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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资治通鉴全译-第4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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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丁未、287)



   八年(丁未,公元287年)



'1'春,正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1'春季,正月,戊申朔(初一),出现日食。



'2'太庙殿陷,九月,改营太庙,作者六万人。



   '2'太庙的殿堂陷落了。秋季,九月,改建太庙,有六万人参加营建。



'3'是岁,匈奴都督大豆得一育鞠等复帅种落万一千五百口来降。



   '3'这一年,匈奴都督大豆得一育鞠等人又率领其种族部落一万一千五百人投降了晋。



九年(戊申、288)



 九年(甲申,公元288年)



'1'春,正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1'春季,正月,壬申朔(初八),出现日食。



'2'夏,六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2'夏季,六月,庚子朔(初一),出现日食。



'3'郡国三十三大旱。



 '3'有三十三个郡国大旱。



'4'秋,八月,壬子,星陨如雨。



 '4'秋季,八月,壬子(十四日),星星像下雨似的坠落下来。



'5'地震。



 '5'发生了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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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八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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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纪四 世祖武皇帝下太康十年(己酉、289)



 晋纪四 晋武帝太康十年(己酉,公元289年)



'1'夏,四月,太庙成;乙巳,袷祭;大赦。



 '1'夏季,四月,太庙建成。乙巳(十一日),集中远近祖先进行合祭。大赦天下罪人。



'2'慕容遣使请降;五月,诏拜鲜卑都督。谒见何龛,以士大夫礼,巾衣到门;龛严兵以见之,乃改服戎衣而入。人问其故,曰:“主人不以礼待客,客何为哉!”龛闻之,甚惭,深敬异之。时鲜卑宇文氏、段氏方强,数侵掠,卑辞厚币以事之。段国单于阶以女妻,生、仁、昭。以辽东僻远,徒居徒河之青山。



 '2'慕容派使者来晋朝请求投降。五月,晋武帝下诏拜慕容为鲜卑都督。慕容晋见何龛,持士大夫的礼节,以幅巾裹发,身着单衣。他到了门口,何龛却整肃部队会见他,慕容于是又改换军服进了门。有人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慕容说:“主人不以礼节来接待宾客,客人又能怎么样呢?”何龛听到了他的话,心中非常惭愧,同时又深深地敬重他,认为他不同寻常。这时,鲜卑的宇文氏、段氏正处于强盛时期,多次侵犯掠夺慕容,慕容只好以恭敬谦卑的言辞和丰厚的钱财侍奉他们。段国单于段阶,把女儿嫁给慕容,生下了慕容、慕容仁、慕容昭。慕容因辽东位于偏僻遥远之地,于是迁居到徒河的青山。



'3'冬,十月,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



 '3'冬季,十月,恢复了明堂以及南郊五帝的牌位。



'4'十一月,丙辰,尚书令济北成侯荀勖卒。勖有才思,善伺人主意,以是能固其宠。久在中书,专管机事。及迁尚书,甚罔怅。人有贺之者,勖曰:“夺我凤皇池,诸君何贺邪!”



 '4'十一月,丙辰(疑误),尚书令、济北成侯荀勖去世。荀勖才思敏捷,善于观察人君的心思,因此能巩固皇帝对他的宠受。他长期在中书省供职,专门掌管机密要事。后来他升迁为尚书令,心中非常惆怅。有人向他贺喜,他说:“夺去我的凤皇池,诸君有什么可祝贺的呢!”中书省设在禁苑,禁苑中有凤皇池,因此中书省又称凤皇池。



'5'帝极意声色,遂至成疾。杨骏忌汝南王亮,排出之。甲申,以亮为侍中、大司马、假黄钺、大都督、督豫州诸军事,治许昌;徒南阳王柬为秦王,都督关中诸军事;始平王玮为楚王,都督荆州诸军事;濮阳王允为淮南王,都督扬、江二州诸军事;并假节之国。立皇子为长沙王,颖为成都王,晏为吴王,炽为豫章王,演为代王;皇孙为广陵王。又封淮南王子迪为汉王,楚王子仪为毗陵王,徒扶风王畅为顺阳王,畅弟歆为新野公。畅,骏之子也。琅邪王觐弟澹为东武公,繇为东安公。觐,之子也。



 '5'晋武帝沉湎于音乐和女色,以至于得了病。杨骏嫉妒汝南王司马亮,把他排挤得离开了朝廷。甲申(二十三日),任命司马亮为侍中、大司马、假黄钺、大都督、督豫州诸军事,镇守许昌。迁南阳王司马柬为秦王,都督关中诸军事。任命始平王司马玮为楚王,都督荆州诸军事。任命濮阳王司马允为淮南王,都督扬、江二州诸军事。以上诸王,都持节去他们各自的封国。立皇子司马为长沙王,司马颖为成都王,司马晏为吴王,司马炽为豫章王,司马演为代王;皇孙司马为广陵王。又封淮南王的儿子司马迪为汉王,楚王的儿子司马仪为毗陵王。迁扶风王司马畅为顺阳王,司马畅的弟弟司马歆为新野公。司马畅是司马骏的儿子。封琅邪王司马觐的弟弟司马澹为东武公,司马繇为东安公。司马觐是司马的儿子。



初,帝以才人谢玖赐太子,生皇孙。宫中尝夜失火,帝登楼望之,年五岁,牵帝裾入暗中曰:“暮夜仓猝,宜备非常,不可令照见人主。”帝由是奇之。尝对群臣称似宣帝,故天下咸归仰之。帝知太子不才,然恃明慧,故无废立之心。复用王佑之谋,以太子母弟柬、玮、允分镇要害。又恐杨氏之逼,复以佑为北军中候,典禁兵。帝为皇孙高选僚佐,以散骑常侍刘志行清素,命为广陵王傅。



当初,晋武帝把才人谢玫赐给太子,生下了皇孙司马。有一天夜里,皇宫中失火了,晋武帝登上楼观望。司马当时只有五岁,他牵着晋武帝的衣襟走进昏暗的地方,说:“夜里突然出事,应当防备突如其来的变故,不可以站在亮处,让别人看到人君。”晋武帝从此认为司马很不一般。晋武帝曾经当着群臣称赞司马像晋宣帝,所以天下的人都归心敬慕司马。晋武帝知道太子没有才能,但是凭藉司马的聪明才智,晋武帝才没有废黜太子的想法。晋武帝又用王佑的计谋,把太子的同母弟弟司马柬、司马玮、司马允都派出去镇守要害地区。晋武帝担心会受到杨氏的逼迫,又任王佑为北军中候,党管皇帝的亲兵。晋武帝为了皇孙司马,以很高的标准挑选他身边的僚属与辅佐。散骑常侍刘志向与操守高洁清廉,因此被任命为广陵王司马的老师。



以时俗喜进趣,少廉让,欲令初除官通谢章者,必推贤让能,乃得通之。一官缺则择为人所让最多者用之。以为:“人情争则欲毁己所不如,让则竞推于胜己。故世争则优劣难分,时让则贤智显出。当此时也,能退身修己,则让之者多矣;虽欲守贫贱,不可得也。驰骛进趋而欲人见让,犹却行而求前也。”



刘看到当时的风气是喜好趋附,缺少廉洁与谦让,曾经写了《崇让论》,建议初次被授予官职、递交谢表的人,必须是能够推举、谦让贤能的人,才能够让他通过。如果有空缺的官职,那么就要挑选平时为人谦让最多的人来担任。他认为:“人的本性是:如果争斗起来的话,就要毁谤自己所比不上的人,如果谦让,就会争着推举胜过自己的人。所以如果争斗,世上就优劣难以区分,如果有了谦让的风气,那么贤能才智之人就会显现出来了。在现在这种时候,能够退身自我修养,谦让的人就会多起来,谦让的人多了,即使想守着贫贱不做官,也不可能了。如果奔走趋附想让别人对自己谦让,这就如同想向前走却向后倒退一样。”



淮南相刘颂上疏曰:“陛下以法禁宽纵,积之有素,未可一旦以直绳御下,此诚时宜也。然至于矫世救弊,自宜渐就清肃;譬犹行舟,虽不横截迅流,然当渐靡而往,稍向所趋,然后得济也。”



淮南相刘颂上疏说:“陛下由于刑法禁令宽松放任,想改变这种状况,但是这种局面是平时日积月累形成的,不可能一下子就能用公正的标准治理下民,这确实要等到时势所宜的机会。然而至于矫正世风,救治时弊,自然应当逐渐走向清廉整肃。这就好比行船,虽然不能径直渡过急流,然而应当渐渐随着水势往前走,一点一点地朝着自己要去的方向,然后就能渡过河去。



自泰始以来,将三十年,丹诸事业,不茂既往。以陛下明圣,犹未反叔世之敝,以成始初之隆,传之后世,不无虑乎!使夫异时大业,或有不安,其忧责犹在陛下也。



“自从泰始以来,已将近三十年了,各项事业却并没有比以往更加兴旺。凭着陛下的明圣,还没有纠正衰乱时代的弊病,以成就最初的隆盛,传之于后世,这难道不值得忧虑吗?假使以后大业或许不安稳,那么忧虑与责任也还是在陛下。



臣闻为社稷计,莫若封建亲贤。然宜审量事势,使诸侯率义而动者,其力足以维带京邑;若包藏祸心,其势不足独以有为。其齐此甚难,陛下宜与达古今之士,深共筹之。周之诸侯,有罪诛放其身,而国祚不泯;汉之诸侯,有罪或无子者,国随以亡。今宜反汉之敝,循周之旧,则下固而上安矣。



“我听说为国家打算,不如分封亲属与贤能之人。然而应当审度、衡量事情发展的趋势。假使诸侯服从正义而行动,其力量足以护卫京城,如果他们包藏祸心,那么他们的势力也不足以独立地有所作为。这件事情要整治好是很困难的,陛下应当与通达古今的人士在一起,共同深入地筹划这件事情。周代的诸侯,如果犯了罪就要遭到惩罚放逐,但其爵位不断绝。汉代的诸侯如果犯了罪或者没有儿子,那么他的封国也就随之失去了。如今应当改变汉代的弊端,遵循周代的旧制度,那么下面巩固上面也就安定了。



天下至大,万事至众,人君至少,同于天日,是以圣王之化,执要于己,委务于下,非恶劳而好逸,诚以政体宜然也。夫居事始以别能否,甚难察也;因成败以分功罪,甚易识也。今陛下每精于造始而略于考终,此政功所以未善也。人主诚能居易执要,考功罪于成败之后,则群下无所逃其诛赏矣。



“天下极其大,万种事物极其多,而君王却极少,就像天空和太阳。因此圣明的君王实行教化,要自己掌握住根本,把事务委托给手下去办理,这并不是好逸恶劳,实在是由于国家的体制适宜于如此。处理事情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去区分事情办得好还是不好,是很难观察出来的,等到事情的发展显示出了成功与失败,这时候再去区分功劳与罪过就很容易识别了。如今陛下常常是精心于初始的构建却忽略对结局的考察,这正是治理的功效所以不完美的原因。人君如果确实能够处于平易而抓住根本,于成功失败的结局之后考察功劳与罪过,那么手下的官员们就没有地方逃避奖赏与惩治的处理了。



古者六卿分职,冢宰为师;泰、汉已来,九列执事,丞相都总。今尚书制断,诸卿奉成,于古制为太重。可出众事付外寺,使得专之;尚书统领大纲,若丞相之为,岁终课功,校簿赏罚而已,斯亦可矣。今动皆受成于上,上之所失,不得复以罪下,岁终事功不建,不知所责也。



“古时候六卿分工,各司其职,冢宰是统领。秦、汉以来,九卿的职掌,由丞相总管。现在事情都由尚书裁断,各官署奉行成规,与古时候的制度相比,尚书的事务太重。可以把众多的事务交付各官署办理,使各官署有专门负责的权力。尚书统领根本大纲,如同丞相所做的,年终考查功效,校阅簿籍,实行赏罚而已,这也就可以了。现在动不动就接受上面的现成的决定,上面如果有失误、过错,就不能怪罪于下属,等到年终,没有功绩上的建树,也不知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夫细过谬妄,人情之所必有,而悉纠以法,则朝野无立人矣。近世以来为监司者,类大纲不振而微过必举,盖由畏避豪强而又惧职事之旷,则谨密网以罗微罪,使奏劾相接,状似尽公,而挠法在其中矣。是以圣王不善碎密之案,必责凶猾之奏,则害政之奸,自然禽矣。夫创业之勋,在于立教定制,使遗风系人心,余烈匡幼弱,后世凭之,虽昏犹明,虽遇若智,乃足尚也。



“细微的过失,荒谬的言行,这是人的本性所难免的,但是全都要用刑法来矫正,那么朝野上下就没有人能够立身了。近世以来,担任监察的官员,大都不抓根本大事,却对微小的过失抓住不放,这大概是因为畏惧、躲避豪强却又担心荒废了职责,因此就谨慎地使法律周密,以搜罗微小的过错,使得上奏的揭发罪行的文状接连不断,表面看来是在为公事尽职,实际上却扰乱了法规。因此圣明的君王对那些琐碎细密的公事不感兴趣,而对于那些揭发了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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