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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末日逼近-第71章

小说: 末日逼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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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到了艾尤卡,在一个叫“运动和骑车”的商店中找到了两辆好车。尼克终于开始从遇见朱丽叶时的烦恼中摆脱出来。他想他们只有在大本德城才能重新装备起来,可到那里至少需要14天。



 



然而,在7月12日的那天下午2点45分,他突然从车把的后视镜中看到亮光一闪。他停了下来(汤姆心不在焉地跟在他后面,一下子压住了他的脚,尼克却几乎没有注意到),掉过头向后望。一道亮光从正他们身后的小土坡上升起,宛如一颗晨星,让他感到满眼欢喜和眩晕——他几乎不敢相信这一事实。这是一辆老式雪佛莱牌轻便车,旋转着老式底特律车轮,在美国281号公路的狭窄车道中绕过四处抛锚的车辆,慢慢地曲折前进。



 



车在他们的身旁慢慢地刹住(汤姆使劲地挥着手,而尼克只能叉开腿,骑跨在车梁上,一动也不动)。在司机露出头之前,尼克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可能是朱丽叶·劳里,拿着那只用来杀死他们的手枪,一脸胜利的笑容。这么近的距离,她不会打偏的。女人发起狠来,比地狱都要可怕。



 



出乎意料,车里露出的是一张40岁左右男人的脸。他戴着一顶草帽,帽子上系着一条天鹅绒丝带,带上斜插着一根羽毛,桀骜不驯地翘起来。咧嘴笑的时候,他的脸像一条闪烁着宜人阳光的干河床,布满皱纹。



 



他接着说的话是“圣诞节要开一场喧闹的酒会来庆祝,我遇见你们这两个小伙子会高兴吗?我猜会的!来,上车吧,让我们看看我们要去哪里。”



 



这就是尼克和汤姆最初遇见拉尔夫·布伦特纳的情形。



 



第44章



 



他的精神正在垮掉——宝贝,你难道一点儿也不知道?这是休伊·皮亚诺史密斯的一支曲子,现在……想起来了。记忆的大门顿开,令他为之一颤。休伊·皮亚诺·史密斯的曲子!他记起了它的曲调。啊-啊-啊-啊,嗒……都-都-都-都……啊-啊-啊-埃天资聪明,才华横溢,这是公众对休伊·皮亚诺·史密斯的评价。



 



“去他妈的公众评价1他说,“休伊·皮亚诺·史密斯已经不属于我们这个时代了1



 



几年之前,约翰尼·里弗斯录过休伊的一首名叫“洛基肺炎和布基伍基流感”的歌。拉里·安德伍德还能清楚地回忆起那只曲子。这只曲子与现在的处境简直是天作之合。妈的,约翰尼·里弗斯干得真不错!休伊真他妈的棒1



 



“去他妈的1拉里又一次想。他看起来很可怕——脸色苍白、身体孱弱,像幽灵一般跌跌撞撞地爬上了新英格兰高速公路。“还是让我回到60年代吧1



 



没错,就是60年代,就是那个时代!60年代中叶,60年代后期。“花之魅”。“为吉恩而拒绝毒品”。安迪·沃霍尔戴着粉红镶边的眼镜,提着“布里罗”牌吉它,在天鹅绒的地板上弹奏着“从约巴·琳达归来的生物”。诺尔曼·斯宾拉德,诺尔曼·梅勒,诺尔曼·托马斯,诺尔曼·罗克韦尔和贝茨·摩特尔家族的老诺尔曼·贝茨,嗳-嗳-嗳。迪伦扭断了他的脖子。巴里·麦圭尔声嘶力竭地唱着那首“毁灭之夜”!黛安纳·罗丝激起了全美每一个白肤色的儿童的情感……拉里迷迷糊糊地想,所有的这些乐队都是很棒的乐队,让我回到60年代吧,去他妈的80年代!当摇滚乐开始出现时,60年代已经如同金帐可汗大军的最后一次战役一样,溃不成军。米青。液,嬉皮士,毒品。格拉斯·斯列克在飞机上大声地歌唱,诺尔曼·梅勒弹着主音吉它,而老诺尔曼·贝茨充任鼓手。甲壳虫乐队。他们是谁?啊,死亡……



 



他脚下一软,头重重地撞在地上。



 



整个世界天旋地转,一片昏暗,过了好一会儿,才又在一片碎光中重现眼前。他用手揩过太阳穴,沾了一些血沫。不算太严重。去他妈的,在光辉与荣耀的60年代中叶,他们常常这么说。整整一个星期,他每天噩梦不断、常常在尖叫声快要脱口而出的那一时刻醒来。如果你大声地尖叫,又被自己的尖叫声吓醒的话,你会更加惊恐不安。



 



又是回到林肯隧道的梦。有一个人跟在身后,它不是丽塔,是魔鬼,正露出狰狞的笑容,蹑手跷脚地跟在他的身后。这个黑衣人不是行走的僵尸;他比僵尸更可怕。拉里被看不见的死尸绊了一下。那些死尸就像躺在车一子里。他知道,那些车子本来有地方可去,可是大家却偏偏一齐挤在拥挤的车流中,最后导致交通堵塞无路可逃。这些死尸正从车中瞪着鼓胀的、玻璃球般闪亮的眼睛,带着对世界的无限眷恋,直愣愣地盯着他。看着它们,他的心中一阵抑制不住的恐慌。他不由自主地撒腿奔跑。那个黑色魔鬼,带着魔法的人,在黑暗中如同戴着一副红外线眼镜般能将他看得清清楚楚,跑又有什么用呢?过了一会儿,那个黑衣人开始对他低声呼唤:“过来,拉里,过来,让我们在一起。拉里……”



 



他感觉到那个黑衣人就正对着他的肩头呼吸,当他挣扎着从睡梦中苏醒过来,就会感到,那声尖叫或是像一块热骨头一样粘在喉咙上,不吐不快;或是正从嘴中叫喊出来,声音大得足以震醒死人。



 



白天,黑衣人的形象就会消失。他每晚准时地出现。白天,折磨他的是孤独,一种无法抗拒的孤独,像只老鼠或是鼬鼠,不知疲倦地啃噬他的神经。白天,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丽塔的身影。可爱的丽塔。他望着她那双撕裂的、像一只受到惊吓和疼痛折磨致死的动物一般的眼睛,那只他曾经吻过的、现在塞满难闻的淡绿色呕吐物的嘴巴时,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浮现出她过去俏丽的身影。她那么轻易地死了,而“在那个晚上,在同一个睡袋中,他们曾……”而现在,他正在……



 



他正在垮掉。难道不是这样吗?这就是正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情。他在一点一点地垮掉。“我正在一点点地垮掉,”他悲叹道,“哦,我快要发疯了1



 



他大脑中清醒的那一部分还在说“这可能是真的”。但现在,最令他饱受苦楚的是心力衰竭。自从丽塔出事之后,他不敢再骑摩托车了。这实质是一种精神障碍。他脑海中反复出现自己在高速公路上车子失控、最后一头栽进沟里的情景。自此之后,他不得不步行。他究竟走了有多少天?4天?8天?9天?他不知道。自今天早晨10点之后,这也许已经是第90天了,现在已经快4点了,太阳正火辣辣地照在身上,他却没戴帽子。



 



他想不起来是多少天前他骑摩托车栽进了沟里。不是昨天,也可能不是前天(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车已经摔坏了,齿轮箱断了,油门把手歪了,离合线也掉了。它就像一只脱缰的野马,前轮翘起,后轮着地,一直飞过康科德正东方9号公路附近的一段堤岸,翻滚着摔落下去。他想起了那个毁掉他的摩托车的地方可能叫戈斯维尔,但这一点根本就无关紧要。事实上是,那辆车已经对他毫无用处。时速不敢超过15英里。即便时速在15英里时,他的头脑中也会出现他从车把手上摔出去撞折头骨或是在一个死角拐弯,“砰”地与一辆翻倒在地的卡车撞上,变成一团火球的幻影。过了一会儿,该死的过热显示灯又亮了起来,当然,它已经亮了。他似乎能在在小红灯泡上方的塑料外壳上看到上面印着几个端端正正的小字——“胆小鬼”。当他从将骑摩托车认为是件自然而然的事,到事实上能享受骑车时那种疯狂的感觉,那种风擦双颊、大地在脚底下6英寸的地方一掠而过的感觉时,其中是否经过了一段时间?是的,当丽塔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在丽塔变成一具嘴巴塞满腥臭的绿色呕吐物、双眼撕裂的僵尸之前,他就享受这种非常刺激的感觉。



 



所以他开着摩托车一下子冲过了大堤,掉进了杂草丛生的溪沟里。之后他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恐惧心情打量着它,仿佛它会无缘无故地冲起来,把他甩一个跟头。来吧,他想,来吧,别抛锚,你这个吸血鬼。等了很久,那辆摩托车仍没有往前动弹。它咆哮了好久,咆哮声在溪谷中渐渐地低沉下去。后轮毫无作用地空转着,饥饿的传动链吞食着秋天的落叶,抛出棕色的、呛人的尘土。镀铬的排气管中喷出蓝色的烟雾。他不由得想得很远,想到如果能有一种超自然的东西附在车身,将车子扶正,使它从陷落之地冲出去,把他重重地摔伤在地上……或是他在某一天下午回来听到了引擎咆哮的声音,看见他的摩托车——那只可恶的摩托车呼啸着从高速公路上向着他冲过来,时速达80公里,却没有陷进泥沟不能动弹。弯腰伏在车把上的是那个黑衣人,那个冷面无情的人。坐在车后座上、一袭丝制宽身长裤在风中飘摆的姑娘就是丽塔·布莱克莫尔,面色如粉笔一样白,眼睛眯成一条缝,头发像冬天的玉米地一样又干又枯。接着,那辆摩托车开始冒烟,轧轧作响,最终还是熄了火。他低下头来看着它,心中一阵难过,仿佛他伤害的不是摩托车而是身体的一部分。没有摩托车,面对周围的一片寂静,他感到束手无策,只有摩托车才是他向这片寂静挑战的唯一武器。寂静比对死亡的恐惧或是在事故中严重受伤还要可怕。自此之后,他就一直步行。他沿着9号公路穿过了几个小镇。小镇里有摩托车商店,在展室里摆放的车子的右把手上,明晃晃地挂着车钥匙。如果他长时间盯着它们的话,眼前就会清清楚楚浮现出他躺在公路上,身下一滩血迹的情景。这场景的颜色是那么如此艳丽刺眼,艳丽得令人心惊肉跳,仿佛像是极度可怕又极度迷人的查理斯·邦德主演的恐怖电影里的一个镜头——那种人在巨型卡车轮下奄奄一息的镜头或是巨大的、叫不出来名字的、肚满肠肥的臭虫,内脏破碎、血肉横飞的那种令人惊骇不止的镜头。然而他还要继续步行,忍受着令人恐惧的寂静,面色苍白、浑身颤抖地向前走。他的唇鼻之间和太阳穴的凹窝中渗出来的一丛丛细碎的汗珠。他继续向前走。



 



他明显地瘦了下去——怎么不会这样呢?天天永不停息地朝前走,从日出走到日落。晚上,他又睡不着觉。凌晨4点钟的时候,他就会被噩梦惊醒,然后点亮他那盏硬硼钙石灯,蜷缩在灯旁,等待着太阳升起。那时他才敢走路。他继续向前走,直到天几乎完全黑了下来、看不清路的时候,他才偷偷摸摸地、匆匆忙忙地像一名在逃犯般迅速地支起帐篷。在帐篷搭好之后,他还要醒着躺上一会儿,就像瘾君子在吸了两克可卡因后那一阵神经的兴奋。哦,宝贝,摇摆,晃动,天旋地转。他像是可卡因瘾君子,其实他没有尝过多少,他对这些毒品他从没有渴望过。可卡因不会增加人的食欲,恐惧也不会使人胃口大开。自从很久前加利福尼亚州那场宴会之后,拉里已很久没有碰过可卡因了。但他时常心神不安。林子里的鸟叫声也会令他浑身抽搐。一些小动物在被大动物吞食时的发出的叫声也把他吓得魂飞魄散。他渐渐地瘦了下去,瘦得皮包骨头。他面容憔悴,长出了长长的一圈胡子,相当引人注目。胡子是茶色的,略带金红色,比头发颜色要浅。眼窝深陷,两只眼睛在眼窝中闪闪发光,像是两只掉进了两个一模一样陷井里濒临绝望的小动物。



 



“我垮掉了。”他又一次低声哀叹了一声。有气无力的哀叹中透露出的绝望之情也使他感到惊骇。他真的是山穷水尽,走投无路了吗?他还是那个创下中型拳击纪录,梦想成为他那个时代的艾尔顿·约翰的拉里·安德伍德吗?……哦,天啊,杰里·格拉恰知道了将会怎样嘲笑他呀……现在那个曾不可一世的家伙已吓破了胆,正在南新罕布什尔州的东南部的某个地方慢慢地爬行,爬行,像王蛇爬行一样地慢。这就是现在的他。那个拉里·安德伍德与现在这个正在爬行的胆小鬼当然毫无任何关系……这……



 



他试图想起来,却失败了。



 



“哦,真他妈的见鬼。”他说,半是大笑半是哭泣。



 



一栋白色的新英格兰式农家小楼蜿蜒深展,从公路那边约200码的一座小土丘上,像美丽的海市蜃楼一样隐隐约约地闪现出来。绿色的墙皮,绿色的镶边,绿色的屋顶。下面是绿色的草坪,看起来稍有些杂乱。在草坪的底部,一条小溪在潺潺流动。他能听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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