果别人说得太快,我就听不懂了。我想是因为那个人向死者索取什么东西却没有得到。”

“为什么那人离队的时候,现场没有人注意到他? ”

“因为当时警卫过来对着人群喊:‘让开! ”’真是能说善道。探长拿出他的记事簿和铅笔,把铅笔搁在摊开的页面上递给这位访客。“你能不能画出你当时在队伍里的位置? 并画出其他人,标明他们的位置。”

小伙子用他的左手扶着本子,以右手执笔,画出一张清晰流利的图表,没有意识到自己当下已经摆脱了原先对条子的不信赖,试着吐出所有拒绝透露的事。

格兰特望着他表情严肃、全神贯注的面孔,心中飞快地思索着。他说的是实话。

他曾在案发现场亲眼目睹那个男人倒地,因为害怕而逃跑,一直躲到脱离被外国警察仁慈对待的危险时才出现。而他见过凶手,并能再度指认他。这个案子总算有点头绪。

他取回小伙子还给他的记事簿和铅笔,当他从图上抬起目光,看到那双棕色的眼睛正充满渴望地停驻在托盘里的食物上,他才想起乐高得可能是一下了班就直接赶过来见他。

“非常感谢你的合作,”他说:“你离开前,一起吃点宵夜吧。”

小伙子不好意思地婉拒,但还是被他说服一同享用唐姆津先生美味的腌牛肉。

乐高得滔滔不绝地谈着他住在法国第戎的家人——定期寄法文报纸给他的姐姐,喝了没有加味的葡萄酒后就对啤酒敬而远之的父亲,他在劳伦特的工作,以及对伦敦和英国的印象。格兰特终于把他送出清晨静默的黑夜,他转身站在阶梯上感激而诚恳地说:“很抱歉此前我隐瞒了一切,您能了解我的苦衷吗? 逃离现场最初一直让我很痛苦,我竞不知道警察是这么温文儒雅的。”

格兰特不介意,友善地拍拍他的肩膀。锁上门,拿起话筒,电话接通后,他说:“我是格兰特探长,向所有的车站发布通告:‘缉捕:伦敦队伍命案嫌犯。左撇子,三十多岁,身材中等偏瘦,深色皮肤头发,脸颊和下颚骨突出,胡子刮得很干净。最后出现时身着褐色软帽和同色合体大衣。左手食指或大拇指上有最近受伤的伤口。’”

说罢,他上床就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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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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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玛里利本后,电车驶人早晨的阳光里。格兰特隔着车窗向外看,心情比先前到高尔街警察分局报到时开朗多了。凶手不再只是一个虚构的角色,他们大致掌握住他的外貌,这可能是他们逮到凶手前惟一的线索。说不定今晚就可以确定死者的身份。他在电车空荡的隔间里伸开腿,阳光如行进中的火车滚动的轮轴般缓缓滑落。晴朗的早晨十点钟,经过令人愉悦的英格兰乡间。穷乡僻野的小村落不带一丝挑衅的低俗氛围,在明净的光影里闪耀着忘我和庄严。狭窄光秃的门丝毫未因劣质的漆工和装饰稍显逊色,以翡翠、红玉石、天青石和玛瑙嵌成别有洞天的乐园。在他们的花园里,洋溢着蓬勃生气。恣意生长的郁金香,刚刚栽植的柔弱草苗,令人恍若置身于巴比伦的空中花园。孩子色彩缤纷的衣服在一串银铃似的笑声中被风吹得鼓胀飞舞。再往前行,当村子终于消失在视野里,幅员辽阔的牧场在阳光下宛如一幅昔时狩猎版画般晴朗宜人。

格兰特深知,英格兰到处都是这样迷人的早晨。然而,诺丁汉运河有个威尼斯人今天可要遭殃了,运河污秽禁锢的墙将和佩特拉的城墙一样红(petra,公元1 世纪前后约旦埃多姆王国的贸易中心,以繁华着称,号称“紫红色的城市。”) 电车低沉的鸣笛声响起,格兰特抵达车站。如果问他对英格兰中部地方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是电车。对他而言,电车在伦敦仿如外来客一样格格不入,像个被大都会所诱惑的乡巴佬,因为赚不了大钱就厌世或藐视自己的存在。

要不是听见远处传来电车独特的鸣声,格兰特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重返旧地。静谧的英格兰中部是他的出生地。英格兰中部人从不闪躲后街的电车,他们得意地沿着主要干道追逐电车,一方面得以藉此自吹自擂,另一方面则出于他们与现实格格不入的想法。

他们用一长条黄绳,从人行道一端拉到诺丁汉市场摊贩前,在围起一大块宽广的方形区域里快乐地玩着捉迷藏。

而已经融人大自然神妙景观的当地人似乎更热衷三级跳运动,他们认为这种游戏不至危险到容易耽溺。总之,格兰特在这条街上游走的那段日子里,没有一个人会被杀。

在“信实兄弟”分店,他拿出死者的领带,想知道有没有人曾记得卖过这条领带。柜台里的店员对这笔交易毫无印象,于是找了另一位职员出来。那人正用他白皙而柔软度极佳的手指上下翻阅墙边卡片盒里的资料,尽其所能地找出符合顾客要求的商品。直觉告诉格兰特小伙子对这条领带有印象,他没猜错。瞄了领带一眼后,店员说,一个月前,应一名绅士要求,他曾把这条领带从橱窗里拿出来——或是另一条同款的领带。那位先生从橱窗里看到这条领带,觉得刚好可以搭配他的衣服,所以进店里买下这条领带。不,他不认为他是诺丁汉人。为什么? 他没有诺丁汉人的口音,穿着打扮也与这里的人大不相同。

你能形容一下这个人的长相吗? 他可以。一阵回想和确认后,他说:“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还可以告诉你是哪一天,”年轻小伙子不经意地说:“我之所以记得,是因为——”他迟疑了一下,一改先前的稚气,以世故老练的口吻重新启口,“是因为在2 月2 日那天发生了一些事。”

格兰特记下这个日子,并问他对这个陌生人有什么印象。他像是来做商务考察的吗? 年轻小伙子不这么认为。

他没有谈到公事,对诺丁汉这地方的兴荣盛衰似乎也没有半点兴趣。

格兰特问到那天镇上是不是有什么活动以至于这个陌生人会到诺丁汉来,年轻人说有。当天有个盛大的音乐庆典——是全英格兰中部人的节庆,伦敦来了很多凑热闹的人。他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在庆典中担任教会唱诗班的一员,对整个庆典活动再熟悉不过了。外地人对于庆典活动的兴趣远大于考察商务,他猜测这可能就是那人到诺丁汉来的原因。

格兰特觉得这说法很合理。他想起死者纤细敏感的双手。他常在沃芬顿出入,就算不是名知识分子,起码也是个音乐家。这点和当初死者属于某帮派的假设不符,但他不能因此就轻忽这条线索。帮派的假设并没有事实依据。

那只是个想法罢了——纯属臆测。他谢过年轻人后,询问他谁是诺丁汉最了解音乐庆典和熟知参加活动的访客的人。年轻人说是尤达尔,一位事务律师。尤达尔可不是秘书,他是主办人,对这个活动十分热中。整整三天的庆典,他从一早开始坐镇到晚上,一定认得每个有兴趣从伦敦跑来参加盛会的人。

格兰特记下尤达尔的住址,留意到年轻人正好奇地盯着他。要是多年后有人问他是谁要索取尤达尔的住址,他准能准确地说出来。待在服饰店还真是埋没了他。

“你在找那个买领带的人? ”年轻人问。他说“找”这个字时用的是特别着重的声调,一副警察问话的口气。

“不全是,”格兰特说:“但如果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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