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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4章

资治通鉴全译-第8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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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乙巳,魏主北巡。



'3'乙巳(十七日),北魏孝文帝去北方巡视。



 '4'初,尚书令王晏,为世祖所宠任;及上谋废郁林王,晏即欣然推奉。郁林王已废,上与晏宴于东府,语及时事,晏抵掌曰:“公常言晏怯,今定何如?”上即位,晏自谓佐命新朝,常非薄世祖故事。既居朝端,事多专决,内外要职,并用所亲,每与上争用人。上虽以事际须晏,而心恶之。尝料简世祖中诏,得与晏手敕三百余纸,皆论国家事,又得晏启谏世祖以上领选事,以此愈猜薄之。始安王遥光劝上诛晏,上曰:“晏于我有功;且未有罪。”遥光曰:“晏尚不能为武帝,安能为陛下乎!”上默然。上遣腹心陈世范等出涂巷,采听异言。晏轻浅无防,意望开府,数呼相工自视,云当大贵,与宾客语,好屏人清闲。上闻之,疑晏欲反,遂有诛晏之意。



'4'早先,南齐尚书令王晏深得武帝的宠信,到了明帝谋划废去郁林王之时,王晏又立即欣然赞同,帮助进行。郁林王被废去之后,明帝与王晏在东府宴饮,谈到时事之时,王晏拍着手掌说道:“您经常说我王晏胆怯,今天又认定我如何呢?”明帝即位,王晏自以为对新朝有佐命之功,经常菲薄讥刺武帝在世时候的事情。他担任了尚书令,居于朝臣中的最高地位,处理事情非常专横独断,朝廷内外的重要职位,都任用自己的亲信之徒,经常与明帝在用人方面发生争执。明帝虽然因举事之际,不得不依赖、重用王晏,但是内心却十分厌恶他。明帝曾经整理检查武帝的诏书文告等材料,得到武帝写给王晏的手敕三百多张,都是谈论国家的事情,又获得王晏劝谏武帝不要让自己主管诠选之事的启奏,因此越发猜忌、冷淡王晏了。始安王萧遥光劝明帝杀掉王晏,明帝说:“王晏于我有功劳,况且没有罪过,所以不能杀他。”萧遥光又说:“王晏对武帝都不能忠心耿耿,怎么能忠于陛下呢?”明帝听了默然无言。明帝派遣心腹陈世范等人到街头小巷去采听关于王晏的传言异闻。王晏这个人轻率浅薄而没有防范,他想为自己开辟府署,几次传叫方术之士来查看风水,说是会大富大贵。王晏与宾客谈话时,总是喜欢把手下的杂人支开,然后与客人在清静中交谈。明帝知道了这些情况之后,怀疑王晏想谋反,于是产生了杀掉王晏的念头。



奉朝请鲜于文粲密探上旨,告晏有异志。世范又启上云:“晏谋因四年南郊,与世祖故主帅于道中窃发。”会虎犯郊坛,上愈惧。未郊一日,有敕停行,先报晏及徐孝嗣。孝嗣奉旨,而晏陈“郊祀事大,必宜自力”。上益信世范之言。丙辰,召晏于华林省,诛之,并北中郎司马萧毅、台队主刘明达,及晏子德元、德和。下诏云:“晏与毅、明达以河东王铉识用微弱,谋奉以为主,使守虚器。”晏弟诩为广州刺史,上遣南中郎司马萧季敞袭杀之。季敞,上之从祖弟也。萧毅奢豪,好弓马,为上所忌,故因事陷之。河东王铉先以年少才弱,故未为上所杀。铉朝见,常鞠躬俯偻,不敢平行直视。至是,年稍长,遂 坐晏事免官,禁不得与外人交通。



奉朝请鲜于文粲密探到了明帝的心思,就奏告了王晏有异图。陈世范又启奏明帝:“王晏密谋借建武四年南郊祭天之机,与武帝过去的主帅在道中起事。”正好遇上老虎闯入南郊祭坛,明帝愈加惧怕了。郊祭前一日,明帝敕令不去南郊祭祀,派人先告诉了王晏和徐孝嗣。徐孝嗣奉旨不言,而王晏则不同意明帝不去,陈述了自己的理由:“郊祀事关重大,圣上一定要亲自前去。”这样一来,明帝越加相信陈世范所说的了。丙辰(二十八日),明帝在华林省召见王晏,杀了他,一同诛死的还有北中郎司马萧毅、台队主刘明达,以及王晏的儿子王德元、王德和。明帝发出诏令:“王晏与萧毅、刘明达因为河东王萧崐铉识见低下、能力微弱,于是阴谋奉他为君主,让他守虚位,而他们自己操纵国政。”王晏的弟弟王诩担任广州刺史,明帝派遣南中郎司马萧季敞去突然杀掉了他。萧季敞是明帝的从祖弟。萧毅奢侈豪华,特别喜好弓箭、骏马,使明帝忌妒,因此借这件事陷害、杀害了他。河东王萧铉在早先因年龄小、才力弱,所以没有被明帝杀掉。萧铉在朝见明帝时总是保持鞠躬姿势,弯腰低头,不敢平行直视。至此时,年龄稍大了些,于是连坐王晏之事而被免官,并且被禁止与外面的人来往交接。



郁林王之将废也,晏从弟御史中丞思远谓晏曰:“兄荷世祖厚恩,今一旦赞人如此事;彼或可以权计相须,未知兄将来何以自立!若及此引决,犹可保全门户,不失后名。”晏曰:“方啖粥,未暇此事。”及拜骠骑将军,集会子弟,谓思远兄思徵曰:“隆昌之末,阿戎劝吾自裁;若从其语,岂有今日!”思远遽应曰:“如阿戎所见,今犹未晚也。”思远知上外待晏厚而内已疑异,乘间谓晏曰:“时事稍异,兄亦觉不?凡人多拙于自谋而巧于谋人。”晏不应。思远退,晏方叹曰:“世乃有劝人死者!”旬日而晏败。上闻思远言,故不之罪,仍迁侍中。



郁林王将被废黜之前,王晏的堂弟御史中丞王思远对王晏说:“兄长你承受武帝的厚恩,现在一旦帮助别人进行此事,在那个人来说或许可以暂时利用兄长,但不知兄长这样做了,将来别人何以自立呢?如果在现在能拿起刀子自刎而死,还可以保全门户,不失后世英名。”王晏不予理会,回答说:“我正在喝粥,无暇顾及此事。”明帝即位之后,拜王晏为骠骑将军,王晏把弟弟和儿子们召集在一起,对王思远的哥哥王思徵说:“隆昌之末,思远劝我自裁,如果听从了他的话语,那里能有今天呢?”王思远随声应道:“如按照小弟所说的那样去做,现在尚未为晚。”王思远知道明帝外表上对待王晏十分优厚而内心则已经开始怀疑他了,就乘机对王晏说:“眼下事情逐渐有异样,兄长觉察与否?人们大多拙于自谋而巧于谋算别人。”王晏听后没有吭声。王思远走了之后,王晏才叹息着说:“世上竟有劝人死的人。”十日之后,王晏被杀。明帝听说了王思远对王晏说过的话,所以没有定他的罪,并且升任他为侍中。



晏外弟尉氏阮孝绪亦知晏必败,晏屡至其门,逃匿不见。尝食酱美,问知得于晏家,吐而覆之。及晏败,人为之惧,孝绪曰:“亲而不党,何惧之有!”卒免于罪。



王晏的表弟尉氏人阮孝绪也知道王晏必定会败落,所以王晏屡次到他家去,他都躲而不见。一次,他吃酱觉得味道很香,一问才知道是从王晏家得来的,因此立即吐了出来,并且把其余的全部倒掉。到了王晏被杀之后,人们都为阮孝绪担心,他却不以为然,说:“虽然是亲戚,但是并不是同党,有什么害怕的呢?”最后他被免于定罪。



   '5'二月,壬戌,魏主至太原。



'5'二月壬戌(初五),北魏孝文帝到达太原。



 '6'甲子,以左仆射徐孝嗣为尚书令,征虏将军萧季敞为广州刺史。



'6'甲子(初七),齐明帝任命左仆射徐孝嗣为尚书令,任命征虏将军萧季敞为广州刺史,分别代替王晏及其弟生前的职位。



 '7'癸酉,魏主至平城,引见穆泰、陆睿之党问之,无一人称枉者;时人皆服任城王澄之明。穆泰及其亲党皆伏诛;赐陆睿死于狱,宥其妻子,徙辽西为民。



'7'癸酉(十六日),北魏孝文帝到达平城,提审了穆泰、陆睿之党,没有一个人说自己冤枉。当时,人们都认为任城王元澄公正、明察。穆泰及其亲信党徒都伏法,陆睿被赐死狱中,他的妻子得到宽宥,被流放到辽西,成为平民。



初,魏主迁都,变易旧俗,并州刺史新兴公丕皆所不乐;帝以其宗室耆旧,亦不之逼,但诱示大理,令其不生同异而已。及朝臣皆变衣冠,朱衣满坐,而丕独胡服于其间,晚乃稍加冠带,而不能修饰容仪,帝亦不强也。



早先,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改变旧的风俗习惯,但是并州刺史新兴公元丕一点也不高兴这样做,孝文帝因为他在家族中年辈较长,因此就不强行让他改换,但是用大道理加以诱导劝说,以便使他不公开反对。到了朝中大臣们都改换了衣服帽子,每天上朝殿内朱衣满坐,但是惟独元丕还穿着胡服侧身其间,后来他才慢慢加上了帽子和带子,可是仍旧不修饰外表仪容,孝文帝也不强崐迫他。



太子恂自平城将迁洛阳,元隆与穆泰等密谋留恂,因举兵断关,规据陉北。丕在并州,隆等以其谋告之。丕外虑不成,口虽折难,心颇然之,及事觉,丕从帝至平城,帝每推问泰等,常令丕坐观。有司奏元业、元隆、元超罪当族,丕应从坐。帝以丕尝受诏许以不死,听免死为民,留其后妻、二子,与居于太原,杀隆、超、同产乙升,余子徙敦煌。



太子元恂将从平城迁往洛阳之时,元隆同穆泰等人密谋策划,要把元恂留在平城,因此出兵堵住雁门东陉、西陉二关,阴谋占据关北恒、朔二州。当时,元丕在并州,元隆等人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他,元丕表面上忧虑事情难以成功,口头上虽然反对,但是心里却颇为赞同。等到穆泰等人叛乱之事败露之后,元丕随从孝文帝到了平城,孝文帝每次审问穆泰等人时,常常让元丕坐在旁边观看。有的官员奏告元业、元隆、元超罪该满门诛斩,元丕也应该连坐治罪。孝文帝以元丕曾经在诏令中被许以不死,就免他一死,黜为平民,让他的后妻和两个儿子陪伴他居住在太原,而杀了元隆、元超及其同胞兄弟元乙升,其他的儿子流放敦煌。



初,丕、睿与仆射李冲、领军于烈俱受不死之诏。睿既诛,帝赐冲、烈诏曰:“睿反逆之志,自负幽冥;违誓在彼,不关朕也。反逆既异余犯,虽欲矜恕,如何可得?然犹不忘前言,听自死别府,免其拿戮。元丕二子、一弟,首为贼端,连坐应死,特恕为民,朕本期始终而彼自弃绝,违心乖念,一何可悲!故此别示,想无致怪。谋反之外,皎如白日耳。”冲、烈皆上表谢。



原先,元丕、陆睿以及仆射李冲、领军于烈等人都受过皇帝的不死之诏。陆睿被杀之后,孝文帝在赐给李冲、于烈的诏书中说:“虽然朕曾经诏许陆睿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免于一死,可是他叛逆谋反的阴谋,自己有负于鬼神,是他违背了曾经发过的誓言,所以他的死与朕没有关系。他叛乱谋反既不同于其他诸犯,即使想要宽恕他,又怎么可能呢?然而朕犹不忘先前说过的话,所以让他自己在狱中自尽,并且免去他儿子的死罪。元丕的两个儿子、一个弟弟,最早策划叛乱,最先参与叛乱,理应连坐处死,朕特加恕免,只是黜为平民而已。朕本来期望与他们和衷共济,始终相善,但是他们自己弃绝情义,违背良心,产生不轨之念,这是多么令人感到可悲的啊!所以,特意告诉你们一下,想必不会令你们奇怪吧?除了谋反这件事情之外,朕对他们的一片真心皎如白月,在在可鉴。”李冲、于烈都上表致谢。



臣光曰:夫爵禄废置,杀生予夺,人君所以驭臣之大柄也。是故先王之制,虽有亲、故、贤、能、功、贵、勤、宾,苟有其罪,不直赦也;必议于槐棘之下,可赦则赦,可宥则宥,可刑则刑,可杀则杀;轻重视情,宽猛随时。故君得以施恩而不失其威,臣得以免罪而不敢自恃。及魏则不然,勋贵之臣,往往豫许之以不死;彼骄而触罪,又从而杀之。是以不信之令诱之使陷于死地也。刑政之失,无此为大焉!



臣司马光曰:给予或剥夺爵位、俸禄,掌管生杀予夺之权力,这是做皇帝的人驾驭臣下们的重要手段,所以先王们裁定的制度,虽然有亲、故、贤、能、功、勤、宾等所谓“八议”,但是如果臣下犯有罪行,并不直接赦免,而一定要通过刑法部门来商议,可以赦免则赦免,可以宽大则宽大,可以判刑则判刑,可以诛死则诛死,惩罚的轻与重根据实情而定,处理的宽与严随时机而有所不同。因此,国君得以施行仁恩而又不失其威严,臣子们既可以得到免罪而又不敢以此自恃。到了北魏却不是这样了,对于功勋显贵的大臣,往往预先许诺以终生不被处死,但是其人因此而自骄,触法犯罪,则又被处死。这正是以言而无信的允诺诱惑其人,使他陷于死地。刑法政治的失误过错,没有比这更大的了。



 '8'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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