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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胭脂乱:风月栖情-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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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头发,点我的额,牵我的手了。
他只是我的叔叔,我的长辈,再不可能有其他的纠葛和感情。
除了颜远风,第一次有这么一个男子,用一个微笑,和一个宠溺的眼神,让我感到心满意足。
“谁教的你这身医术啊?”我觉得自己面庞作烧,忙将手用揉了揉脸部,叉开话题。
白衣笑道:“我是久病成医,药吃多了,郎中见得多了,自然医术也就杂七杂八学了些。”
杂七杂八学来的神奇医术!
我直翻着眼睛,不满问:“天下病得快死的人多了,还没听说吃得药多,看的郎中多了,就能学一身好医术的!把我当三岁小孩子逗呢!”
“嗯!”白衣尴尬地摸着自己的头,道:“可能是我的病比较怪,而看的名医比较多吧!”
我嗤之以鼻,才不肯相信。
心里估料着,如今正处于乱世,他师父多半是隐世高人,不肯透露行踪,也懒得追究了。
白衣见我不信他,叹了口气,自顾拿了埙来,跳到一边大石上,吹了起来。
埙声悠悠,大气抑扬中,竟比那日竹篁间听来要多了几分欢快愉悦。
我坐在他身畔,拿了玉簪在手中,轻轻敲击白石,为他伴奏,一时阳光懒散,落花如歌,春意妩然,连周围的士兵,也凝立原地,痴痴听着,沉浸在那悠婉的埙声之中。
一时忽哲匆匆行走,待到近处,已见着我们,放缓了脚步,直走至我们身边,方才顿住,静静听着。
白衣见他一旁等着,知他有事,止了吹奏,站起身来,微笑道:“这位将军找栖情姑娘有事?那在下先行回避!”
忽哲忙道:“且慢。末将正有事向白衣公子请教哩。”
白衣微诧,问道:“什么事?”
忽哲道:“我想知道,以太……以病人目前身体状况,什么时候可以赶路?”
白衣沉吟着,一时不曾答话。
我焦躁道:“就这么急着走么?母亲现在还虚弱得很。”
我也知目前战乱频繁,除了安氏、浏王、宇文昭等人,出身平民或小官吏的各地小股军队也不时出没,在此耽搁久了,保不准便会出些什么事。
毕竟现在护卫者才不过一千多人,若遇敌军来袭,绝无十全把握保得我们平安。
要得万无一失,除非立即到达黑赫,才算到了钦利可汗可以保护的地域。
我一时心中为难,只望向白衣,只盼他说一声,到明天我那母亲便能恢复过来,生龙活虎坐于车中,和我们一起说说笑笑,前往黑赫。
白衣收起埙,修长入鬓的眉微蹙起来,许久才道:“嗯,明日可以出发吧。
我一路照应着,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我欢喜得差点跳起来:“你陪我们去黑赫么?”
“不行么?”白衣笑容温润,干净如山间潺潺而下的清泉。
我将头点得如啄木鸟一般,道:“行!行!当然行!”心头已雀跃到快要飞起来。有这样美好可人的少年一路相伴,风尘再大,也该是快乐的吧?
忽哲已笑道:“若得白衣公子大驾光临黑赫,我汗必然也是极为欢迎。”
白衣微微一笑,道:“我再去看看夫人情况如何。

中午的时候,母亲喝了半碗粥,神智已恢复清醒,见白衣细致为她诊断,而我几乎每次都跟在他的身后,煎药端药,准备药材药具,忙得不亦乐乎,遂趁了白衣不在时问我:“那个孩子,是谁?”
白衣已是很有名的医者,但母亲还只将他当作一个孩子。我也知白衣与他的声名比起来,年纪太轻了些,遂将白衣的事一一说了。
母亲听了,只是沉吟:“哦,他不肯治富贵人家的病人,却轻易答应了随你来治我?”
我忙将母亲扶了躺下,笑道:“他这不是把您给治好了么?可见那些传言并不可信。”
母亲嗯了一声,侧身卧着,苍白的面颊上,偌大的眼睛仍在眨着,显然心头还有几分疑惑。
我忙将母亲被子掖好,亲呢地拍了拍她的面颊,娇声道:“母后,你放心啦,我已经长大了!知道怎么去看人看事!”
“我的栖情……已经长大了!”母亲叹息,慢慢闭上眼,唇边抿起的纹路里,掩藏了一丝笑意。
我看母亲睡着,悄悄又去找白衣。
他正蹲在草丛中,手里持了一朵小小的月白色重瓣花儿,看得出神。
“这花儿,是一种药么?”我问。
他惊觉过来,微笑道:“不是药,只是一种野花。”
“野花?”
“本来应该是家花吧,叫作月芙蓉,就比寻常的芙蓉花小些,瓣却更多,后来富贵人家嫌它生长得快,开得多了,就不希奇了,极少种了。于是这些年来就成了野花了,普通农户人家和山林里常常能见到,反而比原先更漂亮了,开的花也多。”他很有耐心地解释。
白衣一笑,将那花簪到我的发际。
他的袖笼里有很清新好闻的味道,夹了长年与药为伍的清涩味,直扑到我的鼻端,竟比那花香更让人心驰神荡,连脸上都不由烫烧起来。
白衣簪好花,又仔细一端祥,笑道:“咦,配你这衣服,很好看呢。”
我心里又是一阵乱跳,忙咳嗽着掩饰自己的失态,笑道:“你穿着白衣,配你才好看呢?”
白衣疑惑道:“怎么咳起来了?莫非给花粉呛着了?还有许多人对于花粉会有反应呢,咳嗽,或者皮肤上起疹子。”
我满不在乎道:“没……我没事。
在宫里时花儿粉儿我可弄得多了。”
白衣“噢”了一声,没有说话。
我望着他安谧的面庞,小心地问:“白衣,你该知道我和母亲的身份了吧?”
白衣微微一笑,道:“那个,倒也不难猜。”他垂了头,在草丛中观察着什么,也不知是不是想找什么草药,却没有抬起头来看我。
我迟疑一下,向他身边挪近一点,笑道:“其实,不管我们是什么身份,你都是我的朋友,好朋友,对不对?”
白衣拔起了一棵草,我已看出只是一株随处可见的狗尾巴草而已,绝对不是药材,但他却怔怔看着那株狗尾巴草,许久,才笑道:“那是……自然。
不管栖情是衔凤公主,还是平民丫头,都是我白衣的朋友,好朋友。”
我心头欢喜,格格笑着,倚到他身畔蹲着,问:“这种草,也可以做药么?”
“不可以做药。”白衣微笑,将狗尾巴扣了一头在自己手指上,另一头扣在我的小指上,道:“但可以做纪念。一头系着你,另一头系着我,证明我们曾经手牵手,是极好的朋友。”
狗尾巴的茸茸细须在风里摇曳,轻轻挠着我的指腹,痒痒的。而我的心,似给风吹得摇曳起来,带了几分喜悦的哆嗦。
白衣只是那么温和的望着我,眉梢眼角,萦情带笑。
“这狗尾巴草,嗯,还真的挺好看。”我说着,小心地套在两人指头上的狗尾巴草解开,取了只绣了夏日清荷的荷包来,将狗尾巴草装了进去,笑道:“从此,我可留着证据了。狗尾巴草,一头系着你,另一头系着我,证明我们曾经手牵手,是极好的朋友。”
白衣跳起来,笑道:“你这个坏丫头!是我扣的结,应该给我保存!还给我!还给我!”
他跑来抓我,而我已经逃得远远的,做着鬼脸笑道:“不还,就不还!”
我们一奔一逃,笑声一直在林中回荡。
夕阳吐了满地的金屑,万物都给镶了金灿灿的华丽外表,闪着煜煜的华光,连守卫们所执的刀锋光芒也明媚起来,让我一时竟忘了,我是在逃难途中,前路坎坷。
在那样的艰难岁月中,能有那么简短而纯粹的快乐,也许是一种幸运,不幸中的大幸。
那一年,我十四岁。
豆蔻年华,情窦初开。
狗尾巴草,一头系着你,另一头系着我,证明我们曾经手牵手,是极好的朋友。
第二日早晨,我们再度起程,奔向黑赫。
这一次,我让他们又腾出了一辆马车来,让给白衣和颜远风乘坐。
颜远风一向骑马,但他身体状况虽已恢复不少,但我只瞧着他苍白面容,心下便不放心,一定不许他骑马了。横竖此刻跟随的骑兵,大多是忽哲的手下,有忽哲的带领,应该可保无虞。
白衣看来好生文弱,即便我知道他的身手相当高明,也不忍让他骑马。而他也似乎更乐意乘车,一路之上,我都听得到那空旷到孤寂的埙声,以极悠缓而沉郁的曲调,慢慢从那辆马车飘出。
于是,一路再不觉寂寞,心里满满的,都只那清郁的埙声。尤其看到在白衣每日三次的看护下,母亲的身体日复一日恢复过来,我终于感觉出,因紧抿而僵硬的唇角,开始向上泛起如蔷薇花瓣般的美好弧度。
三日后,我们平安到达了黑赫边境,隔了纱帘,远远便见一队人马高举代表黑赫的飞鹰大旗,立于界碑处守侯。为首那人看来甚至是瘦小,坐在高头大马上,竟如一个孩童一般。
但忽哲等人远远见了那人,立刻全体跳下马来,步行向前,向那人恭身施礼。
那人点了点头,下了马,将缰绳交给部属,快步迎向我和母亲的马车。
“黑赫国昊则,奉父汗之命,前来迎侯萧太后、衔凤公主!”居然是个稚嫩的童音。
我心中好奇,忙撩开珠帘,细一打量,才发现来者竟然真的是个男童,顶多十一二岁,圆圆脸儿,大大眼睛黑白分明,长长睫毛,瞧来十分可爱,却不知黑赫为何派出这么个小不点来迎侯我们?
慢着,他说父汗?莫非是钦利可汗的儿子?钦利可汗在迎娶我大姐雅情之前,也有过一名妻室,但早年亡逝;想来这孩子便是钦利可汗前妻所出了。
而母亲身体略有平复,已叫人挽住他,道了谢。
昊则明亮的眼睛扑闪扑闪,从母亲身上又转到我身上来,笑得甜蜜蜜:“啊,你就是衔凤公主么?长得可真好看!我再没见过长得比你好看的女孩子了!”
给一个小屁孩称作好看,这感觉还真像心口给人挠了一下般只想发笑。但这小家伙是钦利的儿子,黑赫的王子呢,算来雅情也算是他的嫡母,那我也就是他的姨娘了!
所以我也顾不得笑话他,正了正身子,笑道:“昊则王子过奖啦!我大姐才是出了名的美人儿呢,叫你父汗娶了回去。”
昊则咧嘴笑得可爱无比:“雅情阏氏,嗯,也好看。可和你的好看不一样。”
他还生怕我不明白,又加了一句:“你不一样。”
可我还是不明白我有什么不一样的。只是我听他没叫大姐作母亲,心里有些遗憾,估计这个侄儿不太好认,只得含糊道:“嗯,昊则王子前来相迎,一路辛苦了!”
昊则却似有些失望,小巧的嘴角耷拉下来,哼了一声,道:“这么客气,你没当我是自己人!”
我一时愕然,奇道:“我说错什么了?”
忽哲忙跑过来,陪笑道:“公主别放心上,我们小王子,就是这个脾气,呆会儿就好了。

我心里还有些嘀咕,毕竟我们是落难逃来寄人篱下,并非以大国之尊前来做客,若一来就把对方的王子给得罪了,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但至晚于扎营留宿时,我完全放心了。
那小孩子浑然已忘了方才生气之事,又蹦又跳,跑到我跟前来,笑嘻嘻道:“刚刚他们说,你的闺名,是叫栖情?那我不叫你衔凤公主,就叫你栖情好不好?”
我及时地将一记白眼转成满脸虚假得体笑容:“昊则王子,你可以叫我栖情阿姨。

那昊则几乎在我话音落地的一瞬间便跳了起来:“你什么时候成了我的阿姨了?”
我诧异道:“我大姐姐是你父亲的妻子,就是你的母亲,我当然就是你的阿姨啦!”
昊则似乎从没想过这个问题,黑眼睛滴溜溜转了几转,迷惑道:“雅情阏氏,嗯,是我父亲的妻子。可我父亲的妻子,就是我的母亲么?我的母亲是多妍阏氏,已经去世好多年啦!”
父亲的妻子,不是他的母亲?这回成了我脑子转不过弯来了,傻傻看着那个小屁孩,不知该说什么了。
这时颜远风、白衣已下了车,走到跟前。
大漠戈壁,黄沙漫漫,此时与西天夕阳的灿金融作一处,本是我从不曾见到过的瑰丽风光,而颜远风、白衣俱是素净衣裳的美男子,此时映在那灿金之前,更是玉树临风,成了那瑰丽风光的点睛之笔。
可惜下一刻,白衣的话让我没了欣赏的心情。
白衣微笑道:“黑赫风俗,继母并不算得母亲。父亲去世后,长子可以把继母及庶母收房,作为自己的妻子。”
这么说,我的雅情姐姐,以后还得嫁给这个小屁孩?光是想着,就让我不舒服了。
我扭过头,瞪了昊则一眼,提了裙子步向营帐。
母亲已在惜梦等人扶持下慢慢踏下车来,眼见我不悦,知我在为大姐不平,微笑道:“各族风俗各异,入乡随俗,也就习惯了。”
昊则却跟在我后面嚷道:“栖情,栖情,你别生气啊?不然我叫你姐姐好不好?”
我想一想,既然认不成侄儿,找个黑赫王子做弟弟,似乎也不吃亏,遂回过头来,指住这个小不点,道:“那么,以后你就做我的昊则弟弟好了!别忘了,弟弟要听姐姐话的!”
昊则眨巴着眼,道:“不对,我们这里是女子得听男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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