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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魅妆-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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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塞进一只垃圾袋子,没好气说:你愿意送就送吧,送了我就扔。 
  我有些委屈地默默看着她,见状,她有些不好意思,晃晃我的肩,半是撒娇半是认真地说:“好啦好啦,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拜托,凡事总得有个度,你不觉得这些灰头土脸的怪物很难看吗?” 
  我不作声地从垃圾袋里掏出几个挂件,重新挂回墙上,她抱着胳膊,远远看着我。见我理直气壮地看她,她吐了吐舌头,把手竖在耳边,做了个投降状,跑过来,抱着一摇一晃的我感慨着说:“还是回国好,在国外,从没人对我这么好。” 
  我不写字,阮锦姬也不出门时,我们就在她客厅里就着满地的阳光聊天,她懒懒散散地说着英国的见闻,我说给她讲我的小说构思。她时不时地插一句,应该说,她是个满机警逻辑思维满慎密的女子,有时,我构思一个故事,正愁着支离破碎的情节不能环环相扣呢,经她一点播,马上就巧妙得天衣无缝了。 
  偶尔,我会说起丁朝阳,她很安静地听着,笑得很恬淡。她总是称丁朝阳为你先生你先生,我心虚,就红着脸坦白了,说我和丁朝阳只是同居,并未结婚。 
  她愣了一下,半天,才说:“这样啊……” 
  若有所思的样子。 
  说着就点了一颗烟,她抽烟的样子很美,袅袅的烟在指尖上盘旋,使她看上去更是性感了。我就笑她,这么美的青春年华,就这么孤单着,是多么大的浪费啊。 
  她不屑地弹了一下烟灰:“就是荒成枯草也不能便宜了配不上我的臭男人。”说着,眼神就冷了,定定望着窗外的残阳,兀自缥缈地笑。 
  我忽然觉得她有些神秘,起身去卫生间,按冲水按钮时,不经意间,瞥见地上有枚猩红的东西,亮而光洁。 
  我以为是她不小心遗落的一枚发夹,便替她捡起来放在梳妆台上。 
  捏在手里时,我的心,一下子冰住了,那不是一枚发夹,而是一枚彩绘指甲套,它像一枚楔进我记忆的钉子,那么牢固地被我铭记着,因为,我曾无数次在深夜里看它随着一声声的冷笑,探向猫眼。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阮锦姬在客厅喊:“嗨,小姐,要不要我把你从马桶上打捞起来?” 
  我像烫着一样,飞快把它扔在地上,是的,我确定,鬼魂是不需要戴指甲套的,是的,这些日子的交往使我确信,这套房子里只住着阮锦姬一个人。 
  阮锦姬懒懒地换着电视频道,说:“亲爱的,不是我的红茶把你的肚子喝坏了吧?” 
  见我没反应,她在我眼前晃了晃手:“你怎么了?” 
  我揉了一下眼睛:“没什么,可能坐太久了,有点头晕。” 
  我坐下,一对嗲声嗲气的男女正在电视里打情骂俏,我盯着电视。电视里演了什么,却一点没看懂,脑袋在快速运转,我在想这个叫阮锦姬的女子,是的,在她搬进2207之前,我们的生活风平浪静一片祥和。 
  而且,第一次敲门,她就热情而礼貌地接待了我,所有善意的反常背后,一定是有原因的,我甚至开始怀疑,阮锦姬不是她的真名。 
  那么,那个午夜按门铃的女子,难道是她么? 
  我不时用眼稍悄悄看她,试图在她身上,找出一点破绽,她盯着电视,看得很是投入。 
  她究竟是谁? 
  过了一会,我又去一次卫生间,捡起那枚指甲,塞进牛仔裤口袋里,然后,借口该买菜了,告辞出门。 
  我没有去买菜,回家后,翻开电话本,翻到了李长风,在高中时,他曾给我写过数封情书,临近毕业,他曾苦苦追问我不接受他求爱的理由,我看着脚尖,想了半天,说:“我不喜欢爱吃零食的男生。” 
  他愤然离去,他总爱把薯片偷偷塞进我的桌洞,其实,他从不吃零食,那些薯片是他省下零花钱买的,因为我爱吃薯片。 
  其实,爱与不爱的理由,从来都是借口。我们都习惯了给所有的事安上一个理由,他不能忍受,我将他三年如一日的爱,当成了用来拒绝他的缺点。 
  而在7年之后,我却是那么迫切地需要他,因为,据说他大学毕业后分到了本市的公安户籍管理处,我需要他的帮助,验证我对阮锦姬的怀疑。 
  我报上名字,李长风长长地沉默了一会,就笑了,说:“其实我不爱吃零食。” 
  我说知道,请原谅我吧…… 
  李长风的声音,暖得像三月的阳光,和我东扯葫芦西扯瓢地说了一会话,他有些误会我打电话的意思。或许,他以为我是在经年之后,突然想起了他的好,感慨之余才给他打了电话。 
  我耐着性子,听他讲某某同学的恋爱修成了正果,某某和某某终于分道扬镳,又回忆了一会往事,才小心翼翼地试探道:“豌豆,这些年,你过得怎样?” 
  我说还是老样子。 
  他笑了笑说:“怎么会呢,你的每一本书我都认真拜读呢。” 
  我倍觉汗颜,当你不爱一个人,而另一个人一直不能放下对你爱的期望,他的好和关注,在不爱者这里,就成了尴尬和愧疚。 
  我干干地咳了两声,清嗓子,表示有事需要他帮忙。他爽快而期待无限地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豌豆。” 
  我让他通过公安户籍网查一下上海是否有阮锦姬这个名字,我跟他说是哪几个字时,他突然问:“为什么要查这个名字? 
  我浅浅地笑了一下,说:“我想了解她。” 
  哦。又玩笑道:“不会是情敌吧?” 
  我呵呵地干笑了两声,说你真会联想,他说职业病么,查完就给我电话。 
  果然不出我所料,上海并没有阮锦姬这个名字,同音不同字的倒是有两个,但是,一个是50岁的中年女子,一位是12岁的小女孩,都不符合楼上的阮锦姬的标准。 
  我对李长风道了谢,正要扣电话,他却急急追问晚上一起吃饭怎么样? 
  我的踟蹰让他有些受伤,恹恹说:“如果你没时间,就算我没说。” 
  我有点不好意思,好像自己处心积虑地把他利用完了就甩到一边不理了一样,忙说:“今天我还有点事,我们改天可以吗?” 
  他的声音刹那欢快。 
  对阮锦姬的发现,我决定不告诉丁朝阳,总觉得这其中有个巨大的谜团,不仅是丁朝阳不愿揭开的,甚至,是他要竭力要掩饰的。 
  阮锦姬终于选好了门面房,她每天盯着工人装修,很晚才回来。午夜里,我们的门铃还会被按响,只是,我已不再惧怕了,倒是丁朝阳,日益消瘦憔悴,家里的门上和窗子上挂满了辟邪符,是他从庙里求来的,拿回家,也不和我解释,挂得到处都是,家里被这些奇形怪状的辟邪符装点得乌烟瘴气。 
  趁他上班,我打开隔壁房间,里面的辟邪符更多,几乎没了一寸空白,简直成了储藏辟邪符的仓库。 
  直到这天夜里,我被丁朝阳的尖叫惊醒,沿着他颤抖的手指,我看见了窗帘上有个恍惚的影子在飘移,是的,依然是她,在窗帘上影影绰绰。 
  我按亮了灯,窗帘上的影子,便消失了,我在心里,笑了一下。 
  天亮后,丁朝阳突然说:|“小豌豆,我们搬走吧。” 
  “你不是不想卖这房子么?”|我看着他,不动声色。 
  “不卖,放在这里,我们另买房子住。” 
  “房子空得时间长了,容易招贼,你没看报纸上说有些长期不住人的房子,被贼盯上后,就成了贼窝。” 
  他呆了一下,长长叹着气,用几欲崩溃的眼神,看着我。 
  我握了握他的手,说没事的,大不了,她回来了,我走就是,我不会让你为难。 
  他狠狠地甩了一下脑袋,大声呵斥道:“别说这样的话!!” 
  我转过去,抱着他的头,他无力地依在我胸前,像个无助的孩子,过了一会,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洗了脸,上班去了。我站在窗上,目送他的车子缓缓远去,又抬头望了一眼楼上,一滴冰凉的液体,滴到了我鼻子上,阮锦姬正在晾衣服。 
  我嗨了一声,她探出身子,冲我笑,我说:“一会,我上楼找你。”她咧着嘴,早晨的阳光洒在她脸上,明媚又妖娆。 
  我站在阮锦姬面前,慢慢伸开手,那枚猩红的指甲,静静地卧在我掌心里,我看着她的眼睛:“有一个多月了,经常有人在午夜按我们的门铃。” 
  阮锦姬并没有我想像中的慌乱,她捏起那枚指甲,举在阳光里看了看,说是么。 
  “|你认识这枚指甲么?” 
  她看着我,笑,不说话。 
  “我认识它,它被戴在那个貌似女鬼的女人的手上,一次次伸向我家的猫眼。”|我看着她的眼睛。 
  她说:“这样啊……” 
  “但是,我从你卫生间里捡到了它,你知道,鬼是不需要戴指甲套的。”我冷而锐利地看了她:“我还知道,你不叫阮锦姬。” 
  接下来的一切,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所有被揭穿内幕的人,都会慌张,狡辩或者歇斯底里。她没有,她只是眯起眼睛,用浩淼的目光穿越了长长的睫毛,看我,并镇定地点了一支烟,姿态惬意而轻描淡写:“我猜,你想知道的很多,比如,我真正的名字叫什么,还有,午夜去按你家门铃的女人,是不是我?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对么?” 
  她是那么理直气壮,我反倒像个迫不及待要吃热粥的小丑。 
  “我会慢慢告诉你。”她倒了一杯茶,给我:“我习惯早晨喝茶,这会让我一天都清醒而镇定。” 
  我没有去接那杯茶,而是,直直看了她:“你究竟是谁?为什么要这样?” 
  “其实,我故意让你捡到那枚指甲套的,因为我需要你的配合。”她答非所问:“因为,凭我自己的力量无法抵达真相,我确实不叫阮锦姬,但,请你不要追究我的真名,就当我真的就是阮锦姬,好么?” 
  她神态暗淡,甚至浅浅的哀伤在她瞳孔里汇集:“因为我无法相信许芝兰失踪了,我怀疑她死了,死于谋杀。” 
  我瞪着眼睛看她,我怕,因着我的一句话,她就会中断陈述那个我那么想了解内情的女人。 
  “你不会知道,她有多么爱丁朝阳。”她拧着眉头,喷了几口烟,又扫了我几眼:“说真话,我挺恨你的,因为,我以为是因为你,芝兰才遭遇黑手,和你接触了之后,才知道不是这样,芝兰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读一个幼儿园读同一所小学读同一所中学,直到高三那年,我去了英国,虽然相隔万里,但,我们的联络,一直没中断过。我了解她的恋爱她的婚姻,直到我收到她最后一封邮件,她说她发现自己陷进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中,她要崩溃了。然后,我失去了她所有的消息。三个月前,我回国后,才被朋友们告知她失踪了,在5年前。” 
  “然后呢?”我看着她。 
  “然后,我不相信这是真的,直觉告诉我,她凶多吉少。而且,唯一一个知道内情的人是丁朝阳,你认为呢?“ 
  一只鸟,尖叫着,从窗外掠过,我没有答她,是的,对,是丁朝阳。我早已疑窦丛生,但,又是那么地不愿意往深里去想,因为我爱他,没有人能比他给我更好的爱。 
  我想起了那个夜里,丁朝阳挥着棒球棍不留生路地砸出去的样子。是的,他的心里,装满了惊恐,甚至,即使许芝兰活着,那一晚,他亦是铁了心,要断了她的生路。 
  人,总是这样,滔天大错一旦犯下,为了掩盖,会做得更是心狠手辣。 
  我缓缓低下头,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关于对丁朝阳的猜测,我那么不愿听下去却又想知道。 
  阮锦姬定定地看着我:“我曾经去报案,但是,没有尸体,他们不给立案。再说,没人愿意出力未必落好地去翻腾一个早已尘埃落定的失踪案,所以,我才去按你家的门铃。”说着,她从壁橱里拖出一口箱子,打开:“这是我全部的道具,我在英国学的是戏剧化妆,所以,化妆成芝兰的样子,对于我来说,不是件难事。” 
  “昨天晚上,你从窗外用了投影? 
  “是的,到底你是写悬疑小说的,一些事,端倪一露,你就明白了。”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吗?她合上箱子:“那晚,你闻到的也不是阿胶味,是你来得太快了,我没来得及洗净的化妆油彩味。” 
  “知道。” 
  我的心情,已逐渐平静,从按门铃到现在的所有脉络已很是清晰地展现在我心里:在英国学戏剧化妆的阮锦姬回国后,怀疑丁朝阳在5年前谋杀了她的闺中密友许芝兰,并对外谎称失踪。 
  为弄清楚这件事,她在午夜化妆成许芝兰的样子按门铃,试图迫使心里有鬼的丁朝阳精神崩溃,向鬼魂忏悔坦白了曾经的罪恶。可是,她低估了丁朝阳,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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