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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很纯很桃花-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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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排的时候,他才终于找到了他想要寻找的古老地方志。

这本地方志比起以前他在下面看到的地方志来说,不但古老很多,还详尽了不知几许,刘芒一翻开这本带着插图的古籍,眼睛就亮了起来。

刘芒拿下这本书坐在一旁的桌子上看了起来,他最近喜欢看书的时候唱经,本来是用来克服烦躁的心情,现在却已经成了一种不能或缺的习惯。

刘芒最喜欢唱的是地藏经,不是因为这经书的内容,而是因为这经书唱起来最好听,那种节奏听起来最涤荡人心,每次唱经的过程,他都不会觉得疲惫,反倒可以去除疲劳,恬淡心灵。

刘芒一边看书一边唱经,隔着书架,那边就坐着夜妙歌,她一开始觉得很讨厌,她不喜欢看书的时候被打扰。听了一会儿,她渐渐就迷上了那奇妙的韵律和那沧桑磁性的声音,她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音乐!

刘芒看不完那本书,外面已经是夜阑人静,他拿着书跟老头打了声招呼,就带着地方志离开。夜妙歌过了十分钟才离开这里,看门的老头看着她的背影喃喃自语:“真邪门,又不是旧社会,怎么还会有三妻四妾这种命相呢?也难怪,那个女的就是小妾的命,没准两个人就是一对儿呢,呵呵。”

老头自己笑了一会儿,打了个哈欠,伸了一下懒腰,拿起桌子上的古董电话:“喂,老家伙,今天来的那个小伙子是你的什么人啊,难得你看中个人,怎么看中的还是个风流种子呢!”

第78章灯火

“老子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当风流种子,找个风流种子的小友有什么不好。”江玉郎很有几分得意,笑着说道:“老张头,你有好好的清福不享,却偏要跑到图书馆里守着一堆破纸,真是脑子有毛病。”

“你才脑子有毛病呢,守着一堆烂石头又有什么意思啊?”张天一打了个哈欠,把图书馆的灯关上锁好,回来才对那边还等着他的江玉郎说:“老江头,明天去钓鱼,你去不去?”

“怎么不去呢,看谁钓的多,钓得少的那个人负责一年的花销。”江玉郎那边也打了个哈欠:“行了,我困了,不理你了,明天早上见。”

“滚吧。”张天一挂断了电话,把外面的小门锁上,手里拿着一本推背图,一瘸一拐的出了图书馆的后门,那里有一辆老旧的吉普车,看到他下来,里面的人赶紧下车给他开门,那是他的司机,也是一个老头。

吉普车上了大街,开车的老司机听到张天一哼哼小曲,就轻声问道:“老板,今天有什么高兴的事儿啊?”

张天一点头:“今天看到几个好玩的小孩儿,五家集要热闹了,没准仙水乃至整个神州大地都要热闹了,你说我这么喜欢看热闹的人见到这些,能不高兴吗?”

老司机点头,嘿嘿一笑。

“老傻,小铜那个小子最近怎么样啊?”张天一敛起笑容,翻到叠好的那一页,一边看书一边问道。

“还在老毛子那里念书呢,听说这几天要回来了。”老傻嘿嘿一笑,笑容里有些自豪和骄傲。

“好小子,没给咱们丢脸,好好的干,回来要是没有地方的话,就到我女婿那里。他好像是搞投资的吧,不行的话就拿我的钱去投资,反正我那还有一部分家底在那里放着什么用处都没有。”

老傻嘿嘿一笑:“谢谢老板了,要是那个小子找不到好地方,就找老板帮忙了。”

“我们的关系还用的着这么客气吗?”张天一打了个哈欠,闭上了眼睛,老傻知道这是老板困了的表示,没有再说什么,就放慢了车速,将车开进了牛庄旁边树林深处的一个小庄子里面,那里是张天一的天一庄,没有牛庄那么大名鼎鼎,但是在某个小圈子里,在那些大人物们的眼中,还是天一庄更有吸引力,因为那里居住着张大牛的老爹,张天一张半仙!

天一庄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庄子没有一星半点的区别,这个普通的庄子指的是几十年以前没有解放之前那些有底蕴地主们建的庄子,而不是现在那些仿古的庄子。

张天一在汽车停下来的一刹那,突然间睁开了眼睛,精光一闪:“老朋友来了。”

老傻原本略显迟滞的目光陡然间变得深邃犀利起来,扫了一眼前面小楼里那盏多少年都没有亮起过的灯,身上猛然间爆发出一股子肃杀之气,老迈之气一扫而空,他悄声说:“老板,我先上去看看。”

张天一摇头:“不用了,老傻,该来的早晚会来,需要面对的早晚都要面对,你放心吧,那个人不敢对我怎么样,而且我张天一也不是谁都可以随便捏的软柿子,更不是烂柿子,想要对付我,他还不太够资格!”

老傻知道老板是什么脾气,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默默的下车给张天一打开了车门,张天一下来抖了抖身上的中山装,依旧佝偻着身形,眼睛却越发的锐利,好像是两把锋利的小刀子投向黑暗中那唯一灯火摇曳的小楼二层,慢慢踱步走了过去…

第79章白无常

张天一走进了那座小楼,老傻跟在他的身后,楼梯和鞋底撞击发出的闷响好像是敲在了人的心上一样,老傻这辈子见识过无数的场景,可是此刻却觉得心脏有疼闷疼,那脚步声和他的心跳一个频率,竟然诡异的产生了共振,他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有种叫做恐惧的东西从他的心底蔓延开来,好似野草一般,在心头疯长。

其实只有四十四级台阶,可是走过这些台阶却好像经历了半个世纪。老傻的脑门子上都是汗水,张天一却还保持着淡定和从容,从始至终也没有感觉到害怕。

张天一确实没有害怕的理由,马上要见面的人是他的老熟人,熟到了知根知底的程度,没有什么神秘感,自然就不会害怕。

老傻害怕,是碍于那个人曾经拥有的名头,一个能够令所有黑道人物听了闻风丧胆的人物,作为在江湖里打过滚的老傻来说,怎么可能不害怕呢。

“来了。”张天一看着坐在角落里那个穿着黑衣服带着毡帽低头看着一本什么书的男人,他坐在了这个男人的旁边,老傻肃立在他的身后,右手按在腰间,那里有一把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血但一直都在使用的手枪,左手则捏着一把钢针。

如果一旦动手,老傻有把握为张天一争取十多秒的时间,如果对方是个普通人的话,老傻的把握可以变成五秒之内击毙对手,不给对方任何反应的机会。

对手不同,效果不同。

“张天一,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老朋友,不容易啊。”黑衣男人的嗓音暗哑枯涩,感觉就像是一块烂木头用指甲挠的感觉,非常的刺耳难听。

张天一拿出烟斗来,老傻用火柴为他点燃,吞云吐雾了一会儿,黑衣男人道:“你似乎忘记我不喜欢闻这股难闻之极的味道,张天一,是不是年纪太大,你已经没了记性?”

“我的记性没有问题,这样做就是为了故意气你,怎么,你以为说两句吓人的话我就会痛哭流涕尿裤子吗?”张天一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口袋,把烟斗里装的更满,烟却突然间灭了。

“好了,老子没有时间和你废话,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讨当年的那笔旧债,时隔这么多年,也应该还清了吧!”黑衣男人翻了翻手,一只铜色水笔出现在掌心里,如果刘芒在这里的话,一定会惊讶的发现这笔竟然和他的那只一模一样。

张天一瞄了一眼那只水笔,淡然道:“你说的旧债究竟指的是什么,你拿的这只破笔又有什么作用呢?”

“当年,你欠了这只水笔主人的一条命,现在是你偿还的时候。”

“可笑,我从来就没有欠过任何人的命,只有别人欠过我的命。”

黑衣人懒得再说,猛然间站了起来,一下子掀起衣服,那满是疤痕的瘦弱身体上,捆绑着很多的雷管,他拉着那根导火索:“来吧,如果想要同归于尽的话,就不要跟我耍无赖,老子没有那么多的闲心陪你玩儿。”

张天一挥了挥手,老傻的手枪缩回来,这个险他们都不敢冒,这么多的雷管,足以将整个小楼都炸成飞灰,他们还不想死,不会搞这种玩心跳的游戏。

“白无常,你竟然也有使用这种招数的时候,英雄不复当年啊。”张天一几口抽完了烟斗,把烟斗交给老傻,伸了一个懒腰道:“说吧,别跟我说要命的话,你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既然是要谈一谈,就要拿出一些诚意来,别说那种没有意义的废话!”

白无常沉吟了一下:“李镜心欠了那个人一笔债,那个人有个孩子,我希望有一天他需要帮助的时候,你要帮他做三件事!”

张天一眼中精光一闪:“你说的那个孩子,应该姓刘吧?”,他想起了今天见过的那个小子,那小子就姓刘。

“确实姓刘,你刚刚已经见过他,就是那个叫做刘芒的孩子,当他以后需要帮助的时候,你要给予他三次的帮助,我的要求就是这么的简单!”白无常叹了口气,又道:“你其实占了很大的便宜,就不要再跟我讨价还价。”

“白无常,你这个老鬼头还能给别人占便宜的机会,让人吃亏倒是经常有的事儿。行了,我懒得和你聒噪,那个小子我认识,如果他需要帮助的话,我会给他三次帮助,你给我滚吧,别再浪费我宝贵的时间。”

张天一挥手让老傻打开了房门,一股子凉风从门外吹了进来,掀起了他的衣襟,微微打了个寒颤:“我已经老了,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你也是一把年纪的人了,连威胁人都要依靠雷管,还是省省吧,好好享受余年时光才是正道。”

黑衣人非常潇洒飘然而去,临走的时候扔下了一句话:“我欠了那个人三条命,如果有人敢欺负他的儿子,就算是豁出了这条命,我也要保护好他,张天一,希望你信守承诺,也希望你的子孙别招惹他,我要是一旦发起了疯,我自己也不知道会干出什么样的可怕事情!”

黑衣人走了,老傻打了个冷战,他的身上已经被汗水打透了,凉风吹来,浑身都是鸡皮疙瘩。老傻擦了一下额头:“老板,白无常这个老家伙还是那么疯狂,虽然已经不复当年的虎威,可是这种拼命的劲头,更胜往昔。”

“是啊,都说人年纪越大越稳重,可是这厮却年纪越大越不稳重,成了老顽童。”张天一掏出手帕擦了一下额头,苦笑道:“麻痹,这个傻比,弄得老子也是一脑门的汗珠子。”

老傻笑了:“老板,您可是很多年都没有说过脏话了,乍一听到感觉好像过年似的,真新鲜!”

张天一哈哈大笑:“你个死老傻,是不是这么多年没给我骂到身上不舒服啊,行了,把灯打开,蜡烛吹了,老鬼头就是老鬼头,就是喜欢玩这种鬼里鬼气的把戏,好像要是不这么搞一下,就不能彰显他的身份一样,想想都觉得可笑!”

“是挺可笑的,可除了老板,这个世界上还有几个人敢这样说老鬼头白无常呢!”老傻小小的拍了一下马屁,这个不是他擅长的东西,不过偶尔为之也能发挥得不错。

第80章不认识

“老傻,你小子也会拍马屁了,哈哈,岁月真能改变人塑造人。”张天一不无感慨,算算这辈子已经走过了绝大多数,以前不会拍马屁的小傻变成了会拍马屁的老傻,青春一去不复返,人生从此不少年。

灯亮了,房间已经光辉灿烂,张天一躺靠在摇椅里,叼着再次点燃的烟斗,陷入了沉思…

夜妙歌陷入了沉思,她驾车一路追着刘芒,来到了刘芒租住的翡翠小区。

翡翠名居和翡翠小区只差了两个字,还是毗邻的两个住宅区,但根本不是一回事儿。翡翠名居富丽奢华,翡翠小区简单朴实,前者是高级住宅区,后者是普通住宅区,房价相差甚远。

夜妙歌去过翡翠名居,她的好朋友洛神风就住在那个小区里面,洛神风是张小牛的梦中情人,遗憾的是襄王有意神女无情,张小牛并不是洛神风的白马王子。

只是隔了一道红墙,夜妙歌却没有来过这个小区,这是她第一次过来,就有种恍惚的感觉,觉得自己好像是走错了地方,把两个住宅区搞混了,难以分辨清楚彼此。

夜色如水,夜妙歌坐在qq车里,看着不远处超市里走出来的神秘男人和那个白衣胜雪的少女,她迷蒙的眼神闪闪发光,那个少女长得太美了,那是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就如同冰山上的雪莲雪野中的草莓,有种无法言说的韵味。

夜妙歌自身是音乐学院出身,兼修表演艺术,她现在是歌手,以后想做的却是演员,终极目标是导演和制作人,前提是自己做老板。

以夜妙歌的身家,早就可以自己当老板,物质方面已经做好了准备,心理方面却没有做好准备。但是每当发现好苗子的时候,夜妙歌总是忍不住要把好苗子放到自己的苗圃里面。

夜妙歌现在已经有个经纪公司,正在培养的苗子有三个人,其中一个学习声乐,一个学习导演,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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