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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新月十二街-第27章

小说: 新月十二街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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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就到此处吧!”穿越云海,高挑的人影在漆黑的龙背上却显得如此渺小。班尼迪克望着眼下的绿洲,命令自己的龙——阿伽斯逐渐降落。 

小心翼翼护着沉睡不醒的佩塞珥,佛兰斯俯视着弗里德以及周遭的景色,这茫茫金黄里的一点绿意,不由打趣道:“风景可真好,我倒有点不想下去了。怎么样,能不能借你的龙玩几天啊?” 


“想得美!”横了他一眼,班尼迪克对此不予置评。佛兰斯的废话一向只能用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对策来对付,如果每句话都当真,迟早要被他气到呕血为止。 

“你不想借啊……真是,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小气了?你那么不情愿,我还真是越来越想要了。想象一下,极恶吟游诗人潇洒地坐在龙身上为人吟唱,那是多么壮观的景致啊!” 

恐怕是让所有人恐惧的无敌状态才是!班尼迪克情不自禁地顺着他的说法想象了下,立刻皱起了眉头,感觉太阳穴隐隐作痛,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揉着鼻梁。 

“佛兰斯大人,你就不要欺负班尼迪克了。”低沉而轰鸣的声音从脚下传来,那是直接通过肉体,从内部震动发出的语言。 

“嗯哼!我不高兴哈,帮他得到了你,又帮他得到了神器,我却吃力不讨好,一点回报都没有。”佛兰斯装作不爽的样子无视班尼迪克,直接与阿伽斯对起话来。 

“你在说什么狗屁话,佣金我可是完全给足你了!”而且是足足翻了外头的十倍有余啊!他几乎被佛兰斯这个混蛋剥削到倾家荡产的地步了。要不是看在相识已久并且得到神器的份上…… 


而在他抱怨的时候,阿伽斯已经顺利着陆。它巨大的身躯猛然落地,巨翼为了保持平衡而猛烈地扑打着,掀起的沙子像沙尘暴一样四处横虐,弄得弗里德城里城外一片狼藉。 

守城的大剑士和魔法师纷纷探出头来观看,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场面:一条成年黑龙出现在城门口!看这头龙的颜色和长相,应该是恶龙骑士的吧,来头可真够大的,难道弗里德要住进那么“伟大”的人物了? 



 

待骚动停歇,阿伽斯放下巨翼,成了连接地面最安全的楼梯。佛兰斯顺着它的翅膀轻松滑到了地上。 

“好吧,不过我可是完全看在佩塞珥需要休息的份上。下次我一定要拐你的阿伽斯陪我去表演!”没有可用的手,佛兰斯用点头表示再会,然后便转身向城里走去。 

班尼迪克怔怔地看着他的背影和被他身躯挡住、若隐若现的佩塞珥,然后无奈地叹了口气:“走吧!” 

黑色巨龙对天一声长鸣,震耳欲聋。随着仿佛是火山喷发的轰鸣声,它再次展开翅膀高飞。 

“这不是佛兰斯么!手上这位是?对了,你怎么会从龙身上下来?那是恶龙骑士吧?”路过城门时,守门者好奇地探头问道。 

“你问题真多。”佛兰斯邪邪地笑道,佩塞珥虽然没有吃变化药,但他早已用斗篷把她那头银发裹得死死的,连面容也几乎全部被隐藏起来,“受伤的朋友啦,带进城治疗。你也知道弗里德好的魔药师很多嘛!至于后面两个问题么——回答你‘对的’就可以了吧!” 


结果守卫还是不放人,继续好奇地问道:“真的?你和恶龙骑士关系很好么?” 

“很好吧,我们也算青梅竹马啦!”佛兰斯脸上的笑意越发浓烈,但与之相反的,冰冷的绿眸对视上他的眼睛,然后在他错愕时反问道,“还有什么要问么?” 

“没有了……您走好。”好……可怕! 

番外 英雄们的原点 

1 

一片蔚蓝无际的天空中缓缓飘浮着几朵洁白的絮状云,阳光毫无遮蔽地投射在金黄的沙地上,反射出耀人眼目的金光。蓦地,一个黑影投下,从高空中传来了刷刷的振翅声。 

“班尼迪克。” 

“什么?”沉思中,他被阿伽斯打断了思路。 

“你是不是喜欢佛兰斯大人手中的女孩啊?”它低沉地问道。 

“……别开这种玩笑!”班尼迪克不由被它吓出一身冷汗来,只差没有跳起来为自己申辩。 

“可我觉得就是那么一回事。你一直用担心的眼神看着她,别忘了,我们互通心灵。如果你喜欢她,就让佛兰斯大人帮你撮合一下吧?”阿伽斯悠悠地提议。 


 

班尼迪克愣了一下,然后捧腹大笑:“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阿伽斯疑惑地回过头来瞥了他一眼——虽然要从一头龙脸上看出表情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是啊,从佛兰斯的种种行动来看,别说是撮合了,光让他知道自己对佩塞珥心动都有可能使其反目啊!他对佛兰斯,实在是太了解了。 

“阿伽斯,你觉得佛兰斯这个人怎么样?”待狂笑止住,班尼迪克镇定地问道。 

“这个么,佛兰斯大人虽然很厉害,但是为人太散漫,又狡猾、不近人情、自我为中心、没有定性……班尼迪克,你笑够了么!”龙微怒地吐了口龙焰,若不是背上托着的是自己选中的骑士,它非把他甩在空中掉头离去不可。 


“不,你说得太对了,哈哈……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班尼迪克为了止住笑意,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苦笑又浮上了面容,“没错,佛兰斯就是一个惟我独尊的人!可是,他却有一样一直放在心上的‘东西’,一样从小就拼命地在世界各地寻找的‘东西’。不过,我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佛兰斯一直没有告诉他那样“东西”是什么,让他有点伤感。但是如今……他回忆起佛兰斯看着那个女孩的眼神,充满了隐忍的感情,只有在她看不见的地方那双眼才会闪过一丝藏不住的眷恋。 


呵呵,也许那样“东西”他已经找到,并好好地护在怀中了吧。 

阿伽斯可搞不太明白人类那一套,它沉默了一会,换了个更有趣的话题:“你和佛兰斯大人认识很久了么?” 

“当然,我可是从他五岁起就一直混在一起的伙伴了!”整整十几年的交情了,那可是宛如亲情般的兄弟情啊。说起来,当初的佛兰斯虽然外表性格看上去的确像个符合年龄的顽童,但无意间表现出来的,却是一种让人迷惑的深不可测。 


那一年,佛兰斯五岁,班尼迪克十岁。 

拥有一头深绿色发丝的佛兰斯早早就显露出不同寻常的地方,不仅长得可爱俊俏,而且嘴巴也超级甜,那股鬼灵精怪的劲儿一点也不像五岁的小毛孩。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小小年纪的他为什么会穿越沙漠来到这片绿洲。大家忙不迭地心疼这个像用奶油捏出来的孩子,让他在部落里安顿下来。而班尼迪克作为部落里的孩子王,总是被佛兰斯捉弄。 



 

这天,部落里又上演了几天来同样的戏码——怒气冲冲的班尼迪克皱着眉头到处“通缉”佛兰斯。 

就在几步之遥的帐篷里,佛兰斯偷偷伸出头往外瞄,暗暗窃笑班尼迪克那副焦头烂额的傻样。却不想,他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闲闲的声音。 

“小家伙,没经过别人同意,可不能胡乱进来啊!” 

佛兰斯倒也不紧张,慢悠悠地回过头去:“不要那么计较么,大叔。” 

帐篷内的男人并没有生气,但也看不出什么表情来。他斯文的容貌没有什么优点也没有缺点,就是普普通通的长相,长长的乌发几乎垂到了地面,披在身上的灰色斗篷有些脏兮兮的。 


引人注目的倒是他那双纤细而又修长的手,充满了艺术家气质,手中还捧着一把陈旧的竖琴。 

他好像是先前在营火旁弹奏乐曲的乐师,佛兰斯回忆着。 

“……你在找什么‘东西’吧。”沉默了一会儿,男子淡淡地开口。 

佛兰斯的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芒,但脸上却是波澜不惊:“怎么可能,大叔一看就是很穷的样子!就算我要找什么珍贵的‘东西’,也不会跑到这里来啊!”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男人没有明说,反而带着奇妙的笑意有一搭没一搭地拨动着琴弦。 

“星星坠落,他的主为寻找而来;黑夜时他降临了人世,夜精灵在森林中迎……” 

还没有唱几句,他的手被突如其来的蛮力拉开。男子默默地看着只有四五岁左右的小男孩,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仿佛并不在意这种粗暴的打扰。 

佛兰斯一脸震怒,他不客气地用完全命令者的语气质问道:“你是什么人?” 

“我只是一个不出名的吟游诗人。” 

“吟游诗人?”佛兰斯紧紧地盯着他毫无表情的脸。 

“就是为别人演奏歌曲,顺便传传一些琐事,整天漂浮不定的职业。”男人解释着。 

“感觉好像不错么!” 

“是啊。而且特别的自由,想流浪到哪都可以,运气好的同行还能混进宫里逍遥一阵子。你听……”男人轻轻拨弄出一串音符,修长的手指就像是拨弄头发一样漫不经心。 


 

“哦……”佛兰斯的眼神慢慢地柔和起来,先前那种上位者的压迫感忽然消失无踪。现在的他就像一个真正的孩子碰到了感兴趣的问题,很认真地听着对方的介绍。“自由,可以到处流浪……听起来很不错嘛。”他眨了眨眼,突然觉得,这还真是个适合自己的职业啊! 


不知不觉,两个人居然聊起了吟游诗人的话题。结果,由于佛兰斯太过投入,一不小心被班尼迪克逮个正着。 

“佛兰斯!”班尼迪克粗着脖子大吼,终于抓住了来不及逃跑的人,“我看你怎么逃!” 

“我才没有逃呢!是你太笨了。”佛兰斯不客气地嘲笑他,顺带还做了个鬼脸。 

班尼迪克向男人道了声歉。佛兰斯敌不过他的力气,不情不愿地被拖着向前走,快要走出帐篷时回头看了一眼,结果吟游诗人对他微微一笑,道:“如果你不嫌弃,就请拿走我的竖琴吧。” 


佛兰斯露出一个顽皮的笑容。 

两个孩子在沙地上一边追逐一边嬉戏,渐渐地越跑越远。半晌,他们终于跑累了,气喘吁吁地躺倒在沙地上,夜晚的沙漠坐在岸边不远处的树荫下呆呆地看着月亮。没有多久,他忽然没头没尾地开口问道:“班尼迪克,你以后想做什么啊?” 


班尼迪克想也不想就回答道:“剑士!或者更厉害的龙骑士!” 

“龙骑士?!就你这个傻呵呵的家伙?!”佛兰斯立刻不客气地嘲笑起来,完全没大没小。他忽然想起了那个帐篷里的男人,吃吃笑道:“我倒有些想做吟游诗人了,那个职业一定很适合我。” 


“是啊,是啊!靠脸和嘴巴吃饭的职业嘛!” 

“哈,别小看我!如果你真的能成为龙骑士,我一定会把你的糗事编进诗篇里大肆传诵哦!” 

“你敢……” 

两人一边嘲讽着对方,一边欣赏着漂亮的钩月,今天的月亮还真是特别漂亮呢! 

两个孩子聊着聊着就不知不觉睡着了,直到清晨来临才惊醒过来,有说有笑地往部落走去。 

没想到,迎接他们的不是热腾腾的早餐,而是一片血海。 


 

满地都是尸体,残破不堪的营帐被扯得东倒西歪,到处流淌着深红色的血,场面一片狼藉,惨不忍睹。 

班尼迪克目瞪口呆,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佛兰斯却一脸平静地注视着营地。 

他早就明白,生命是如此脆弱的东西,小小的一场劫掠,就能被人轻易夺去。 

不过,只要灵魂不灭,总有一天能再次转世,这是万事万物的定律,所以,他并没有感到什么痛苦。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丢下班尼迪克匆匆跑开去。他费力地绕过横尸,在不被尸体绊倒的情况下好不容易找到了吟游诗人所在的帐篷。 

预料之中,那躺在血泊中的男人早已失去了温度,冰凉的手在死前都没有放开他形影不离的竖琴,死死地抓着。 

佛兰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好不容易扳开了他的手,把那对他而言显得分外沉重并且庞大的乐器捧在怀里。 

“真是,既然知道要死了为什么不逃啊?”佛兰斯喃喃自语,不解地看着躺倒在地的男人,就算是流血和死亡也无法夺走他脸上的从容,“就那么相信命运么?” 

可是,冰冷的尸体无法回答他的疑问,佛兰斯感到有种莫名的情绪掠过心中,他皱了皱眉:“这个礼物……谢谢了。” 

佛兰斯费力地捧着琴,小心翼翼地走回了先前和班尼迪克分散的地方,结果发现他正在拼命地搬运尸体。 

“你做什么啊?” 

“看了就知道吧,我要把他们堆在一起啊!”班尼迪克费力地拖抱着几乎有他两倍高的尸体,此时的他已经显现出超越平常少年的胆识和少见的珍贵品质——镇定、坚强与毅力。 


“为什么?”佛兰斯又问。 

他不耐烦地停了下来,回答道:“他们都被土匪很残忍地杀死了啊!我最起码要帮他们火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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