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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帝国纵横-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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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恒的双眸从这些少年的脸上扫过,有着说不出的冷锐,这些少年都下意识的闪避陆恒的目光,他们感觉到,这位平常喜欢揍人惹事的恒少爷,今日似乎和往常有所不同。

“我要选几个人,选几个有本事、有能耐的、将来有出息的家伙,笨蛋我可不要。”

陆恒一边说,一边挑选起来,很快便选出了二十多个少年,都是十四、五的年纪,看上去机敏聪慧、身强力壮、有一技之长者优先,最后他宣布道:“少爷我决定,要领你们一起出去打猎。”

之所以决定,找一帮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少年,跟自己去打猎,陆恒心中的想法却是,培养属于自己的嫡系人马。

既然打算,要有所作为,那么,就必须要有一些得力的手下,“欲行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兵勇”,陆恒跟方仲行学了这么多年的军略,毕竟不是白学的,他清楚的知道,要想在任何一个地方,闯出一番天地,都离不开强大的战斗力,而一个人就算再有本事,力量也是有限的,你可以打得过十个人,二十个人,但一百多个人上来,压也把你压死了。

同时,方仲行常常给陆恒讲述,当年太尉大人手下的黑云铁骑,最是精锐,虽然只有三千人,但和南魏的一万大军在战场上相对,也能轻易获取胜利,这时候的方仲行,往往在讲述的时候,情绪又会回到当年金戈铁马的岁月中,面色潮红,神情亢奋,陆恒竟从方仲行的身上,感觉到了那种,马鞭一指,千军万马呼啸冲杀的豪情。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威风啊,想想都让人觉得热血沸腾。

打猎,就是检验一个人的素质,和战斗力的最好方法,如果有胆小怕死,不对自己心意的,便可以从队伍中剔除,以此来选拔出,属于自己的嫡系成员。

这,便是陆恒的得意算盘。

少年热血,激荡飞扬,更何况这些少年年日日舞刀弄棒,那一个不是好事、好动的,听说小少爷要领着大家去打猎玩耍,被选中的少年们一时间欢呼雀跃,而那些没有被选中的,则眼金金的望着这些被选中的少年,羡慕不已。

“你们都回去,拿上衬手的兵器,还要带上一些用具,这次打猎,可是要在外面露营的,一柱香时间,必须准备妥当,到这里来集合,迟到者,将从队伍中开除,对了,你,帮我拿一柄好刀来。”

陆恒站在那里,干脆利落的命令起来,却也是颇有条理。

这时一个胖子,从没有被选中的少年人群中,颤悠悠的走了过来,拉着陆恒的衣袖,求告道:“恒少爷,你去打猎也带上我吧。”

“你?为什么要带上你?”

陆恒打量着这个少年胖子,觉得有几分眼熟,不过府中之人,平素如果见过也很正常。

陆恒微皱眉头,在心中便已经把这少年给否了,太胖了,连脖子都看不见了,那身子,就如一座肉山,足有自己的两个粗,带上他去打猎,怕是给那些猛兽送食去了:“要我带上你,你有什么本事呢?”

“京都的猎场,我大多数都去过,我知道那里的猎物多,而且,我还知道,那一个酒馆,能把猎物做的更加好吃,那一家旅店,服务质量最为上佳。”那胖子一脸骄傲的自我介绍道。

一个被陆恒选中,叫骆义的瘦高少年,凑到陆恒的身边,说道:“恒少爷,这是卫丰卫副总管的儿子,叫卫元,这家伙平时跟卫副总管外出采买,到是把京都的周围都逛了一个遍。”

“而且这卫元还有一个本事,那就是跟他老爹卫丰一样,极会讨价还价,从来都是,有便宜不吃亏的主,不过,和卫元一起到外面吃饭,虽然这家伙每次都喊他来请客,但从来没有真正的掏过钱。”

“不是我不掏钱请大家,是我真的没带啊。”卫元一脸无辜的说明道。

想不到这胖子,竟是这样的一个活地图向导,和采买人才,这时陆恒方才发现,为什么他会觉得这卫元很是脸熟,原来这卫元和他那个胖子老爹卫丰,长得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当即便决定:“行,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得找一匹壮点的马驮你呢。”

听到陆恒答应带自己去狩猎,卫元立刻进入角色,竟然在那里指派起人手来,俨然已有他老爹卫丰卫副总管的风采:“林三,你去边厢西房,那里有简易的帐篷,简飙,你去拿十来个水囊来,都要灌满了、、、、、、、”

“恒少爷,您看我这样安排可有什么遗漏?”狐假虎威的胖脸转眼间,又已变成了一派谦卑谄笑。

算上陆恒、卫元,一共二十七人,携刀拿弓,更抢劫般的从后院马棚中,牵出了二十七匹骏马,纵身跃上,呼啸而去,急得马房的管事,冲着升腾而起的烟尘,跳着脚,哭一般的喊叫道:“小少爷,你,你这叫我怎么跟老爷交待啊!”

正文 第十六章 手段

在京都的西北方向,有四十多里处,便是首阳山脉,虽然时令已近中秋,但草木仍然郁郁郁葱葱的丰茂,在山风的吹拂下,枝叶飘摇而舞,更有各色鸟类,因为马蹄声的惊扰,冲天飞起。

云淡似纱,天湛蓝的如一块巨大的蓝色水晶,放眼看去,心便也跟着旷达空阔起来。

首阳山区是最佳的猎场,虽然也有祟山峻岭,但更多的地方地势平缓,草深林密,更有数百里的广阔,其中藏有无数野兽,曾被太祖皇帝封为,天下第一纵横之地,是太祖皇帝当年练兵的地方。

不过,随着南魏被灭,虽然西北有匈奴、突厥人的窥视,南有百越不服王化,但国家已是一统,渐渐走入文治裁军的阶段,这昔日的练兵场所,便成了今日的皇家猎场。

说是皇家的猎场,其时各大豪族也多少在这里霸占了一席之地,秋风起,猎物肥,再加上大齐帝国向来祟尚武力,在立国之初,还有通过狩猎来选拔武将的传统,所以前来打猎的人着实不少,驾鹰牵犬,比陆恒他们的架式可是要正规得多,也大多了。

陆恒领着众少年在草丛间呼啸驰骋,快意非常,虽然玩的开心,但因为没有什么打猎的经验,只有陆恒、骆义等三四个人的箭术,能勉强说得过去,射中一些野兔山鸡之类,收获只能用惨淡来形容。

这时陆恒方才明白,原来打猎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你一意的狂追猛赶,只会把猎物赶的分散逃离,是很难大有斩获的,必须学会围追堵截、迂回包抄,陆恒试着以方仲行所教的军略中,骑队攻击的方式加以指挥,虽然他的指挥生疏无比,错误百出,再加上那些少年并没有经过正规训练,往往行动和陆恒的命令相违,但就算这样,收获也增加了不少。

“你,你,你,刚才我命令你们三个是呐喊驱赶,谁让你们提前放箭的。”

陆恒提着马鞭,对那三个人便是一鞭抽下,风中的呼啸显示出这一鞭的力道非常,同时冷喝道:“这如果是在军中,便是违令,我会砍下你们的头来祭旗的。”

太尉陆平一向以军令持家,这些家将子弟,父辈都是跟随太尉大人征战沙场过的,平时到也没少跟自己孩子提起过纪律的重要性,所以陆恒这样说来,到也不是虚言恐吓。

有一少年,本想抗辩,却见陆恒瞪视过来,眼神陌生而又可怕,流露着冷酷的气息,挂在陆恒腰间的战刀,似乎都随着陆恒的瞪视,发出鸣响啸叫,传达着嗜血的渴望,吓得那少年连忙又把眼光转离开去,不敢再发一声。

后面的打猎仍然是收获极少,但在陆恒的指挥下,相互之间的配合到是顺畅了许多,这时陆恒方才领悟,原来这打猎,果然是训练军队的极佳方法。

中午的时候,所有人都已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他们一大早便跟陆恒从家中出来,虽然随身带有食物,但陆恒让他们掏出,一一看过以后,又让他们自己揣了回去,却下令道,谁都不许吃自带的食物。

“咱们是来打猎的,咱们的食物就是在这山上,这草丛间,这天空中,吃自己从家中带来的食物,那算得什么本事?那是耻辱!所以,只许吃今日所打到的猎物。”

今日所打到的猎物?那也太少了吧,那里够吃呢?

这些少年,都是正能吃的年龄,再加上饿狠了,个个都觉得自己能吃下一头牛,他们此刻的目光,看上去就向一群,饿了许久的讨荒者。

找了一个背风处,在陆恒的指挥下,众人下马、拾捡柴木,搭起烤猎物的架子,这时候,一直在打猎过程中,无所做为的卫元,开始大显身手,那双莆扇般大的胖手,有如两只巨大的蝴蝶上下翻飞,竟是无比灵活,拔毛、剥皮、开膛、清洗,每一道工序都是熟练无比,更为神奇的是,这胖子还随身带有调味包,各种调味品一应俱全,转眼之间,火架子上的肉食已香气扑鼻。

人才啊人才,陆恒再次觉得,早上的时候,自己毅然决然的带上了胖子,实在是太英明了。

二十七个人,却只打到了十一只兔子,七只野鸡,还有二十多只云雀,看着已经烤熟,金黄滴油的猎物,这一大群饥荒贼,个个眼睛瞪的铜铃般大小,腹似鸣雷,垂涎欲滴,但陆恒森冷的目光,又压制了他们抢食的念头,一个个神情严肃的坐在那里,看似闭目休息,其时肌肉、神经都保持着紧张,同时盘算着,只要恒少爷喊一声开吃,自己便先把那个最肥的兔子腿掰下来。

卫元把烤好的最大一只野兔,向陆恒奉上,他尽力的使自己咽口水的动作,不是那样容易被人发现,但还是发出“咕”的一声巨。

陆恒没有伸手去接,他对卫元道:“把这些烤好的食物分成二十七份,一人一份。”

“吃完饭后大家休息半个时辰,继续出猎,所打到的猎物,晚上继续这样分食。”

卫元看着陆恒,喃喃道:“恒少爷,我比别人胖,自然也就吃的多,能不能多分一份、、、、、、”

陆恒瞅着卫元,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淡淡的反问道:“你说呢?”

那没有丝毫表情的背后,所藏匿的森冷气息,让卫元觉的整个后脖子都是一阵凉风飕飕的,他连忙叫道:“恒少爷,你就当我刚才放了一个屁,什么都没说、、、、、、”

真是太少了!没吃的时候觉得饿,吃了后,觉得,更饿!

每一根骨头都被舔食的,发着白生生的光。

在半个时辰的休息之后,众人随着陆恒一声令下,都轰然站起身来,准备继续打猎,却不了陆恒命令道:“你们现在把身上带着的食物,都给我掏出来。”

有四个人低着头,面红耳赤的站在那里,他们掏不出来,他们的食物在刚才休息时,用一种极其隐蔽的姿势,悄悄的已经吃光了,现在,他们的肚子到是不饿了,但在陆恒冰冷目光的注视下,在同伴带有鄙夷的神色中,那种感觉,是比饥饿的痛苦恐怖一千倍的难受。

“你们不听从号令,不能忍受饥饿,背叛了大家,你们是大家的耻辱!”

“现在,你们给我滚!”

“滚!!!”

陆恒嗔目怒喝,他让其他的少年,把那四个人的马牵走,随着一声令下,毫不回顾的领先呼啸远去,那身着黑色衣衫的少年背影,虽然看上去有些单薄,但那昂然卓绝纵马飞驰的身姿,此刻在众少年的眼中,已有了说不出的威严。

草地上,跪着脸色惨白,痛哭涕零的四个少年,他们在风中喊叫着,大声承认着自己的错误,希望能够获得原谅,巨大的耻辱感,就如雷霆一般击中了他们,他们恨不得就此死去。

卫元仍然在马队的最后,一边纵马奔驰,一边频频回首,看着这四个被陆恒开除了的队友,孤零零的被抛弃,那痛苦的样子,心中也很是伤感,但更多的是庆幸,因为刚才休息时,他也有把从家中带来的食物,悄悄吃下的念头,只是想起了陆恒,刚才瞅着自己的那一脸莫测神情,便没有敢把这个想法变为行动。

此刻,他无比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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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见识了陆恒的狠辣手段之后,下午的围猎,众少年几乎是令行禁止,只是收获仍然不丰,陆恒盘算着,要向林木的更深处行去,打一两只大的猎物才好,就在这时,陆恒忽然听到了一声鹿鸣。

抬眼看去,只见前方山梁的草丛之间,有数只奔跑着的梅花鹿身影,正若隐若现,登时大喜的道:“走,走,去那边,猎鹿去。”

“恒少爷,别!”

卫元神色慌急的叫道,他的身子,随着骏马的奔驰,身上的肥肉便也跟着抖动不止,看上去很有些潮起潮落的架式:“那是平湖公主鹿苑中的鹿啊,是禁猎的。”

正文 第十七章 偷猎

“平湖公主?鹿苑中的鹿?禁猎?”陆恒听的一头的雾水。

对于平湖公主,陆恒还是知道一些的,这平湖公主虽然是景宗皇帝最小的妹妹,却深得景宗皇帝的宠爱,是大齐帝国有名的美人,不过,正所谓红颜薄命,在二十多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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