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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秦城冷月:江青被捕后秘闻-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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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不管正确与否,都不构成犯罪。判决书如果还是依照起诉书的套路,就会在历史上留下后遗症。”

胡耀邦不住地说:“不能,绝对不能!我们宁可后退一点,把该追究的不追究了,也不能让人家将来搞翻案,最后搞到我们的头上,这种历史性的错误是不能再犯了。你记住。要使我们的判决书的每一条都能立于不败之地。”

赵紫阳对江华说:“还有个王洪文的问题。他和江青相比,虽然认罪比较好,但是他还年轻,小平同志跟我一再说,王洪文当着他的面多次讲过,十年后再看分晓。对他判轻了可是不得了,他出来还会再起作用。此外,他的地位比江青和张春桥都高,还是要把他判得重一些。千万不能放虎归山。其他的人都无所谓,判轻判重没有什么全局性的影响。”

江华把这些指示再次拿到审判会议上进行讨论,反响还是比较热烈的。

有人说:“江青大闹法庭,把我们骂得一塌糊涂,不让她死,我们在感情上实在接受不了。她的量刑和张春桥该有所区别才好。不然,还是不能证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江华说:“在量刑的时候,我们就要考虑到不能用个人的感情来代替法律的问题了。要按我的思想,把江青杀上一百次也不解恨。但是,那是个人的仇恨,而不是在为法律伸张正义。另外,我们国家自从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来,我们总是要顾及世界的影响,这也是为了我们在世界上的形象嘛。这次审判不能仅仅看作是判几个人的问题,而要从多种因素上来考虑问题。”

有人又说:“刘少奇曾经领导人民起草了《宪法》,在他遭受摧残的时候,拿出《宪法》来讲理,可是推又和他来讲理呢?现在我们来和江青讲理,她仍然不和我们讲理。对这样的人就是枪毙了,也不会有什么人提出不同的意见,除非是她的帮派体系。”

到了合议庭讨论的时候,有人提出:“对江青所犯的《刑法》第一百零一条。即反革命杀人、伤人罪的定性,我看很不合适。这条罪的本意是指出于反革命的目的,故意杀人和故意伤人才适合这条法律。我们遇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江青就是为了杀人或者伤人来讲一些话的。所以,以此定罪很难说服大多数的人。”

马上就有人提出反驳:“这话错了,一九六七年,江青在关于河南的一次讲话中,公然号召造反派拿起武器,四天后,两场武斗就使三十七人死亡,二百九十多人受伤,三百多人当了俘虏,其中两人被活埋。江青听了汇报后,竟连声称赞指挥者的才能,说他是杨子荣似的英雄,他的事迹可以写本书。这还不是反革命杀人吗?这种罪行还不是令人发指的吗?”

“不能这样认为。据我所知,江青没有公开提倡过武斗,她是说过‘文攻武卫’这几个字。据当时中央文革小组和当时的记载来看,最早提出这句话的是毛主席。毛主席早就讲过‘造反派当然要求武装’这句话,而且还有过批示。”这位法律专家说,“法律的定性和群众的大批判不同,我们一定要经过严肃、认真的推敲才能做到经得住历史的考验。”

江华最后表态:“至于给江青判什么刑的问题,我看还是要提交政治局讨论,由中央拿出个意见来后,我们再最后表决。”

所以,几上几下后,最后的拍板又到了邓小平的案头。

此刻,邓小平和胡耀邦主持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也进入了最关键的时刻。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对文化大革命的评价上,邓小平说“文化大革命毛主席说是三七开,他发动的,当然他还是站在错误的立场上的。他不维护他的错误就很难再坚持下去,这点我在当时就看清楚了。毛主席让我主持一个会议对文化大革命作一个总评价的时候,我就婉言拒绝了。我说:‘我是桃花源里人,不了解情况,很难有发言权啊。’现在我可以公开地说:‘文化大革命要彻底地否定,半点也不肯定。要么就全部否,要么就留着,一点也不否,看历史怎么来回答这个问题。’”

胡耀邦坚决支持道:“文化大革命基本上没有任何积极的东西,对中国人民来说,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灾难,是一场浩劫,是一场动乱。我们不这样地提出问题,就会给江青反革命集团留下了复辟的希望。”邓小平接着说:“一点希望也不给他们,让他们彻底绝望。”

当邓小平听取了江华和彭真等人关于对江青判刑的意见后,他沉思了。

看来,他必须在江青死和活的判决上来一个最后拍板了。

看着江青的名字,他耳朵边老是响着江青的一些话语:

“宋江为了受招安,他在一百零八人大聚会时,当众宣布‘惟愿朝廷早降恩光,赦免逆天大罪’,公开抛出了乞降的纲领。接着,在菊花会上,他又赋诗明志,‘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为了受招安,他亲自出马,打通皇帝宠妓李师师的枕头上的关节;派人向殿前太尉宿元景行贿,求宿太尉在皇帝面前说情;在梁山泊的死对头高俅被俘后,他竟奴颜婢膝地纳头便拜,口称:‘死罪,乞求慈悯。’其行径之卑劣,令人作呕……”

从江青的这些话语里可以看出,她对“自首”和“叛徒”等字眼是深恶痛绝的,她决不会轻易地,不,应该是根本不会向我们缴械投降。对她不处死也不能再放她出去,就让她在监狱里度过她的一生吧,邓小平也下了狠心。他又想起了一九七五年自己和江青的那次交锋。

一九七五年二月十八日,中共中央下达了第五号文件,转发了毛泽东关于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重要指示。

毛泽东在听取四届人大筹备工作的汇报后说:“这次谈两个问题,一个人事安排,一个理论问题。关于理论问题,要弄清楚,列宁为什么说对资产阶级专政,要写文章。要告诉春桥、文元把列宁著作中好几处提到这个问题的找出来,印大字本送我。大家先读,然后写文章,要春桥写这类文章。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要使全国知道。”

毛泽东还说:“我同丹麦首相谈过社会主义制度。(注:毛泽东在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日会见丹麦首相保罗·哈特林时说过,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区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很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因此,要多看点马列主义的书。”“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也有这种情况。无产阶级中,机关工作人员中,都有发生资产阶级生活作风的。”邓小平看了毛泽东和周恩来、王洪文的这些话后,并没有感觉到什么,认为这是正常的指示。从理论上总结和学习就行了。但是,江青却抓住这些开始大做文章。她对邓小平说:“毛主席的这些指示对反修防修,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坚定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你要带头谈一下你学习这些指示的体会,要联系批判刘少奇的那条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来讲。在这个问题上,你也是有救训的。”

邓小平火了:“主席是让张春桥和姚文元来写的,没有让我来写或讲。要讲你讲吧,我还没有深刻地领会透彻,还得再好好地学学。”

江青也马上不高兴了,她说:“你的态度就不对头啊!看来你对毛主席的指示有抵触情绪。这可是不对头啊。关键是要讲这个专政问题。据我了解的情况来看,很多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的坏人都解放出来了。这符合不符合要对资产阶级专政的原则且不论,你总应该给他们多讲一讲专政的道理,以便让大家也知道你是毛主席点的将,已经完全抛弃了刘少奇的路线,树立了可以改造好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错误的光辉榜样。不然,有人可要说你是穿新鞋,走老路了。”

邓小平说:“我能不能改正错误,毛主席很清楚,用不着你来指教。你是以什么样的身份来和我讲这话呢?工作上的事情,你可以在政治局会议上讲。我们之间个人的事,我没有必要来向你汇报。这话,总不过分吧?什么叫穿新鞋,走老路?我这个人水平不高,倒想请你给介绍介绍。”

这几句话,一下子把江青顶了回去。

江青随后就在一些政治局委员中散布说:“邓小平这个人可是并没有改正错误的决心。他对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非常不热心。他热衷于解放所谓老干部,使用的尽是犯了错误而又不愿意好好改正错误的人。这个人,还要好好地观察啊。”

江青也曾经向毛泽东反映了邓小平的这些问题,毛泽东很反感地说:“我为什么就听不到其他同志的反映,就是你在这里嘀嘀咕咕,多么不好呀。我看你还是好好地看书学习吧。国内的问题你可以研究,有什么情况报我。你不要在其他同志们后面瞎叨咕,就像个惹事生非的老太婆似的。”

江青一下子傻眼了。

消息传到邓小平耳朵里。他很高兴地对一些人说:“毛主席经受了这场文化大革命的打击以后。看来是吸取了教训了。毛主席讲:‘文化革命已经八年,现在以安定团结为好’,又讲:‘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再加上当前学习理论的指示,正好三条。今后,我们就是要以这三条指示为纲?把全国的各项工作搞上去。今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就是要在这上面做文章。”

于是,就有了“三项指示为纲”的来源。

胡乔木得到邓小平的这个精神后,多次对邓小平说:“毛主席的这三条指示,可以保证我们将来的一个时期里不会再出什么大的乱子。这三条,有利于整顿全国各条战线的工作,也有利于继续大规模地解放一批过去受打击的老同志。只要遵照你的以三条指示为纲的路线,我们就能在本世纪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宏伟理想。”

邓小平马上说:“好啊。你就找几个秀才们,但是不要姚文元的那些人,组织一个班子,就像当年的反修班子那样,连续写几篇好文章。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向那些不务正业的人宣战。把那些不干工作,专门搞派性的人,把那些混在领导班子里搞勾心斗角的人,把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专搞打砸抢的人,乘此机会统统地清除出去。先选择一些地方上的或者部门的单位打开缺口,然后逐步地扩大,彻底地解决好我们工作中的隐患和阻力。”

胡乔木果然找了几个笔杆子,开始动笔写《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总纲》。

为此,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在邓力群主持下,从七月底开始起草这篇文章。这是根据邓小平多次讲话的精神而写的,原拟在以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名义主办的新刊物《思想战线》创刊号上发表。邓小平对这篇文章的修改,提出了很多意见,特别加上了这样一段话:

“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生产搞得很坏,而硬说革命搞得很好,那是骗人的鬼话。那种认为抓好革命,生产自然会上去,用不着花气力去抓生产的看法,只有陶醉在点石成金一类的童话中的人才会相信……”

一九七五年八月十八日,邓小平对工业发展有关问题发表了讲话,他说:“规章制度关键是一个责任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无人负责。要突出这个问题,现在是积重难返,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开始要严一点。毛主席历来主张要有章程,农业有六十条,工业也有个条例,主席一直讲要修改,而不是废除。要采用新技术,要拿出多的东西换取外国最新最好的设备。要进口,就要多出口点东西。第一是石油,要尽量发展,尽量多出口,这是最可靠的,不要揪住日本一家,可向西欧打开出路,卖给西德和法国,可以换回好多东西来。”

与此同时,邓小平又听取了负责中国科学院工作的胡耀邦等人的汇报,指示他们要抓好发挥知识分子作用的工作,反对对知识分子的歧视和打击,说:“毛主席实际上是不同意那些压制知识分子的做法的,他就和我说过:‘老九不能走啊。’现在这些地方不敢抓业务,不敢搞科研,这怎么得了?不行嘛,就是要大胆地抓基础科学的研究,抓重点项目的攻关,不要怕人家说你们是搞白专道路。你们就是要按照我们过去的办法来搞,无非是人家说你复辟了,只要他们说你复辟了,就说明你们的工作搞好了。”

一九七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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