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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三嫁-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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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唐小昭告诉她,晚上和陆遥有约时,萧雨歌那颗快要休止的心一下子活了过来。向来爱迟到的她破天荒地提早到达VIP包厢,等待那只爱害羞的蓝猫。

十分钟后,陆遥出现了。他今天穿着齐整的制服,蓝色的短袖衬衫、黑色的长裤,显得英气无比。“我的全家福呢?”陆遥伸手去要。

“急什么呀,会给你的。先吃饭吧。”萧雨歌向服务员打了个响指,示意他可以上菜了。

没多久,马赛鱼羹、鹅肝排、巴黎龙虾、红酒蜗牛……各式各样的美食摆满了一整桌。

萧雨歌狼吞虎咽之际,发现陆遥没有动筷。因为嘴中塞满了食物,说出的音节都是含糊不清:“警察叔叔,不怎么不吃?不喜欢法国菜吗?”

陆遥没好气地回了三个字:“没胃口。”

对着她,没胃口。

“真的不吃?”萧雨歌见他点头,把他的食物拖到自己面前,继续大快朵颐。

陆遥耐着性子,等那个大胃王吃完后,继续索要全家福。

“不急不急,你先陪我出去散散步。一不小心吃多了。”萧雨歌摸着圆鼓鼓的肚皮,心想要是被萧风颂知道她又暴饮暴食,准要挨一顿批。

陆遥的语气更加不好:“萧小姐,我的时间很宝贵,请不要再耍花招了。快点把照片还给我。”

“你知道有多少男人做梦都希望陪在我身边吗?”到底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她可是萧雨歌,国民女神萧雨歌啊,怎么会被无视成这种程度?

陆遥按捺着心中的恼怒,冷冷回道:“那你去找他们啊。”

“哼,谁要你的破照片,给你给你。”萧雨歌从包里翻出照片,递给陆遥时,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陆遥看着那张面目全非的全家福,全身的血液瞬间沸腾了。他的爸爸“戴”上了一副眼镜,妈妈长了山羊胡,爷爷成了红眼怪,奶奶多了副招风耳,外公小猪鼻子,外婆一口黑牙。而他自然不能幸免于难,整张脸都被涂黑了。

“你,你,”陆遥气得胸口剧烈地上下起伏,指着她的那根食指不停地在颤抖,“你知道这张照片对我来说有多重要吗?”

萧雨歌一副没事人的表情,一边补妆,一边满不在乎地说:“大不了再拍一张呗。”

“哪里还能再拍?他们,他们全死了。”陆遥拼命忍着那股不停上涌的酸气,可是,眼角还是湿润了。

他胡乱地抹去眼泪,哽咽着说:“就算你给我道歉,我也不会原谅你!”

萧雨歌有点慌乱了,她不知该如何安慰被自己气哭的陆遥,手伸到包里,刚要把一个相框拿出来,一杯冷水朝着她直直地泼了过来。

她整个人都懵了,狼狈地擦去满脸的水花,耳边听到陆遥怒到极致的痛骂声:“你这个神经病!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

待陆遥摔门离去后,萧雨歌难过得把脸皱成了苦瓜菜。她从包里拿出五个尺寸不一的相框,一一摆放在桌上。那是她请人放大的陆遥的全家福。

她忍不住在心中臭骂自己:萧雨歌,能让难得相中的男人都这么讨厌你,你真是旷世大奇葩!

☆、第17章 盛唐婚礼遇险记

城东别墅区一栋庭院深深的古风豪宅,迎来了隆重的盛唐婚礼。

绣满祥云图案的红地毯旁,数十个“女官”和“侍女”擎着灯笼,随着清雅的琴音翩然起舞。

“嗯,不错不错。”雅韵婚礼企划公司的于总在婚礼现场踱来踱去,脸上全是满意的笑容,“尤其是那个弹古筝的男人。模样气度琴艺都无可挑剔,一下子就拉高了我们公司的格调。袁牧,你小子是从哪里找来的?”

袁牧掏出挂在腰间的汗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把内心的得瑟压抑成一个谦和的笑容,“他和我住在一个院子。如果不是我提到婚礼需要一个会弹奏古乐的人,我也不知道他会这个啊。现在还有男人会这个,真是绝了!”

青石台上,阿泽身穿素色的长衫,头戴黑色儒巾,仿若古代的儒生,专注地拨弦抚琴,弹奏着一曲《梅花三弄》。流畅动听的琴声,勾勒出最美的诗情画意。梅花洁白,傲雪凌霜。

微风拂起他的发带和衣襟,白衣飘飘,俊逸如仙,姿态不可谓不高雅,气质不可谓不卓绝。

赖莱从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群众中挤了出去,飞快地朝萧风颂跑去,上气不接下气地汇报着:“风少,里面有个闪闪发光的男人在弹古筝,把全场的焦点都抢去了。”

“男的弹古筝?跟顾离一样,娘炮!”萧风颂展开一把檀香木扇,昂首挺胸走了两步,却被身后跟着的赖莱踩到了裙裾,差点摔了个狗趴食。

“那些老板一个一个都有病,好好的婚礼不搞,非要搞这种非主流的?”萧风颂一边埋怨一边整齐着他的服饰。他身穿一袭浅紫色华服,外搭一件深紫色轻纱罩衫,把整个人衬得那叫一个雍容华贵、鹤立鸡群,就差在脸上刻上几个字——老子天生自带光环!

在这场大型古装派对中,萧风颂理所当然地把自己定位成一位高大上的王爷。身为王爷,怎么能没有随从?所以助理赖莱悲催地换上小厮的衣服,垂着头,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风少,凯哥说他愿意带小泥巴上节目。”赖莱系紧腰带,说。

“很好。给他请个大厨,让他苦练厨艺。”萧风颂不疾不徐地解释道,“我调查了下其它四位明星爸爸,全都不会做菜。严凯就可以用厨艺脱颖而出。到时我们再找些大V推手在微博上一推,顺利的话,可以打造成新一代的男神。”

赖莱嘴里抹油,开始奉承:“风少,我对你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少拍马屁!”萧风颂合上扇子,敲了一下他的脑门,笑着问,“雨歌最近有什么异常吗?”

赖莱嗷嗷叫疼,也笑着回道:“小昭偷偷告诉我,雨姐胖了五磅。我明天再去剧组探望下雨姐。”

“是去看小昭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喜欢她。小昭确实是个难得的好女孩,喜欢就去追吧。”萧风颂摇着扇子,以一身明朝服饰大摇大摆地穿行于盛唐婚礼,明星架子简直要顶到赖莱的头上去。也对,他确实就是丰诚最耀眼的明星。

今天萧风颂的心情好得不得了,简直就是艳阳高照。先是海悦的鲍龙打电话臭骂萧风颂一顿。那场疯狂的网络骂战拖累了《梦想高飞》的票房,导致他几乎血本无归。

自然,鲍龙骂的越凶,萧风颂就越开心。

接着,聂荣呈正式和丰诚续约,而且一续就是十年。

而他的好心情在见到一个丫鬟装扮的女孩时,达到了史上最高值。

远远见到曹洛低着头走来,萧风颂轻手轻脚走过去,咻的一下挡住了她的去路。他合上扇子,挑起曹洛的下巴,歪着嘴,笑得一脸邪魅:“这位姑娘,脚步匆匆的,想去哪里?不如留下陪本王聊天吧。”

他的那双丹凤眼,生来就带着几分妖娆,此刻眼角上扬,更是染上了勾人的妩媚。

“萧风颂!”曹洛惊讶地看着他,双颊随即浮现出两个浅浅的梨涡,“不好意思,得去开工了,下回吧。下回我做东,请你和荣呈到四合院吃饭。”

“真小气。”萧风颂嘴角一扬,眼里闪着璀璨的笑意,“你来这里做什么?”

曹洛扬了扬手上的洞箫,回道:“吹箫。”

“吹箫?”萧风颂强忍着笑意,扫了一下她的胸,表情微妙,“同样的衣服,别人波涛汹涌,你平面图纸,居然也有人找你吹箫?”

曹洛没有多想,以为他又在嘲笑自己平胸,闷闷不乐地呛了回去:“吹箫用的是嘴,跟胸部有什么关系?”

“哦——对,是用嘴。曹洛,你嘴上的功夫厉害吗?”萧风颂长眸微眯,继续逗弄。

赖莱有点于心不忍,单纯如曹医生根本不知道萧风颂心里的龌蹉想法。他提醒萧风颂要先去祝贺主人家,把正在耍流氓的“王爷”请走了。

没多久,圆润轻柔的箫声响起,和琴声一唱一和,共奏千古名曲《高山流水》。宁静幽远,扬抑无常,如高山一望目无极,如流水迢迢尽苍茫。

“巍巍乎志在高山,洋洋乎志在流水。”赖莱想起了那对千古好基友伯牙和钟子期,沉吟道。

萧风颂再次敲了一下赖莱的头,“装你个毛线逼。听的我都想睡觉了。”其实他很想钻进人群中,看看小苍蝇吹箫的样子。腮帮子一定鼓得圆圆的,配合着她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脸型,一定超级搞笑。

但是,他是至高尊崇的王爷,怎么能做出挤人群这般粗俗的事?

就在这时,人群发出惊叹声。在《高山流水》的收音阶段,两位乐手齐齐变奏,进入了《沧海一声笑》的副歌部分。旋律欢快,节奏明朗,把那种快意江湖的豪迈洒脱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萧风颂听得极为入迷,唤来扮成小二的袁牧,让他把数额不小的赏钱转交给吹箫的女孩。

“曹医生的家境是不是很不好?一直在赚外快。”赖莱好奇地打听着。

“她父母常年不在家,应该是在外打工吧。以前她住的四合院里除了一个姓戚的男人,就只有一条狗了。”十几年过去了,萧风颂直到这一刻才意识到当年的那个小小少女是有多么的孤独。

没多久,袁牧回来了,把那叠红色大钞还给萧风颂,转述着曹洛的话:“她说,谢谢你喜欢她的音乐。婚庆公司给了她酬劳,除此之外,她不会收其他的钱。”

萧风颂语气凉淡地评论着:“都穷成这样了,还要坚持无谓的自尊心。活该她跟只小苍蝇似的一直跑场。”

袁牧为人极重义气,听到好友被这么开涮,血液立即嗖嗖地往上涌,生气地叫道:“跑场怎么呢?靠自己的努力赚来的钱,即便再少,不都值得尊重吗?像你这种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纨绔子弟,有什么资格指手画脚?有钱就了不起吗?”

赖莱赶紧用身体挡在两人中间,对着吹胡子瞪眼的袁牧解释道:“风少讲话向来都是没遮没拦,他其实没有恶意的。他只是心疼小苍蝇这般辛苦。”

赖来话音刚落,后脑勺又是一痛。

萧风颂用扇子底端一下一下地敲着他的头,眼中闪过恼意,训道:“我什么时候心疼她呢?还有,她有名字的,你干吗叫她小苍蝇?”

赖莱抱头鼠窜,中气不足地反驳着:“不是你这么叫她的吗?”

“我可以叫,但是你不可以。”萧风颂目光漠漠地朝赖莱打了个响指。

赖莱拖着沉重的脚步,挪到他面前,脸上呈现出视死如归的凝重神色。

啪、啪、啪——

袁牧看他又挨了好几下敲打,义愤填膺地教育着萧风颂:“谁不是人生父母养的?这位先生,你不能随随便便打人!”

赖莱连忙充当和事佬,脸上堆满笑容,向袁牧解释道:“我喜欢被他打。真的,我这人一直欠打。”

——

金牌助理守则第四条:千万不要多惹是非。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切记!

——

萧风颂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袁牧,仿佛在研究一*标本。他在五指间来回溜转着扇子,轻声笑道:“小二哥,你身上的圣父光芒差点闪瞎了我的眼睛。我说你不去当神父真是可惜了。”

还真被他说中了!袁牧自讨没趣,见吉时已到,换了身赞礼官的服饰,在门口朗声诵道:“关关雎鸠;在河之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古朴的钟鼓乐声中,新娘端坐凤辇,款款而至。她身着花钗青质连裳,清丽佳人,羞涩含笑。新郎则穿着大红色的麒麟补子官服,风度翩翩,翘首相盼。

在袁牧庄严肃穆的赞辞中,新郎新娘互相三揖三让,完成拜堂仪式。

另一边。曹洛和阿泽在僻静的花园,练习着今天要合奏的最后一曲——《凤求凰》。

曲声终了,两人肩并着肩坐在台阶上,欣赏着落日。

橘红色的霞光落在阿泽的身上,好似镶上了一层金边,有种朦胧而不真切的梦幻感觉,将他那张清俊的脸烘托得更为夺目。

“阿泽,为什么学古筝呢?”曹洛说出口后,才发现自己多嘴了。已经约法三章,不过问他的过去。

阿泽望着自己的双手,琥珀色的瞳孔暗沉得叫人看不出情绪,“我的养父命令我学的。”

这是阿泽第一次向她说起自己的过往。曹洛忍不住又问:“那你的父母呢?”

“我是孤儿。我在孤儿院长大的。”他抿着唇,深遂的眼神讳莫如深。

曹洛牵起他的手,什么话也没说,默默地陪着他。阿泽的嘴角绽放出一抹笑意,慢慢的,回握住她的手。

这样执手相望的时光,即便连只言片语都没有,却足以铭记一生。

啊——

远处典礼会场突然传来了惊叫声、哭泣声和吵闹声。曹洛跑过去一看,只见新娘倒在地上,腹部还插着一把匕首,鲜血染红了她的嫁衣。

“别碰她!我是医生,我来处理。”曹洛正要施行急救,被萧风颂猛然拉开了。

后知后觉的她终于发现周遭所有人都屏住呼吸,都在后退。一侍卫装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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